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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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那次步行经历,诗歌圈里流传着多种版本。

  一说我丢失了车票,不得已而为之。还说我在醉酒后被北京人打坏了脑子,所以才突发奇想。当然,最荒诞的说法来自一张文学小报,该报将我捧为诗歌圣徒,说我如何蜷伏于马厩羊圈之内,夜不成寐,秉烛苦吟;如何行走在日月星辰之下,衣衫褴褛,形似乞丐;如何接纳民间之养料,如何吮吸大地之乳汁,而且从青藏走到首都,又从首都走回青藏,就这么来来回回,以拳拳赤子之心,朝拜神州大地,领略大好河山,一路行军一路诗……

  实际情况是,自上路之后,我便把批判的目光对准了自己。无论一天走下来是多么疲惫多么绝望,入睡前,总还想在一个黑皮小本里记下点什么。但隐隐作痛的这颗脑袋真是糟糕透了。许多疑虑和恐惧填充其间,许多幻觉和梦魇交替出现,当天发生的事要过好几天才能回忆起来,而记忆里的那些垃圾却挥之不去。我在一遍遍地问自己,这个独自走在公路上的白痴是我吗?是我要独自一人行走几千公里吗?正如黑皮日记里写的:

  时间在一篇有关生命的寓言中停止

  一个人的歌唱在生命的路途中停止

  你的目光是两束流浪在眼前的灯光

  你的灵魂是缠绕在臭皮囊上的绳索

  ……

  上路当天,我在京石公路旁的一家杂货店里买了一枝可以折叠的土造火枪。

  我背着火枪在路上吊儿锒铛地走,仿佛一个丢失了队伍的兵痞。

  一天下来,也没走出个什么名堂,天就暗了,于是就走进一户农家,大爷大娘地叫着,混住了一宿。

  第二天吃过早饭,突然不想走了。脚掌的水泡虽然被慈祥的大娘用猪鬃穿刺,引出了脓血,肚子也被善良的大爷用红薯稀饭喂了个尽饱,但是,望着门前的公路,突然就不想走下去了。心想,吴福啊吴福,既然你不想走了,而且也没人逼你走,那你还在这里犹豫什么?既然你有本事谋杀你自己的孩子,既然那孩子已随他的母亲逃离了澡堂,你就该飞快地找到他们,向他们忏悔,向他们赎罪,否则你就朝自己的脑袋开上一枪,一了百了。……

  当时,我坐在农家的门坎上心事重重。

  结果就看到了两只小鸟。

  其中一只在树梢上大概刚刚站稳,鹅黄色的胸脯鼓凸着,一颗灵活的脑袋在东张西望。另一只则在它的旁边上下翻飞,其花里胡哨的鸣唱,让这个清晨突然又增添了些许烦恼。

  我取来火枪,未加思索,就朝鹅黄色的胸脯射击了。

  小鸟飘然坠地,许多羽毛在尘土中拍打出鲜血,而啁啾于天空的另一只则不明去向。

  这时,大爷大娘跑出来,嘴里唉哟唉哟着,一脸的不知所措。

  他们搓手,叹气,又不好把更多的责备投掷在一个在他们看来很可能是脑筋出了问题的流浪汉身上。只是唉哟,只是一脸的难过。接下来,老俩口突然又笑出了鼻涕和泪水。

  他们笑,大概是因为他们眼睁睁看到一只小鸟从天而降,随着一坨白屎屙在了我的脑门上,两只诡谲的小爪子也直奔我的左右眼球,其招式之迅捷,如电光石火一般。

  若不是我掩面奔逃,若不是老俩口在那个瞬间发出的笑声过于宏亮,那么,小鸟的复仇行动很可能让我从此告别光明世界,从此摸索在黑暗之中,从此成为一堆不耻于人类的狗屎。所幸,那来自弱小种群的英勇的小爪子只在我的手背上挠出几道血痕……

