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章 鸥鹭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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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已经偏向了谷口,宗庙前马头石牌投射在地上的影子越拉越长。两名宗庙卫一左一右的架着林耀华,快步走向宗庙前的广场。那里早已摆好了香案,只见刑部长老吴献捻起三支香,在香案边上的油灯前燃着,接着面朝南边,双手合十拜了一拜,再把香插进香鼎。

    这时,一个宗庙卫走上前来,将一个足有二十寸大小、如砖厚的黑皮簿子呈给了吴献。吴献打开簿子,熟练的翻了翻,接着捧着簿子大声念了起来:“犯者林耀华,秽貊人,太昊一百二十七年六月十三日,以大元纸拭秽,损毁大元纸一张。证据确凿,犯者认罪,根据太昊律第一百三十一条……”

    林耀华心里像倒了五味瓶似的,惊讶、气愤、委屈、害怕,一时间竟有些浑浑噩噩。这叫什么世道啊,不就用纸擦了个屁股么,居然就犯了法,还判了刑!难道在这个时代纸还是很珍贵的东西?我这也太冤了,早知道我还不如用贝壳呢,也不至于才复活半个月就变成了罪犯啊。不知道这里的笞刑是个什么样的,是用鞭子还是用棍子的,如果是用棍子又是多大的棍子呢?

    林耀华只顾自顾想着,连吴献念了什么也没听到。正想的出神时,突然左右的士兵往前一拖,林耀华一下子被死死的按在青石板的地面上。林耀华一阵惊恐,这笞刑不会死人吧?我不会残废吧……。还没想完,随着“啪”的一声脆响,屁股上已经感觉到了疼痛,惊的林耀华“啊”的大叫了一声。

    辛好林耀华受惊大叫了这一声,否则很可能就不止挨上轻轻的五板子了。这夫余族的律法和行刑制度都是传自太昊,尤其是对刑罚的执行方面,颇为严格。笞刑用的是宽三寸、长八尺的大板子,打在犯人身上,有多大的红印、打到第几下会皮开肉绽、犯人受刑时的表现都是考量刑罚执行效果的标准,如果施刑长老或者监刑人员对刑罚的实施效果不满意,是有权要求重新用刑的。这吴献正是本次行刑的施刑长老,他可是有权要求刑罚重新执行的。

    本来像林耀华这案子,别说夫余族,就算是整个太昊文化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种族部落这百年来都没出现过。一是这里的人祖祖辈辈一直采用木条、竹片、贝壳等物拭秽,根本就没想过纸张还能有这种用途。二是此时的纸张价格还比较贵,尤其是大元纸,那可是纸中的极品,一斤大元纸足以换五十斤粮,就算有人想到纸张的这种用途,也舍不得去尝试。而且市面上其它纸张都比大元纸便宜的多,就算想尝试也不会用大元纸。再者说,就算真的用大元纸拭秽,也不会有人闲得无聊去告发。而且依着鉴堂长老季颜的性格,就算是有人告发了,他也不会审理,顶多一笑了之。况且这种案子一般情况下审理也审不出个结果,这是个根本就没法取证的案子。哪想得到偏偏就有人用纸拭秽,偏偏还用的大元纸,而且偏偏就有人告发了,偏偏季长老又一反常态的审理了,最搞笑的就是当事人竟然想都不想的承认了。

    这个结果让宗庙卫们觉得很搞笑,也都觉得林耀华这傻蛋很冤,于是下手时都颇富有同情心,板子打的响而不重,只伤皮肉而不伤筋骨。噼噼啪啪五板子很快打完,板子打的很响,林耀华也叫的很惨。不过这打板子毕竟是刑罚,饶是宗庙卫们放水,五板子下来也打的林耀华半天站不起身,一头的冷汗。监刑奄巴戈手里拿着个棕色的皮簿子,走上前来随意的查看一下,随即表示“验收”通过,将皮簿子递给了施刑长老吴献。吴献没说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黑色小牌子,在皮簿子上捺了一下,然后又把皮簿子还给奄巴戈,背着手走了。

