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己的利益要自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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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达国家,因为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利益都非常的关注,同时对于个人权益也很重视,最重要的是因为在那里侵犯个人权利会受到很重的惩罚和巨额的赔偿,所以诉讼行为在那些国家很常见.在美国,甚至每7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从事和法律相关的行业.注意是法律相关的行业.和法律相关的业务其实很多,不但包括诉讼业务,也包括任何和合同有关的业务和代理业务.所以和法律相关的行业其实也很多.人们和法律的联系非常的紧密.在我国因为种种原因,人们对于诉讼都采取了一种回避的态度.这也算是中国特色吧?

    这里要说的自己的利益要自己保护,大致包括几个意思.1是每个人的利益都是不同的,2维护自己的利益是要花很大精力的,而且要靠自己.不要想靠什么包青天.在中国最普遍的和法律相关的业务大致有2个,1是保险业务,2是诉讼业务.保险业务里,充斥着法律内容.保险本身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明白权利和义务.明白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很多朋友在买保险的时候,都很轻率,而且很不耐烦.这一是因为保险合同一般都很长,内容很多,少则几页,多则上10页的内容,看起来是很麻烦.里面不单有保险内容,还有广告,有各种报表,数据.也有把以上东西分开了的.虽然合同本身比较简洁了,但保险的权利义务本身也很复杂,很多免责条款法律术语.那么这么复杂的东西我们一般人是靠什么来明白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呢?是靠保险代理人.于是在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中就又加入了一个元素,保险代理人.本来保险代理人应该是维护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利益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因为自私,短视或者他们本身就被保险公司所收买或者其他情况,保险代理人其实偏向于保险公司和自己的.他们对于自己所代理的人的权利并不关心.同样,在诉讼业务中,也有一个中间的元素.律师,代理人,委托人等等.在诉讼行为中,因为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更加的复杂,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需要依赖那些有专业知识或者背景的人.同样,这些人本来也应该是站在被委托人这一方的.通过实现被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利益,来获取佣金,得到利益.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情况下,律师的行为是只顾及自己利益的,这也因为有的人很短视,没有注意到,作为律师,信誉是很重要的无形资产.还有什么其他原因会出现这样无视被代理人权利的结果,原因很复杂,这里就不叙述,只说上面一点.举个例子:周老虎案件.周老虎案件影响很大,关注度很高.从普通人的角度看,周老虎的律师或者代理人,应该是很负责的了吧?那么积极的为周老虎做无罪辩护,维护周老虎的权利.其实不见得.做为律师,其实首先并不是维护被辩护人的权利,而应该首先是维护真正的意志.因为只有处于被代理人真正意识下所做出的行为才是符合被代理人权利的行为.所以如果一个人哪怕自己想要去死,如果你是他的代理人,那么在合法的情况下也要去执行他的委托行为.反之,如果他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却有这样的委托行为,比如被代理人神智不清或者被胁迫等等情况下,那么你也不能去实施代理行为.怎么去区分委托人真正的意志?一是从法律的角度,比如协助自杀在我国是违法的,所以这样的委托行为就不能实行.二是从其他的行为或者其他外部因素来判断.比如神智不清的人,从他的表现来判断等等.这就是首先代理人或者律师,首先要维护被代理人的意志.第二才是维护他的利益.但是这里就有矛盾.被代理人的利益和律师的利益是有区别的.因为个体不同,所代表的利益方也就不同.这个时候作为我们这些被代理人要做的是什么呢?首先是要清楚自己真正的意志是什么?比如周老虎,他自己是真的要做无罪辩护,要表白自己无罪还是为了,做出妥协.妥协的程度也有区分.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搏弈的问题.怎么把握自己的利益底线,就如同把握道德底线一样,情况很复杂.这时你就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帮你分析.在他帮你分析的过程,你就需要辩明什么才是真正符合你利益的分析,什么是虚假的是为了维护那个有专业知识的人--律师的利益的分析.比如周老虎.他的律师有可能在这个诉讼行为中,所抱持的利益是:通过媒体曝光,最大的获得知名度,为以后自己的法律业务制造优势.二是出于公利的目的,希望利用周老虎的案件,建立一个经典案例,以期在今后的同类案件中,能够更好的保护普通公民的利益.第一个理由,肯定就和周老虎的利益相冲突,第二个理由和周老虎的利益,也并不完全一致.那么作为周老虎,在这里要采取的行为是什么呢?首先要清楚自己的意志,到底是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呢?还是要敢为天下先,为民请愿呢还是怎么.对自己的律师既要相信他的专业能力,又要怀疑他的专业素质.这2个度都要把握好.如同尽信书不如无书一样.第2是,保护自己的利益要花很大的精力.特别是在中国.不要以为有什么机构有什么途径,有什么救济措施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自己的权利要靠自己.那些外部帮助就算是存在的,也需要你去激活它们.社会同情心需要你自己去博取.领导的关注需要你去呼吁.社会的重视需要你去呐喊.一旦诉讼行为开始了,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果你对于阻力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没有一个最坏的打算,那么在中国,你最好不要进行诉讼行为.当然,在国外其实也是同样的.也许国外在某些诉讼活动中,你遇到的阻力并不大,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遇到的阻力并不比在国内遇到同类事时所遇到的阻力小,甚至更大!因为天下乌鸦一般黑.外国人也是爹生娘养,那些以为外国的月亮就很圆的人其实都是白痴.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