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吃粽子的时间是端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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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吃粽子的时间是端午节

  粽子的完善也成了时尚,跟上潮流的脚步,是不是步伐也跟得太快了点?我是这般认为的,是。舍友们个个都更精上加精了,假如我是鼠,他们都成猫了;我是小鸡,他们都是老鹰;我是蚯蚓他们便是小鸡---总之我都是被吃掉的份,所以才晓得他们都是成了精的人。这也只是其中一面,更有者是他们都很会卖乖很会卖给别人面子,越发的会溜须拍马屁,本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越演越是奸黠佞臣,像是杀猪捅屁股表错忠的结果吧。他们是越发的狡猾像泥鳅一般容易脱滑,笑里藏刀的本事还真是好,他们就是一伙的。

  不过这些都只是中午不小心看到的,反正都要回的家就不必去计较那般的多了。好像听他们说明天跟后天就要让他们高考了,这么快又走了一届了?我怀疑着是不是我们也该结束了高中旅程。所以我们才会一停就是三四天的假,不过在这里就是赚了一两天的假也不错,“这么点出息”老妈骂的我。我一下的摩托车就一连咽下了七个粽子还不喝半点水,饿的时候什么最好,有东西吃就已经很不错了。

  看到又一届的学生走掉了,班长李才人也许是越发觉得“在世”的日子不长了,就拿了本同学录来让大家签个名留个影的,我在她名册上是这样说的“你知道我有多么羡慕你的成绩吗?”也许是羡慕她吧,但我说过是羡慕她的成绩就是她的成绩,绝不会是她的人,这是我对我自己这么的肯定,绝对不会冤枉我自己的,也不值得那般的考验和冤枉。《大唐情史》的太平分主是这样对和尚说的:“亲亲我,我的佛!”这无非是拿着道德来作的文章嘛,扛着“皇亲贵族”的大旗来作的孽也许是不会得到的真爱。和尚跪在公主膝下把嘴唇慢慢地向公主的额发靠去,饿狠狠地亲了下去,原来和尚也是可以有这般的有所作为呀,自从看了《情史》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封建并不封建。一对情人从头看到尾都是在流泪,值吗?这般演的戏。

  我又胡乱地绉了几句以娱自己一乐,乐从心来。

  追忆那似水年华

  大抵每一个人都会对一页远去的历史有着缱绻之情,在那些零落成泥的古迹处定有一二者徘徊往复,眼角余情未了。人们已无法回到那个时代,只能从这若有若无的遗迹和那似雾如梦的情节中凭吊心中那个仅有的依稀轮廓的朝代的背影。

  略知中国历史的人大都了解一个王朝从兴盛到衰亡大抵都会在灭亡之前出现昙一现的治世,国家一度空前的繁华,所到之处大约处处歌舞升平。但在这管弦纷纷入云、看似宁静和平的表面之下,有志之士不能听出其中似远恰近的靡靡之音,王朝经历了开国强盛到战争侵略,之后的中兴只不过是回光返照:虚华的靡费毕竟不住“内囊都也尽上来”的内在腐朽。张居正的万历中兴依然没能留住在明王朝逡巡的脚步;明朝留下的是神宗的无知可笑还是崇祯自挂槐树的无可奈何已经不再重要。只是每每想到这段历史心便会异样地沉重起来,那种失落和陶冶可以绵延数百年。至今不仅仅因为山海关的大门拱手迎来了北方的蛮夷之族;也不仅仅因为中原这个礼仪之邦从此被驾驭在落后、愚昧的少数民族之手。只是曾见金陵玉殿莺啼绕:秦淮水榭开早,至今却瓦解冰消。那条烟笼寒水月笼纱的秦淮河凝结了太多的惆怅和忧伤,漫天卷着风尘的年代已经过去了,站在历史的彼岸,透过迷蒙的云烟,我试图回望远逝的年代里与丽、与爱情有关的风景。不然,对秦淮的怀念如同一朵破苞的,一点一点绽放在我的心头,使我一次次地萦纡于秦淮八的生离死别,爱恨情愁中。

