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我令猫科杀人兽感到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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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角大楼忙了这么久,就为了获得杀人武器?老杜,现在不是三十年前的全球冷战时期,各国军事资讯早就半公开化了,所以每个对军事政治略有了解的人都明白,现在美国不缺武器,从特种单兵到集团化作战、从快速反应战车到导弹航母,什么都不缺。他们是军事领域里唯一的老大,各项核心技术最起码领先其它各国二十年以上——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何东雷启用了这么多暗线,究竟为的是什么,对不对?”

    我提出这些问题的同时自己也一直在思考可能的答案,最终却一无所获。现在所有症结已经归结到最后一个焦点上——“美国人到底要的是什么?”

    扑克牌通缉令上的人物全部落马,红龙也身陷关塔摩铁狱,阿拉伯世界里的所有国家与联军的关系正在日益友好。表面看来,事情已经解决得非常圆满了,再追查下去,除了那个徒有虚名的“保龙计划”外,还有什么值得五角大楼担心的?

    “这是我们的事,无需沈先生担心。你的使命已经完成,现在可以——”其中一名白衣人突然掏出手枪,稳稳地指向我。

    “小沈,你一进入试验室,我们的隐蔽监控设备就开始启动了。不管达措灵童说过什么,也不管你和方星发现了什么,一切都将归零了,因为你们两个马上就会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从此以后,港岛不再有名医沈南,亚洲也不会再有美女神偷方星。无论如何,我感到很遗憾,但你明白长久以来江湖的规矩,不能为我所用,就得彻底消失。那么,我们就此道别,再见了?”

    老杜向我伸出手来,两名白衣人随即跟近一步,随时都可能暴烈地出手。

    “老杜,我们曾经是朋友。你不觉得如此对待朋友,良心上会过不去?”我握着他的手,表情坦然,因为任我笑那十指一击,并没有给我造成什么伤害。护体神功早就严严实实地在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布下无形气墙,连掌心雷的子弹都能屏蔽,何况是指甲尖刀。

    任我笑是杀人机器,正因如此,他才凡事听从命令,没有自己的思维,无法判断我到底受伤了没有。

    “良心?我还是借用古人的一句名言来回答吧——‘良心都叫狗给吃了’!哈哈哈哈……”老杜大笑起来。

    “近在咫尺,难道你就不担心我会骤下杀手,拼命也要拉你做垫背的?”我的五指慢慢发力,老杜立刻呲牙咧嘴,用力抽回右手,甩个不停。

    “沈先生,别忘了,还有我们两个和四柄手枪在呢。只要你敢动杜博士一下,子弹立刻会在你脸上钻出四个小洞来。以前听说过你的飞刀绝技天下无双,今天能让我们见识一下吗?”握枪的白衣人气焰嚣张,他大概感觉以二对一,已经完全掌控了局面。

    老杜退到白衣人后面,远远地看着我,脸上忽然浮起一层沉重的悲悯。在我看来,也许他并不愿意在沉寂那么久之后重新沦为何东雷的党羽,毕竟每个人都喜欢过快乐安稳的日子,一过三十岁,便渴望安定下来,远离江湖上的腥风血雨和打打杀杀。

    “小沈,别怨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向我挥挥手,径直走向步行梯。

    那是最好的理由,当一个江湖人感到对不起朋友、对不起良心时,便会用这句话来搪塞别人,当然也是在自欺欺人。

    “我身上恰好没带飞刀,抱歉。”我摊开双手,凝视着白衣人的尖削下巴。

    “那真是太可惜了,用四柄手枪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高手,传出去,会被人笑话。也好,我会给你个痛快,一颗子弹凿穿脑髓时,你会在最短时间内失去感觉,不会挣扎太久。再见——”他的食指稍稍发力,这柄军用手枪的扳机便开始缓缓后移。

