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断之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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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旧沉睡在钢琴架上的乐章据说只剩下原先的三分之一,页脚附近如同树叶般干枯的痕迹深深地侵蚀着五线谱上的字迹。我相信任何人都没有胆量哪怕是再看它一眼,据说接触它的人无一例外的都发疯而死。或许人界的人都几乎遗忘掉它的名字,不过两三百年前在欧洲,黑星期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诅咒。如果要现代的人回忆,是不可能记得当时乐曲的演奏师是谁了,但是人们一定会记得那壮观而残忍的画面——和南京大屠杀几乎能作为正比;音乐声蔓延到的地方,人们毫不犹豫的扭断了自己的脖子。

  然而恐怕只有在神族的历史册上才能找出这首歌的真正出处。即使它出自于一个人类之手,使用的也只是人界里最普遍的乐器,这丝毫不损这首歌的威力。三千年前,死神还不喜欢用镰刀做武器的时候,他们低沉与绝望的声音吟唱着同样一首带来死亡的旋律。听到的死者顺从的献上自己的灵魂,待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死亡以后,他们恐怕已经身处轮回道了。至于为什么死神的旋律会慢慢的消失,恐怕和歌谱的流失有关,被彻底改编了以后,《死神变奏曲》成为了《黑星期天》,并且有着操控死神的能力。所以每当这首歌被吟唱的时候,当时的死神总会被引来。无论是什么生物,都会被这乐曲所控制。如果当时的吟唱者不是死神,也同样会被死神所杀。没有人能从死神的镰刀下逃生,如果弹奏者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我只能说他自该倒霉——因为在死神狩猎范围以内的生物都会即刻死亡。

  即使无所不能割开的死神镰刀,所杀的人也十分有限,据说只能在人类身份以下的生物才能奏效,其中也就包括妖怪,魔族,亡灵这些低等生物。因此我不用担心被死神的镰刀所攻击,如果只是用乐曲召唤死神的话,对于我而言简直是轻而易举的。只是事后会被死神给讨厌吧——

  那么这样一来让人感到棘手的就只有修墨和依旧在沉睡的约翰。即使他们不被乐声所控制,等到死神降临的时候,难保也会难逃一死。我不能自信的说前世的我会和死神有多么好的交情,至少所有书籍上记载的死神都是独来独往的怪子。但死神确实在月神的控制范围以内,如果他能够认得我的话,我相信月神的结界对死神起码还能起到一点动摇作用。

  最糟糕的状况也只能是我要和死神对抗了。和真正的神战斗几乎是不可能会取胜的,尤其是我的力量连原来的四分之一也没有。不过这种假象恐怕不太可能,因为乐声停下来的时候死神就会消失了。

  但是会发生什么只有等会儿才能知道了。

  我看着入窗口透出山腰处的最后一丝夕阳的光亮,天空从深红变得青紫。屋里四处嘎嘎吱吱的声音变得越来越突兀,一种难以言语的压迫感铺天盖地的靠近。直到我的结界画完,最后一点光线终于被黑暗吞噬。复活过来的恶魔露出来可怕的嘴脸,甚至依附在别的身体上,有了生命一样的开始移动。腐烂的恶臭,不堪入目的扭曲的表情,锋利的獠牙,目光能够触及到的地方已经变成了炼狱。原来冒着炊烟的小屋子一瞬间变成了唱着哀歌,嘻嘻怪笑的鬼怪的嘉年华,叫人不感到害怕是不可能的。

  时间不容许我多想,一个鲜红的,看不到身形的东西正向我慢慢的滑来,它犹如在冰上行走一样的矫捷,没有等我看清楚已经变得有两丈高,那一瞬间,几乎可以把我吞没。我已经迅速的弹奏起诅咒的乐章,而尽力不去看开始缠绕在我身边的东西。也正如我所想的那样,英国旧时期的曲子总是带着沉重而古老的腔调,即使我一开始进入的就是,仍旧如同教堂的晚钟那样绝望的低沉。

