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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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三年,谢顿召常遇春、李文忠、俞通海、汤和、邓愈、赵普胜等诸将率师回朝,以胡大海为北京留守使,总河北、山西军事。二月,众将至京,命丞相李善长率百官郊迎慰劳。即时,天下已然粗定,除四川、云南尚为明玉珍、元梁王割据之外,关内之地尽归新朝。于是,命大论开国诸臣功劳。

    华之官制,当追溯至谢顿在建康初称吴国公,开府设事之时。当他晋吴王之,用官制度的基本架构已经建立完毕,后来谢顿改称华王,以及登基称帝时,又先后再次进行了比较大改动和完善。最初为了方便属下及百姓易懂,官号、职掌等多是直接采取元制,后来谢顿在政治上越来越需要倚重于所谓“恢复华夏”的旗号,来夸耀自己得国最正,上应天意下顺民心。所以自然在各种事务包括官制上尽量与元朝划清界限,于是逐渐改成了汉唐宋三朝制度为底,杂夹谢顿一些偏好突想的混合体。

    这次正好趁着大封功臣之机,谢顿对华朝官阶爵制等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整顿,以求统一完善。原来作为朝廷官员顶峰的丞相、相国之类相职被彻底废除了,理论上华朝皇帝将亲兼相权,改设三公、三孤之职统领百官,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因武圣尝受少保,故少保设而不授。然无论公、孤皆为崇官,无定员、无专授。而实际的政事中枢则是仿唐宋制设立的内阁。内阁授餐大内,常侍殿阁之下,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平章军国政事。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凡上之达下,皆审署申覆而修画,平允乃行之。然后整理摘要上呈帝览,以平允庶政。内阁阁员人数不定,一般入阁前的本职在三品以上,正式称呼是参政辅理军国事(首席参政称“领参政辅理军国事”,又称首辅,后来私下也有称首相的,不过严格论起来,称首相是违法犯忌的),平时轮流值守,批拟日常政章,遇大事则共商,议决后上奏帝听。内阁阁员皆有直接单独面奏皇帝之权。朝廷官员,三品以上官员进退由帝心默定,四品以上由在京三品以上廷推,五品以上由内阁阁推,其下按照年资和考绩递补。而虽品级低微但却机要之职,任用之法另有所定。

    朝堂设四院八部四署,分理政事庶务。四院为枢密、检察、司法、翰林;八部为吏、民、礼、兵、律、度、工、商;四署为太常、光禄、鸿胪署、内奉。

    枢密院是诸院部署之首,乃节制中外诸军事之所在,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伐之事,号称可与内阁分抗。所以各院部署中也唯有枢密院主官的品级最高(甚至大多数时候会比内阁阁僚更高),设枢密使一人,从一品,同枢密使不定员,正二品。然而同枢密使皆为加衔,以示荣宠,非特旨不预院务,枢密使还好些,并非完全的虚职,但因为枢密院执掌军权,实在太过重要,所以枢密使起的作用主要是担当皇帝的首席军事顾问,与内阁共同商议决定有关军事的重大决策,平时也一般不实际管理日常事务(但同时规定,除非有皇帝的特诏,否则所有枢密院要务,枢密使都有权也应该了解)。因此又设总监一(从二品)、左右前后都督各一(从二品),佐枢密使,实管院务。为防重辙前宋以文人层层掌兵,以至军不能战的惨痛教训,枢密院要职定制,除总监外,自都督以下非宿将不得任。检察院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查访风纪、为天子耳目,并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设检察御史长一(正三品),左右侍检察御史长各一(从三品);司法院掌天下刑狱审谳、准驳、勾覆、平反之政令,司法院设正卿一(正三品),左右卿各一(从三品)。翰林院,掌史册、文学、格物、礼乐、地理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并奉敕而统承经筵进讲、侍读书史科学,纂修实录、玉碟、史志诸书等事,翰林院设春、夏、秋、冬官大学士各一(正、从三品皆可,亦非定员),各殿阁学士、庶吉士不定员。

    八部,吏部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兵部掌天下军士将佐选授、升调、功赏、抚恤,征伐之政令;民部掌天下户口、农桑、畜牧、屯田、山泽之政令;礼部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学校、文教之政令;度部掌天下收入支用、发行钱钞、国库储输、兼与商部并管盐政;律部掌天下刑名、律例、徒隶、递运、关禁之政令;工部掌营造、修缮、水利、桥道、舟车、坑冶、织造、量衡之政令;商部掌天下货贾交易、市厘、输运、驿传、提举市舶、税课酒茶马市之政令;八部各设尚书一、左右侍郎各一。尚书正三品,侍郎从三品。

    太常署,掌祭祀礼乐之事,总其官属,籍其政令,以听于礼部,并管太庙、忠烈先英祠、神乐监;光禄署,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典外国夷邦藩部朝贡通使之事,并管通译局、通宾馆;鸿胪署,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颁行诏赦、册封宗室、征聘贤才、有外使辨其等而教其礼仪;内奉署,掌宫中供应、内库仓储、随驾前导警跸之事,并管太医院、上林苑、教坊;四署各设正卿一,少卿一;正卿正三品,少卿从三品。

    另外还设有詹事府、苑马院、太学校、讲武堂、钦天监、僧道诸教司。詹事府掌辅导太子,有事设之,无则仅存名,设詹事、少詹事各一。苑马院掌天下官马牧政,听令于兵部,然凡有官马寄、租于民间,则由民部当管,设大使一,副使四。太学校教习文学经史、格物道理,讲武堂授明大义,传晓军法、操演武技,山长照例由皇帝亲兼,另各设祭酒一、司业二。钦天监掌察天文、定历数、占候、推步之事,设监正一,监副二。僧道诸教司掌天下僧道及其它诸教,设左右提点各一、左右阐教、左右演教各一。

    至于文武官员的散阶官制,比起以往历朝来,华朝制度特点是相对简洁,基本便是按着九品正从而设。文武之散阶官从上至下同样一共分为二十级:超品不分文武,皆拜金紫光禄上大夫、上柱国(以武职任官,则头衔之中将上柱国列于金紫光禄上大夫之前);正一品,文授崇进荣禄大夫,,武授进擎国上将;从一品,文授特进资政大夫,武授特进冠军上将;正二品,文授正宪大夫,武授镇方将军;从二品,文授嘉直大夫,武授平远将军;正三品,文授通奉大夫,武授广武将军;从三品,文授朝请大夫,武授昭威将军;正四品,文授中大夫,武授宣节准将;从四品,文授散大夫,武授御侮准将;正五品,文授下大夫,武授陪戎准将;从五品,文授亚大夫,武授折冲准将;正六品,文授好德郎,武授致果校尉;从六品,文授迪功郎,武授奋英校尉;正七品,文授承务郎,武授刚毅校尉;从七品,文授明礼郎,武授翊麾校尉;正八品,文授习事佐郎,武授敦智准尉;从八品,文授顺训佐郎,武授扬勇准尉;正九品,文授修职佐郎,武授彰信准尉;从九品,文授登仕佐郎,武授忠义准尉;不入流,文武皆授公士。