    我无法躲闪,因为另外三柄枪都在他们的口袋里等我,准备交织成一个严密的火力网,猫戏老鼠一般跟我玩下去,等到过足了瘾,才一枪毙命。

    砰的一声,白衣人骤然向侧面翻滚出去,带起一串鲜红的血花,淋淋沥沥地洒落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他的同伴非常机警,在接下来的零点五秒内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然后一边向子弹来处射击,一边卧倒在地,急速翻身,躲到水泥柱子旁边。

    又一声枪响,射杀第一名白衣人的那支狙击步枪再次发威,子弹击碎水泥柱子边角的同时,准确地穿透了那人的咽喉,攫走了他的性命。

    汽车引擎的轰鸣声由远及近,一辆绿色计程车从大厅左侧尽头的坡道上一路冲过来,甩尾掉头时,将两名白衣人的尸体扫出很远,又一次让刺鼻的血腥味在空气里无休止地漫延着。

    “上车,我们撤,而且还有两个战利品。”方星从车窗里露出头,冷笑着打了个响指。

    我向车子后座一望,任我笑横躺着,老杜斜压在他身上,两个人的嘴都被透明胶带封住,手脚则是被反绑在背后,动弹不得。

    “你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我不由得感叹。老杜离开现场不过三分钟,方星已经完成了找车、擒敌、杀敌的全部过程。

    车子驶上坡道,急促地转弯,沿着一条上行螺旋通道直驶出去。我向四周看了看,立刻明白此地是帝豪酒店的另一个出口,原来我们始终都在酒店的地下部分,布昆和那哑巴司机只不过是给我们演了一场好戏而已。

    “布昆和哑巴都死了,现在去哪儿??”方星与达措交流之后,明显变得忧心忡忡起来,但做事的效率则是越来越高。本来胜券在握的老杜,转眼之间就做了她的阶下囚,而且顺带俘虏了失去人性的任我笑。

    当我发现试验室的保卫人员全部来自美国特遣队的时候,已经明白老杜的研究是为谁而进行的,这恐怕早就不是港岛黑道势力间的角逐了。于是,布昆的死和大亨的再次缄默将是可以意料到的。

    “去我家吧。”我遥望车窗外那些霓虹灯火,帝豪酒店正在渐渐远去。

    “我一直在奇怪,后面怎么会没有追兵?”方星从后视镜里警觉地观察着。街上的车子渐渐多起来,但我们始终看不到有跟踪车辆的出现。

    车子拐入了一条寂静的斜街,方星缓缓停车,转头望着我:“何东雷并没有出现,他会眼睁睁看着达措飞升、任我笑被劫吗?”

    我摇摇头,只是无法找到对方隐忍着不曾出现的理由。

    方星从驾驶台上取了一包香烟,沉思着抽出一支,掐掉过滤嘴,在指尖上捏来捏去。

    砰的一声,我从另一边拿到打火机后擦亮,举到她身前。

    “我不吸烟,谢谢。”她的沉思被打断了,忽然惊觉自己指尖的香烟,倏的弹指,被揉搓得不成样子的烟丝从车窗里飞了出去。

    “你没事吧?”我关切地凝望她的脸,仿佛窥见满腹心事正乱麻一样萦绕在她心底。

    “我——没事。”她欲言又止,略显焦躁地在方向盘上轻击了两掌,无意中又碰触到了汽车喇叭,发出两声又短又急的笛声。

    我没有催促她动身回小院去,潜意识里,自己希望在大战结束之后有一段短暂的小憩,好让自己纷乱的心情平静下来。

    老杜挣扎了一下,嘴里发出呜呜呀呀的动静。

    方星回头看了看,沉吟着问:“你觉得,他们两个有盘问的价值吗?任我笑变成这样,再留着也是社会的祸患,不如今晚就直接处理掉,免得落在警方手里,又重新成为试验品。”

    老杜挣扎得更厉害,方星举手开了车顶灯,冷冷地盯着他。

    如何处理任我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方星说得没错,只要交给警方,一定会再次辗转落在何东雷手里。至于“处理掉”三个字,说说容易,做起来很难,毕竟他也曾是叱咤江湖的大人物,潜伏老龙身边之前,一直是一个口碑甚为不错的好警察。

