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索不达米亚是希腊语“两河之间”的意思,在现在的伊拉克境内。两河流域是指在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平原地区。
闪族人又叫闪米特人。传说是《圣经》里诺亚的儿子闪的后代。
按照《圣经》(《圣经》其实可以看作是希伯莱人的上古史)的说法,亚当和夏娃得罪了族长耶和华大叔,被赶出伊甸园。他们流落外地并在那里繁衍后代。
亚当的后代在一次大洪水中遭到灭顶之灾,只有诺亚一家幸免。他们乘坐的诺亚方舟被洪水冲到土耳其境内。
诺亚有三个儿子,闪、雅弗和含。这仨儿子分别向亚、非、欧发展,后来成为这三大洲许多民族的祖先。
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都是闪族的分支,据《圣经》说,他们的祖先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但是现在这对亲兄弟怒目相视,恨不能一口吃了对方。)
闪族最早生活在非洲的撒哈拉北部地区。撒哈拉的意思是“不毛之地”,但是在几万年以前,撒哈拉是一个气候湿润、植物茂盛的人间天堂。后来降水越来越少,气温越来越高,森林变成草原,草原变成沙漠,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不得不赶着牛羊远走他乡。
闪族人回到了祖籍地――伊甸园,也就是美索不达米亚。
伊甸园的原址现在还在争论之中,有说以色列,有说埃及,也有说早已沉没在波斯湾海底。按照《圣经》的描述,伊甸园有四条河从中穿过,其中两条河是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其他两条河已无从考证。)
但是美索不达米亚早已是苏美尔人的天下,他们在那里建立了几十个城邦――以城市为中心的独立王国。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创造了锲形文字和灿烂的苏美尔文明。
闪族亚摩利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占领了一座小城巴比伦,进而以巴比伦城为首都建立了巴比伦王国,由此亚摩利人被称做巴比伦人。
公元前1792年,汉谟拉比做了巴比伦国王。他是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任国王,他的父亲留给他的是只是一个方圆不足百里的小国,周围强敌林立,尤其是强悍尚武的亚述王国。
汉谟拉比为了生存,一面向亚述表示臣服以换取亚述的庇护,一面积极发展生产扩充实力。
汉谟拉比根据本国国情,建立起一支亦农亦兵的常备军,平时务农,战时出征。
国家太小,养不起那么多全脱产的士兵。汉谟拉比将田地无偿分给士兵让他们养家糊口,条件是一旦发生战争他们必须应召出征。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汉谟拉比拉开了35年兼并战的序幕。
汉谟拉比是一个很有谋略、很有耐性的人,他不急于求成,祈图一口吃个胖子。他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拉一个打一个,将身边的强敌各各分化、击破。
那时候青铜器已经开始广泛使用,军队已经装备金属的武器,比方头盔、盾牌、匕首和长矛。汉谟拉比统一两河流域的战争比起一千多年前美尼斯统一埃及的战争要好看得多,当然也惨烈得多。
他们远程武器有投石索、弓箭和标枪,近程武器有战斧、长矛和匕首。进攻时讲究排兵布阵、使用谋略,防守时构建城墙、工事,他们使用马和驴拉的战车来增加机动性。
汉谟拉比曾用过“水淹七军”的计策攻下一座城市。
巴比伦在兼并过程中逐步壮大并最终统一了美索不达米亚,建立了横跨波斯湾和地中海的巴比伦王国。
不过,建立强大的巴比伦王国并不足以使他青史留名,真正使他闻名于后世的是他编写的一部《法典》,即《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刚即位时巴比伦只有巴掌大的国土、一个城市、一小撮人口,几乎没有必要设立市长、法官之类的二级政府,汉谟拉比总揽全国的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宗教大权。
他集总统、总理、市长、公检法、工商局长、妇联主任等等于一身,小到夫妻吵架、打架斗殴、买卖纠纷,大到恶性案件、外交、战争,他都亲历亲为。
