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个夏末初秋的夜晚开始,我和何小盐住在一起。我不知道让我们在一起的那种东西,是不是可以称之为爱情。但我知道我在乎她,虽然我从未向她说起过。我想她也是在乎我的,虽然她也从未向我说起过。
因为认识了我,也可能是因为她父亲终于死了,她很少再次出入那种场所。两个月后的一个夜晚,我们挽着手,一起出现在白夜酒吧,那些熟悉人的目光到底还是有些异样。那夜飞飞喝了很多酒,而事实上,她不用喝酒我都知道她对我好。我看着飞飞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跟她说。我也只好跟着喝,我边喝边想,其实飞飞是个很好的女人,至少她对我一直都很好。但跟何小盐相比,在我心里,她却显得无足轻重了。
陈哥,找到心上人了,你也不告诉一声,我小蜜蜂也好另做打算啊。飞飞爽朗地笑开了。但我知道,她是真的在乎我,所以她的笑声里隐透着难以掩饰的苦涩。
飞飞,你少喝点儿。其实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我们已经是很好的朋友了,对不对。我喜欢小盐,我想和她好好在一起。我低垂着头,说着。我和飞飞说话的时候,何小盐在舞池里跳舞,我看得出,她确实轻松了许多。我喜欢她此时此刻的样子。
哈哈,我们是好朋友,好到可以在一起睡觉的朋友?飞飞依旧笑着。
我无话可说,抬起头,漠漠地看了她一眼。
好了好了,你不说我也不会缠着你。我小蜜蜂什么人,从小姐到吧丽,注定要在欢场上周旋半辈子,没想怎么样。她避开我的目光,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
不是的,飞飞,其实我也不确定将来会怎么样,像我们这样的人又会不会有将来。这些我都不敢去想,也没什么好想的。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哪天你需要帮忙,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
呵呵,好啊,那可是你陈哥说的,别反悔噢!她始终笑着。
我微微地笑了笑,点头。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她一把将我拽住,木木地看了我一会儿。随后递给我一杯酒,说,陈继明,喝了这杯酒,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我接过那杯酒,愣了一会儿,没喝。因为我还想见到她,在南昌这个地方,就算再也没人值得我怀念,飞飞都是一个。只有她,即便知道我说谎也会相信我。只有她,会挡住那些砸向我脑袋的啤酒瓶。她还是我潜意识里愿意承认的第一个女人,尽管那时我只是个嫖客,但肯定比当鸭子强。
你不喝那我喝,反正我们以后就算见着,也当不认识。她把她的那杯喝完了。
我知道她在气头上,不管我说什么,都无济于事,所以我索性什么也不说了。我叹了口气,走开了。
继明!她又把我叫住了。
我扭过头看着她,她也正好愣愣地看着我。触及我的目光,她缓缓地低下头,染着橘黄的长发遮去了半张脸。嘴角微微地抽搐了一下,张了张嘴,欲言却止。我低垂着头,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定定地看着她。她的眼角盈满了泪水,可脸上却扯着笑容,她终于说话了――继明,如果再也见不到我了,你还会记得我么?她问着。
飞飞,会见到的。我浅浅地笑着,心头平添几分苦涩。何小盐早就不在跳舞了,她坐在角落里,她和松子、聋子他们两个在喝酒,目光不时地瞟着我和飞飞。女人都是小气而敏感的动物,何况她早就知道我和飞飞曾有过一腿。
第三天晚上,何小盐去了电台,我一个人来到的酒吧。走进酒吧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有些陌生,我看了看飞飞负责的位置,那里挂着一张陌生的面孔。我的心忽地一沉,如我预料的那样,飞飞走了。
飞飞走了,那是多么庸俗的选择。如果我只是讲一个和我无关的故事,那我肯定不会告诉你飞飞走了,因为你不会相信。飞飞早在最初就已经预料到,我并不那么在乎她,等到星期三(何小盐)出现以后,她终于看到了感情的败局。她选择离开,应该在那个时候就离开了,但她却留下来了。如果非要我去解释为什么,我只能说,她犯了一个简单的错误――那时的星期三总是对我不理不睬。也就是说,她还有希望。
在感情游戏里,女人多半都是不甘心的。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她们就坚持下来了,直到心碎。我不知道我懂不懂得女人,但我知道懂得飞飞――她一直很在乎我。因为我跟你说的不是一个故事,所以,我必须把真实的结局告诉你,也就是飞飞确实走了。
我找到了燕姐,问起飞飞的事情,她满脸堆笑。飞飞是前一天离开的,也就是在我跟她说明我和何小盐之间的事情的第二天。飞飞离开的时候,什么也没留下,何况我本来就不知道她住哪里。如果你真想忘记一些人,也让那些人忘记你,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留下。不过我不知道飞飞能不能忘记我,我只知道我不能忘记她。
那晚我没在酒吧多加逗留,我去燕姐住的地方了,去陪她睡觉。离开酒吧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秦惑。他也看见了我,他本来就是来找我的。陈,陈继明,嗯,我是来还你钱的。他在叫我名字的时候有些迟疑,看来他依旧很缺钱――学校已经开学了,他没理由不缺钱。
他既然要还我钱,我就不能不收下。他和我一样,是一个内心敏感而脆弱的人,倚靠残缺的自尊维续着精神上的直立行走。在接过他那两百块钱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右手,虽然洗得很干净,但难以掩饰的粗糙中 文首发和伤痕尽现眼底。就像那种命名为贫穷的硫酸滑过他的脸,尽管他坚持笑着,但笑容的僵硬无能为力。
我请他喝酒了,他第一次没有拒绝。或者说,是他请我喝酒了。我请他喝的是啤酒,我一直喜欢的银子弹。彼此举着瓶子,没有废话,只有沉闷的一个字:喝!随后,仰着脖子一瓶下肚,浑身一紧,冷彻心扉――不知道子弹穿过胸膛,是不是那种感觉。每人喝完一瓶,他从口袋里掏出两瓶二锅头,小瓶装的。依旧只有一个字:喝!喝完我就走了,我不能让燕姐等太久。尽管一说到等待,我们都忍不住想起女人,但事实上女人是经不起等待的,因为她们非比寻常的缺乏耐心。
我本来想告诉他,如果需要帮忙就来找我吧,但到底还是没有说,我害怕伤到他的自尊心。因为我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来求我的。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在玩骰子,一个人玩。他两只手都放在筒子上,抓得很紧,也压得很紧。逆时针方向拼命地转动着,拼命地转动着,拼命地转动着。不由自主的,清瘦的身体开始晃动起来,头也跟着晃动起来。在喧嚣到几近狂暴的音乐下,他的整个世界都在疯狂地摇晃。他终于停下了,满头大汗,他没打开来看。他漠漠地看着疾速闪烁的灯光,然后低下头,咬紧牙关,双手抓住筒子,压紧。顺时针方向转动了起来,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我的耳边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了。
只有骰子相互撞击的声音。
空洞,深邃。
我默默地低下头,掀开门帘走了出去,燕姐等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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