    “老杜,你有话要说?”方星再次开口。

    老杜拼命点头,眼睛用力眨着,急得满头满脸都是汗珠。

    我伸手揭掉了他嘴上的透明胶带,心里并不期望他能说出什么有意义的内容。

    “小沈,我有新发现,你对任我笑有某种震慑作用。很明显,当他的十指刺在你的腰间时,突然有一种受到惊吓的感觉,才会一下子退回来,缩在柱子后面。我对他的不间断观测已经达到二十七小时,按照十分之一秒连续快照的分析结果,他的脸部表情和情绪起伏两方面都没有一点恐惧感,似乎身体的每一寸空间都充满了暴戾无匹的杀戮渴望。你,是第一个令他感到害怕的个体,这证明什么——”

    他忘记了自己是阶下囚的身份,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满脸开始放光。

    恐惧是人类意识力恢复的一大明显特征,无知者无畏,有知者才会体验到害怕的滋味。假如任我笑面对我时产生了恐惧感,一定是他在瞬间恢复了人性、脑子里的兽性大为减退的结果。

    “他有感觉!他有感觉!也即是说,无论是植入脑部芯片还是异兽附体,你都会唤起他的感觉。他害怕你,所以才会被你打退,即使听命于笛声指挥,仍然无法突破这种恐惧。小沈,你太伟大了,如果这种情况通报给五角大楼,你将会成为……成为最受瞩目的大人物!”老杜越说越激动,抓住我的手用力摇荡着。

    方星保持冷静,但眼角余光却在我脸上扫来扫去,细致入微地观察着。

    我摇摇头,把老杜的手推开。

    “小沈,相信我,这种研究是极其伟大的,因为我们可以揭开灵魂附体的秘密,真实地接触到‘肉体死亡和生命死亡有所不同’那一课题。想想吧,想想吧,假如我们能在这一领域登堂入室的话,那本……那本《聊斋志异》上的种种匪夷所思的故事岂不都会变成现实?我们将在身体与灵魂的微空间里自由来去,做这个世界上的第三种人,遨游于所谓的‘阴间世界、亡灵世界’。啊、啊、啊——”

    他激动得无法表达,双拳上去,在车顶上连擂了二十几下,发出震耳欲聋的噪声。

    老杜的祖上,曾有一个五服之外的支脉与写下千古奇作《聊斋志异》的蒲松龄老先生有关联,这一点他向我提过不下百次。细想起来,这也许是促成他研究精神课题的最初动力吧?那本奇书上记载了相当多的阴间故事,宣称人类死亡之后,灵魂一定会凝聚不灭,在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里永久存在着。之后,在阴间统治者的安排下,进入六道轮回,以另一种身份重回这个世界。

    现代科学中,相当多的生物学家正在研究“肉体死亡后,精神去向何方”的命题,与老杜的研究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我看来,任我笑的异变是由猫科杀人兽附体造成的,后者的灵魂左右了他的思想,才会做出疯狂杀戮的危险举动。可是,我的体内又有什么力量能够震慑住他,难道是——“空气之虫”?

    突然之间,我的全身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额头鼻凹里全都是滚动的汗珠。

    “沈南,怎么回事?”方星的思路转变得没有那么快,暂时还想不到发生在中医大狄薇宿舍里那段情节。

    “看看我这里,有什么?”我指向自己的喉结。感觉之中,一条蜿蜒游动的纤细虫子正穿过喉管,偷偷地游向我的琵琶骨和左胸。

    方星凑近我,定神观察了几秒钟,倒吸了一口凉气:“你别动,我再仔细看看。”

