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跟踪杨妥协,为了见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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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我猜得没错,杨妥协是和宝贝约会去了。他是坐公交车去的,我在后面沿着路边追。追的时候我还担心等会儿迷路回不来可怎么办,因为公交车开得实在太快,我连停下来撒尿作标记的空都没有。

  前面我说过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如果是在农村乡下,这会儿农民们也该已经下地做了一会农活了。而在城里,行色匆匆的公司职员们也都在忙着往公司赶。路边的公车停靠站很多,隔不多远就有一个,一大群人挤在那里,水泄不通。看吧,等会儿车一来,哭爹喊娘乱成一片,被人推倒挤不上车的都是年纪大的。人类这玩意儿,我们狗抢吃的都没见这么激烈过。

  我跟着杨妥协坐的那辆车,跑,一直跑,经过一个又一个停靠站,一次又一次地被等在那里的人群吞没——那真是“吞没”:我从人墙的这一面钻进去,在一堆腿里面穿梭,然后从另一面被排泄出来。我设想:假使让愤青干这事的话,他肯定在离人群很遥远的地方就开始吼叫了,说“不想死的给爷爷让开!你们这帮道德丧失的东西。”如果是光头,他则会一声不吭,直接冲进人墙里,只要是挡着他前进之路的,见什么咬什么。光头跑过去,后面死伤一片。

  在我跑到快要吐的时候,杨妥协下车了。我躲在一个阴暗潮湿的角落监视他。这个莫名其妙的东西,约会要跑这么远,我真想扑上去吐他脸上。

  在我扑上去之前,宝贝出现了。

  宝贝的出现,使我的心里难以抑制地一阵激动。宝贝是沙漠里的那一片绿洲;宝贝是黑暗里的那一道光芒;宝贝的出现是一个惊喜、是一种天时地利的行为艺术......仔细地观察一下,我决定把我上面那段很恶心的溢美之词收回,因为我发现宝贝居然没把花花一起带出来。这个发现把我本来很高涨的情绪瞬间摔向了低谷,摔伤了我的骶骨。说明一下:我并不知道骶骨在什么地方,我猜测它可能长在身体最脆弱的部位上,比如心脏,比如脑神经。反正,我受伤了。

  杨妥协跟宝贝,两个人走向了远方。这是我回过神来才发现的,发现了以后,我赶紧追过去。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一只狗走路时鬼鬼祟祟的样子,我跟你说,就是我现在这样:头和身体呈水平状态,四肢半立,尾巴下垂,挺胸收腹,眼睛正视前方面不改色。路边有数,很高大,不知道是不是法国梧桐。据说那是浪漫的象征。现在还不到中午,太阳不是很火辣,一切草木都生气勃勃,路边这浪漫的象征也是。我隔一段时间就得在浪漫后面躲藏一下,免得被前面的一男一女发现。我躲藏的时候把身体缩在树后,伸出半个脑袋,瞧瞧偷窥。他们两个走得很慢,一步两个脚印。一边走,还一边说着话,没有大喊大叫,这就说明他们现在正进行着的是一个大的或者多个小的无聊话题。净扯些没用的,这是每对恋人认识之初都要经历的事情,因为,在爱被表达出来之前,双方聚到一起时都会心事重重,于是,即使谈论着的是一件比吃喝拉撒还重要的事情,他们也会觉得是在扯淡。原因是,他们真正想谈论的东西还被憋在心里。

  这个时侯,就需要至少一方的表态了。简而言之,叫“谈情说爱”,即,恋爱。

  这是一只狗中情圣对“爱之初体验”的体验及理解,不过不要轻易相信,因为情圣也还没真正谈过恋爱呢,要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任何东西都是绝对的,时时刻刻,都有意外发生,有自然的,比如杨妥协爱上了宝贝;也有人为的,比如杨妥协那天的摔倒。

  换句话说,关于谈情说爱,我还处在摸索阶段。大言不惭地说一句:花花才是我的初恋呢。

  杨妥协这个贼心大贼胆小的笨蛋,我看见他离宝贝的手比较近的那只手一直在蠢蠢欲动,可就是没有发生那件具有里程建设意义的事情。其实他跟宝贝已经走得很近了,两个人的肩膀之间距离很小很小,这时候如果有只麻雀从中间飞过,肯定会被卡在那里。两个人的手看似很自然地下垂,其实都怀着鬼胎。杨妥协的手几次三番作出决定性的动作,可总都在我的期待中颓然放弃:只见他的手在快要抓住宝贝的手的那一刹那,又猛然收回,握成一个拳头,狠狠地砸在自己的大腿上。阳光的照耀下,我恨铁不成钢地看见杨妥协的手心里泛着点点亮光——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冒汗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