  这种悲伤的声音则是致命的,它的节奏却是奇快的,尖锐的声音仿佛掺杂了不适宜的鼓的节奏,好像是人深里回荡的抽泣。不规则的乐曲使人头疼裂,即使是让人自我了断便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很快靠近我的东西做出了反应而痛苦的躲回角落里,不一会儿,我就听见它身体被撕裂的声音。

  从角落里走出来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人,双角不着地,也看不到影子,他穿着乌黑的斗篷,长长的头发细碎的如同蜘蛛网的盘丝。斗篷的袖口露出来一双带着黑皮革手套的手,以及更明显的,一把是他身高双倍的漆黑大镰刀。死神的脸笼罩在斗篷里,黑暗的视野中只能够看到一双鲜红的眼眸。从这张布满阴森的脸上,能够感觉到的只有死亡。

  我想当时如果有月光的话,死神的镰刀上的月光石一定会璀璨的发亮,当切开每一具身体都会发出叮咛的乐声。同时他的速度也非常快,镰刀在他的手上宛如魔术师的指挥棒,流畅的要飞起来。竟然连拥有法术的吸血鬼贵族也只能乖乖的被切断咽喉,它倒地的时候甚至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

  有了死神的庇佑,一切都稳稳当当的进行着。蓄谋已久的屠杀正在以一种压倒的优势破坏着,比黑死亡的瘟疫散播的还要迅速。

  深真正到来的时候,特伦奇的老宅子几乎没有什么人剩下了。

  我发现不仅仅是死神的镰刀能够切开一切东西,死神的身体也无法被任何东西侵害。充满恶心气味和粘液的尸体逐渐堆高,这些不但没有在镰刀上留下任何痕迹,死神的黑斗篷也仍旧微尘不染。甚至于他的存在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如果作为他的对手,神族以下的人几乎没有任何胜券。而从刚才就在思考这个问题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已经毁灭掉一切的死神,正朝我高举他的镰刀。

  “住手!”在我身后修墨高声尖叫起来。

  想阻止他已经来不及了,一道血迹从他的耳朵蔓延到他的颈子,同时死神的镰刀无情的砍下。接下来是身体被撕拉开来的声音,以及鲜血涌出的哗啦声。

  修墨倒在亚历山大的身体下,两条雪白的狗沾满了鲜血,他们的身体被切出了深深地口子,血肉翻出来,是一片刺眼的鲜红。尽管如此,两只忠犬却还在活跃的朝死神吠着。我冲到死神的面前,用双手挡着修墨,大声叫道:

  “你敢杀我吗?”

  诅咒停止了,死神的镰刀始终没有再落下。他的动作像是僵住了,眼睛里的红也继而消失,变成一张空白的脸。

  缓缓的,死神才说:“是,殿下。”

  不过从斗篷里传出来的是一个酷似孩子的声音。

  死神放下镰刀,弯下身子,他的脚下出现了传送的黑洞。一瞬间就从特伦奇的老宅子里彻底的消失了。于是我连忙俯下身去把修墨扶起来,而两只垂死的亚历山大温顺的围着他,伸出舌头轻柔的舔着他耳朵流出来的血。我意识到还能够活着就已经是万幸了,不过他的耳朵可能从此以后再也听不到声音了。

  而这时候两只亚历山大似乎终于放弃了希望而停下了叫声,它们踉踉跄跄的爬到一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两只狗的身体融化成了一个人,她有着丽的银眸子,还有雪白的头发和衣裳,不过她没有下半身,背部也在不可抑止的流着鲜血。她伸出手来捧起修墨的脸,如同一个母亲般抚摸、无比深情的看着沉睡中的孩子。我仿佛这才明白为什么修墨还能够活到现在的原因,不过我已经没有时间去思索这些。修墨的身体已经变得冰凉,他身体里的恶魔不断啃食他的血脉,我甚至能够看到他的皮肤一跳一跳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似的。

  亚历山大变成的守护神一动也不动的望了他好一会儿。

  于是我说:“是不是我不在会比较好。”