    她从口袋里取出一支笔形电筒,啪的揿亮,瓶盖大小的光圈一下子罩住了我的喉结。老杜伸长了脖子,从侧面凑过来,也在仔细观察。

    “是什么?”我尽力控制住自己的呼吸,但喉结一动,那虫子似乎受到了惊吓,游动速度骤然加快。

    方星关闭电筒,连车顶灯也关上,车子里的一切顿时陷入了昏暗,只有临近楼宇上的霓虹灯光仍然明明灭灭地照着。我感到自己的左胸仿如被一根绣花针猛的刺痛了似的,那种直透五脏六腑的剧痛滔天巨浪般涌起来,令我产生了短暂的窒息。

    “是一条红色的虫子——”老杜发出绝望的叹息。

    “你是港岛数一数二的神医,能不能想到解救的办法?”方星沉声问他。

    “如果是那种传说中的‘空气之虫’,就谁都无计可施了。据何东雷带来的资料显示,‘空气之虫’并非简单的线形生物,而是一种被施加了诡秘符咒的东西,其实就是中国南疆蛊虫的变种。你们是江湖上的大人物,当然明白每一种蛊虫都有各自的施救方法,盲目动手的话,只会适得其反,加速蛊虫的反噬速度。小沈,我想你是有大麻烦了!”老杜向后缩了缩身子,顺手把任我笑扶起来,两个人并排坐好。

    刺痛消失之后,我的头疼得像要炸开一样,天旋地转的感觉一阵阵传来,已经坚持不住,恨不得马上找张床躺下来。

    “回小楼去吧。”我低声呻吟着,喉结上下,传来一种被火炭烧炙过的强烈灼痛感。

    “不,小沈,不如回试验室去。那些欧美来的先进机器也许能探查到你身体里发生了什么,从而对症下药。相信我,就算一定会死,死在手术台上也比死在家里安心,是不是?”老杜叫起来,在我的座椅靠背上用力拍打了两下。

    “回去,做你的试验品?老杜,你想得太简单了。”我吃力地摇摇头。

    记得在关伯的卧室衣柜里,还藏着两盒天山雪莲,我希望那东西可以帮助我排毒杀虫,至少也能暂缓身体上的痛楚。更重要的是,我不愿方星看到自己的狼狈之态,想一个人躲起来。

    方星发动了车子,光柱洞穿黑暗,射向午夜的小街。

    老杜陷入了沉默,每次当他遇到疑难病症束手无策时才会缄默不语,可见现在他对“空气之虫”毫无办法,只是走一步看一步,顺带把我当作试验室操作台上的小白鼠。

    车子转入小楼外的长街,我突然发现楼里、院子里都有了灯光,陡的精神一振,急促地向前指着。不等我开口,方星已经扭头微笑,点了点下巴,示意我不必出声。

    “喂,小沈,回这里来只是等死,听我的话,掉头回试验室去,戈——”慌乱之间,他说走了嘴,露出了某个人名的第一个字。方星的耳朵立刻捕捉到了这个疑点,向我眨眨眼,随即将车子停在小院门口。

    “你回去,我安排好这两个人,十分钟后回来。”她关切地替我推开车门,顺手在我手臂上轻拍了一掌。

    我报之以淡然的微笑,“空气之虫”突然来袭的威力令我身心俱疲,对于方星的好意只能心领,却再也没有精神理会老杜和任我笑的事。家里有了灯光,便一定是关伯回来了,我们只分开几十小时,却像是山水相隔、杳无音讯了几十年,渴望一步就能跨进楼里,亲眼看见他。

    “一会儿见。”方星摆摆手,车子无声地向前滑去,消失在小街尽头。

    我定了定神,举手推开院门,一束温暖的灯光从客厅门口的风雨灯里射出来,照亮了我的脚下。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站在灯影下,背负着双手,像一尊沉默的雕像一般矗立着。