    林耀华站起身揉着火辣辣的屁股,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这后世的板子打的并不重,还不如小时候父亲打的板子狠呢。正想着,南美土著奄巴戈走上前来,说道:“林耀华,六月十七日开始役刑,所以你十六日就要向宗庙卫报道,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啊?我可以走了?”林耀华一脸惊愕。

    “嗯,你可以走了。”

    林耀华心跳的像踹了个小兔子似的,一阵狂喜。这就可以走了?他不怕我跑了么?一边想着一边试着走开了几步,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奄巴戈竟然转身走了,那些个兵也都四散开来,走的走,搬香案的搬香案,根本没人理自己,看来真的可以走了。这个时代也太古怪了,用纸擦屁股都会被判刑,但是对待犯人可真是够随意的,既不登记,也不看守,竟然就让自己这么走了,我要是就这么跑了,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他们去哪儿抓我服役去啊,哈哈。想到这里,林耀华走的更快了,不一会已经走出了宗庙的范围。

    半个时辰后,林耀华已经走到了西边的谷口。太阳已经西沉,看起来没有那么刺眼了。进入峡谷,山峰遮住了太阳,四周显得很昏暗。一股冷风袭来,林耀华打了个冷战,开始对自己逃跑的计划动摇起来。前面的峡谷弯弯曲曲,峡谷的尽头就是欧冶大师居住的积木村。被那些士兵抓到这里时,从马奔跑的速度上估算,这峡谷少说也有五十公里。林耀华记得来的时候,一路上两侧都是陡峭如刀削般的山崖,偶尔有平缓的缺口,却又被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遮盖的严严实实。按照自己这走路的速度,穿过峡谷恐怕得快天亮了,自己又累又饿,能不能坚持这一晚上都是个问题。

    突然山谷里隐隐约约传来狼的嚎叫,林耀华心里紧张起来,猛然醒起这里可不是前世,野兽都关在动物园里。这可是野兽横行的时代,这里的老鼠都长的像狗大,那狼恐怕得长像牛大吧。自己赤手空拳的竟还想半夜穿过峡谷,不是纯粹活腻歪了么?野外是不安全的,看来只有先回到县城里,明天再做打算。想到这里,林耀华撒开丫子往回跑,竟比兔子还快。

    回到县城,最后一丝阳光也沉到了山里,天色开始暗淡下来。街上的人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街道空荡荡的,林耀华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街上乱撞。突然迎面走来一个人,看着挺眼熟,林耀华不知不觉朝那人走了过去。走近一瞧,竟然是那个貌似南美土著的鉴堂观礼奄巴戈。

    “咦?怎么是你?”两个人同时开口问道,接着又都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你怎么还没回家?你家住哪里?”

    “我住在积木村。”

    “哦,那可不近啊。你在千山郡没有认识的朋友么?”

    “千山郡?这里是叫千山郡么?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呢。”

    “啊?这样啊,天都黑了,不如先住我家里吧。”

    林耀华想,如今这情况自己还能上哪儿去呢?即使逃跑也得先计划好路线,自己从复活就一直在积木村,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熟悉,而且现在肚子又饿,不如先去他家,顺便打听打听周围的地理形势,再做进一步打算。于是林耀华很高兴的说:“好啊,谢谢!”

    奄巴戈的家就在西边谷口的山坡下,这个地方林耀华已经路过三四次了。这是一个长不到五丈的小院子,只有欧冶家一半大小,院子里三间小平房,一间是茅房,一间是厨房,最大的那间就是住人的地方了。奄巴戈径直走进了厨房,留下林耀华在院子里傻愣着不知该干什么好。进屋吧,主人没招呼,贸然进去不好。进厨房吧,主人在厨房里,自己进去似乎也不合适,难不成进茅房?