  6/6,小雨

  《数到三就不哭》是陈慧琳唱开演唱会时畅开情来唱的,我听过有兔子舞伴奏的歌曲,听起来还蛮舒服的,但相对来说是各有所长,但我没那个命去欣赏的她悠扬悦耳的歌声,只是抽着吃晚饭的时间来地“小觑”了一下罢了。即使是在家里也一样没有那个闲时,这很正常,是近几年来越发地长大越发地晓得是人越发地长大越发地没趣就是这个简单道理,近年来才学得的一些道理。我没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可以让我充分地利用,我真的很没劲!提到时间的用处我不得不多说几句。说到歌唱家,我不得不提到梅的《一生爱你千百回》,听一听,保准不会让你失望的,真的。假如要说欣赏某项“值得欣赏的文”,我还是有点儿的鉴赏能力的,这也绝非我自夸的,从来都是老妈老师们都有说过的,还算是有点儿那种儿的“专家”味道吧。

  这两三天是放假原因就是隔壁一中要启动高考用的教室,说是放假倒不如讲是被迫而就的“业”,连个理头发的时间都没有,真真是岁月不饶人哪。不过,就发型来说我还是特喜欢现在的拨发,就近些年来都一直流行着短碎发或是平头的,就男生中留有二十三四公分以上者的头发已经少得可怜了,其中我就是一个。向来我也是对自己的发与发质都比较的自信的,因为不像有些会卷卷的,即使是两三公分也有的。这样的天生卷发我是最不喜欢的,看着他们就最没精神的了。不过把这发型提到这边来讲也不免让爹妈说上几句,他们总要我去理个平头或是短发都行,可我就不喜欢,他们也无可奈何也。

  打从前天傍晚时分回来的至现在一直是没事做,不是就着作业就是跟着老妈做些家务活儿的,其实这也没怎么大不了的,只是我是个大男人主义而非是个大人,小人主义都一直闪烁在我头脑上,脑海中的印象都一直如此,像爸爸妈妈一样都是过着“男耕做”的远古时代,这种世外桃园也一直是为我所喜欢的。但好像这种世外的桃园早就从陶公之后便一直隐迹下去了,从此不再浮出水面了。

  7/6,阴

  这种语重心长地谈话方式还真有些不惯,老爸也是突然无缘无故地跟我讲这几句话的,他说了要我好好地认真学习,我这样讲的“爸,我并不喜欢读书,这你们也都知道的!”我只是简单地这样说了一句话而已。却没想一父亲的反应真大:“那你想干些什么呀?”好在老豆没说我还能干些什么,只是说了我想干些什么。早些时候,如果我说了句本不该说的话,老爸会说的话是“那你还能干些什么呢?”之前我的回答也只是潦潦草草地,总也是语无伦次的,说的都是些什么东东出来的,究竟是从口出吧。下面这两节我是很喜欢的,我这人呢向来也很喜欢把人家的文字拿过来重组一下再拿出去“拐卖”给人家。

  A面B面

  生活是什么,捧着照片碎碎念。一片两片三片,落红一般无数,秋叶一样匆匆,就这样琐碎飘零,却又像哆来咪一样,每个独立音符看似无序,却能奏响华丽的乐章。而我自己,就像是C大调的主旋律一样,没有咏叹,不是浪漫,分明是回旋、交响,A面、B面---

  SIDEA琐碎林谢红太匆匆

  喜欢词,喜欢那种一折一折的韵味,从字里行间飘然荡出,含在口里有馥郁的芬,是清甜的味道,干净而饱满。

  “林谢了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李煜的词中总是有掩饰不住悲伤,于我读来就有一种慕名的感动,起起落落,分分合合,垂泪,心头,一江水向东流。

  没有多愁善感,我的人生没有李煜这般丧国的长恨,住宅附近的臭水沟也不是东西流向,于是感叹每个人走的路都不一样,就像小仪举家迁往利坚,而我们这批背运的家伙就得去面对高考。

  从来没想过分分别原来是这么一件容易的事,给小仪饯行的那天,安安抱着小仪哭得稀里哗啦,几个眼睛也都红得跟兔子似的。我说小仪,看不出你人缘蛮好的嘛!小仪说呵呵那是,我挺舍不得你们的。我当即拍桌子,你少在那假惺惺,心里着乐,看儿几个受苦吧!她笑,这也被你看出来了,真不愧是老大。一群人极不自然地开始笑,咬着牙关,只允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们约定过,不是生死离别,眼泪是不能出境的。最后,我还是因为家教早退了,走前跟小仪说,别玩得太晚,误了明天的飞机。她偏过头去,眼泪隐约地没落下来。她说YOYO,我真的舍不得你们。我说傻瓜,再哭隐形眼镜掉出来,小心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走了。”转身,有什么东西从眼睛里滚出来,无声无息。我发誓,那不是隐形眼镜。