    楼上关伯的卧室亮着灯,我向上望了一眼,耳中隐约听到关伯的低微呻吟声。

    “你回来了。”那个男人冷涩地开口,向旁边侧了侧身子,让出进入客厅的通道。灯光斜射在他脸上,深刻的皱纹清晰可见,正是见过一面的鬼见愁。

    “关伯呢?”我有了不好的预感。

    “在楼上,受了一点伤。武功就像唱戏,最讲究‘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他想退出江湖的念头害了自己,连武功都荒疏了。结果——你自己上去看吧。”他轻喟着,踱向窗前的一盆吊兰。

    我大步穿过客厅,登上楼梯,一个女人的声音缓缓地飘下来:“小关,你不要焦躁,胜败乃兵家常事。再说,事情并没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我们只是为星星打前站,就算不能全力剿除对方,总算也是给星星积累了迎战资料,多给了她几分胜算。听我说,安心养伤,下一次也许情况会变得有利一些。”

    那是方老太太的声音,我犹疑着顿住脚步。

    厨房的灶台上,一只冒着热气的锅子发出“卟卟卟卟”的动静,一股千年山参的涩味直飘出来。我的家里没有这种绝佳的补品,一定是方老太太等人带过来的。

    关伯的回应显得异常虚弱:“大姐,我的确是老了,不能为你分忧,实在是惭愧。你该听从鬼见愁的劝告,跟他离开港岛,带星星一起走,暂避一时。鬼见愁已经在日本打下了很大的地盘,跟他走,至少能令我安心一点……”

    方老太太一声冷笑,傲然低叹:“小关,能跟他走,当年早就走了,何须拖到今天?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为了当年承诺过我一句‘一个电话、舍命相陪’,就肯倾尽全力跟我站在一道,这样的人,除了你,还有谁?放心,假如咱们姐弟能挺过这一劫,待星星的事了断了,我会带你去澳洲的农场,骑马牧羊,喝酒品茶,再不过问江湖闲事。”

    两个上了年纪的前辈,一旦触及男女情事,说出的话仍然滚烫火热,令人无限感动。

    楼上忽然陷入了一片沉寂,假如不是鬼见愁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或许我会打消立刻去楼上的念头。

    “沈南,干什么站在这里?小关受了极重的外伤,危在旦夕,你最好能上去看看。”他轻拍我肩膀,然后踱进厨房,掀开锅盖,专注地盯着那一锅参汤。即使做这些普通家务事的时候,他的一只手也是倒背在身后的,显出一派大宗师的架子和排场。

    说实话,我对鬼见愁的印象并不太好,因为他只对方老太太低声下气的,那种恭敬和顺服,一看就是强自装出来的,并非发自内心。反之,关伯对方老太太则是语出赤诚,明眼人一看就能体会得到那种深挚的感情。

    我轻手轻脚上楼,关伯的卧室虚掩着门,地上有一条淋漓的血线由走廊直接延伸进他的房间,怵目惊心。

    “是小哥吗?”关伯的强笑声传出来。随即,卧室门打开,方老太太那张微笑的脸出现在门口。那时候,关伯正硬撑着起身,一条血迹斑斑的绷带缠绕在他脖子上,雪白的纱布早就被不停涌出的鲜血浸湿了。

    我急步走进去,来不及在床边坐下,已经把他的左腕搭住。

    “我很好,小哥,别担心。”他一开口,一阵咕噜咕噜的血泡涌出声从纱布下面传出来,可见那伤口一定是在喉咙和气管的位置。

    “别说话——”方老太太几乎是跟我同时开口的,做为江湖上闯荡多年的大行家,她对疗伤救人也有自己的一整套经验。关伯的脉息正在急速消失,任凭我再怎么用力,只能探测到极其微弱的一点点。也许,下一分钟、下一秒钟一口水上不来,他就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

    如此严重的伤,就算送到最好的医院去,也不过是输液、打麻醉剂止痛那一套,对延长他的生命毫无用处。或许这就是方老太太没有送他去医院而直接回家的原因,既然无药可救,还是安心躺在自己床上的感觉好一些,最起码能让死者去得安心。

    (第十一部完,请看第十二部)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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