    林耀华干脆站在院子里四周打量起来。奄巴戈的院墙约有六尺高,是用木桩和藤条制成的,藤条编制的很密,上面还涂了不少泥巴。院子里是草地,看得出用心平整过。三间房子都是花岗岩做基石红砖砌成,木制的梁掾铺着陶制的青瓦,只是住房要比厨房和茅房略高一些。房门紧闭,木板做的窗户也都放落下来,透过缝隙望入去,房内黑乎乎的没有灯光。

    圆圆的月亮已经升了上来,四周静悄悄的,偶尔传来几声蛐蛐叫。林耀华一阵无聊,虽然有些尴尬,但还是决定去厨房看看。

    进了厨房,却看到奄巴戈正在往灶膛里填柴。灶上放着一个陶盆,盆里正热热闹闹炖着肉。林耀华觉得奇怪,这观礼也应该是个不小的官儿吧,这家里可真够穷的,连个铁锅都没有。环顾四周,一个矮台子上摆着些陶碗陶盆,墙角堆着柴,墙上挂着些肉干,除了靠门的墙边摆着两口大缸,用木盖子遮的严严实实的看不到里面,还真没看见口锅。想必没人把锅放在缸里藏着吧。

    奄巴戈填完柴,一回头看见林耀华在身后东张西望的,于是问道:“咦?你怎么不去屋里坐?”

    “呃~,屋子里似乎没人……”

    “是没人啊,你自己点上灯,晚饭一会就好。”

    “呃~,这个,好吧。”

    林耀华从厨房出来,走到住房的房门前,轻轻一推,对开的木门吱呀一声应声而开。竟然真的没锁,院子没锁房子也没锁。林耀华仔细看了看门,竟连能上锁的装置都没有。屋子里黑乎乎的,但还不至于什么都看不清。房子隔成三间,进门这间正中就是一张两尺见方的桌子,桌子上正摆着一盏油灯。林耀华走到桌子前,拿起油灯,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以前在欧冶家,需要灯的时候都是秋水点的灯,自己到从来没注意过这个时代的人如何生火这样的细节,而现在却不知该怎样点燃它。林耀华端着油灯转了两圈,也没找到类似火柴、燧石之类的东西,无奈之下,只好端着油灯又回到了厨房。奄巴戈二话没说,拿了一根细枝放进灶膛里燃着,然后点燃了油灯。林耀华头上冒出黑线,但决定还是把这件事弄清楚,于是有点不好意思的问奄巴戈平时是如何生火的。奄巴戈虽一脸的疑惑,但也还是给林耀华演示了一下。只见奄巴戈从怀里拿出一块小指大小的石头,又掏出一团像棉絮一样的东西,撕下来一点,跟着把棉絮放在石头上,紧紧的捏住,往灶台上使劲一擦,那团棉絮便冒出火来。奄巴戈扔掉着火的棉絮,然后将那块石头和手里的那团棉絮都塞给了林耀华。

    林耀华仔细一看,那石头应该是加工过的燧石,而那团棉絮却不知道是何物。虽然也是白白的软软的,但绝对不是棉絮,倒像是某种软毛一样的草。于是向奄巴戈问道:“这个是什么?”

    “火绒。”

    “呃~,”林耀华头上的黑线更粗了,“我的意思是火绒是用什么制成的?”

    “就叫火绒,秋天的时候野外那种一团团的毛球就是了。肉煮好了,来,咱们可以吃饭了。”

    这晚餐,林耀华吃的不爽。在欧冶家,主食是米饭,有肉有青菜,肉也有烤的有煮的。但是今晚这一餐却着实单调了点,只有一盆煮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肉,虽然味道不错,但以肉为主食,林耀华还是很不习惯。

    晚饭后,奄巴戈搬了一张条凳到院子里乘凉,林耀华也赶忙搬张条凳跟了出去。

    “你家里,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我只一个人住,我是从很远的地方来,亲人都在家乡,不过我很久都没回去过了。”

    “哦。这里叫千山郡?千山郡有多大呢?”