    另设勋官十级(如文武官号不同,则前文后武)。正一品,柱国。从一品,左、右柱国。正二品,赞治上卿。从二品,赞治卿。正三品,赞治少卿。从三品,赞治庶卿。正四品,协理大尹、车骑尉。从四品,协理尹、骁骑尉。正五品,协理少尹、云骑尉。从五品,协理庶尹、飞骑尉。

    而华朝的爵等分为皇族与非皇族两大部分。皇族之外的臣子们所用的爵等分为王、公、侯、伯、元士五等。其中王爵因为大华制度,国内异姓生不封王,所以止用于追赠,为二字郡王。公爵同正一品,班次仅在三公之后,系子孙世袭得爵者,同正二品;侯爵同从一品,系子孙世袭者同从二品;伯爵同正二品,系子孙世袭者同正三品;外戚等亲恩、加恩封爵皆止于封伯,且加恩字,同从二品。元士高至同正三品,低至同从五品,因功而定。公、侯、伯(恩伯除外)皆可传世,但除有世券或特恩外,则子孙每袭一世降一等,至元士则许嫡裔永远继承(凡降等袭爵得元士者起讫同正四品,然后每世降一阶,最后降到同从五品为止)。恩伯之嫡裔亦许袭元士,起讫同正五品,然除特恩,只得传一世。其余之元士,除非有世券或特恩,子弟皆不可荫袭爵位。

    皇族男子,在皇帝、皇太子以下,爵阶则分为亲王、封君两大级。亲王号用一字,封君号皆用二字。亲王冠服仅下天子一等,位在其他诸爵之上(唯一可以与亲王平礼相交的只有获得金紫光禄上大夫、上柱国这个超品散阶的大臣),最为贵重,绝不轻授,皇族无显功崇德者,虽辈尊至亲而不封,袭传亦必得有世券或特恩,凡许袭,则亲王嫡长子称王世子,同正二品。得封君者,尚未行加冠礼之皇(堂)兄弟、子、侄,与皇孙及以下称少君,其余皇(堂)兄弟、子、侄称君,皇叔伯称长君,皇叔伯祖称大长君,皇曾叔伯祖及以上称太君、大太君。诸封君者的爵位等级按辈年亲疏,班次地位,依人而定,各有上下,爵禄分别实同公、侯、伯、恩伯不等,一般而言,称少君时除非身份极为特殊或是极得宠爱,位次班列都不过能同恩伯而已,但皇子一旦成年,无过一般便能同侯,及年长后或“升”成了皇兄(弟)甚至辈份更尊之后,得到同公的恩封亦是不难,但对于非皇子出身又不是很得宠或立有大功的封君,既使成了长君乃至大长君,终其一身也至少能升至同侯而已,只有极少数运气极佳的外支皇族城君才能得到同公的荣耀。爵级同公、侯之封君大多有袭,有袭则嫡长子称君世子,同正从三品,而皇族中未得封爵者,则帝子称皇子,亲王子称王子,其他直系而无爵之皇族诸男皆称皇男,及冠,俱授元士,然非功不袭,而其余旁枝后人疏离至五代以上,即出皇族,其子孙虽仍按报记载,然收于另册,不记于玉碟之上,唯谢顿命凡己后人,皆仍许入官学、武学修习,所需学杂费用由官供给。

    至于皇家女儿,封号分为四等,曰:公主、郡主、县主、乡主,除非因过责罚,否则皇女例封公主,其中皇(堂)姐妹、女称公主,皇姑称长公主,皇祖姑称大长公主,皇曾祖姑及以上称太公主、大太公主,婿皆曰驸马,皇孙女、亲王女封郡主,封君之女及其他皇族女子封县主或乡主,郡主、县主、乡主,婿皆曰仪宾,驸马、仪宾入幕之后,推恩授以勋官,依文武才干不同,分赐协理庶尹或飞骑尉至协理大尹或车骑尉不等,皆许仍可得参与政事,一如平常士人,然其之升职、转阶亦一如他人,不以已得勋官为助。

    在中华三年初的大封功臣之中,谢顿品列徐达、常遇春、李善长三人功最著,于是封李善长韩国公、加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拜金紫光禄上大夫、上柱国,领太师;封徐达魏国公、加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拜上柱国、金紫光禄上大夫,领太傅;封常遇春赵国公、加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拜上柱国、金紫光禄上大夫,领太保;三人并各加禄至万石。其余又封李文忠燕国公、俞通海楚国公、冯国胜宋国公、邓愈卫国公、胡大海越国公、汤和郑国公、花云鲁国公,此七人皆加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擎国上将。赵普胜本来论功亦可封公,然其从龙之初,尝有不忠之迹,朝议止于侯,故首封国公者十人,皆予世券。

    又封苏霍伦、韩定、赵普胜、廖永忠、马骆、林恩、吴国兴、赵德胜、耿再成、傅友德、杨?、金朝兴、曹震、吴复、王弼、俞通源、张德胜、张志雄、康茂才、陈兆先、郑遇霖、华高、曹良臣、武德、朱亮祖、陆聚、左君弼、胡廷瑞、陈全义、谢成等三十人侯爵,皆予世券。其中苏霍伦、韩定加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荣禄大夫,赵普胜、廖永忠、马骆加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擎国上将。

    再封陶安、郭景祥、毛祺、王恺、刘基、胡深、王士诚、田丰、梅思祖、韩政、薛显、何真、严德、宋贵、王铭、张铨、张义、唐胜宗、牛海龙、李继先、秦友谅、程国胜、徐大兴、余昶等二十四人为伯。其余有功将士官吏各有加赠。又追赠朱元璋义明王,冯国用秦国公、廖永安齐国公,陈德、周德兴、吴国宝、丁德兴、郑遇春、胡海、王志、耿君用、耿炳文、费聚、赵仲中、赵庸、仇成、朱寿、陈恒、顾时、桑世杰等数十位先夭功臣侯伯不等,皆加美谥,择子弟承爵受官。其余殉国将士亦迎灵位入忠烈先英祠享祭,命地方官吏照顾所留家人。

    一时之间,整个南京城中,人人弹冠相庆,个个喜笑颜开,唯独谢顿暗中心痛无比――以后年年岁岁,又要多花老大一笔钱粮支为众臣俸禄了。

    人生快意欣慰之时总是少数,多的还是麻烦与头痛。封赏完毕之后的华朝朝廷便又是如此光景了。在外面看来,华朝正是刚刚开国,正是如旭日东升之际,又以强兵横扫海内,有纵横无敌之势,似乎万事皆可为之。却不知,令得谢顿及亲近大臣们烦心的事还是多的数都数不清,甚至就是用“内外交困”来形容华朝当下实际的处境,也并没有夸张到完全失真的地步。