  晚上上家教时我和FISH说,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没习惯别离。FISH说你不是一直这样么,自打我认识你的那天起。

  已经懒得去算认识FISH多久了,幼儿园开始的交情,一个小学隔墙上课,初中一个班而且是同桌,高中不在一校偏又撞上同一个家教。我不相信这么巧,赖定了是他阴魂不散。他也不生气。傻傻地笑两声,一脸迟钝地迁就我的任。他是我欺负的第一个男孩子,是那个在我妈妈没及时来接我时对我说“我妈妈也不要我了”的男孩子,是那个被生告白后一脸无辜不知所措大叫一声落荒而逃的男孩子,他呆呆傻傻,包容着他身边的一切,很憨厚,却又深不见底。

  THREE说,FISH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人太好了。有时想想真的不可思议,就是FISH这样不够帅又不够开朗的人,居然也值得去抢,甚至使友谊破裂,这一度让我觉得友谊是太脆弱的东西。

  就像THREE和CC,分子间引力再大,恐怕也不能拉回曾经手拉手逛街的友情,而最终,FISH依然没有二选一,他一直保持着自己最擅长的沉默,一如他不知道所有的一切。

  我想我是在怀念坐在FISH旁边的日子。共享着汽水和饼干的日子,把卷子折成纸飞机飞满窗下车棚顶的日子,那么纯粹而透明的友谊,让我可以和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分离,不必担心会被打断,不必烦恼会被误解,他是很好的倾听者。

  他最喜欢的格言是,我是金子,我会发光。

  他对我说过,你也是金子,你也会发光。

  我想我是希望发光的,我想炫目得胜过太阳,我想让全世界都可以看到我与众不同的光亮。

  猫猫说,你的野心还不是一般的明显。

  当我写下猫猫这个词时,我不知道该拿什么来形容,我自认为词文满腹,却在这时刻文思阻滞,说什么呢---说什么呢---

  我想,我们在一起连浪费时间应该也很有意义,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像是冰甜冰甜的冰淇淋,甜蜜得讨人喜欢。我们在一起的风景被图上最绚烂的彩,用记忆塑封好最的照片,珍藏在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猫猫说我们是孩子,容易满足的孩子,容易满足,就更容易幸福。

  我频繁地问猫猫同一个问题,人为什么活着,我想这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该问的,但是,我想知道,于是我问了,没有人回答。在那里,我是无所谓的,因为有猫猫在我身边,她可以在任何一节课上回头,然后我可以看到那张我熟悉的笑脸。

  然而---我想我不是单纯地讨厌这个词,是的,只要出现这个词就不会有什么好事,作者在这边笑着把人物践踏得面目全非。然而,死了人,是它镣的;破了产,是它糟的;巴以冲突是它挑的;伊战争是它搞的;我不想在这儿凑字数,这么不要脸也是它闹的。

  然而,这个然而是绝对不能没有下文的,然而,这个然而又能然而出什么呢?

  然而,我们终究在某个人生的岔路分开,走上不同的路,留我一个人,捧着一把莫名的忧伤站在人生的街角,人来人往,忙忙碌碌,无人问津,没有方向,彻悟不出人生,寻找不到幸福,没有了含着棒棒粮交换日记的日子,没有了爬上假山高声歌唱的勇气,晃悠悠,空荡荡,无处话凄凉,却还未到生死两茫茫,悬在半空,雁过斜阳,草迷烟渚,如今已是愁无数。

  杜拉丝说当一个人开始加快时他就已经老了。

  老了,我果然原来确实是在十五岁就已经老了呀!