  可以说,那个清晨,我是被一坨鸟屎从那户农家驱赶出去的。

  我背负着愧疚心情重新上路,在走了几百米之后,回头望了一望,农家的院门已关闭,公路上,只留下自己那条孤独的影子。

  于是就一路向西,再也没有回头。

  没有回头,是因为不敢回头、不想回头也不能再回头了。

  我对自己说,你们就嘲笑我吧,就折磨我吧,就抛弃我吧,如果老子不磨破一双、两双、十双鞋子,那我宁愿去水里做鱼,去天上做鸟,去农家的饭碗里做红薯,去牧人的火塘里做牛粪……当时,我呆呆地傻笑着,鼻梁上的伤痕和脑门上的鸟粪成为自言自语和不断发笑的一个理由。

  脚下的柏油黑亮如太阳的色泽

  许多往事在时光的缝隙里穿梭

  汽车流淌着青蛙一样的叫声

  飞行的云朵仿佛城市的废墟……

  而一个人走在异乡的梦境里,拖着沉重的影子,又怎能不期待与另一个影子交谈。

  我恍惚看到白慧英背着一个婴儿在前面走,渐渐就走成一峰骆驼,走成一柱旋风,走成一个悬浮于天边的月牙儿。此后,柏子也从身后赶了上来,她与我并肩而行,走着走着,又走成了风中的一只蝴蝶,路边的一棵桃树,一条在耳畔嗡嗡鸣响的电线……而我,从日升走到日落,从盛夏天走向深秋,是不是想让自己走出狮子的尖爪、大象的长鼻、野猪的獠牙呢?

  可事实上,我越走越像个白痴了。

  就这样向着人烟稀薄的地方,向着太阳坠落的深渊,让所有的念头推着走,让所有的痛苦推着走。

  那时,目光是虚茫的,双腿是机械的。

  阳光照在头顶,飘忽的身影或拖在后面或走在前面,仿佛你心爱的一匹宠物。

  里程碑有石头的也有水泥的,无论是石头还是水泥,都很好,都可以让你坐在上面歇脚,让你在歇脚时看蚂蚁搬家,看田鼠打洞,看麻雀掠过麦地,看野狗在墓冢间苟且。

  当然你也可以凝望时间的深处,体会灵魂出窍时的心悸与神伤。

  更多的时间是在考验你的听觉。听砂砾磨擦鞋底的声音,听阳光磨擦空气的声音,听秋天驱逐夏天的声音。听西风压倒东风或东风压倒西风时的那种动荡不安的声音。

  有时会有苍鹰在你头顶盘旋,你若平躺在路边,它便降低飞翔的高度,看看你是否是一具可以用来果腹的死尸,你若站起来凭空大叫一次,那它也不会生气,无非让翅膀不紧不慢地拍打几下,继续它的盘旋。

  我对王坦说,这样的行走对于一个满脑袋都是死亡念头的人来说其实是最好的解脱方式。走一步是一步,活一天是一天。起初还能感到脚掌上的水泡在痛,还知道用从老大娘那里学来的方法,以头发丝去引流水泡中的脓血,后来水泡磨成了茧子,便不觉得痛了。再往前走,新鲜的阳光便来照耀你,新鲜的空气便来抚摸你,腿部力量日益增强,皴裂在唇上的伤口也不再流血。死亡于是被丢在了脑后,每天五十公里的步行距离是支撑你活下去的唯一念头。

  有一次,在翻越一座大山的时候,我被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冻伤了双脚。

  山的那一边有个旅馆,那个晚上,旅馆里的女服务员一边帮我按摩足部,一边高声谈笑。其中一个唇红齿白的大嫂,她把我的双脚焐在怀里,笑声朗朗地讲述着她与丈夫的故事。她说,有什么办法呀,以前我老公一旦喝醉,要么去打人,要么就是被人打,若是打不上别人也不被别人打,那只好回家打我。

  她说她丈夫打她的时候,谁也拦不住,谁拦谁挨打,谁拦谁倒楣,连公公婆婆都来劝她离婚。后来那个浑球不知在哪儿挨了一记闷棍,等从医院醒来,竟开始叫她妈了,睁眼就喊,妈,屙巴巴,闭眼就喊,妈,吃咪咪,比儿子还乖巧,比傻子还好玩。

  有什么办法呀,她笑道,医生说,这个人算是完了,脑子被洗得一干二净,除了吃喝拉撒,一切都停止了,比如你今年三十岁,他也就是两三岁,再过三十年,比如你六十岁了,他还是两三岁,当然,这样的一个人是需要母性关怀的……