    “对,这里是千山郡,方圆二十里。”

    “才二十里?那积木村属于千山郡么?”

    “属于是什么意思?哦,村和郡并不是谁属于谁,只不过地方大人口多的叫做郡而已。要说属于的话,千山郡和积木村都属于夫余族。怎么?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么?”

    “哦,我刚从很远的地方来,不了解这里,周围都有些什么地方都不清楚,你能给我讲讲么?”

    “哦,怪不得。你是从秽貊来的吧,也不算太远嘛,至少比我近。那我就给你说说吧……”

    林耀华和奄巴戈聊了一晚上,虽然沟通仍因为语言生疏而不顺畅,但加上手势,也从奄巴戈嘴里掏出了不少的情报。原来千山郡是一个边远的小地方,且地如其名,四周一片大山,山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这周围人烟稀少的厉害,方圆三百里只有四个郡,每个郡的人口都在一两万之间。村子人口更少,一般有三千至八千人。村子的数量也不超过二十个,而且最近的村子都在五十里之外。积木村是个例外,据说是为了夫余金窑的家眷居住而建立的,只有大约一千人。

    林耀华盘算了半天,也不知该往哪儿逃。如果照奄巴戈说的,积木村东边是河流繁密的大草原,人根本就过去不。这里南边五十里有个大孤村,村子里的人几乎都是千山郡的亲戚,再往南就是大海,还是无路可走。西边和北边则二百里之内都是山林,走进去不迷路才怪。林耀华一阵气馁,怪不得判了刑也不看着我,随便我走,原来是走无可走,除非有马。有了马就可以往北走,奄巴戈说北面五百里外有个叫沈城的大城,只城内人口就超过十万。沈城周围有十三郡,村子不计其数。要是跑到沈城,随便往哪儿一猫,隐在几十万人里面谁还找得到我。而且沈城北面还有两座大城,既然叫城,想必规模就不会小,到时候去哪里都可以再盘算了,不过前提是得有马。林耀华下意识的摸了摸菊花,唉~,马啊马啊,没想到骑马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第二天,林耀华醒来已经快到中午了,奄巴戈早以不在。林耀华从厨房找了点肉干煮了吃了。然后出门闲逛,看看哪里有马。逛来逛去,把整个千山郡逛了个遍,除了宗庙卫的马以外,牛就见到不少,马就一匹都没见到。难不成马这种东西还是个富贵玩意?怎么这千山郡怎么这么穷呢?想想也对,堂堂宗庙政府公务员家里竟然连个铁锅都没有,刚才还见到几十个人围着一口井打水,确实够穷的。要不就是大家其实都很穷,只不过欧冶家很富有,不但有铁锅,有两匹马,院子里还有井。嗯,应该是,不知道欧冶到底是干什么的,有机会得问问。

    太阳快落山了,林耀华才拖着疲倦的双腿往回走,刚转过最后一个弯,突然看到韩秋水站在奄巴戈家门口,焦急的四处张望。

    “你怎么在这儿?你没回去么?你昨天去了哪里?那些兵没难为你吧?”