    外部的问题自然首先是天下未得完全靖平。不仅北元虽然连连大败,但残余的势力仍然强大,长城之外,仍尽为其地,有众号称百万。而且平定西南的问题也随着时势而被提上了朝堂。而西南两强,据有四川的明(玉珍)夏军经过多年征战,也于前年左右,彻底控制了整个瞿塘峡以西的巴蜀之地,迫周边的西羌、西番、播州、酉阳、石?等部落、土司降附,又与云南梁王默契罢兵,皆移兵东向防备。谢顿发大军北伐之际,派马骆领湖广平章政事,镇守武昌,又派何真带兵驻峡州,由于防备严密,加之畏华军势大,明夏虽然在蜀中也一度有所动作,但终究不敢出兵瞿墉之外。倒是临近北伐尾声之际,明夏大将万胜乘元军土崩瓦解之际,为夏取兴元路。北伐成功后,谢顿也曾遣使招降,可虽然蜀夏兵弱,强兵不过两三万人,但明玉珍却决心依险自固,却使不复。他是当初诸路反元群雄之中,除谢顿外硕果仅存至今的,威信与经验都很卓著,令得谢顿不敢轻视。而云南的元梁王,论兵势倒也不强,可云南乃荒远蛮瘴之地,与内地交通困难,居民又多是夷人,言语习俗与汉人大不相同,所以梁王虽然无力大举反攻内地,但华军要征伐他却也很难。而华朝西北接壤的还有尚不驯服的羌番部落,也经常入扰。诸多外敌构成了一条大大的弧线,从东北到西南三面包围着华朝,就连沿海各地,也常有倭寇骚扰。可见华军在军事上的压力仍然极大。

    但相对于内政的困难,外部军事压力倒还算得上是轻松写意的任务了。而内政之困难,归根结底可以总结为两个字――缺钱。虽然天下十分中,新朝已经据有了八九分,但新朝的财政尚是经常发生困难,内阁和度部、民部整天就在东拆西补,实在是恨不得将每枚钱都掰成两半使,很大程度上也因为此故,所以谢顿称帝以来,仍然一直克已甚苦(当然是按历代正牌皇帝的标准衡量)。本来,华朝朝廷上虽然设立了专门负责处理、伺奉皇家一切专有事务的内奉署,在内奉署下又设了度支皇帝私家出入的内库,但为了避免前代教训,华制规定,内库的度支一切度支记录,内阁都有权随时查阅,又得令度部每年派员审核(不过反过来同样,内奉署内库度支局也有审核度部记录的权力和职责,谢顿其实很大程度是故意分开这二者,以便形成互相制约和监视)。谢顿在登基后随即发布的开国定基的几份诏书之中,就制定有永远不许后代子孙突破的规制:皇家内库的收入上限被固定最多不超过每年朝廷税赋的十分之一,不许再有突破增加,更不许另外开征任何税赋、捐献之道直接归皇家所用(其它还有一些对皇家支用的限制、控制手段,例如明定内库开支范畴,要求皇家所有的田地、店铺、矿场也要一样缴纳官税等,以后慢慢会提到),这是谢顿为了防止华朝重辙历史上常见的由于皇家生活过于奢侈,挤占国家开支太巨造成大祸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但如今不要说可能突破限度,皇家用度其实哪里可能占得了十分之一的朝廷税赋收入,不过便只是在账面上走走过场而已。究其实际,大部分财物都是被调度去填补其它各处的亏空。而之所以能够如此做,不仅是因为谢顿称帝后仍能相当自奉俭仆以外,而且也是因为幸亏他这个华朝皇室,比起历代历朝来,实在可说是简单至极,除了谢顿自己和他的妻妾子女以外,便没有任何其他皇族成员了(没办法,“据”皇帝自己所说,自烈祖以来,天家三代皆单传,而烈祖以上,亲戚家谱已不可考)。按着谢顿登基时发布诏令中的皇家典例,皇帝说是可以最多有一后、一贵妃、六妃,但谢顿的宫中仍然只有林皇后、李贤妃和王贞妃三名后室,因为后宫不盛,所以谢顿的子嗣也并不很多,现下存世者不过四子二女,长子瑞奇被立为太子,次子瑞兆(林皇后生)受封长安君、三子瑞德(李贤妃生)受封和乐君、四子(王贞妃生)瑞祥受封平盛君,长女瑞丽(林皇后生)受封永明公主,次女瑞淑(王贞妃生)受封永福公主,而其中就连最年长的太子瑞奇也不过刚刚十七(十六周岁),仍尚未成婚,自然也就还没有第三代的皇族。

    不仅皇室的人口还十分单薄,华朝宫室的总人数也不很多,而且除了谢顿父子几人外,全部都是女子。自谢顿从当初称王一开始,就坚持在后宫中不用任何宦官,登基称帝后,更是发布明诏,列举了自汉、唐以下,直至前元的种种宦祸,更言自己不忍见到为一人之虑而使无罪之人残身,正式下令在华朝皇家中永远废除使用宦官。但不用宦官,也总还是要有人来管理服侍皇家的日常起居及其它后宫事务的,以如今风俗习惯,外朝男子确实是很不适宜充任这一工作的,于是谢顿下令设立女官制以掌理后宫。

    在后宫中设女官并不稀奇,但以女官完全代替宦官管理后宫,却至少是自姬周以下的第一遭。起初时也很粗糙,虽然李善长等人翻检历代史书,为谢顿拼凑出了一个临时架构,但平常运作中也总是磕磕碰碰,终于把谢顿惹烦了。于是他抓来了最饱读经史的宋濂陈遇,及宫女中几个管事的首领,让他们给自己提点,顾问、记录,由自己主创,花了十几天心力,终于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女官官制,随即便马上下诏立法颁行。

    依着新法,华朝内宫中共设六局,六局曰尚宫、尚仪、尚用、尚作、尚库,尚直六局,各设尚局一人,正五品,监局一人,从五品,六局下设二十四司,分别执掌诸种宫中事务,内督宫女、执杂役妇人小心服侍天家,外促内奉署及其它有司尽力办供,俱以女官领其职(当然,当时还未能有足够女官填满所有职位,是依靠大量的兼任来暂时解决问题的)。其分设如下:

    尚宫局,掌导引中宫。凡六局出纳文籍,皆印署之。若征办于外,则为之请旨,行文移于内奉署。领司记、司言、司录、司宝四司。

    司记司,设司记一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女史六人,正九品。掌督理宫内一应事务,催督内奉供应等事。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皆视后番署加印,然后授行。各局之司、典、掌、史,品级俱与之同。

