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白马饰金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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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医官钻了进来,道:“下官来检查一下大人的伤口。”

    我这才注意到,身上已经换了干净衣服。奥沙为我解开衣襟,又将油灯拿过来照明。

    “大人注意左臂动作不要太大,伤口很深,下官要等城里的药品送过来,才能为大人换上更有效的伤药。”

    今天的战役将之前备下的外伤药几乎全用光了,只能等待城内送出补充的药品。

    我点点头,随口问道:“今天本部的伤亡是多少?”

    医官摇头:“下官不知,下官只知道送来伤员就赶紧救治。”

    “那么,现在所有的伤员都包扎好了吗?”

    医官点头:“全都包扎完了,有些伤重的还是熬不过去,死了十多个。”

    奥沙忽然道:“既然伤重的会死掉,你应该先救治轻伤的,然后再去管那些伤重的。消耗伤药的死人不是好的死人。”

    医官猛地瞪他,奥沙也回以猛烈的对视。在我的记忆里,还没有谁能够跟奥沙对视而不败落,所以最后医官先落荒而逃,匆匆告辞出去了――自然这更可能是因为他的工作太多了,不能在此停留许久。

    我对着医官的背影喊道:“要注意休息啊。”

    医官仓惶的向后摆了摆手,便消失在外面的夜幕中。

    “今天死了很多人。”

    “嗯,我看见了。”

    “大人所辖分队一千二百人,战死九十七人,另有十五人在集合后死掉;受伤一百九十九人。”

    我沉吟道:“有十分之一的人死了……”相当可怕的数字,我记得手中佩刀砍到刀刃卷起,只能从地上死人手里抢过一把继续砍。

    “从建奴留下的尸体来算,他们也有将近十分之一的人死掉。”

    我摇头:“不,如果尸体数量相近,那么建奴比我们死的人少。别忘记我方的人数比建奴少两千。”

    “那么应该是接近十一分之一的死亡人数。”奥沙重新计算。

    我苦笑:“没什么分别,死了那么多人,双方都没有溃逃,也很不可思议了。”一直以来,我们被教导,如果在一场战役当中,一支部队的死亡人数比例达到二十分之一,那么整支部队的战斗精神就会被瓦解,就会产生绝望的崩溃。这也是有些战斗中,上司会用砍杀溃逃的士兵的极端手段,来阻止全军迅速走向溃败的结局的原因。当然通常这种绝望的手段会被证明是无效的,“全部死亡无一幸存”的恐惧,远远超过“可能会有几个人死亡”的畏惧。

    只能说,今天这场恶战,我军与建奴军都没有余地溃逃,不得不硬着头皮麻木的挥刀劈下。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只有一条路可以走,生存的**暂时战胜了死亡的恐惧。

    双方都战到疲惫不堪接近崩溃的时候,约好了似的,鸣金收兵了。

    这说明建奴军没有什么萨满神功护体,也是会疲劳的――也是会死的。所谓“女真满万不可敌”这种神话,我一早就知道完全是怯懦的人的夸大之词。

    以一万三千马步混合军队对阵建奴一万二千人,我认为我军虽然死亡人数较高,也能算是小胜了。这个认识令我感到满意。

    袁督师是否感到满意,不是我能够关心的。

    更不要提在我们身后的京城中的皇城中的年轻皇帝,他是否感到满意,也不是我这种渺小的中级军官能够关心的。

    我对奥沙说道:“这个时候,如果能有点酒喝就好了。”

    我还想要女人,但是考虑到奥沙的能力范围,以及所处的地段,我还是明智的放弃了这个需求。要求奥沙去做目前情势下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蠢事我从来不做,而且,我十分不信任奥沙挑选女人的眼光。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命他给我找个女人,他却带来一个如花,害得我差点吐了出来。

    奥沙默默的出去找酒去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来,阴沉着脸道:“建奴跑了。”

    ※※※※

    我从一堆包括了杀人犯、土匪、小偷、强奸犯的人渣中找到奥沙的时候,他还是个满嘴南蛮话夹杂着生硬的四川话的又一个人渣,我看中他的原因无他,是因了在上千人的队列中,谁也不敢站在他方圆三尺的地方。

    我一眼就看到他明亮的光头,罪军全部都要剃光头,这是**惩罚的一部分,南蛮倒是不怎么在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损”这种理论。

    我对罪军管理长官说道:“我就要他。”

    对方很吃惊,道:“此人才来了几日,已经打了十多架,奇在他都胜了。”

    我也一惊:这堆人渣里面不乏孔武有力的汉子,难道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不是没有对手,而是没有人会去跟一个打起架来不要命的南蛮动手。”

    “嗯……”我沉思了一下,然后走到我挑选的人渣面前,“跟我上前线杀人去。”

    名为奥沙的蛮夷用冷漠的眼神看了看我,点点头。

    “不打仗的时候不许打架,只能听我命令。”我自恃武功高强,没将他算成对我具有人身威胁的人。

    罪军长官摇头:“江大人的眼光真特别。”

    “很少有人能够打架就像不要命的一样,”我咂舌:“此人甚为符合我的要求。”

    奥沙的命运就此决定了。

    后来我发现他很聪明,只用了两个月就学会说北方汉语,又过了两个月,他说话就连北京本地人也分辨不出来;与此同时他还学会了足够对话的女真话,半年之后,蒙古话他也能说的像那么回事了。

    我很满意自己的眼光,有个三语通译实在很方便。

    而且他还有个了不起的优点:十分擅长听壁脚,经常会告诉我一点我无权参加的军事会议的内容。

    在我带他上皮岛的那段日子里,他又学会了朝鲜语,我更深切感到,越发离不开他了。

    我自己也会一点女真话,蒙古话则仅限于“你好”、“你吃过了吗”之类,朝鲜话一点不会,因此这个难得的语言天才我拿定主意打死也不让出去。等我死了,会留遗言叫他殉葬。

    “什么叫‘建奴跑了’?”我问他。

    “就是越过运河,往东去了。”

    “向东?”建奴人这是要做什么……

    “派了哨探吗?”我问道。真奇怪,好像我知道奥沙一定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他点头:“哨探跟上去了。”

    实际上我有许多次都想要开口告诉我的上司副将王启年大人,说奥沙实乃一个极为优秀的哨探,但是一来不太舍得奥沙离开我,二来此举过于献媚而居心叵测了。做人还是低调一点好。

    “酒呢?”我不再纠结于建奴军的去向问题。

    奥沙从怀中拿出小皮囊,这是他自制的酒具,“我从祖总兵帐篷里面弄来的。”

    我接过酒囊,拔开木塞,一股浓烈的酒香扑向我的鼻子。“啧啧,这酒还不错。”靠着奥沙的能耐,我通常都能达到跟总兵差不多的生活标准,这也是因为我其实很容易满足的缘故。如果不是因为这儿在打仗,奥沙能把祖总兵的酒全搬回来。

    “人生啊!”我叹道:“有酒有肉的人生,真幸福。”也许因为发现自己居然又活了下来,而对人生多了那么一点感触。当然我从不否认有些时候,我也恨不得赶紧结束掉这段可悲的人生――至于是转世还是怎么的,不是我能够决定的。

    我把喝剩下的半袋酒递给奥沙,“你也喝点。”

    他接过酒囊,一口喝干剩余的酒。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