  她张开嘴巴,发出的依然是一声狗叫。然后她又摇了摇头,抓住我的手放在修墨的额头上。

  刺眼的光芒迅速的笼罩了特伦奇的暗屋子,污秽的地板上出现了巨大的魔法阵。现在,除了急速扩大的白就再也看不到别的了。黑的东西终于冲破修墨的身体而窜了出来,与此同时我能感觉到修墨的身体剧烈的颤抖了几下,吐出一口鲜血,又躺着不动了。他的身体终于完全冷透了。守护神紧跟着那逃跑的黑暗,使得对方无处可逃,然后猛然一张口,就完完全全的把它并吞了。接着他们一块坠落下来,再次冲进修墨的胸膛。

  这时候我的手掌几乎燃烧一般的发热。和魔法阵似乎产生了共鸣,而高速旋转起来。

  等到一切风平浪静的时候,黎明已经到来,一扫特伦奇家里所有的黑暗,那些死去的恶魔如同破碎的陶瓷一样变成粉末最终消失在阳光的尽头。而修墨安详的睡在我的怀里,他的额头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六芒星的黑的印记,被光线照射到的时候,就变得通红。

  “你——”当一切都陷入万籁俱静的早晨,世界还是混沌不清的。煞风景的事情总喜欢莫名的窜出来,好比说楼梯上正在传来约翰尖声大叫的声音,他愤怒的看着我,眼睛鼓得有两个灯泡那样大。现在看起来比耶稣复活都要来的精神:“你又干了什么!?”

  对于他的歇斯底里我丝毫不给于理会,这种反应早就在预料之中,不过没让他多睡一会儿真是个愚蠢的选择。尘封的宁静已经被打破,屋子里的腐烂的味道开始溢出来,不久就会传到外面去,我这么想着,一边漫不经心的摇起修墨。恢复神智的修墨似乎一点反应也没有,面对一屋子的死尸和满头鲜血,他安静的坐在地板上。或许在昨天里,他的精神就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了。一般人,我想现在不是疯癫就是崩溃了。沉默也许就是一种真正崩溃的象征吧,不过我倒宁愿他可以再大哭一场。

  约翰从楼上狂奔下来,眼睛红得像要杀掉我似的。然而我并不觉得他是在可怜任何人的样子,对于司法执事守护的只是这个国家的法律条款。正是因为有我们这样不守秩序的不良公民,破坏了这个被假道德束缚的世界,所以才不得不被消灭掉。如果在修墨和法律之间要选一个,他会毫不犹豫的牺牲掉这个孩子。

  “他们不是我杀的。”我把枪从地板上捡起来,冲约翰笑了笑。当然,他的脸始终忘不了要抽搐一下。“他们都是你害死的。”我说,把凶器塞进他的手里。

  他吓得倒退几步,结果绊到了查理的一条腿,一下子摔在地板上。这时候才感到捧着烫手的山芋,枪又丢还了给我。“你这个杀人犯,现在又要把莫须有的罪名推到我身上来吗?啊!”

  被他尖酸的声音轰炸了好一会儿,他索大叫“救命啊!杀人啦!”。我终于不耐烦的将枪口塞进了他的嘴巴,约翰这才被堵住了嘴。但是依然满脸的不满,只是看到枪的保险锁开着,多少收敛了一点。“好歹给死者一点安宁吧。免得日后里被他们的鬼魂算账。”

  “害怕的不应该是你才对嘛!”他模模糊糊的说,由于嘴巴被塞了手枪,所以一直没有敢动舌头。

  “你认为我还会在意这些吗?早就经历过死亡数次的我,比起你这种温室里的虫,害过的人不止一个两个。先生,用你自命不凡的头脑好好考虑考虑现在的状况——胆怯的人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确认了约翰不敢再闹了,我才把手枪抽出来,然后找一张纸巾把枪口擦拭了一遍。

  约翰还想再反驳,但是修墨迅速的上前狠狠的揍了约翰一拳。他的鼻子都被打歪了,右边的脸肿起来,眼睛显得一大一小。约翰楞在原地,满脸的都是不可置信。修墨冷冷的说:“她叫你闭嘴就闭嘴。”