  大嫂在说笑时,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她说,你们笑我是吧?可是你知道他现在这个样子多么叫人心疼!从前他打我,我就想,男人嘛,三条腿的畜生嘛,什么时候,那条腿干不成坏事了,就该叫女人妈了。

  当时,众女人笑她说得好。

  她又说,其实女人这一辈子图个啥呢,柜里有米面,灶里有烟火,炕上有个男人,肚里怀过孩子。唉,你说他是个畜生吧,说他是个酒鬼二杆子吧,可是他若死了,炕上不就空了嘛,你不就成个寡妇了嘛,寡妇多难多可怜,想想,风把房子吹跑了,连个去追赶的人都没有……

  当时我差点就流泪了,为了大嫂讲的故事,为了她的朗朗笑声。

  我想,也许她真是由衷地感到了幸福,因为,从前她总是挨打,现在和今后,那打她的人再也不会打她了。

  第二天,我在一座山冈上回头张望,发现新的一天如此温暖。

  温暖的那个大嫂在晨光中向我挥手。

  她的红扑扑的笑脸,哈,怎么说呢,就好像七、八点中的太阳,在我的泪光中冉冉升起。

  我也向她挥手。

  心想,男人这一辈子,有时真活得像个畜生一样……

  我告诉王坦,其实,一个独自行走的人,肯定是一个悲观厌世之人,就如同一个在生活中制造喜剧的人,肯定是个悲观绝望的人。当然,我可能有一些与众不同之处,比如,别人很容易高兴,而我很容易就不高兴了,往往一觉醒来,第一个念头竟是:瞧,你这讨厌的家伙,怎么还没死呢?为了摆脱这些与自己时常纠缠的死亡念头,我也会找一些不死的理由,比如我吸了一支烟,感觉香烟的味道很好,就想,如果死了,还会吸到这么好味的烟草吗?进而又想,背袋里还有一条这种牌子的香烟,一盒烟是20支,一条烟就是200支,即便真是不要活了,也该把这200支香烟吸完再说。这样一想,郁结在胸中的死亡块垒就掉到肚里去了。

  可是,自从离开那个旅店,我发现我也很容易就高兴起来了。

  从那以后,为了让高兴能够持续不断,为了最后的抵达,我的行囊中总会藏着一瓶啤酒。背囊中有一瓶,膀胱中也有一瓶。

  在从一座城镇走向另一座城镇的途中,我会坚持不把晃荡在膀胱里的啤酒尿出来。

  我对自己说,尿出来不就等于把啤酒给予你的高兴劲儿泄掉了嘛!泄掉了那股高兴劲儿,你不是很容易就高兴不起来了嘛,高兴不起来,你不等于白白走了这么远的路嘛……

  这办法很实用。

  憋尿的感觉既能让你高兴又能迫使你埋头疾走,而背囊中的那一瓶则是奖品,只有到了宿营地方能颁发给自己。而为自己颁奖又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一件事啊!

  这是一个小诗人的大智慧

  一个使人勇往直前的动力

  当啤酒在脑后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当一脬赤黄的小便在膀胱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空气里就流溢着乐曲,大地上就写满了诗篇……

  我想,如果我死了,那么又怎能体会这哐哐作响的快感呢?

  我就这样用双脚丈量了数千公里。那段日子,除了那只把一坨白屎屙在我脑门上的小鸟,除了那位在山冈上向我挥手的大嫂,再没什么可以令我感动的了。

  能够感动我的只有自己。

  在穿越八百里瀚海的时候,我的鼻孔常常出血,起初我会嚼一些枸杞叶塞在鼻孔里,后来就不这样做了。我让鼻血尽情流淌,让鲜艳的红色在白色砂砾上喷溅出一朵朵梅花。

  鲜血四溅。

  鲜血在同处女的砂砾一次又一次地交合。

  而每当我意乱神迷于自己的鲜血的时候,柏子的微笑就出现了。

  柏子?你在说柏子吗?

  王坦这样问。

  我说,是的是的,柏子那时常常出现在血晕与日晕之间,她说:www.

  嗨,你还在逃来逃去吗?