    司言司,设司言一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六人,掌宣传启奏,奉旨传通中外。

    司奉司,设司奉一人,典奉二人,掌奉二人,女史六人,掌收发御前章奏及御前勘合,宫内传递。

    司宝司,设司宝一人,典宝二人,掌宝二人,女史六人,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诸事。凡用宝,秘书处以揭帖请旨,至司宝司领取,监视用讫,存号簿,缴进。

    另有女史六人,听差于尚局、监局。

    尚仪局,领司礼、司籍、司乐、司仗四司。

    司礼司,设司礼一人,典宾、典赞各一人,掌宾、掌赞各二人,女史四人,掌朝见、宴会、赐赉、赞相之事。并掌记进御之事,凡后妃、群妾御于君所,谨书其月日。

    司籍司,设司籍一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六人,掌经籍、图书、笔札、几案之事。

    司乐司,设司乐一人,典乐二人,掌乐四人,女史四人,掌音乐、戏伎之事。

    司仗司,设司仗一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四人,凡朝贺,帅女官擎执仪仗。

    另有女史六人,听差于尚局、监局。

    尚用局,领司食、司服、司寝、司行四司。

    司食司,设司食一人,典膳、典饮、典药、典薪各一人,掌膳、掌饮、掌药、掌薪各一人,女史八人。掌膳羞品齐、酒醴酏饮、医方药物,水薪冰炭之数。凡以饮食进御,司食先尝之。

    司服司,设司服一人,典衣、典冠、典饰、典巾各一人,掌衣、掌冠、掌饰、掌巾各一人,女史八人,掌御用冠冕、袍履及衣服、首饰、巾栉、膏沐之事。

    司寝司,设司寝一人,典居、典屋、典苑、典灯各一人,掌居、掌设、掌苑、掌灯各一人,女史八人,掌宫内屋宇修缮,宴寝,床帷、茵席、汛扫、张设,舆辇、伞扇、灯烛,苑园种值花果之事。

    司行司,设司行一人,典车、典金、典石、典木各一人,掌车、掌金、掌石、掌木各一人,女史八人,掌御用车驾及其它尚用局三司未掌而御前应进之物。

    另有女史六人,听差于尚局、监局。

    尚作局,领司制、司造、司绣、司养四司。

    司制司,设司制一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史六人,掌书画笔墨、金银玉石、家具摆饰等造作之事。

    司造司,设司造一人,典造二人,掌造二人,女史六人,掌宫内大件物什及屋宇修缮等之事。

    司绣司,设司绣一人,典绣二人,掌绣二人,女史六人,掌宫内衣冠服靴、丝棉皮麻及染织绘绣之事。

    司养司,设司养一人,典养二人,掌养二人,女史六人,掌一切宫内活物蓄养之事。

    另有女史六人,听差于尚局、监局。

    尚库局,领司珍、司银、司彩、司计四司

    司珍司,设司珍一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金玉宝货之事

    司银司,设司珍一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银钱钞粮之事。

    司彩司,设司珍一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棉麻丝皮及其它宫用储存之事。

    司计司,设司珍一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掌度支宫内开支,发放宫人俸赏抚恤,审核库藏之事。

    另有女史六人,听差于尚局、监局。

    尚直局,领司正、司录、司时、司洒四司。

    司正司,设司正一人,典正二人,掌正二人,女史四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记功过之事,并管浣衣处,大事则奏闻。

    司录司,设司录一人,典录二人,掌录二人,女史四人,掌记宫中大小事务,藏历代宫档,管宫人名籍及廪赐之事。

    司时司,设司时一人,典钟、典鼓各一人,掌钟、掌鼓各一人,女史四人,掌管每日时刻,每一时即令直殿监官入宫换牌。

    司洒司,设司洒一人,典洒二人,掌洒二人,女史四人,掌各殿及廊庑、园苑扫除事,并与侍直诸班共严关防门禁、善用水火。

    另有女史六人,听差于尚局、监局。

    除了这些各有具体职司,也就有具体设置、人数的女官外,可宿留宫中除皇室成员外,其他人等基本分为三大类,一为宫女,一为执杂役妇人,一为禁宿内卫。禁宿内卫那是皇家甚至朝廷的性命所系,不过正是因为最为重要,历代在这上面的经验也是丰富无比,倒是只要照搬就差不多了。华制也是宫城内及皇帝近身用侍卫值宿六班警卫,宫城之外皇城之内及周边驻禁卫军,京师中有卫戍军,近畿另屯劲旅呼应,形成互相制约牵制之势,没有什么特别,不必多提。至于前二者,依制,服侍贴身服侍皇家贵人的宫女,皇帝、皇后、太上皇、太后各用十六名,皇太贵妃、皇贵妃及太子年幼居宫中时各用十二名,皇太妃、皇妃及皇子、公主未开府、下嫁前居宫中时各用八名。其她散用、待补宫女数与以上用人数相等(举例说,按现在谢顿宫中的皇族成员计,他们贴身宫女数标准为一百名,所以现在宫内散用、待补宫女的上限也为一百名,每增加或提升一名宫中贵人,就按以上标准增加宫女的总名额)。而外以现今十名皇家人口为准,宫中另用执杂役妇人三百名。以后宫中每增加一名皇家人口,可增补执杂役妇人十人。遇宫中帝、后及贵人崩薨,或皇子公主出外开府等事使宫内皇家人口减少时,宫女、执杂役仆妇员额可暂不减,待需增用时抵充,然此外则绝不许突破宫内用人限数。

    虽然决定使用女官制度来管理宫廷,但谢顿也并非是认为,只把宦官都换成了女官,内监之祸也可以自然而然的永远避免了。虽然从理论上说,女官们的总体心理状态应该比宦官们正常的多。但是谢顿明白,即使是最正常的人,日夜身处在至高权力的周围,又见识到所谓抚育天下,为万民父母的皇帝、皇后们平常也不过只是一些同样要吃喝拉撒的人,同样能被不高明的谎话所蒙蔽、欺骗和诱导,因此生出妄心、贪心和野心来也是最平常不过的。甚至从另一角度来看,正常人,哪怕地位低下的侍女,一旦脱离制度原来设计的控制,对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对皇家本身构成的威胁,反而会比宦官之祸更大、更重,宦官至少还不能生子篡位,但女官却可以。如果不能将其等牢牢束缚在规矩方寸之中,吕氏、武氏之祸复现于自己身后,并不是不能想象的。

    因此,谢顿的宫廷变革的措施,虽然一般人多仅是理解为使用女官制度代替传统的宦官体系,但其实范围并不止于如此。为了削弱女官或者说内宫的权力,让宫内机构尽可能的保持仅仅单纯保证照顾好皇家日常生活的本来用意,所以谢顿便在新制度中,把原来历代宦官体制下许多内监的职责与权力移到了外廷之中。