  没有任何一次比修墨的拳头更奏效,约翰再也没有勇气说话了。

  特伦奇一家子的葬礼是两个礼拜以后的事情了,至于托了那么久其中一个原因是修墨被作为证人——或者说嫌疑犯更贴切点——到警察局审讯。当时的场景任谁都感到记忆犹新,两名刑警一人一个胳膊把修墨强行从四具冰冷的死尸堆旁拉开,一贯冷静的修墨终于忍不住挣扎起来,他绝望的悲鸣凄厉而绝望。不过任由他拳打脚踢还是抓起刀子胁迫那群兴致勃勃来围观的人,依然免不了他们一家子被带走的命运。然而对这次的案件修墨只字不提,他的耳朵几乎听不到声音,即使你大吼大叫或许也只能勉强的得到一句类似于“我听得不是很清楚”这样的回答。

  预料到这些,那天早上我就将约翰带离了牧场。然而我所做的也仅仅只是挖了个坑让他躺进去,并且给他做了一个小小的结界,只要他胆敢把头探出去,这个坑就会立刻变得更窄。直到他浑身的脂肪都给挤出来为止。我们在这处呆了将近半天,然后才回到特伦奇的宅子里去。房子空荡荡的,壁炉熄了火,也不能开灯。约翰被绑回原来的阁楼里,但是现在回到罗伊那里去是不可能的了。

  我去厨房兀自倒了一杯酒,冰箱里的东西被检查的人全部带走了。想要果腹都不行。

  “你今晚怎么没有出去。”沉默了好半天,约翰才闷闷不乐的问道。

  “等我回来以后发现这里被扫荡一空还是一干人等拿着枪对着我乱射呢?”

  “你不是把我绑着呢。”

  我喝了一口红酒:“哈,上次我也把你绑着,结果还不是让你自残了。”

  “那催眠呢?”

  他今天听话的异常,我说:“听你这么说我更不能走了。先生,你就老老实实的呆着吧。”

  如果法院能够为此立案才是一件怪事,从凶器上找不到修墨的指纹,也没有作案动机,加上房子里净是些第三者甚至于第四者居住者的痕迹——我毫不吝啬的把那些染了血的旧衣服搁置在显眼的角落里,还剪了一大串约翰的头发丢在垃圾桶——反正他们别妄想能从修墨口中套出什么。别说可疑的地方太多,证据证人也没有一个,即便是没有律师的修墨也无法被定罪,他作为被害者的身份回来了以后,还得到了一笔很客观的保险金额。说实话,会为此此感到高兴的人只有。

  后来房子被解封了,我们终于不用过黑暗中没有灯和食物的日子,修墨也落魄的回到了空荡荡的屋子里,他狠狠的瘦了一大圈。兴许是检察院终于发现凶器上的指纹是现任总理大人的而不得不下达封锁案件的命令。于是特伦奇一家子的血案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不过我敢打赌研究院过不了多久就会找上门来。

  对这件事情邻里的说法都各执一词,怀着鄙夷态度的人更多,但是如果说有人不知道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即使是出门被人当做是瘟疫一样避开也不足为奇了。闲来无事聚在草坪上喝茶的,无论她们的头发变得有多白,嚼舌的习惯还是改不掉,当晚来临,才会意犹未尽的回到各自烧着火的小屋子里。庭院里的叶子落了一大半,只能够用枯萎来形容了,黄褐的植物,清脆的如同刚烤好的南瓜薄饼。修墨从那时以后就时常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发呆,我想,他可能又想起了两只亚历山大和他在玩皮球的情形。不过暗哑的晚钟没有能够收回去的声音,过了的季节没有再结起来的果子。没有能够重来生命,执著于此的只有活下来的人。兴许他们路过同样的画面的时候,还能看到一些雾气般的当时的影子。

