母亲是个文盲,不懂什么人生理想,她一生中也没见过亲戚朋友谁曾念了大学,所以自然是默然由我,之后便教我怎样做饭,怎样在衣服的破损处缝上补丁。
几天后学校里的老师来家访,拿了几张我满分的试卷和获奖的作文给母亲看,希望母亲答应我再回去学校,母亲把那些东西拿在手里,唯唯诺诺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从厨房走过去,告诉老师说:“老师,对不起,是我自己不想再读。”那天我没有哭,我懒懒地看着老师的无奈,那时感觉其实是无所谓了。因为我想,收了书包回家的那天,我已经长大了。
接下来的两年,我跟过舅舅去省城干建筑,做不了太重的活,和那些比我大几岁的女工们,一起在新建的楼房里往墙上刷涂料,一天也能做完几十,近百个平方。
我在工地并没能挣到什么钱给家里,因为工头是我舅舅,我总不能像别的工人那样,每个月逼着舅舅结算工钱呀。我也知道舅舅不容易,从穷家里走出来手里没什么资本,说起来是工头,其实他有时候比工人还难。
舅舅没等到兑现他发了财给我双倍工资的诺言,就草草收工了,因为工地上摔死了个工人,前前后后赔了十多万,所以奋斗了两年刚有些起色的舅舅彻底破产了。泡-书_吧(WwW.)
回去家乡,某日舅舅眼圈红红的,说对不起我。我摇摇头,陪着他哭,当时并不想着自己的工钱,而是担心舅舅年纪轻轻背了那么重的债,以后怎么样才能再翻身。
从工地上回来,我没在家闲太久,就跟了同村的两个女孩儿到广东打工,那时刚满了十六岁。算是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因为之前两年毕竟是跟着自己的舅舅。离开时,世代务农的父母不曾有独自在外的经验传授给我,我只能靠自己去闯了。
没有文化,没有工作经验,只能做最简单的工作,于是在餐馆当服务员成了我远离家乡的第一份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的内容就是每天择菜,洗碗,客人走后打扫卫生,这份工作包食宿每个月拿三百块钱。
其实当时三百块钱对我而言也就足够了,基本上月月可以有三百块钱寄回家,我用不着花钱。
其实女孩子在餐馆做事名声很不好,因为广东的餐馆中大多有小姐,今天的社会,小姐已经变成了个让人极度反感的词,你在大街上如果大声叫一个女孩子为小姐,她如果脾气不好可能会冲上来抽你两个耳光。
我们所在的那间餐馆里也有一群小姐,不用像我们干杂活的工人一样择菜,洗碗,收拾卫生,每天从早忙到晚,她们只在客人来了陪他们喝酒吃饭,日子是轻松而颓废。
那时我会常常在一旁偷偷看她们浓妆艳抹,惊讶她们出手大方,钞票一张一张甩出去,似乎那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
但是我看不惯她们在男人堆里撒娇卖笑的疯相,她们偶尔喝醉会胡言乱语,丑态百出的样子,我深知自己和她们不是同类,所以一直都只是在远远的地方看,极少与她们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