    比如说原来位面的历史中,明代内廷里最重要的机构就是司礼监,与历代宦官权势大盛时的情况性质一样,它本来应该只不过是负责替皇帝掌理内外章奏文书、勘合、批朱等繁琐的杂务,也就是充当皇帝的贴身书僮或者说秘书的角色,但后来竟实际发展成为无所不管的内廷,大权尚在外廷内阁六部之上,其首领亦为真宰相矣。这种事情谢顿自然不能允许再发生,而且他对由女官接替宦官处理这些军政事务本身便同样一点都不放心,于是严格规定只允许女官在内宫中执役些传送文牍、磨墨倒水的杂务,凡有女官介入处置朝廷公事者,即使确实是奉皇帝的亲自诏命,臣下亦应一律视为武媚、太平之流。至于皇帝身边必须有人帮助的一般文书处理、传达工作,则设秘书处负责。

    秘书处不设主官,只设秘书郎(或检校秘书郎)若干人,亦无其他下属官吏,秘书郎由内阁向皇帝选推忠厚严谨者以正六品衔(检校秘书郎为从六品)出任(一般为八人,不少于六人,但也不会超过十人)。秘书郎的职守是以每班三至四人的班次,轮流日夜随侍于皇帝身边,负责为皇帝整理、勘合内外奏章,撰写节略,或为皇帝诵读报告;在皇帝身体不适或太劳累时,在皇帝亲口直接指示的情况下为皇帝代写朱批,但秘书郎无权为皇帝正式起草诏令(这是只有内阁拥有的权利),他们只能负责记录皇帝的口述命令,然后再转交给内阁、各部院署等处,并与尚仪局一同安排、提醒皇帝的平常日程(理论上,其中尚仪局负责皇帝的生活安排,秘书处负责皇帝的工作安排),也有一定的备查问典故的职能(作为贴身文学侍从,这种作用是不必也不可能被完全排除的),但平时帝不问时不得进言,即使帝有问,凡涉军国要事、大臣进退之事亦不得言。

    因为秘书郎即使受到如此严格的限制,但仍然是职守极其紧要、敏感的所在,为了防止他们还是逐渐发展成为实际的辅相,谢顿又定制:秘书郎的品级最高只可升至正五品,并不得兼任其它任何官职。另外,任何人一生最多只得充任秘书郎五年,而且秘书郎中不得有内阁阁僚、各部院署主官的至亲,父子祖孙、叔侄舅甥、及兄弟(含亲堂表兄弟)也不能同时或连续充任秘书郎。最后,谢顿立下铁碑,命令后世任何人都不得改变对秘书处及秘书郎职掌、任期、品级和避嫌的这些限制,凡有违禁令,于皇帝为不孝,而秘书郎则为意图谋逆,各院部等有司皆可先收捕按问处置而后奏之。

    这些以废除宦官制度为核心的内廷变革举措,总体上得到了朝野上下内外官员及士子们的一致推许,赞为是防微杜渐、考虑长远的百世良法,毕竟无论是还在乡野之间的普通读书人还是已经挤入朝堂的外朝官员,他们永远举双手欢迎任何从根本上削弱中朝权力的措施。而且谢顿再三强调废除流传几千年的以阉人充执内役的举措本身,正是以孔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诲,也在绝大多数士子、百姓心目中产生或加强了当今皇帝有“仁”的印象。所以虽然大批士人对新制中明确宣示女子也可为朝廷官吏也是有所不满,认为那是则天后时乱法的影子,实在有牝鸡司晨之嫌,但毕竟女官之任职仅限于内廷,勉强说来,前朝鉴例其实也不少,不过是没有明确如此宣布过女官亦是朝廷命官而已,而且前元后宫之权最重,相形之下,国朝的女官受限极严,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所以除了极少数最顽固的理学先生,其他人也便装作看不见就是了。倒是对另外一则有关于宫中女官,但说起来本是皇家的私事,天下间倒是有许多人甚是不以为然,摇头叹息的。

    这个问题就出在宫女、女官与皇家在新制下的微妙关系上。正如所述,经过改制,女官的身份有一个极大的不同,在新法下,她们的品级不再仅是借用来衡量等级高低的标准,而是正正经经的朝廷官员身份,而一般的宫女却仍然只是皇家私人的仆女(华朝与前代有一条极大的根本不同,就是华朝法律严禁将华夏子民收为奴婢,哪怕是自愿投靠的也绝对不行,违者即使是王侯也要一律剥职论罪,而有官身的连家中用外族奴婢也不行,同样也有“私蓄部曲死士意图不轨”的罪名等着,谢顿自己带头示范,把宫女也都宣布“解放”了,所以宫女法理上也仅是皇室之仆而非奴婢。当然,实际中在皇家无边的威权威慑约束下,加上长期形成的习惯,其实使唤和从前历代也没什么明显的区别),但二者之间其实相当容易转换的,不仅宫女可能随时可以充任女官,而且女官也有可能转回宫女行列,如果不是犯错贬斥,这时一般还会保留原有品级散阶、月禄等,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其实还在于,不管是女官还是宫女,她们都有另外一个身份――皇家嫔妃的预备队。

    光是这点倒根本没关系,历代后宫嫔妃有什么一品二品的也多的是,问题是谢顿考虑到,负责象皇宫那么庞大重要复杂的机构正常运转的主持者,不仅需要有一定的天赋和知识,还是需要相当的经验积累。说白了,虽然如今无论男女,成人当家的年纪都小的很,民间多有十六七岁就当了爹妈的,皇家挑选宫人,更是经过认真筛选,至少也是中人之智以上,但让一帮小丫头片子在管事,那终究是没法让人放心的。以前各代使用宦官,自然多的是年纪既大,做事又稳重可靠的公公们可用,但宫人如果不被皇帝收纳或是赐婚,那到了一定年龄就应该要赏遣出宫放回家中,让其择婿有归的,虽然历代在这事上其实大多都做得很差,白头宫女说天宝在哪朝都实在是太平常了,但谢顿一想到未来华朝宫中,六局二十四司全都落在维多利亚女舍监式老处女们手中把持的可能性就不寒而栗,那样的话大华还不如继续用宦官呢。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谢顿定立家法规定,所有宫人,凡未被皇帝收纳或赐婚的,年二十五(周)岁以上且在宫内执役至少已满十年(华制,宫人选入的年纪为十四至十六周岁,再小会暂时送至专门的皇庄调训),就可以请求解约出宫婚配(上面已述,华朝宫人名义上也是良民而非奴婢,只是签约为皇家服务。但皇家与之签署的都是终生契约,而且在契约期间皇家有权限制包括其人身活动范围及婚嫁等,这是唯有皇家才有的特权,其他民间,虽是公侯之家也不能阻止仆人为婚嫁而要求退约回家,只能通过约定罚课的软手段加以约束),未被收纳且未得充任女官的宫女外放至迟不超过二十八(周)岁。另一方面又立规,除有皇子之宫人不得为女官外,无论如何,尚局、监局年纪不得超过五十,各司不得超过四十五,各典、掌不得超过四十。要说以上规制仍然还能用帝心仁慈用解释,但谢顿最后又加了一条――女官婚配后,如夫家非朝廷五品以上大臣、或侍卫禁军将校,夫婿又出贴同意的,可允仍回宫中任职。便差点捅破了马蜂窝,起初奉命与议的大臣,不是觉得臣子之妇整天整夜待在宫中,太有违礼法,就是担心这等女官会交通中外,为自家谋私,所以都是极力反对,只是都被谢顿强力驳回。他一面威胁除非能保证女官的行政能力(通过保证她们能有足够的年资经验),否则便只能恢复宦官制度,一面也指出历代行宦官制同样有交通中外、勾结谋私的问题,宦官虽然无子嗣,但却仍有家族。相形之下,女官其实至少并无更多的威胁,要害还在于内廷有无干涉外朝的权力。而既然允许出宫婚配,必然本就是皇帝无意于其,待其年长色衰,又复有何忧。还有人仍然担忧有违礼法,谢顿就不耐烦了,他大声咆啸的质问,难道是认为自己和自己的子孙无德至此,故专立此法,要以欺辱臣子之妻为乐?这等大帽子扣下来,自然无人再敢强项。