  我的身体恢复了差不多,就会偶尔变成人类的小孩和修墨一起出去。牧场的农作物是我和修墨一起收割的,顶着毒日头才会戴的大草帽,我们的收获可谓丰盛:足足五大匡的红苹果,一院子的大南瓜,还有橘子,凤梨,西红柿之类的水果。菜园里的菜快被农场的乳牛踩烂了叶子,尽管如此我还是弄到了小山一样的蔬菜。普通的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原来的目的,有些时候我宁可一个人坐在窗台上看树枝上的鸟搬起自己的窝转移到另一个屋顶上。有时候我会在一场细细的秋雨中醒来,赖在被窝里倾听水滴砸在玻璃窗上那种清脆的声音。然而这种心情总会被一些过往的轻视给轻易摧毁,路人甚至会扔垃圾进来,砸到窗户上——虽然看到约翰也给我同样不好的效果。晚上我也不会回到罗伊的墓室里,可是绑着约翰的习惯还是不会变,偶尔还会醒来看看他的情况。如果当时他的鼾声如雷贯耳的话,就代表他还在熟睡。当然如果不是我就会踢他一脚逼他吞下一颗安眠药为止。

  我很少让修墨独自一个人出去,他几乎听不见声音,也不乐意多说话。同时他和镇子里的人关系十分僵硬,据说他从来没有朋友,目前辍学在家,就连在医院里的义务也辞掉了。特伦奇的屋子从此变得阴暗的像个坟墓,晚上几乎不开灯,电话线也拔掉了。远远地望去,死亡的阴影牢牢地笼罩在这座房子的屋顶,暧昧不清。

  我和他走在空旷的小路上,难免会受到不少的指指点点。商店的店员从来不肯和我们多说一句话,订购新冰箱的时候,我所能感受到的只有强烈的疏远感。然而我和修墨一直都是目光的焦点,无论一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或者是什么地方,只要是这个小镇的人总会绕的远远地,并且耳对耳的窃窃私语起来。仿佛这样诡异的话题永远都不会终结一样。

  我相信即便是耳朵不好修墨也同样能够感受到这样的孤立,他的目光总是游离在别处,但是撞到路人的目光,依旧能够看到那种不舒服的神。

  至今为止我都猜不透修墨的想法。也许他在迷茫,也许他只是在等待,这些谁也不知道。仅凭里纱死前的那句话足以让修墨判我的死刑,那毕竟是母亲的遗言。如同我母亲死去时的声音,我至今没有怀疑过自己杀掉父亲的决定。此外我还毁掉了他原来温馨的一切——我绝不相信修墨是认命的人,天降大,即使是上帝最忠实的信徒也保不了埋怨命运几句。交通事件中的肇事者总会被受害者的家人所憎恨。有感情的人总会被这样的思想所左右,何况修墨还是一个凡人的孩子。

  如果仇恨能够使他好受一点,那么这也是件好事。

  那年的第一场雪小的如同蚊咬,然而我和修墨出门的时候已经堆起了一尺深的积雪,明显从前天晚上就没有停过,深刻的白,刻印着这个小镇无法挥去的阴霾。特伦奇的宅子里,腐烂的尸臭是挥散不去的噩梦,只有当坟墓里的死尸最终获得往生,随之而缠绕着宅子主人的不愉快的记忆才能一同消失。牧场上的动物最终转让给了隔壁的牧场,剩下的只有一亩的雪白,以及似乎要永久沉睡在土壤里的希望的种子。二月份,约翰生了一场大病,可能是季节转换而导致的气温的不适应,我让他吃了好几颗安眠药,然后才换上大衣和修墨一道出去了。我们在这个镇子上停留了将近四个月,我看向远处教堂的钟塔,正是早上,清晨七点。