  就是说,为了一个黑色蜜月,为了忘掉柏子,为了白慧英的逃离,我才有了这样一次步行经历,可是当我正以一个苦行僧的面目朝白慧英走去的时候,却突然陶醉在由自己的鲜血灌溉出的花丛中了。

  我在阔大的天空下面行走,聆听一个来自虚无的声音。

  许多诗一样的东西闪烁在路的尽头,如同美艳的云朵闪烁在空气里。

  那时候,柏子是踏云而至的小仙女。

  而我不过是蘖?于酷日下的癞蛤蟆。

  可是,癞蛤蟆也有癞蛤蟆的福分。那天,在野驴滩的一片砾石之间,我竟被飞来横财绊了个斤斗。当时我躺在阒寂无人的荒原上,身体蜷缩着,目光呆滞着,嘴里的滋味也腥臭无比。然而,随着目光与一道金光的倏然碰撞,随着心灵的一阵悸动,我发现,将我绊倒在地的竟是一个宝贝疙瘩。

  天!说出来http://www.xk9l/cs/8494.html你肯定不会相信。

  当时,所有的石头都笑歪了嘴。它们笑,我也笑。石头笑,是因为它们在亘古荒原沉睡了千万年,结果却被一只破胶鞋踢出了梦境。我笑,是因为我发现上帝是公平的,他老人家在考验一个人的意志的同时,还不忘给那人一个意外的赏赐……

  此后的几天,突如其来的金疙瘩差点儿把我弄出神经病。我疑神疑鬼,总感到身后有人追赶,前面有人拦截,而公路上所有过往车辆也仿佛要将我暗害于轮下,哪怕是风吹草动,鸦雀过顶,也会惊出一身冷汗。于是就弃大路走小路,或匍匐潜行于草丛,或猫腰疾走于沟谷。直到有一天走进了一家小镇银行,直到金疙瘩变成了一纸存折,悬吊在嗓子眼上的那颗心才落到肚里,疑神疑鬼的病症也不治自愈。

  而此次步行带给我的最大的收获,是与李幻的相识。

  那天,我走到了诺木洪。诺木洪据说是蒙语的译音,意思是“好地方”。诺木洪地处瀚海腹地,有一条从昆仑山脉流出的河水,从西到东蜿蜒穿过这个人口不足万的小镇,然后朝沙山牧场流去。诺木工是个新城。据说,这里的居民成份复杂,除了转业军人、右派分子、盲流人员,更多的是就业职工。所谓就业职工,即劳改释放之后就地安置的农业工人。而李幻,应该属于盲流那一类。

  黄昏的时候,我走进桥西旅社附近的一家饭馆,从行囊中取出啤酒,正打算为自己开奖,一个满脸胡须的家伙凑过来,他说,喂,您就是诗人吴福吧?太好啦,在下李幻已敬候多时,走走走,家里去说话……他扬起一张报纸在我眼前晃了一晃,不由分说,就拎起我的破行囊,径自朝外走。然后回眸一乐,又说:不错不错,与我想象中的基本一致。

  我便神差鬼使般随他穿过马路,穿过雪水河大桥,朝一座怪模怪样的建筑走。

  心想,这个大胡子怎会叫得出我的名字?难道他知道我的背囊中藏着一张沉甸甸的存折吗?又想,管他呢,有道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这唐突的胡子既然要与我交个朋友,那就随他好了。

  李幻住在一座旧式礼堂里。

  进入那个拱形大门,要登上十几层台阶,进门后还要穿过篮球场大小的一片水泥空地,他的家则是在礼堂旮旯里搭建的一座蒙古包式的铁皮小屋。问他既然占据了如此辽阔如此豪华的一个地盘,却为何又把自己的巢穴搞得那么小巧,那么怪异?

  他的回答竟是震耳欲聋的爽朗大笑。

  他把我带进他的铁皮小屋,拿出他的衣服让我换上,然后把我的脏衣服丢弃在垃圾桶里。他是单身,但炊事设备很齐全。高压锅里不仅有卤制好的牦牛肉,还有沙鸡、雪兔等野味养在笼子里,可以随时宰杀。

  那天,他切了一盆牦牛肉,又清炒了一锅枸杞叶,打开两瓶据说是珍藏多年的青稞陈酿。

  来来来,我这个人是不醉不抒情,咱们先干了这碗再说话。他说。然后把一瓶酒分成两碗,二话不说就把自己喝醉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