    林耀华一大串问题脱口而出,韩秋水却没有回答,眼睛一红,突然扑到了林耀华身上,嘤嘤的哭了起来。林耀华一下愣住了,抱也不是,推也不是,满香入怀,却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原来,昨日林耀华被带进鉴堂后,韩秋水和木恩就被宗庙卫带到了卫堂。这卫堂就在宗庙左边第一栋房子,是宗庙卫点卯、办公、换班、休息的地方。季觉昨个抓林耀华的时候,一来嫌韩秋水和木恩胡搅蛮缠,二来想鉴堂审案可能需要传唤证人,就顺手将这二人也带了回来。可是没想到案子审的飞快,林耀华想都没想就认了罪,这二人也就没有留下的必要了。季觉本打算明天一早叫两个兄弟把人给送回去,可巧刚好碰到外家的堂兄弟季熊,这季熊正是?十娘的男人,前日里给己家雕了个石磨盘,今儿个赶着牛车给己家送货,送完货往回走路过宗庙,却正巧碰上。季觉一看刚好,就让韩秋水和木恩跟着季熊回积木村了。韩秋水见不着林耀华,又从宗庙卫处打听不到什么消息,只好跟着季熊回去,打算给义父报个信。义父可是认得大宗庙的大人物的,应该能帮到林耀华。话分两头说,欧冶晚上回到家却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跟邻里一打听,才知道都被宗庙卫抓走了。欧冶心惊不已,难道有人发现林耀华是冰山里的怪人了?自己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就赶忙让花乃骑马去千山郡打听。谁知花乃刚跑出十里地就迎头碰到了韩秋水,韩秋水说要找义父帮忙,一盘算也对,也没去千山郡,就和韩秋水一起回了积木村。

    欧冶听了韩秋水所述,心觉奇怪。这林耀华自从被自己捡回来,连门都没出过,能犯什么法呢?说不定是宗庙抓错了人。自己倒是认识大宗庙的长老,可是那些个长老都忙得很,贸贸然的去也不见得能解决问题。于是就让秋水明天再去千山郡打听清楚,看林耀华犯了什么法。打听清楚后再做打算,只要不是大罪,去求自己的上司说说,应该能有些效果。况且林耀华发明了这自行车,如果呈上大宗庙,说不定能立陶牌,那时就算真的有罪也能减轻不少。

    第二天,韩秋水天没亮就出门,走了一百里的山路,直走了五个时辰才到千山郡。一打听,原来林耀华的罪竟然是这么个结果,简直哭笑不得。又听说林耀华如今住在了鉴堂观礼的家里,于是就一路找了过来。谁知找到了地方竟不见林耀华,心都凉了半截,一时急的手足无措。就在这心急如焚的时候,林耀华出现了,这心里面一松劲,再也抑制不住激动,泪水开闸搬的洒了出来。

    奄巴戈的房间里,豆大的灯火摇曳着,韩秋水趴在林耀华的怀里抽泣着,肩头一耸一诵的,显得那么的柔弱。林耀华轻拍怀里这荧弱的肩头,心里感动不已。秋水妹妹为了自己竟跑了一整天,欧冶竟打算为自己求上司帮忙,这份情意,就好像家里人的亲情一样,我林耀华以后就把欧冶一家当作自己的家人了。其实自己何尝不想有个家呢?前世的时候就已经经历了离别的痛苦,爷爷、父亲、母亲、妻子,还有那没出世的孩子,连面都没见到就离开了,那是怎样一种痛啊。欧冶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不正像是父亲一样么?怀里这秋水妹妹,这么用心的照顾我、关心我,也不是和亲妹妹一样么?还有木恩,那么可爱,有这样一个小弟弟,倒也是福气。这些日子,在欧冶家里,自己的的确确感到了家的温暖,积木村的那个小院子,就是我的家了。

    林耀华回过神来,却发现怀里的秋水没了动静,低头一看,竟然挂着泪痕睡着了。林耀华轻轻的把韩秋水抱到床上,拉过一张兽皮给秋水盖好,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奄巴戈从屋外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两条鱼。林耀华知道,今晚该喝鱼汤了。林耀华一边帮奄巴戈填柴一边和奄巴戈聊了起来。原来这奄巴戈也不是本地人,是熏育族人。十二岁被族里征了兵,从此骑马射箭开始了戎马生涯。八年前在赛音山与鲜卑族一仗战败,被鲜卑族乞伏雪娲的部队俘获,虏到了燕城东边修城墙做苦工。这一干就是两年半,新修的玉城终于就快完工。岂料东边的孤竹人杀了过来。鲜卑人抵挡不住,被占了城,俘虏们四散而逃。奄巴戈慌不择路,不久却逃到了海边,于是沿着海边一路北上,最辗转来到夫余的大石郡,从此定居。岂料,由于奄巴戈被俘虏的日子掌握的建筑技能,被当时大石郡工部做长老的吉利看中,招他在工部做了佥事(大约相当于前世的大石市政府规划建设局科员)。再后来,吉利到了千山郡做了大长老,奄巴戈也就跟着来到千山郡到鉴堂做了观礼(大约相当于前世千山市人民法院监察员,同时兼千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因为这个时代没有独立的检察院机构)。

