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二伦――父慈子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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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1.11)

    孔子说:“我们评价一个人,父亲在世的时候,我们看他的志向;父亲去世了,就看他的行为。如果,三年之久,他还没有改变父亲的‘道’,那么,就可以称得上孝了。”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道”?

    这段话中的“父之道”的“道”,对一般人来说,是指父亲为人处事的方法。对“帝王之家”来说,就是治理国家的大政方针了。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

    在老皇帝驾崩,新皇帝即位后,朝廷上,就要发生一场地震。新皇帝要任用自己的亲信,要按自己的“方针、政策”来行政。中国的各个朝代,几乎都是如此。

    小老百姓怎么样呢?

    大体上,也是如此吧!

    俗话说:“老子算盘鬼,儿子败家精”。旧时的富家子弟,没有几个能继承父业的。所以,留传下来这样一句话:“富不过三代。”“头辈争下的,二辈的福。第三辈上充人物。”第二代享受老子挣下的家业,到了第三代上,就穷得叮当响了,可是,还以为自己了不起呢!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孔子说:这样的人,都是不孝的。只有那些能继承父业,不改变“父之道”的人,才称得上孝。

    中国人,有句骂人的话:“不肖之子”。“肖”,就是“像”的意思。“不肖之子”,就是说,儿子一点不像父亲,完全违背了“父之道”。我想,中国字的“孝”字,可能就是从“肖”字来的。“不孝”,就是“不肖”,不像父亲。

    所以,孝的根本,就是要继承父业,把父亲开创的事业发扬光大。

    我这样解释,不知对不对?

    二十二)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13.18)

    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个很梗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人家的羊,作为儿子的他,去告发他的父亲。”孔子说:“我家乡梗直的人,可不是这样。父亲隐瞒儿子的过错,儿子隐瞒父亲的过错。这隐瞒中,就表现了人的梗直。”

    孔子的这段话,历来受到人们的非议。在主张“大义灭亲”的现代,就更让人反对了。是不是呀?

    可是,有一个问题,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

    什么问题呢?

    孔子反对,还是赞成“大义灭亲”?

    你会说:“孔子当然反对啦?”

    我说:“错!”

    孔子不是傻瓜,不会傻到反对“大义灭亲”的程度。他避开了“大义灭亲”这个问题,把话题转到“什么是梗直的人?”这个问题上来。

    孔子说:“你说告发父亲偷羊的人,是梗直的人。我看不一定,我说隐瞒父亲过错的人,才是梗直的人啦!”孔子接着说:“父子之间的感情,是很深的,为父亲隐瞒过错,就是怕父亲受到伤害。这是他真实思想的表现,也是他梗直的表现。我还怀疑,告发父亲的人,有什么不良企图呢,怎么能说他梗直呢?”

    孔子是聪明的,他避开了敏感话题,又表达了自己的思想。

    我也赞成孔子的意见。

    父子之间相互隐瞒对方的过错,是人之常情,也是感情的真实流露。在道德上,也说得过去。但是,想这样做的人,也要想清楚,犯了包庇罪,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呀!

    二十三)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4.7)

    孔子说:“人们犯罪,或犯错误,往往起因于自己亲近的人。我们观察人犯的错误,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个仁义的人了。”

    我们如果到法院去旁听,就可以发现,很多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有较密切的关系。

    孔子说,观察这些人犯的得罪或错误,就知道他是否仁义了。

    怎么理解呢?

    比如:

    一个人,为了得到遗产,把孤身一人的姑姑杀了(这是个实际的案子)。毫无疑义,这个人无仁义可谈。在儒学看来,是世界上最大的罪过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又有一个人,他父亲犯了贪污罪,把国家的大把钞票放到自己的口袋里了。反贪局的官员来查案,这个人的儿子,不但不检举揭发,反而帮助老爸毁灭证据。

    我们说,他犯了包庇罪,不是好人。

    孔子也承认他犯了过错。

    但是,孔子的观点,和我们不同了。他认为,这个人虽然犯了错,但是,他犯错误的起因,是因为对父亲的仁爱。所以,他是个仁爱的人,是个好人。他的仁爱,就包含在他的错误中了。

    我们的社会,提倡“大义灭亲”,我国的历史上,对大义灭亲的行为,也是褒奖的。但是,从一般中国人的角度看,人们嘴上不说,肚子里对“大义灭亲”免不了有些微词。所以,孔子的这个观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在我们民族的固有善良本性上,还是接受了孔子的观点。

    这就提醒了我们,在健全和完善法制上,不要寄希望于“大义灭亲”,而是要认真实施司法上的“规避制度”。和案件当事人有密切关系的司法人员,应当回避案件的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

    二十四)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4.18)

    孔子说:“侍奉父母的时候,如果父母有过错,就要多次规劝父母。如果父母不听,自己的规劝不起作用,那么,还要尊敬父母,不违背他们的意愿。虽然自己操劳辛苦,但是,不要有怨言。”

    父亲偷了养,儿子去告发,让老父受到“惩罚”,抬不起头来。孔子虽然没有直说,但是,我推测,他老人家还是腹诽的。

    他主张对父母的过错,要规劝。

    父亲偷了羊,儿子要“几谏”,规劝一次不行,还要劝三次、四次,或更多。

    要是还不行呢?

