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白马饰金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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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时辰之前。

    天色微明的时候,伙头军将食物分发到每个小队,前几日我们每天只有一餐可吃,士兵们虽说不至于饿得眼睛发绿,却也到了忍耐的极限。如今得到了京城的食物供给,总算有能够填饱肚子的份额提供了。

    奥沙照例分了两片菲薄牛肉给我,我小心掰开馒头,将牛肉夹在里面,然后很快吃下。作为军官,我得到了为数不多清可见底的热汤,普通士兵只有热水。

    王启年副将远远的在跟一名游击说着什么,那人摇摇头,又点点头,旋即上马飞驰而去。

    传令兵一拨一拨的来来去去,无数条命令被下达到各个分队,我们穿上了盔甲,手持武器,跃马组队,开始临战前的准备。

    士兵们并不在乎对方是谁,对他们来说,每一个建奴人都长得一模一样,都留着可笑的金钱鼠尾辫,分别大概就是贵族们会穿着不错的盔甲,服色也有所不同。哨探已经打探回来,我们面对的是正蓝旗莽古尔泰、镶黄旗豪格、正白旗阿济格、镶白旗多铎、贝勒阿巴泰、墨尔根戴青多尔衮、巴克什乌讷格,额附苏纳,每多听到一个人名我身上就多一层汗:这是个什么样的阵容啊!

    虽然我一直认为建奴只能算未开化的蛮族,没什么正儿八经的贵族,但是多年征战,这些贝勒贵族们无疑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将,这点没人怀疑。

    我想王启年的眉毛要皱得分不成两条了。

    我手下有一千二百人,他们都装备停当,就等着上阵。他们中的一些人将永远不会再回到辽东,每个人都清楚这一点,战争无法避免死亡及受伤,有时候你只是受轻伤,但你永远不能预测下一场战斗自己能否活下来。

    我呢?

    我问奥沙:“你觉得,今天我们能活下来吗?”

    “我不知道。”他一直这么可恨的直率。

    “你不想活着吗?”我向来都好奇他怎么对什么好像都很不在意。

    “活着,固然好,有时候死亡也并非坏事。”奥沙有一双深凹下去的眼睛,眼睛极大,看上去时刻都像很惶恐的样子。总的来说,并不是讨人喜欢的面相。

    我笑骂:“你倒成了做学问的了。”

    “大人不应该在这个时候问这种问题。”

    “我也知道不合适,不过说些什么呢?”我在给坐骑喂草。马夫已经在凌晨喂过了,我总是担心“旋风儿”吃不饱,常偷偷喂它几把燕麦。

    奥沙没说什么,只是摇摇头。他用一柄倭刀,这是上次去皮岛,朝鲜来使送给我的,我见奥沙一直没有趁手兵器,就赏给了他。他还有袖弩,和一支匕首,数把飞刀。奥沙机巧有余,气力不足,最擅长出其不意攻人不备。

    正式的战斗在午时刚过开始了。两军都以骑兵为主,列队站开,声势十分浩大。我方骑兵的身后是京营的弓箭手,再后面是手持长枪的步兵,对面也是如此这般的配置。建奴男子在马背上长大,依附建奴的蒙古人也自幼学习骑射,勇猛剽悍,很多年前的蒙古骑兵甚至一路打到遥远的番邦,端的不是满口之乎者也的汉人所能比的。

    冲锋号角响起,骑兵们拍马疾驰,口中呼喝有声。身后弓箭手搭箭张弓,三轮射过,一部分箭手便退进瓮城,驻守在箭楼与外城城墙上的箭窗。

    一些骑兵倒下了,或者伤到了人,或者伤到了马匹,战友们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冲――很多人因为被己方的马匹踏伤而死,骑兵冲阵的时候,很难有人伶俐到能够躲开无数翻飞的马蹄。

    我挥舞着佩刀,向着敌军冲去,来不及担心盔甲是否够结实坚韧。

    雪亮的刀刃在眼前上下翻腾,血光一现,浓郁的血腥气弥散开来。我满心欢喜,然而又浑身战栗。杀人对我来说,不再是一件能让我想起来就发抖的事情了,杀得多了,自然就麻木了,且要杀得更多,才能兴奋起来。

    手腕转动,刀锋划过建奴的手臂、身体,偶尔会凑巧砍到脖子,那么他的痛苦会少一点。我在战场上从不手软,心狠手辣是对对方的仁慈,紧紧跟随我的奥沙更加凶悍,如果有空闲的话,他会对躺在地下没咽气的自己人也来一刀,此时我总是会感叹他的身手之敏捷,超凡脱俗。

    这一仗从午时打到酉时,中途的时候我掉下了马,奥沙见势也跳下马,跟我站在一起。无暇交流感想,互相策应着杀出去。我带的分队本在西北最外围,一度被打散了,然后渐渐在我周围聚拢,旋风儿早跑的不知去向,我又骑上了一匹无主马,指挥士兵们向内进攻。