    吃完饭,奄巴戈来到里间,突然发现床上睡着一个人,还是个女人,一时间愣住了。林耀华这才想起忘记跟奄巴戈说秋水的事了,急忙走上前解释。林耀华还没开口,奄巴戈就一脸笑嘻嘻的说:“没关系,没关系,今晚我回宗庙睡。”林耀华急忙再解释,却被奄巴戈挡住了:“没事,真的没事,我平常十天有八天都在宗庙睡的,我早习惯了。没事,没事!”说完一溜烟跑了出去。

    林耀华一阵气苦,这叫什么事么。这个房子里三个隔间,间间有桌子,每人睡一间,凑合一晚不就得了么,真是的。这奄巴戈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指不定奄巴戈心里是怎么想的,万一他要是以为……以为……那个什么了,我可就那个什么了,唉~

    林耀华看看韩秋水睡的正香,想必是奔波了一天,真的累着了,不忍打扰,轻轻退了出来。林耀华一时睡不着,想起欧冶,心里一阵感激,于是打算将自行车剩下的四张图纸画好,好让秋水明早带回去。

    林耀华端着油灯来到另一个隔间,这里炭条、纸、直尺、角尺都一应俱全。只是那直尺已经很破旧了,很多地方都起了毛边,并不好用,想必是奄巴戈在工部做佥事时用的吧。林耀华摊开纸,发现这里的纸张比欧冶家的确实差的远了,不但颜色很黄,而且薄厚不一,摸起来也不平整,颇多草根结块,不过手感还算柔软。林耀华苦笑着摇了摇头,看来那大元纸确实是高质量的纸,自己竟然拿来擦屁股,这五板子挨的也没那么冤嘛!

    第二天,林耀华将熬夜画好的图纸交给了秋水,跟秋水依依不舍的告别。然后去宗庙找宗庙卫报道。

    林耀华已经打听清楚,宗庙从左边数的第一栋房子叫做卫堂,是宗庙卫队办公的地方。宗庙卫就认出他来,热情的跟林耀华打着招呼。林耀华受宠若惊,就好像自己并非服役的罪犯,而是老朋友来办事来了一样,这后世的人还蛮热情的么。

    接着一个长的比较胖的宗庙卫带着林耀华开始办起了手续。没想到这手续颇为繁杂,先是到宗庙右边数第二个房子里登记了姓名,接着到左边的房子里零了一堆东西,有米有面,咸鱼腊肉,兽皮麻衣,油灯燧石,陶盆陶碗陶罐若干,还有一堆木料和红砖。林耀华一阵莫名其妙,开始觉得后世这落后的物质世界中,竟然还挺人性化的,这哪里是去蹲监狱嘛,这分明是新员工报道啊。

    最后,胖宗庙卫找了个牛车,载着这若干家什把林耀华送到了城北的一个大院子里面。这个院子足有十亩地大,院子里整整齐齐的排了两行一模一样的房子,少说也有二十来间。胖宗庙卫领着林耀华来到第一间房子门口,帮林耀华把车上的东西搬到地上,然后对林耀华说:“这间房子就是你住的地方,你可以把里面的东西搬到其它房子里去,自己收拾收拾。这里晚上时而有小兽来偷吃,所以你要把院门关好,另外,有事的话,可以去西边那个院子里叫人,那里是宗庙粮仓和金仓,十二个时辰都有宗庙卫队把守的。还有,你服役的地方是甲库,甲库的主事叫季安,你以后就听他调遣。你每日辰时必须到甲库报道,季安主事每月会对你的表现进行评考,鉴堂长老有权根据你的评考结果而加役,你明白了么?”