  如果让评议老师看到这句话一定会被拎出来做病句范例的,人家一把年纪了,没啥爱好,也就好这个了,她经常干的事也不过是在看过我完得别人看不懂的随笔后画几个句子,在文末批注一句病句太多,而我与她最为激烈的一次争执,也就是我写的那句“无心华丽破碎的声音”,她坚持认为声音是不能用华丽来形容的,我说鲁迅可以说“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我为什么不能用华丽来形容声音。其后的一个钟头,我在她婆婆妈妈唧唧歪歪的催眠曲和她办公室空调的习习凉风中度过了我夏季在校最清凉的午休时间,看她这么辛苦,我也不好意思不给她面子,于是站着---睡着了。估计她也很久没有找到像我这么好的倾听者了,也难怪她下午上课心情舒畅。

  于是开始相信,心情好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容易的事情。

  容易到什么程度?容易到小三拿着“白日依山尽,万事不关心。夕阳无限好,落知多少”来祝贺我生日时,我用“风急天高猿啸哀,千里江陵一日还,无端嫁得金龟婿,千金散尽还复来”做回礼,就这么简单。

  我想我不需要用晦涩难懂的评议来修饰和小三在一起的日子。尽管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像一大堆的废纸,烦琐得恨不得扔掉,却在下决心的那刻发现纸上的点滴是那么珍贵,舍不得扔,又放不下,只好摊在一边任由它们占据空间和时间,却明白“罪大恶极”四个字小三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怎么写。

  他拿他毫无意义的理由ABC来浪费我的生命,却其名曰培养未来的心理学家,为祖国作双份贡献,在死皮赖脸地赖掉三十八顿饭后良心发现,请我吃KFC全家餐,自己却吃掉三分之二,我拍桌子骂他无耻,谁知他更无耻地说:“没错,假牙来着。”

  于是觉得日子像是在玩拼图,没有模板的拼图,拼了,才知道是快乐还是悲伤毫无预见地在某一刻开始怀念。却发现竟然如此琐碎,无以整理叹口气,选择放弃,重新装回记忆的口袋,扎好,放在及子的某个角落,用来遗忘。

  或许某天,会把它们当成垃圾扔掉,又或许在我很老很老的某一天,在角落找到积灰的它们,拉开口袋,依旧如新。

  如果那里繁华似锦,我想---我会流泪。

  SIDEB简单无言独楼月如钩

  这是我高中时代最后的暑假,思路前所未有的清晰,这是属于我十七岁写的夏天,和十七这个数字一样,像一扇门,走过,就会走入那个被无数人描过过的岁月。

  他们说苦,他们说累,他们说那叫脱胎换骨,然而对我来说,那只是一个符号,一个相似,它代表无限,它代表未知,于是,我分外珍惜这仅剩一半的暑假,因为我知道,我十七岁的灿烂年华在这个假期将凝固成为永恒。

  我想起了我浑噩的十六岁,抱着中考的遗憾和失落进了这所普高,第一次家长会时,班主任对母亲说我古怪孤傲不合群。

  那里我常常坐在屋顶,因为那样可以更接近天空,我可以听到那里有单纯的歌唱,寻找一个可以解脱的方法没有计算和预谋想在某一秒没有准备地迎接它的到来。捧着不知名的忧伤,大声唱出无奈和失望,但是幸福依然那么遥远。于是对着天空高吼郁闷和迷茫,想叫醒我那沉睡的守护天使,再次为我祈祷,没有回应。我想到了流浪,我不要把自己辛苦地囚在手足无措的迷宫中,我要出口,我要自由。

  然后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箴言。精辟的句子包裹着哲理,像夹心的软糖,有甜蜜和温馨。

  我找到了属于我的箴言。

  箴言说:“你要相信,现在的一切都是上天对你最好的安排。”

  如果无法改变那就试着接纳,接纳有什么不好?不要锱铢必较,无需患得患失,命里有时终会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最好的决定,就这么简单。

  于是开始打点十七岁的行囊,参考书和试卷,提琴和吉他,COSPLAY和漫画,电视台的专题,广播电台的广播剧,获奖的作品,发表的文章,我活在我的十七岁里,闭上眼睛不去想那阴沉的天空,在某一刻把天空换成自己的颜,随心所。

  他们说我有了可以融化太阳的笑容。

  我笑着说没有。

  我想我只是喜欢平淡的叙述,平淡的波澜不惊,不是装酷,喜欢平淡的真实和存在一样真实。

  喜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别人啰嗦一大堆,甩出一句“抱歉,别人的事我不感兴趣”。学弟学窃窃私语:“喂,你们知道吗,高三有个很拽的学长---”

