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充满泥土气息的很朴实的地方,我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它的名字叫做桑镇。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叫桑镇,但绝不是因为那里的人喜欢养蚕,并以养蚕为生。他们都是很地道的种地的农民,玉米还有小麦是每年都会从他们的汗水里生长出来的最可爱的农作物。我曾在这里生活了十年之久,别离了八年,再回来时,感觉还是那么熟悉,似乎一切都未曾变过。只是我再也穿不到外婆亲手缝的布鞋,吃不到她亲手做的饭了。只能去她的床边看看她满脸皱纹的笑容,然后才知道,原来外婆还是很爱我的。
外婆说她很高兴能看到我长大了。她说她不用再担心我会不懂事的跑去和隔壁家的小孩子打架,或者是玩到很晚才回来。她说她也不用担心我会跑去偷邻居家的果子,然后被逮到了扯着耳朵带回来。我开始明白,原来外婆并没有老,因为她的记忆力还是那么好。以前发生的种种的过往,在她的脑海中就像是被摄录机录下来般的难以忘却。
外婆是个很开朗的老人,她很乐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你都可以看到她和蔼的笑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曾经让她哭过两次——自己也佩服自己捣蛋的能力——一次是在我10岁那年,父母把我从她身边接去凛南。临走的时候,外婆哭了,我看的出来,那次她真的很伤心。
“飏飏,跟外婆说再见。”快要上车的时候,妈妈拉住我说。我感到很奇怪,抬起头看着妈妈说:“外婆不和我们一起去吗?”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我知道,这就是他们给我的答案——外婆不去。我立刻跑到外婆身边,抱住她的腿说:“外婆不走,我也不走。”说完抬起头看了看外婆的脸,我发现那个时候的她已经红了眼眶,摸着我的头发说:“飏飏,听话,跟妈妈回去。”
“不!”我是这么坚定的回答的。可还是被强行塞进了车。我在妈妈怀里挣扎着喊:“外婆,快救救我,外婆,外婆……”我就这么一直喊着,却始终没有见到她过来把我抱回去。我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会用到“外婆救我_38605.html”这句话。或许,在那个时候的我看来,没有外婆的日子,就是末日。
车子开走了,我爬在车后面的玻璃上,不断的喊着“外婆”。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隔着玻璃和渐远的距离,外婆并听不到我的声音,我于是大声的哭了起来,外婆也哭了,因为我看见她在拭泪,然后转过身去了。我看不到她的脸。抬起头问妈妈说:“妈妈,外婆为什么不看我,她为什么不回答我?”妈妈也没有回答我,我只感觉到她把我抱在怀里,很紧,很紧。
另外一次见到外婆哭是在我8岁那年,那是我永远也忘不掉,却永远也不愿再提起的一件事——我为了外婆给我织的手套和班里的同学群殴,结果被揍的很惨,不敢回家。因为手套我只抢回来一只。那个晚上,整个村子都回荡着外婆的声音,我听到自己的名字不断的传入耳朵,忽远忽近。却始终不敢出去见外婆。我很冷,衣服被撕破了;我很痛,血怎么也止不住;我不敢回去,手套只有一只;我睡不着,外婆在喊我……
现在想起以前的往事,依然像是“朱笔黑墨染云宣”般的深刻。我想,我关于桑镇的记忆,应该永远都不会丢掉吧——亲情历久一样浓。
刚回到桑镇的那天,从外婆家放下行李,便得到左邻右舍去看看,问问好,告诉他们梓飏回来了。七婶,六伯,四大爷一个都不能少,统统都得去看一看。
“外婆,沈爷爷呢?为什么没有见到他?”我突然想起了我最想要见到的沈爷爷。
“外婆也有很都年没见到过你沈爷爷了。”外婆说。
原来在我离开桑镇的那一年冬天,沈爷爷就去世了。距今已经8年了。