    “明白了,不过请问甲库在哪里?”

    “一直往南走,第四个院子就是甲库。好了,天不早了,你自己快去收拾屋子吧。”胖宗庙卫说完,赶着牛车走了。

    林耀华一阵迷茫,感情这就叫服役啊,把我一个人丢在没人的院子里,然后告诉我每天早上七点去甲库上班,就不管我了。还评考,不就是考评么?平时成绩不合格就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这里连个看守都没有,这也算服役?要是在前世,这种有的住有的吃“役刑”恐怕大把人争着抢着都不一定有的做。林耀华苦笑着走到第一间房门前,看到门上有个大门闩,不觉一愣。在前世,门闩都是在屋子里面,这里的门闩却在屋子外面,真是奇怪。拉开门闩,推门进去,林耀华又是一愣。这屋子足有小半亩地大,上百个小水缸满满当当的堆了大半个屋子。房子里竖了一堆柱子,却根本没分隔,四周也没窗,靠近梁的地方却一转圈都是二尺高的花墙。这哪里是住人的地方嘛,这分明就是个仓库。

    林耀华一阵无奈,想起胖宗庙卫的话,看来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些水缸弄到别的房子里,否则今晚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每个水缸都约有一尺半粗,二尺来高,顶上用木盖子盖好,外面用一圈圈皮绳绑的结结实实。林耀华抱起一个水缸,呵,入手还不轻,里面看来装了东西。林耀华经不住好奇,拆开皮绳,揭开盖子一看,原来里面装的是油。林耀华伸手粘了一点,油的颜色清亮,略微发黄,并不粘稠。舔一下,入口清香,有点像松子油的味道。

    林耀华绑好皮绳,试着将一个水缸抱出门外,已经累的气喘吁吁,赶忙把水缸放在地上。这样不行啊,水缸这么重,这一屋子的水缸,三天也搬不完。怪不得这胖宗庙卫跑的这么快,这装液体的缸还真不好搬啊。林耀华看着这一屋子的油缸犯了愁,要不就看看其它房子有能住人的地方不,找个好倒腾的。

    十分钟后,林耀华回到了第一件房,蹲在地上,看着满屋子的油缸,欲哭无泪。原来这个院子还真的是仓库,二十二间房子里全部堆放了货物,除了粮食其它东西应有尽有。油还算少的,只有三个房子里放了大半间。其它的房子更麻烦,有放大木箱子的,有放木材的,有放皮草的,甚至还有一个仓库堆了满满一房子的煤。那些个仓库里的货物基本都是摞起来堆放着的,就自己这体格,要想倒腾出来恐怕得十天八天,算来算去还就这第一间好倒腾了。起码这油缸只摆了一层,顶多也就百来个缸而已。要不就干脆不搬了,反正自己睡觉也占不了多大地方。也不行啊,那我以后做饭怎么办?在院子里?下雨怎么办?在屋子里?万一有个火烛,这整间房里可都是油啊。这两排仓库存贮量之大,货物之全,恐怕是整个千山郡的宗庙仓库。这要是被我一把火烧了,这帮原始人不把我活剐了才怪。

    这些个原始人也真够奇怪的,整个院子全是货物,竟然全都不上锁,连个守门的都没有。所谓鸥鹭忘机,难道他们就不怕有人来偷么?那个胖子说什么来着,晚上有小兽来偷食?他不会是隐讳的说晚上会有人来偷东西吧?还说有事去西边叫守卫,难道让我住在这里就是让我看院子的?想想也不对,我可是罪犯啊。他要我关好院门防小兽,看那院门和围墙跟奄巴戈家一样,都是木桩子编的藤条,只不过这里的藤条编的更密实,也许真的是防小兽吧。也许原始人真的没有盗窃这种勾当,看来我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郁闷归郁闷,该搬还得搬。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林耀华深知这个道理。林耀华从其它仓库找来了锯和凿,那宗庙发给自己的木料做起木工活来。不到一个时辰,一辆纯木制的手推叉车出现在眼前。这叉车两尺宽,底下是一块木板,一端有两个轮子,轮子上面有两根齐眉高的扶手,扶手中间用木条连起来,整体看上去有些像前世医院里推氧气瓶的车子。