  开始习惯了这种高高在上的生活,我想这很好。

  但依然不是我要的幸福。我想要的只是一所面对大海的房子。

  仔细想来,不过守望麦田。不过世外桃源。

  要简单,要简单得没有悬念,最纯粹的动机,最本源的感觉,乐得逍遥,乐得自在,面朝大海,暖开。

  把感慨贴到BBS上分享,冷不防有人跟上一句:“骏马啊,它四条腿!大海啊,它全是水!”不哑然,这次第,怎一个汗字了得。郁闷啊郁闷,想来自己不该郁闷的,但始终找不到诠释的理由。

  是怀念吧,怀念过去的日子,怀念过去的生活,怀念过去的单纯和快乐,那时有最透明的天空和梦想,那时有最丽的记忆和时光。

  于是翻开日记,掉出一张照片,找遍了同学录,翻到了曾经好友的电话,接通,对方说没有这个人,长叹一口气。

  大概只有我还念念不忘/我喜欢岁月漂流过的颜/喜欢那没有唱出来的歌/喜欢那段属于过去的记忆/喜欢和你走过的长廊/喜欢褪的自己和时光/这个季节/是否该让心情去流浪/

  坐在窗前用最原始的稿纸爬格子,至今不习惯那一个一个的铅块字,没有感觉和节奏,机械的噼哩啪啦始终无法代替中笔的流畅和那种静静倾泻的感动。

  写字台的窗没有栏栅,可以看到完整的月亮,什么都可以很静,于是拿我的十七岁想入非非,想到巴布亚新几内亚,想到马达加斯加,想到JD塞林格,想到米兰·昆德拉。累了,把脸贴在被手捂热的下班台上,感觉手心的温度然后傻傻地笑出声来。

  我是喜怒无常的孩子,快乐和忧伤本身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为自己快乐,为自己忧伤,不管别人怎么想。

  然而我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再去任或是畅想。我签订了一份契约,把我的十九岁卖给了高考,就这样暂别我的海边小屋,发扬革命先烈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向着那百万人拥挤的独木桥冲去。

  义无,反顾。

  鸟语流年之乌鸦时代

  我讲的故事要有银黑的背景,很干净的幕布,有水银流过的痕迹,能摸到翅膀飞过的声音。乌鸦呼啦啦地飞过,深黑的影子掉落下来,掠过弄堂里孩子的头发,从青石板上倏忽地飘过去。然后那些保持着好姿态的荨麻在月光里疯狂地炸开,月光狠狠地砸下来,天崩地裂。

  很多时候我走在这样的梦境里,像一幅直立的剪影。我的手指穿过我细碎凌乱的短发,看着地上弯曲的影子。乌影铺天盖地地飞过来。然后我醒来,像入学一样下,直立行走。刷牙的时候一些血丝顺着水流了下来,我摇摇头漫不经心地去找村上树,为了这个老头子我水泵了几个晚些时候难得的睡眠让眼圈黑到足以与国宝媲,牙也开始不争气地痛。可是我开始后悔了,因为我把那些梦境写下来拿给M看的时候,他只是皱眉问我,你在写鬼故事?于是我傻了,抱着有着精致封皮的《挪威的森林》站在阳光底下不知所措。可我还是笑着说是啊是啊想不到你这么了解我,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书藏到身后。

  从那天开始我笃信村上树只是个简单的老头,尽管他让我在低头的瞬间看到了伤疤。他把那些隐藏在角落里的疼痛漫不经心地指给你看,然后狠狠地翻出它们直到血肉模糊,冰冷却已上眉梢。就像M说过的,在只有浅唱轻吟的村上树的小说里,所谓悲剧就是主角明明可以不必死却莫名其妙自己逼死自己。我听了觉得自己俗气得可怕,自M这句话诞生之日起三日食不甘味。

  校门口的小摊上,有和我钥匙扣上相同的叮当,可是我的叮当死掉了,摔在地上碎裂的声音很清脆。摊上的那一个,我每天都去看。记得一年前我买它的时候,它有六根胡子,光滑的蓝皮毛,现在却只剩三根胡子,苍白褪的毛,平均每月苍老三岁,价格却疯涨。我看着那个小贩用绳子缚住它的脖子,有上吊的感觉,恶心得一塌糊涂。然后风吹过来,我可怜的叮当猫在架子上轻轻摇晃作垂死的挣扎。后来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走过去把我可怜的小猫解救下来对小贩说不要再折磨它了,然后在小贩看疯子一样的目光中扔下钱扬长而去。