在桑镇有一种小吃叫做豆面糊糊,顾名思义,就是用豆面做的糊糊,稀饭的一种。虽然这种小吃在别的地方也有的买。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桑镇的豆面糊糊最地道,最好吃。外婆说,豆面糊糊就是从桑镇传出去的,这里是它的发源地,它的故乡。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桑镇的豆面糊糊都是最好吃的。沈爷爷就是做这个的。他是个非常非常慈祥的老人,也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记得小时候,整个桑镇,只有沈爷爷的豆面糊糊做的最好吃,卖的最火。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木匠,我的木剑是他做的,板凳是他做的,乒乓球拍也是他做的。他除了会用木头做东西之外,还会刻木雕中 文首发——青蛙、老虎、大象、小狗甚至是蛐蛐,他都会刻,而且都像真的一样。我的房间里堆满了他为我做的木制品。所以那个时候,除了外婆,沈爷爷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当然,我也是拿他当神一样崇拜的。只是,没有想到,我的偶像这么快就离开了。
“梓飏,记得常回来哦,沈爷爷做豆面糊糊给你吃。”那一年,我要走的时候,他把一块木雕塞给我,摸着我的头发叮嘱道。
“嗯,谢谢沈爷爷。梓飏一定会回来看您的。”我紧握着那块木雕回答道。那是我最敬爱的偶像,沈爷爷。如今他走了,我想说我很想他,却连他的相貌都几乎记不住了,只知道他姓沈。
小时候,在桑镇,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至于他叫什么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大家都叫他小兵,不知道是他的名字里有一个兵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大家给他取了绰号叫小兵。总之,我就这么一直“小兵”“小兵”的叫他。虽然他大我一岁,但我却从来都不会喊他“哥”。起初是因为大家都喊他“小兵”,我也就跟着这么叫,后来就习惯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在小兵后面加一个“哥”字。当然,这个他是不介意的,要是他要我喊他哥,我绝对照办。
我跟他是在杂货店里认识的。那个时候,我们桑镇的小孩子都喜欢吃一种果味面包。我起初是不知道的,但由于隔壁家孩子的炫耀,我也第一次吃到了果味面包,是我用吃早饭的钱买的。当时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果味面包有青苹味,草莓味,芒果味,还有葡萄味很多种。我每次都会告诉老板说:“大叔,我要果味面包。”然后他就会拿给我橙子味的(那是最难吃的味道,几乎都卖不出去)。虽然我觉得不好吃,但还是买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至少,我可以在隔壁家孩子在我面前炫耀他的果味面包时,拿出自己的,告诉他,我也有。尽管它是橙子味的。结果那一天,当我再去买果味面包时,大叔照常拿了橙子味的给我。我刚要接过来,后边响起一个声音:“不要买这个,买草莓味的会比较好吃。”我回过头时便看见了小兵。虽然我们那个时候还不认识,但我还是信了他的:“大叔,麻烦你帮我换草莓味的。”然后回过头冲他笑,他也会跟着我笑。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因为一块面包。我告诉他我叫萧梓飏,他要叫我飏飏,可我坚持要他叫我梓飏,他也就只好屈服了。
“嗯!草莓味的果然会比较好吃喔!”我品尝着他为我选的面包,很欣赏的赞道。
“那当然了,我每次都只吃草莓味的。下次你再买的时候,不要说买果味面包,直接说要草莓面包就好了。”他很有经验的教我说。
“你真聪明。”我依然在称赞他。因为我觉得他很本事,像沈爷爷一样。只是他们懂得不同的方面罢了。而我就只有跟在他们后面学的份了。所以,小兵是我这辈子的第二个偶像。
“那当然了,我可是天才耶!”他就是这样一个喜欢自称天才,以“那当然了”为口头禅的人。
从那一天开始,我们便都在一起,渐渐的成了知己。我知道他是孙奶奶家的孙子,他知道我是夏奶奶家的外孙。我知道他叫小兵,他也知道我叫梓飏,我们有共同的兴趣跟爱好。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这似乎已经构成了做知己的条件。所以我们一直相处的很好,一直到我离开。我走后的第三年,小兵家便也搬走了,距今也已经有5年了。所以,这次回来,我并没有见到他。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有没有跟我一样怀念那些曾经。
笔者言:我曾经以为,桑镇就是全世界,现在才明白,原来世界很大;小时侯的心是清澈的,当岁月的尘埃落定,它,便浑浊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