    旁题述过,还是再论朝廷用财之务。正因为宫中服侍如今皇家仅有的十位成员的女官宫女侍妇加起来亦不过只有数百人的这一事实,如此小的后廷规模,自然宫中的用度也就根本不能与前朝相比。加上谢顿不但不好修筑宫殿园林(这在历代开国之君里不算太稀奇),而且不象以往历朝,开国之后便要重新大起祖陵――由于谢顿不想对着假陵磕头,所以对外宣称,烈祖、睿祖、圣祖皆有遗嘱,复国之日,子孙将其骨灰撒入华夏河山之中,使之魂归故土,所以只需在太庙中设灵位,而不用为他们起陵――而且一不做、二不休,谢顿还让人在京城外郊选择一片号称风水上佳的山区,圈为皇家陵园,然后下旨,声称要效法列代先祖,故从他起讫,华朝无论皇帝、亲王,还是太后、妃嫔,凡皇家内有人去世,皆葬入陵园之中,一律不得大起陵墓,止高三尺、方圆五尺(注:此时的官方度量衡已经转换成新制,尺即为公尺),不许以金银玉器、古董珍奇之物殉葬。这样一来,又省下了一大票人力物力。但所有这些节约虽然也是甚有助益,从长远看,也是大大预防了未来几项开支浩大之处,可现在却仍然不能完全填补诸多事务开销的缺口。

    不过对于这种财政困难的状况,无论是居于最上位的谢顿还是实际操执日常政务的李善长、苏霍伦、汪广洋诸人,都并不畏惧。都知道这只是开国初立之际,人民尚未重新归籍安业,而四境战事仍急之故。以历代之经验,只要君臣不骄不纵,一边命各地官吏抚民劝农、简政宽刑,一边励兵养马、择机而动,则天下大定之时不远。出于这种自信,在反复与重臣们商议之后,为了趁开国之初,万事新创之际建立尽可能相对完善的制度,谢顿再次下诏,对于税制进行了大改革。

    新税制与前代各种税法役制的最大的区别,便是废弃了丁口税,取消了贵族、官员之类豪门合法的免税免役的权利。后者也就是所谓的“士民一体纳粮(税)服徭(役)”――即将国家征收田税、征发徭役的对象从自耕农扩大到了全部的大小地主、全部的成年人口。谢顿知道此诏一下,必然会引发巨大的反应,本来就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尚“心怀故朝”的原官绅阶层,更会因此而对自己的新皇朝产生极大的抵触和愤恨。但这一关谢顿是铁了心一定要闯过去的。

    理由很简单,历代中国王朝的覆亡,多半的根本原因都是在承平日久之后,土地兼并越来越重,而其中拥有最多土地的大贵族、大官绅们却拥有免税免役的特权。当大批田地都转入可以免交税赋的官绅名下后,因为维持必需的财政,朝廷只好向剩下的自耕农征收更多的税赋,自耕农的压力于是越来越重。当这种压力超过了一定的临界点,小户农民便只能采取投充的办法逃避,即将自己的土地献给拥有免税权的大士绅,然后再从大士绅那里租赁回土地耕种。投充以后,大士绅无本扩张了自家的土地,获得了更多的财富。小农虽然可以暂时喘息,但却失去了最珍视的家庭财产,沦为世代再无出头之想的雇农,以后也必受到敲骨吸髓的盘剥,积蓄起无边的怨恨和怒火。而朝廷则又失去了赖以支撑的一批自耕农,只能饮鸩止渴的进一步加税。一旦这种加税――投充――再加税――更多人投充的循环形成,也就意味着新一轮的造反\革命时代也即将到来,而当中小地主也终于抵受不住破产之时,改朝换代成功所需的中层以上的骨干和中坚便最后准备完毕,只要随便一个不经意间的火星,燎原大火便会不可遏制的展开。

    历代并非没有帝王大臣看到这个问题,事实上,中智以上的柄政者都知道这是关系国家能否长久的命脉所在。但不可解的是,土地兼并在农业王朝下是绝不可能阻止的,再多的严法祖制、再多的圣君贤臣,最后也全部在这个战场上彻底的败下阵来。既然清楚的知道历史潮流不可阻碍,谢顿也就不白费心机企图在阻止土地兼并上动脑筋了。虽然他也公布了许多保护、鼓励小户农民开垦土地的诏旨、法令,不过主要的目的却是为了恢复生产,而对于阻止兼并的措施,多只停留在纸面上的道德劝导。不过如今方是开国未久,大乱初定,不仅由于人口锐减,荒地猛增,而且从失败的前朝权贵、豪门手中剥夺的田亩更是成阡成陌,人地矛盾冲突自然并不紧张。但为了从长远上改善土地兼并对国家财政根本的削弱,谢顿还是发动了这场向大官僚大地主集团的挑战。