  修墨长高了许多,我也变成了孩子以后,比我的个子都要高了几公分。我和他一道手拉着手在空白的雪地上迟缓而欢快的走着。只有身旁路人的流言蜚语依然是每天必须面对的必修课。很多时候我和修墨宁愿狂买了一堆食物在家里,然后每天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一边看八点档的肥皂剧一边疯狂的嚼南瓜馅饼。也只有约翰看了以后才会恶狠狠地朝我们两个抛来两个白眼,作为回礼,我煮了更多的南瓜馅饼。我偶尔会失去味觉,所以吃什么都没有味道,意识下的多放了点调味,弄得食物甜的要死。不过修墨对此也没有任何抱怨,只是适当的堵住约翰怨言不断的嘴。

  路口有一群人在巴士站等车,看到我们的时候便凑得更紧,笑的也更加大声了。

  卷发的那个人说:“真是个被诅咒的孩子。呐,特伦奇一家子都是被这个孩子害死的吧。”

  另一个老太太插嘴道,一手拿着放大镜,显然她是星岛日报的忠实观众:“别理他,那是个怪物。没听说星岛日报写的吗?特伦奇的一家子的尸体早就冷透了,他们没有内脏,只剩下一张人皮而已。据说死了起码有二十年了吧。”

  第三个红头发化妆夸张的人还带着她的孩子,嗤笑着说:“他身边多了一个孩子呢。自从那一家子死掉以后就经常和他同进同出来着。她长得真是漂亮,像个东方的小人,你知道,那种陶瓷店经常卖的日本娃娃。”

  “没准是个恶魔呢。”卷发的人插嘴道。

  红头发的人依然把话题绕在我的身边,她说:“我从来没有见到特伦奇的男孩笑过,他给我一种特别阴沉的感觉。还有他身边的孩,真是一对不苟言笑的怪人。”

  “妈妈,那个穿蓝衣服的哥哥很坏么?”她的儿则是指着修墨的红衣服问。

  “安妮,在这之前我希望你至少认清它的颜吧。那是红,血的颜,据说只有恶魔才会喜欢那种颜。我真想扒下他的衣服看看他的背上是不是真的有一双黑的翅膀呢。和蝙蝠一样,那种连毛都不长的东西。”那个人说着,发出了恶心的奸笑声。于是我轻轻的瞥了她一眼,拉着修墨的手快速的走过斑马线。

  这下子世界清静了不少,也只有我们才会经过这条森林的小道。这时候,修墨突然开口说:“我恨这个世界。”

  他停住了脚步,说话声音有些沙哑,似乎是因为听不到自己声音的缘故,发音也不是很准了。“对这样的生活充满不满却深深地怀念它,每一个部分都是肮脏的,生活在其中也让我感到自己浑身污秽,然而我什么也干不了。我是这个垃圾堆里面的一个垃圾,如同一个废物一样的苟延残喘。被控制着的这个世界,没有希望,也不会有改变。所以即使是被摧毁也只会让人感到毫无价值而已,我深深知道我的家人是这样子的人,但是我们相处了十几年,说不憎恨你是假的。”

  我沉默的站在他的前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他。

  修墨只是自顾自的说着:“我需要重生。在灰暗的十六年的人生里我看到的只有绝望和死亡,所以当你亲手替我结束了这样的人生以后,即使只能够活短暂的时光也好,我想至少我能够得偿所愿。”

  “对不起。”我看着他说,不过修墨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正看着别处。又开始漫步走起来。“我听不见东西,这完全不打紧,只要我看着你的嘴唇还是多少能够理解的。这是件好事,那些人说的流言蜚语我也终于可以不去理会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把水递给他,还是温温的。“可是我们以后该怎么办呢?”

  “赶快离开这里!”前面有一个声音叫起来。不远的山丘,被迷雾包围的尽头仅仅能看到一片雪白的痕迹,以及几乎与它融为一体的穿着白风衣的男人,如果不仔细看,几乎无法辨认他的存在。他头发长长的到腰部,这时正随风散乱着狂奔而来,这时候,也许用飞更为贴切吧。他似乎没有改变多少,脸上依然有雀跃的朝气,只不过当我真正看到他的眼睛的时候才恍然确认了他的身份。

  那是一双截然不同、陌生的眸子。

  “你——”我失声叫出来。

  银羽只管推我:“去哪里都好,研究院的人就要来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