    孔子说,那就没办法啦!

    儿子只能尊敬老子,不违背老子,任劳任怨而已!

    但是,对父母的过错,不规劝,那就不对了。

    孔子的四传弟子孟轲,发展了孔子的这个思想,提出了三条不孝的行为。三条不孝中,第一条不孝,就是“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

    什么是“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呢?

    就是,对父母的过错,不但不规劝,反而去迎合父母的过错,曲从父母错误的意愿。把父母推入了“不义”的境地。

    比如:父亲偷了羊,儿子说:“偷得真好呀!”父亲说:“那,下次和我一起去偷吧!”儿子说:“好啊!”

    最后的结果,怎么样,我不说大家都明白啦!让父亲身败名裂啦!

    这就叫:“陷亲不义”。

    二十五)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17.21)

    孔子的学生宰我,问孔子:“为父母守孝三年,时间太久了。君子在三年的时间里,不学习,不实践礼制,那么礼制就要荒废了。三年的时间里,不学习,不演奏音乐,那么,就不会音乐了。库存的粮食,已经吃完了,新收获的谷物又推满了仓库。钻木取火用的木料,也换成了新的。你说时间长不长呀?让我说,守孝一年,也就可以了。”孔子说:“你就守孝一年,然后,吃着稻米,穿着锦缎,你的心能安定吗?”宰我回答:“我能安定!”孔子说:“你的心能安定,那你就守孝一年吧!君子在守孝期间,吃肉也不香,听音乐也不快乐,在家里也不安心,所以,不会那样去做。今天,你觉得能安心,你就去做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他真没有仁爱之心呀!他生长三年,才离开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孝三年,是普天下人都遵守的。他呀,也有三年在父母怀抱中的爱呀!”

    孔子的教育,是开放式的。对一些问题,学生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老师讲得不对,学生也可以提出批评。

    孔子说:“当仁不让师!”,在原则问题上,就是老师错了,也不能退让,要和他争论!我们可以推想,孔子上课时,师生间的争论是很激烈的。

    我给大家讲个孔子“师生论战”的小故事。大家还记得宰我吧?在关于“仁”的问题上,他把孔子问得哑口无言。孔子很生气。

    这一次,宰我又把孔子气得够戗。

    话说,孔子又讲孝。

    孔子说:“父母去世了,我们要给父母守孝。按我们周王朝的礼制,我们要守孝三年……”

    孔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宰我就举起手来:“老师,我有个问题!”

    孔子看了他一眼,心里有点不高兴。但是,学生的提问,按惯例,他是必须回答的。他说:“宰我同学,有什么问题,请说吧……”

    宰我说:“老师,我认为,三年的守孝期,实在是太长了。老师,你想想,三年的时间,仓库里的粮食,都吃完了,新收获的粮食,又堆满了仓库。人们钻木取火用的木头,也都换成新的了。这是多么长的时间呀!

    “老师,你教导我们要学习礼制,教导我们要学习音乐。但是,三年的时间用来守孝,就没有时间学习礼制了,那么,礼制就要荒废了。三年时间不能学习音乐,音乐也就忘记了呀!所以,我认为,给父母守孝,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

    “老师,你说,我说得对吗?”

    孔子被问得说不出话来。

    他要是说对吧,显然违背了他的意愿。要是说不对吧,宰我要是再提出:“我们是要守孝呢,还是要学习礼制和音乐呀?”他又没办法回答了。

    宰我抓住了儒学中的这个矛盾,把孔子问住了。

    孔子气得火冒三丈,一时又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他气急败坏地说:“你只给父母守孝一年!然后就吃好东西,穿好衣服,你心安吗?!”

    宰我也不示弱:“我当然心安!”

    孔子气坏了,说:“你心安?那你就去做吧!”

    孔子平静了一下心情,才继续说:“正人君子们,在平时,是不随意流露感情的,只有在亲人去世的时候,才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他们在守孝期间,就是吃肉,也感到没有味道,听音乐,也感觉不到快乐。在家里的时候,也总是心里不安。所以,他们要守孝三年,不会像你那样!

    “今天,你说你心安,那你就去守孝一年吧!”

    宰我把孔子气坏了,他故意要气气孔子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找了个小理由,离开教室了。

    宰我刚走,孔子就说:“宰我这个人呀!真是不仁义。他在父母的怀里,让父母疼爱了三年,才离开了父母的怀抱。再说了,三年守孝,是我们周朝的制度。他也受过父母三年的爱呀,为什么不肯为父母守三年孝呀?”

    孔子和宰我辩论了半天,又生了一肚子气,感到累了,就宣布下课。

    孔子离开后,同学们还留在教室里议论纷纷。有的说,老师说的对;有的说,宰我有理。

    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二十六)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19.14)

    孔子的学生子游说:“父母去世了,只要自己心里哀伤,就可以了。”

    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呢?