  我捧着我叮当哼着欢快的曲子,在巷子里轻快地奔跑,我的鞋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然后在踩到一只死老鼠的瞬间“喀嚓”一声断裂。我看到地面以光速向我靠近,我听见砰的一声,我的小猫在地上挣扎着裂成两段。我用力爬起来,抒了抒眼睛看见那死老鼠身上有熟透的白菜和油膜包裹,心里感叹这世界原来如此不太平连老鼠也要跳油锅自尽,然后笑了笑拾起小猫的尸体提着鞋光着脚丫去找修鞋大妈。

  我的鞋带经常断裂。每次去修鞋的时候,修鞋的大妈总是眼神奇怪地看着我。她大概不明白,这个穿着并不寒酸的孩,为什么会有修不完的鞋。可是我真的不能再修鞋了,我怕有一天他们断掉以后再也接不起来。很多人都知道我没有体育细胞,我会在骑自行车时摔得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在跑八百米时名列倒数第二,很不幸地被倒数第三名甩掉一圈而倒数第一名是个白血病患者。总之实践证明无论骑自行车还是跑步去学校我都会死得很惨,速度堪与某种以长寿闻名的动物媲。所以我每天走路,很远却也不远的一段路。我踏着铃声进教室,然后不停地擦汗。进班的时候我钥匙扣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发出妙的声响,很多人抬头看我,然后齐刷刷地看班主任。我对着班主任铁青的脸温柔一笑,露出牙齿上那个大洞,他吓得一哆嗦,差点从讲台上掉了下来。我坐在椅子上忽然想起诗人伊沙,他说人心应该是很柔软的,可是中国人的心上长了肌肉,因为运动太多。于是我傻眼了,我不知道自己的心上是不是也长了坚硬的肌肉,就像我不知道自己的鞋带断裂的次数。所以安静的时候我会写一些柔软的文字来软化心灵。

  可是我竟然看不懂贝克特,有点讨厌卡夫卡,对张爱玲不感冒。我会把《飘》《呼啸山庄》以外的名著不屑一顾地扔到一旁直到它们堆满灰尘,看到托尔斯泰我会说这老头怎么这么面熟,看《罗密欧与朱丽叶》时我会无比遗憾地说这个故事真无聊。M曾经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心没肺没品位。我笑了笑用力捏回他的手指,不紧不慢地来一句古龙式的经典台词我高兴然后继续看着我的漫画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承认我是个很俗气的人,是很多人眼里品位低下的人。我讨厌所有流行音乐却向往古典,我不会为《泰坦尼克号》流下一滴眼泪,在看《笑傲江湖》的结局时我会说令狐冲真可怜啊,又一个向封建传统妥协的牺牲者,说得同学一愣一愣地伸手要摸我的额头。我总是看不懂那些行为艺术的杰作,在我看来它们和恶心最容易画上等号。但我喜欢,是真的喜欢;不喜欢,也是真的不喜欢。我认为谈论一个人的品位就和谈论今天穿什么颜的内裤一样俗不可耐,一个人的爱好应该是他发自内心的情感而不是他用来显示虚伪装扮个体现阿Q精神的工具。

  我的假期都过得很重复,读书画画写字看电视想很多年代久远的事情。我不出门不疯不闹没有朋友不接电话不打电话,偶尔写一些文字然后欣赏一遍扔入垃圾桶喝我的牛奶等着变胖。我想起以前,我和我的小表哥一起穿越巷子里积满脏水的水泥地面飞快地跑过去,泥水飞溅在我们干净的裤子上,朵一样绽放。头顶上的小雏菊慢悠悠地掉下来,落在泥泞里。我们咯咯咯咯地笑,小手指勾着小手指,小布兜里的下班球哗啦哗啦流水一样撞击。那是孩子的玩具,我们是不屑于玩弄的,只是它们有模糊不清的撞击声,啪啦啪啦,像这个季节里懒洋洋的雷声,让我快乐。我记得那里小表哥干净的眼神,他们说小表哥的眼神会说话,皮肤白晳,笑容甜。而我是任又古怪的黑仔,我牵着弟弟的小手在人堆里钻来钻去的时候会有人看着妈妈别有用心地说真好,两个儿子。口气里封建余孽的影子酸溜溜地飘荡。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