    林耀华把叉车推进仓库,搬起一缸油放到叉车上,接着抓紧扶手,用力一翘,车子倾斜了过来,果然轻松。可是还没等林耀华把车子拖出门口,就不得不停了下来。那倾斜的油缸正在咕咚咕咚往外冒油。

    “XXX”,林耀华骂了一句脏话。怎么把这事给忘了,缸里装着液体,这个车子还不能倾斜的太厉害,这可如何是好?林耀华把缸搬了下来,仔细思考着。突然灵机一动,立即又着手改造起车子来。林耀华把两根竖着的扶手放平,固定好,叉车变成了手推车的样子。林耀华再将油缸搬上车子,抓着两个扶手轻轻一提,油缸稳稳的坐在小车上,吱吱嘎嘎的被推了出去。

    “打起鼓来,敲起锣来哎,我推着小车来送货……”林耀华一边推着小车一边得意的唱了起来。

    搬完油缸砌好床,打扫完房子铺好床,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打好水淘好米,林耀华在院子里的空地上用红砖堆了一个小炉灶,将一个陶盆座在灶上烧起火来。在奄巴戈家吃了几餐煮食,还只有肉没有饭,林耀华决定犒劳一下自己。

    不一会,林耀华找来一块一尺来宽,用来铺仓库地面的那种薄薄的青石板,将石板架在炉灶边上,有在石板下面烧起火来。林耀华去仓库里舀了小半碗油,有找了把匕首把咸鱼砌成小片。看看石板烧的差不多了,将油在石板上涂了一层。等油被烧的吱吱直响,林耀华把砌好的鱼片平摊在石板上,一边轻轻的涂油一边用筷子翻动着鱼片。鱼片也很快呲呲的冒起热气来,一股香味幽幽的飘了起来,散逸在四周,馋的林耀华直留口水。也不知这是什么油,质量比前世的瓜子油还好。这石头的温度也刚刚好,咸鱼片吃透了油,烤的金黄金黄,外焦里嫩,??冒油。不论是看起来还是闻起来,都无比的诱人。林耀华看鱼片烤的差不多了,陶盆里的米饭也刚刚好,于是将火熄灭,准备开餐。突然发现忘了拿碗,忙又走进房子里翻找。找到碗才发现碗很脏,于是又拿陶罐里打好的清水刷洗起来。

    林耀华洗好碗,转身走出房门,却突然发现炉灶前蹲着一个人。这人一头漂移的长发,一脸漂移的长须,身穿紫色丝绸坎肩,看起来像富贵人家。只见他两指捏起一片鱼,往嘴里一塞,接着大嚼起来,竟也不怕烫嘴。林耀华心头火气,谁说原始人没有偷窃的,这不就小兽来偷食了么?正想着,这人又捏起了一片鱼,塞进嘴里,再看那石板上,鱼片已少了七八成,林耀华急得大叫:“喂,那是我的晚餐啊。”

    “哦,对不起,对不起。”那人急忙站了起来,一边打着道歉的手势一边含糊不清的说,“这鱼实在是太香了,我从没吃过这种做法的鱼。哎呀~,闻起来响,吃起来更香,真的是香,真的是香啊。”那人一边说着,一边慢慢倒退着,不一会就走出了院门,一转身消失在夜幕里。

    林耀华心里那叫一个郁闷,这才夸完这些原始人鸥鹭忘机,就有人来偷了我的晚餐,看来无论是到哪里,这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唉~,真的好香。林耀华吞了一口口水,急忙朝剩下的几片鱼片扑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