    这时,一位年纪很小的同学说:“大家都别瞎嚷嚷了!听我说一句。”

    这个同学叫子游,别看他年纪小,却很有才华,同学们也很钦佩他。所以,大家都安定下来。

    游说:“父母去世了,我们只要心里很悲伤,就是孝了。就可以了!”

    一位同学问:“你是说,守孝一年,还是守孝三年,都无关紧要吗?”

    游笑而不答。显然,他是支持宰我的。

    很多年过去了。

    孔子已经去世,他的很多学生,也当上了老师。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那场辩论。

    忽然,有一天……

    二十七)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19.17)

    曾子说:“我听孔夫子说:人没有自己就流露出感情的,如果有的话,也是在自己的亲人去世的时候。”

    曾子,指曾参,是孔子的学生。这段话中,称曾参为“曾子”,由此可以知道,这是曾参的学生记录的。

    在宰我和孔子那场辩论中,曾参当时也在场。

    多年以后,曾参也当了老师,开始传授孔子的学说。

    忽然,有一天。曾老师讲“孝”,接着,又讲到了“守孝”。曾子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了,当年的那场辩论。

    曾子讲了宰我的论点,又讲了孔子怎么生气,怎么反驳宰我。

    最后,他说:“孔夫子当时说过:‘正人君子们,在平时,是不随意流露感情的,只有在亲人去世的时候,才抑制不住自己的悲伤。’为了使自己心里得到安心,正人君子要为父母守孝三年。”

    曾参显然是支持孔子的。

    曾子的学生们,听说这是老老师的话,就急忙记了下来。后来,又把这句话,编写到《论语》里面。

    读者朋友:

    为了增加大家的阅读兴趣,我采用了“小说的笔法”解读了孔子师徒四人,对“守孝三年”的不同观点。

    大家不必去计较历史上,是不是真得像我写得那样。只要知道有这样的争论就可以了。但是,我也不是毫无根据的杜撰,我是根据多年对《论语》的研究,确认了,这三段话,有内在的联系,很可能是说得是同一件事,才把它们联系起来,写成了故事。

    我们今天来看这场争论,我是比较赞同子游的观点。亲人去世,心里悲伤,就可以了。是不是一定要守孝三年,那就无关紧要了。

    古人守孝三年,是怎样的情况,我们已经很难具体知道了。

    我想,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也许“三年守孝”的制度,无法认真地去实施吧。毕竟时间太长了。如果,国家急需用人,那怎么办呀?所以,封建社会,就有了“移忠做孝”的说法。国家急需用人时,可以不用守孝三年。把对君主的忠,当成对父母的孝,继续为君主服务。

    现代社会,人们早已放弃了守孝三年的做法。现代人的观点是,要尽快地从悲伤中解脱出来,加入到工作中去。

    还是子游的那句话:亲人去世,悲伤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二十八)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8.3)

    曾子生病了,把他的学生招集到他的床前,说:“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诗经》上说:‘小心谨慎呀!好像面前是深深的峡谷,好像行走在薄薄的冰层。’从今天开始,我知道,我再也用不着这样担心了!我的学生们呀!”

    曾子生病了,我猜想,一定病的不轻。

    曾子觉得自己就要死了,把他的学生,叫到床边。

    按我们正常的思维,一定想到:曾子要“口述遗嘱,安排后事”了。

    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曾子既没有“口述遗嘱”,也没有“安排后事”,他说出了让今天的读者,无法理解的一段话。

    曾子说:“你们看看我的脚吧!看看我的手吧!一辈子,我都小心谨慎地保护它们,如临深渊,如走薄冰。现在,我就要死了,再也用不着这样担心啦!”

    曾参是个孝子,他十分爱护自己的身体。

    爱护自己的身体,和孝不孝有什么关系呢?

    古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皮肤、毛发,都是父母给我们的,也是父母身体的延续。所以,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能有丝毫的损伤,要不然,就是对父母的不孝。

    所以,曾子在临死的时候,把学生们招集到床前,伸出自己的手和脚,让他的学生们“检查”,颇为自豪地说:“看看我的手!看看我的脚!我保护得多么好呀!一点损伤也没有。我小心谨慎地保护了一辈子,现在,我就要死了,再也用不着担心它受损害了。”

    把爱护自己的身体,作为对自己父母的爱。这可能是世界上,受儒学影响的东方人,都怀有的观点吧!所以,古人把自己的“皮肤、头发”看得很重要。中国古代有“断发如断头”的说法。

    想当年,曹操带领军队经过麦田,立下了“军令状”:践踏麦田的,杀头!后来,曹操骑的马受惊了,跑到麦田里。曹操只好割下自己的头发,算是执行了“军法”。

    这个小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可能认为,曹操耍了个小花招,逃避了自己制定的法律。但是,在曹操的时代,这可是个不一般的行动,就等于割下了自己的脑袋啦!

    读者朋友:

    儒学“五伦”中的第二伦“父子”,暂时就解读到这里。

    下面,我将解读第三伦――兄弟。

    谢谢您的阅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