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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格达奇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一个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最北部,是我国纬度最高的地区,与俄罗斯联邦隔江相望。边境线长791公里。大兴安岭地区总面积46755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主要居民为汉族,也有部分蒙古族、鄂伦春族、回族、朝鲜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居民。加格达奇市地处北纬53度的高纬度地区,是我国最靠北的城市,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寒夏暖,昼夜温差较大,年平均气温―2.8℃,无霜期90天一110天,年平均降水量746毫米。夏季只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而冬季却长达7个多月,最低温度可达零下四五十摄氏度,因此有中国的“北极”之称。大兴安岭是我国重要的原始林区之一。林木蓄积量5亿立方米,占全国总蓄积量的7.8%。野生植物上千种。林海里栖息着驼鹿、黑熊、狍子、紫貂、榛鸡等珍禽异兽330多种;水中生活着鳇鱼、大马哈鱼、细鳞鱼、哲罗鱼等鱼类80多种。大兴安岭地区的经济以林业为主,采矿业也占有一定的地位。”――这是官方的介绍。

  加格达奇在鄂伦春族语言里的意思是“樟子松生长的地方”,据说40年前还只有点儿破帐篷,后来通了铁路用来运木材,现在已经是个旅游城市了。从北京有直通过去的火车,1467次空调普快,25个小时之内列车将行驶1774公里――1774公里,我总觉得这个数字大得可以通到天涯海角去了,可是列车时刻表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路上只需要25个小时,当代生活简直像我们当代青年一样分裂,去天涯海角只需要25个小时,这还仅仅是火车。

  出发之前我上网搜过那地方,旅游者心得没搜到,倒是搜到了一首诗,前半部分写的还挺不错的:“浩瀚森林的一隅/收藏了拓荒者的帐篷/大雪覆盖的冻土之上/鄂伦春的老人呢喃着/加格达奇……/樟子松的故乡啊/我们就要回到先人的身旁。/什么叫城市/在森林的边缘/在蛮荒的中央/放猎马远去/吻猎枪珍藏……”后面的就不引用了,这诗后半部分开始赞扬改革开放后的工业建设了,前半部分还是挺不错的,句子干净。

  我跟我前媳妇背着巨大的登山包,像两个货真价实的旅行者那样坐上了北去的列车。火车上,衣着光鲜模样像旅行者的是城里人,衣着黯淡模样像民工的是民工。

  面色健康的大娘怀抱小孩儿,跟家里人一起讨论究竟应该给孩子喂什么奶粉才是正确的;心事重重的进京务工女孩儿戴着那种很廉价的耳机,一边听着什么一边心事重重地看窗外;车厢另一头有几个小伙子正在打牌,他们从火车开动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操着很幽默的家乡话打扑克想必是一件令他们放松的事;而坐在我们对面的老头,年龄介于70到100岁之间,走路颤悠悠的但是生活明显能自理,他看着我和我前媳妇的目光简直像《巴黎圣母院》里的弗罗洛教父,带着点儿神秘和不怀好意的慈祥目光,当然还有点儿邪恶――虽然说一个陌生人目光中包含邪恶很不厚道,但是,当他把他随身带的唯一一个老式手提包塞到行礼架上,坐下来,貌似若无其事地看了我们一眼之后,我前媳妇就不由自主地抓住了我的衣袖,直到火车开动几个小时之后才松开。

  当他刚刚坐下来并看了我们一眼的时候,我曾经以非常友好的姿态向其点头致意,但是他没有搭理我,弗罗洛式的目光在我们两个身上巡视了一圈,然后定在我脸上聚焦了一下,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表示不屑还是对我的友好做出回应。总之,在他弗罗洛式的目光和我的点头致意之后,他的元神就从这节车厢中消失了,他的目光不在这节飞驰的车厢内,他的身体也不在这节飞驰的列车内。他虽然坐在我们对面,但是他、以及他周围50厘米的范围与这节车厢嘈杂、喧闹、疲惫的氛围完全隔离了。他留给我和我前媳妇的影响虽然还在,但是他自己完全消失了,很怪的一个人。

  趁着他神游太虚的时候,我偷偷观察了他。这老头子满脸老树皮一般的皱纹,穿着过于80年代的沾满浮土的黑色中山装,他放在行礼架上的那个老式手提包是绿色的,虽然塞得满满当当的,但是作为一个进京务工人员,他的行李还是太少了一些。再加上他那身过于80年代的中山装以及弗罗洛式的目光,我想他或许是被某个村政府派来北京办事的。只是或许,或许他是村长本人也说不定。

  一路无话,深夜里我和我前媳妇各自睡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整个车厢也都睡着了,除了火车接触铁轨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之外,车厢里很安静,没有小孩儿的哭闹,甚至没人打呼噜,用一个耸人听闻一点儿的比喻是,摇摇晃晃的车厢就像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毒气室,所有人都死过去了。只有我和那个拥有弗罗洛式的目光的老头还醒着。

  他在抬头看着列车的天花板,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眼珠转了一下,目光从天花板那儿收回来,保持着抬头的姿势看了我一眼。我假装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继续闭上眼睛睡觉,过了一会儿之后,我感觉到他站起来去翻行李架。我睁开眼睛看着他。他从他破旧的手提包里翻出了两瓶大二(就是那种用塑料绳子拴在一起的两大瓶二锅头),并且当场拆掉塑料绳,拧开了其中一瓶坐下来。他动作很轻的把二锅头放在桌子上,生怕吵到我前媳妇和整节车厢睡觉似的。然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小包花生米(有数的那么几颗),看了我一眼,然后吃半颗花生米喝一口酒。

  我想,人家要喝酒,这不关我的事,我还是赶紧闭上眼睛睡觉吧,总这么看着人家很不礼貌。

  我又睡着了。我从小睡觉就很浅,经常会莫名其妙的在夜半醒来,或者身边的人翻一下身、说一句梦话我就会醒。这天我再醒来的原因,是对面的老头子起身去上厕所,花生米没有了,那整整一大瓶二锅头也没有了,我看了一眼手表,午夜12点整。这个人在最多一小时内喝了整整一瓶大二,仅仅用那么有数的几颗花生米下酒,真是个前所未见的酒鬼啊,嗜酒如我,依然在心中发出了由衷的感叹:这个老头,酒量真神人也。

  后来老头回来了,走路很轻,除了我之外谁的好梦也没打扰。老头有些醉了,看我的眼神和善了不少,他甚至还看着我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我在装睡。他没坐下,在他的绿手提包里又翻了翻,找出了一头大蒜。之后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把我惊着了,这老头竟然把另外一瓶大二也拧开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