    谢顿平生行事,最忌行险。此番绝大的举措在下诏之前,自然也有过长期的盘算估测。首先是大乱之后,人心思定。这几年里,谢顿连续下诏,不但鼓励开荒,更承认农民耕种一年以上的无主土地归其所有,严命各地官吏为其制发田契,不许刁难勒索(每亩只许收一文钱的契税)。又将从前朝权贵那里没收的田地、牧场大批分给一般的军士和平民,以收揽军心、民心,大见其效。如果有人再想造反,即使是当地累世豪门大族,也难以鼓动许多普通百姓自愿跟随的。而且另一方面,天下间勇武敢斗之士,经过元末举国多年战争拼杀,几乎不是死于战场,便是归于他自己的新朝军伍之下,这批功臣如今的身家性命、荣华富贵是与新朝、与谢顿密不可分的,而且谢顿还有对他们的安抚方法,自度他们即使开始还有所不满,安抚之后大多数人也自会平静。剩下对他最为不满的,不过是部分在前朝时得势、又躲过了前些年混战之祸的高官豪门,而华乃代元而起,元又是胡朝,相对而言,仍存留在华朝境内的这批人的数量并不多,而且与新朝显贵间的联系也不密切。总而言之,就是反对力量尚不能令谢顿过于投鼠忌器。

    《国史记》:高皇帝开国定制,田赋,米、麦、粟、茶等十税二,麻、桑、棉等百税二五,皆缴至县内止。许折钱钞缴纳,如有金银等折色火耗,命各府县核定所需耗费,由官府自承,不得令小民别缴。于此正税之外,严禁征收任何田亩之杂赋,违者一律免官问罪。另外,每成年男丁一年可征发服徭役三十日,许日缴五十文代役。若超期征役,则每丁日给二十至四十文为工钱(代徭钱和征徭钱的多少依制以后每五年分省重议制定)。唯考中监生之读书人,若家贫不能缴钱代役,则亦仅为官府当簿记、管账等文书差使,不得强令其褐衣劳作,征徭时限亦减为十五天,以示重视文教。除必要之轮流值守以外,非府县临战事或防汛平旱,春夏秋三季当农令时节,不许征役。

    《国史记》:中华三年,高皇帝下诏,命天下所征之田赋,俱改从地不从户,士民官绅皆一体纳粮服徭,仍许缴钱代役。尝有小臣奏语:历代皆无贵人与白丁同视之例,当厚养士,以固国本。上痛斥之,数历代末年教训。又命以皇庄率先按法纳税输钱,为天下示范,乃谏言平。上又念功臣所得封地,皆历年从龙效力之酬,不忍减之,然法不可违,于是命皆加赏之,原每十分地则再加赐三分,故功臣家虽亦要缴税,其实家中所得比之前更厚,皆喜之,俱遵新法,唯高陵伯田丰、山阴伯王士诚家人仍倚势,不按法输税当役,守臣上奏举劾,上大怒,免其职,令杜门思过。不久,又有旧部告发田丰、王士诚虽归顺国朝之后,仍时有叛逆之言,上益怒,遂下田、王二伯于狱,命有司议罪,皆夺爵、赐死。

    田丰、王士诚之死,不仅在于这两家在得到增加的赐地之后,仍然敢贪心不足的拖抗缴税,更在于他们降附之后的表现很不得谢顿欢心,原来要考虑安抚归附未久之人,尤其他们所代表的大批前北方红巾军,于是暂忍了。如今根基已固,这次又捉到名正言顺的痛脚,再不把他们当作立威的祭品,那谢顿就真是傻瓜了。而田、王其人行事不知收敛,也是为众所公论,故而不但从谢顿起于南方的嫡系勋臣以为他们乃是自取覆亡,就是他们的旧部下也没有生出太多兔死狐悲之感。初戮大将如此顺手,谢顿也是甚为高兴,一时于它案上倒是宽宏了一些。

    本来,各地也有一些豪门大族对新法极为敌视,甚至聚众抗税,这种公然挑战朝廷权威的举动触到了新政权最敏感的神经上,即使对并不赞同新税法的廷臣们也纷纷进言,以为这种行为实同造反,而国家新创不久,威信尚未深著,所以更加不能姑息迁就,应当派大兵弹压。这等既没有当朝权贵掩护,也得不到底层百姓支持的反抗,一旦朝廷下狠心镇压,自然根本抵挡不住。虽然因为大乱之后,珍惜人力之故,以上天好生,命少株连,案犯除首恶外皆不杀,改流屯。但早就对各地太多旧豪族至今对新朝效忠不著极为不满的谢顿,于是趁机大兴移民,命各地富户近十万户发卖了故乡宅地,迁至南北两京及两淮居住,狠狠打击了原来各地豪族的威信和势力,令全天下人都彻底明白了,如今谁才是天下唯一的真正主人。

    经过这一番举国上下的大折腾,到了四年开春,天下各色人等终于都开始接受所有人,只要有地,都要缴纳皇粮,只要有丁,都要出人服役的新王法。这毕竟是使税负相对更加公平的善法,加上新朝承认农民所开荒地归已,以薄价发卖、出租官田,发放、借贷种子、耕牛等等鼓励措施,原来就已经开始全面恢复的社会生产完全重新进入了正轨,除了战乱中损失的大量人口一时难以弥补,其余外表则几乎俨然几乎是治世的模样了。加上中华三年税制改革的要害,除了士民一体纳粮之外,还有一条让人人感激的废弃丁税。缴纳丁税自古是民间的一重巨大压力,历代大量的隐户很大程度上正是为逃避苛刻的丁税。如今谢顿下旨废除,并永远禁止恢复基于丁口的任何变相人头税,不仅是小民,就是大族大户也可以减少很大一笔税负,对于这种德政,自然是无数人感恩戴德,甚至有人因此而为皇帝在家里或祠堂中立了长生牌位。

    不过,其实起初也并不是没有人坚决反对废除丁税,这些人几乎都是财部、民部或是其他关心国家财政的官员。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些官吏本来就头痛于朝廷开支浩大,经常入不敷出,如今皇帝又要停了这么一大宗收入,这怎么受得了。为此,一向关系不睦的刘基和胡惟庸都甚至暂时团结了起来,一并向谢顿进谏劝阻。其中,刘基虽然本官是检察御史长,并不直接负责财赋民生之事,但却劝谏最力,最后甚至不惜犯颜,陈言曰:“财赋乃国家命脉所倚,丁税则乃财赋之大宗。如今国家初创,四方仍将有大征伐,骤停丁税,一旦用度不足,只能加田赋。然擅增田赋之例一开,于后世遗患无穷。臣恐陛下贪一时之虚名,百年之后却为盛德之累。”谢顿嘉其忠直,赏其绢十匹,然不纳其谏。