汉谟拉比最喜欢断案。他身兼公检法,从刑侦、起诉到宣判一条龙服务,效率非常高。他的判决既是一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不允许上诉。
后来地盘慢慢大了,事情渐渐多了,汉谟拉比感觉精力不够用了,即便浑身是铁又能碾几根钉。于是汉谟拉比任命了各级官员,又根据自己的断案心得和社会惯例编成一部《法典》,令各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较为完备的成文法典。(本来一直以为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但是后来考古发现了另一部更早的法典,只好加上一个“较为完备的”的定语。)
这部《法典》用当时通用的楔形文字书写,洋洋洒洒几百条,规定了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了现在的民法和刑法。
《法典》的立法原则是“公平”。之所以给公平两字带上引号,是因为它追求的是一种绝对的公平,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比方说两人打架。PK的双方不在同一个重量级上,超重量级把次轻量打得满地找牙,眼瞎腿折。被打的捂着眼瘪着嘴柱着拐走进法院。法官立即将肇事者缉拿归案,摁倒在地,让原告将被告打瞎同一只眼,打瘸同一条腿,打掉同样数目的牙。于是被告也捂着眼瘪着嘴柱着拐走出法院。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更是不在话下,甚至盖房子的盖成“豆腐渣工程”,房倒屋塌出了人命,盖房的人都要以命相抵。
不过,如果自由民杀死奴隶,自由民是不用偿命的,只须交纳罚款,因为他损坏了“公物”。
奴隶是不被当作人看的,他们被看作会说话的骡马、会走路的“动产”。奴隶可以随意买卖、赠送,购买一个奴隶所花的钱和一头牛相当。
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俘,包括战败国的平民,也有欠债破产、以身抵债的自由民。不过的债务奴隶还有个服务年限,比如给债主做满三年奴隶就可以赎身。而其他奴隶就几乎永世不得翻身了,包括他们的子子孙孙,除非奇迹发生,比如有人自愿为他们赎身。
《汉谟拉比法典》还有一些挺有意思的规定。比方说如果有人被拦路抢劫而政府又没能抓住罪犯,那么地方长官需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如果中国法律有此一条,广东各级政府将会成为全国最穷的衙门。)
还有,遇到有证据没口供、被告死不认罪的,就把他捆起来他扔到河里去,让神来判断这个人是否有罪。沉底儿了说明他有罪,死了活该;漂起来了说明他是清白的,当场释放。
如果美国法律有此一条,辛普森杀妻案根本用不着那么费劲。一脚把辛普森踹进洛杉矶河里,看他有没有本事漂起来。
辛普森宣称将要出一本书《假如我杀了妻子》,以假设的口气重现犯罪现场。
美国实行一罪不二罚,已经宣判的案子不允许重新审判加刑,公众拿他也没辙。)
不管《汉谟拉比法典》的具体条款如何,成文法典的出现就意味着进步。成文法典也就是明文法律。有了明文规定的法律,大大避免了是非对错全凭法官一张嘴的状况。
巴比伦王国在汉谟拉比死后就迅速衰弱下来,汉谟拉比的后人没能为他守住江山,王国发生大规模暴动和反抗。公元前1595年,来自土耳其的赫梯人趁机袭击了巴比伦城,古巴比伦第一王朝结束。
在之后的800多年里,美索不达米亚先后出现三个王朝,史称古巴比伦第二、第三、第四王朝。
公元前729年古巴比伦被亚述帝国吞并。
亚述人也是闪族人的一支,后来成为叙利亚人的始祖之一。
亚述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几起几伏,曾一度臣服于汉谟拉比,成为古巴比伦的附属国。
公元前745年,亚述王国的汉谟拉比――帕拉萨三世即位,他经过一系列改革使亚述重振国威。
帕拉萨建立了一支当时世界上兵种最齐全军队,包括战车兵、骑兵、重装步兵、轻装步兵、攻城兵、工兵等,同时发明一些“重武器”,比方专门用于攻城的“投石机”和“攻城锤”。
亚述人从赫梯人那里引进了铁,并把应用到武器上。铁兵器比青铜兵器更加坚硬和锋利。
帕拉萨发起扩张战争,吞并了古巴比伦。之后百年,亚述人不断发起战争,叙利亚、以色列、腓尼基、埃及都倒在亚述人的铁蹄之下。亚述王国横跨亚非两大洲。
但是用武力捆绑而成的大帝国并不太容易长久,被征服地区的反抗此起彼伏。公元前612年,闪族的另一个部落――迦勒底人打败了亚述帝国。
迦勒底人重建了巴比伦王国。为了区分前后两个巴比伦王国,历史上称之为新巴比伦王国。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