    士兵们不断受伤、阵亡,建奴也以差不多相等的伤亡率减员中,有些地段,战马几乎没有站立的空地。

    越来越浓厚的血腥味飘散在战场上,血染黄沙,哀嚎遍地。然而此时的我,听不见伤者的呻吟,看不见时间的流逝,只能听到刀刃砍在肉上的钝声、砍进骨头的碎裂声。

    士兵们纷纷倒下,双方伤亡惨重,谁也不比谁更有利一点,打到这个份上,拼的就是一口气了:我不能死。在周围都是死神阴影的时候,任何人都会惊恐万分的尽力避免自己堕入黑暗。

    军官们也开始受伤,他们并不是刀枪不入的神仙,有的只是比普通士兵多一点的战斗经验,受伤在所难免,战后的统计中,军官里只有不到二成的人幸免受伤。

    我身上满是鲜血,我素来爱洁,此刻也顾不得了。手臂已经酸痛,偶有休息时间,只能忙着喘气。什么雄心壮志功劳千古加官进爵封侯拜相,完全没有机会去想。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吐了好几天,那之后我学会了硬起心肠,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么在想好我该怎么去死之前,我宁愿死的是别人。

    再一次开始冲锋了。

    建奴军与关宁军的队列犬齿交错,很难分开。箭楼与城墙上的弓箭手只能对准为数不多的冲过来的建奴士兵,阳光下,建奴人的光亮头颅十分醒目。靠近城墙的后军由守备高阳率领,这是个说起来不算轻松也不算艰难的任务,负责清扫越过重重防线接近瓮城的建奴士兵。

    在某一个时刻,我相信我看见了被赐号“墨尔根戴青”的贝勒多尔衮。原因无他,如此年轻的贵族除了他之外没有别人了。他的幼弟多铎年仅十五岁,听闻与莽古尔泰压阵后军。

    多尔衮距离我如此之近,几乎能够数清他下巴上为数不多的胡须,这个年方十七岁的少年脸色苍白――如此高强度的战斗不太适合年轻人。两年前他不过只是十五岁的舞象之年,就已经带兵打仗并取得了不菲战绩。建奴多年东征西讨,少年脸上颇有风霜之色。听闻他是以才智出名的,这一点我很不能认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能有多少智谋?说勇猛敢打倒是真的,这世界蟊贼怕官兵,官兵怕大胆的,大胆的怕不要命的。

    我精神一振,拍马直冲过去,奥沙紧跟我前进,一队骑兵跟在他身后,向前冲。刀劈,枪刺,凶猛的建奴军如潮水一般涌上来,我几乎能看到多尔衮脸上滴落的汗珠,沾上血污的刀锋相交,发出呛啷啷的声音,火花四溅。错骑的一瞬间,我清楚瞧见他眼中的火焰:那是有如野兽一般的狂躁勇悍。

    奥沙紧跟着上前,侧身藏蹬甩了一袖箭,射中多尔衮的坐骑,马匹吃痛,将他掀了下去。此刻我拨马回转,见势迅速一跃下马,扬刀大步迈前,砍了下去。

    ――还是有点激动的,若杀了建奴贝勒,当可是奇功一件。

    多尔衮身手矫健,就地一个滚,利落的翻身站起,手中刀横推过来,电光火石间刀刃再次相交。

    他脸上露出不能置信的神色。

    本来作为领军大将,多尔衮并不需要亲自冲在前线,只是今日之役太过凶猛,高伤亡率让所有的人都接近精神与体力上的双重极限状态。

    杀红了眼,杀成了魔。

    战斗中无所谓什么武功高低,要点就是快准狠,虽说我的年纪大了多尔衮十岁,敏捷度或许略逊,却是体力上的巅峰,气力胜了许多;一味劈砍刺削,不过十数回合,多尔衮渐渐招架不住。

    我心跳加快,眼看就要能杀了这少年贝勒,凶狠狠一刀砍过去,却不料斜里突然挑出一柄长枪,将我手中刀磕飞。饶是我打了半日,手腕酸痛,这一刺的力量也着实大力,我手掌拿捏不住兵器,长刀脱手而出。那人紧跟着冲上前来,拦在多尔衮身前。

    我扼腕叹惜:终于还是功败垂成。

    建奴甲兵涌上来,护走了多尔衮;而我带过来的一队骑兵死伤殆半,奥沙跃过来拦在我身前,我只得发命退了。

    ※※※※

    奥沙道:“没能杀了多尔衮,很可惜。”

    “今日杀不了,总会有机会的。”我淡淡的说。不是不懊恼的,仔细回想一下,似乎很有几次机会能够砍下那颗金钱鼠尾脑袋,只是……万事都由不得事后思量。

    今夜的月色分外皎洁,清冷冷的照在这座修罗场上。

    尸积如山,伤者的呻吟无处不在。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