    与机智之名冠于天下的刘基相比,倒还是善于揣度上意的胡惟庸更先醒过味来,他本来就奇怪,一向毫铢必究的皇帝怎么会突然变得那么大方。但他官居民部尚书,职责所在,唯恐以后库藏不敷使用时会追究到自己头上,这才不得不出头反对。但反对取消丁税的理由如此充分,谢顿也不是顽固荒唐之主,却仍然独断而行,胡惟庸很快便起了疑心。尤其他观察主持日务政务的实际首相李善长不但没有出来反对,相反这些天的行步谈话间还仍然带着轻松,更觉得其中另有蹊巧。又想到另外两位内阁参政苏霍伦、毛祺都出京已久,虽然前者说是去两淮视察河务,而后者则称是去北京代帝宣旨劳军。但这些事本都不必一定要两大重臣出京亲为,更何况二人已经在外地拖了数月之久,而且根据邸报,他们最近一直都一个待在海州府(原海宁州),一个待在天津卫(原海津,因为谢顿入北京时由该处弃船就车,故改名为天津),怎么看都不象是在视察河务或宣旨劳军的样子。联系起来,虽然还不知道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但皇帝似乎又想出了什么新法子,可以实际替代丁税。

    这可是大事啊,胡惟庸不由得深有怨望,自己辛辛苦苦为今上干了那么多事,今上虽然也提拔自己到了民部尚书的高位,但当有最关键最重要的大事时,仍然隐瞒过自己,即使此事与自己的职掌关系极其密切。看来今上所最倚为心腹的,还是早从他起事的几个老人啊。胡惟庸一边嫉妒同僚,一边拼命的猜测谢顿的法子究竟是什么。显然,如果真有可以代替丁税的办法,谢顿是着落在苏霍伦、毛祺身上督办,而苏、毛二人待在海州、天津也一定与此大有关连。于是他把自己所知的与海州、天津相关的种种都拼命回想出来,竭力估度各种可能性。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盐!一定是盐!天下之利,莫过于盐。而海州和天津附近的两淮、河间盐场,正是南北最大的海盐产地。今上之所以敢废弃丁税,倚仗的必定是自以为在盐法上又有所新创。”

    胡惟庸猜测的确实不错,谢顿准备用以顶替停收丁税后财政缺口的,正是盐税。其实谢顿之所以要废除丁税,并非全是出于仁德爱民之心,其实大半的考虑反倒也是为了实际的长远利益计算。与土地兼并一样,隐匿户口也是各朝都很头痛的事。而隐户之所以大盛,无论是豪族瞒报门下租客仆役,还是小户举家避于山野泽泊,除为了隐瞒田地、躲避抽丁服役等原因之外,最主要还是为了逃避丁税。隐户高峰时,往往可以有一半、甚至更大比例的实际人口没有被登记在国家的正式统计册籍之内。而隐户不仅与官绅免税田地一样,会使其余的人口承受更多的负担压力,而且对于国家掌握各地实情、征发劳力、招募军士等等,都有极不利之处。而如果废除丁税,则最能使人民失去继续隐匿户口的理由,自愿登册入籍。因为如今田赋已经随田征收,与人丁是否在籍无关,再废除了丁税,则隐户与否,已经与要缴纳多少皇粮国税无关。虽然入籍后要服徭役,但实际组织徭役的多是乡中保甲、族老,一般平民百姓即使是隐户,也不见得能够逃避,或是能逃了官家的徭役,却要多给乡中的豪门多干白活。何况华朝的徭役并不算重,而入籍登册之后,怎么也说得上成了王法治下的良民,于普通百姓来说,却也是一重心理安慰。

    至于废除丁税造成的财政缺口,谢顿乃是想用增加盐税收入来弥补。毕竟人可以隐户,但却不能不吃盐。收取盐税需要耗费官家的人力、物力,也与经常普查天下人口所需的人力物力不能相提并论。虽然在盐政上也会有私盐的困扰,但是堵漏私盐,总比堵漏隐户容易一些。而且朝廷如果下令查访隐户,不但会因遭遇各地豪强的抵抗而实行困难,更很容易造成各地官吏借机勒索善良百姓,结果国家没有能补登多少户口,天下却已经被闹得无处不纷乱哭号了。而严厉缉拿私盐,则遭到插手私盐贩卖的豪强的竭力阻挠,确实可能,但因此而搅动天下,却是机率很低。二害相权,自然是取相对轻得多的一方。

    谢顿自平张士诚、方国珍,得两淮、两浙沿海之地后,即设盐官,征收盐税以充军用,但原用生产、贩售之法皆系沿用旧制。谢顿早就有心改之,然而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下手,所以便也就拖了下去。如今充实国帑已经是最重要的头等大事,整理盐政自然被提到了第一位。

    古之制盐,往往又被称为煮海,原因是传统的产盐之法,主要是将海水(或卤水)架在大锅里,用炭薪烧火煮沸,直至水全部蒸发后,则可在锅中得到留存的盐分。用这一方法产盐,可想而知,需要耗费大量的炭薪和人工,成本浩大且不说,想要大规模提高产量也受制于燃料和人力的供应限制。谢顿刚知道如今产盐居然主要是这种办法时,也是大吃了一惊。他原来以为,产盐的办法自然就应该是晒盐法,用晒盐法产盐又方便又节约,而且还可以几乎不受限制的大量生产,怎么居然还会被置而不用。不过当他命人找来老灶户查问之后,才知道是自己想当然了。

    其实世代以制盐为生的灶户们并非不晓得晒盐法的好处,可是想用晒盐法,首先得有可以晒盐的地方啊。谢顿从前就就错在以为他原来时代的盐场都是天然生成的,其实根本不然,作为现代盐场最主要生产场地的晒盐池其实都是人工砌的。而如果没有不透水的晒盐池,难道还能直接在滩涂上晒盐不成?要说原来也不是没办法砌造晒盐所需的池子,比如将沙滩压实了再用青石板铺设也可以,但那样做的工程浩大,成本开销比煮盐法更大,还怕撞上台风,自然是无法推广。

    知道关节所在就好办了,谢顿于是命在海州、天津处立水泥窑,又命开附近煤矿,以煤为燃料,大量生产水泥。对外宣称是要筑堡筑墙,防备海寇,也确实在大沽、郁州山岛(即现在的连云港,当时还没有和大陆相连,是为一座大岛)等地建了几座新式的五角状碉堡,防备当时有时会出现的倭寇。但实际上,大部分生产的水泥都被悄悄调到了几处盐场。这几个盐场周围早就被封锁严密,地方也已经选择好了,只等水泥运到,就在海边修了许多池子。这些池子一头都有沟渠与海连通,有闸门管制。打开闸门,海水就会流入第一层水池,等晒蒸了一半的水,便打开另一头的闸门,将第一层的池水导入第二层池子,如此反复,最后撒入种盐就能得到质量相当不错的海盐了。

    此事其实还不仅关系到丁税能不能顺利停征,而丁税又关系新朝的威望,更暗中还关系着另一桩极重要的国家根本要务。正因为如此事关重大,所以谢顿不仅派出了苏霍伦、毛祺这样的重臣亲自出京督办,而且甚至对如胡惟庸、刘基这样的部院大臣都事先不肯透露一点风声。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