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娴娴:好,此处记下,人口买卖绝对犯法(气愤!
刚到曾家那几年,曾思芫过得不错,被领养时年幼,因此她并不知道自己不是亲生子。
奈何她长到三岁的时候,曾家夫妻意外怀孕,生下了亲生女儿曾莉安。
起初曾家人怕落人口舌,当面对待曾思芫也还不错,只是背地里多少有些偏心。
曾思芫小时候嫉妒妹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自己比曾莉安更加努力、优秀、成绩好又懂事,却总也讨不到父母的欢心。
家里的好东西永远是妹妹先吃,好玩具也是妹妹先挑,她只能捡捡剩下的。
随着两个孩子的长大,这种偏爱越来越明显。
曾思芫稍有做不对的地方,就会立刻得到父母的训斥。反观妹妹,叛逆娇纵,闯了天大的祸也能撒个娇就被原谅。
在这种差别对待下,曾思芫慢慢养成了谨小慎微又卑怯的性格,各种被人欺负。
十多岁的某一天,曾莉安抢她的一条裙子,两个人发生了争执。
曾思芫哭着说:“这是舅舅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这条裙子,你不要跟我抢。”
曾莉安气得大喊:“你就是个养女!你又不是妈妈亲生的,那是我舅舅更不是你舅舅!你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我家赠送的,你的裙子当然也是我的!”
曾思芫震惊当场。
裙子成了妹妹的。
她哭着找父母求证,得来肯定的回答。顺便还有曾父的一个决定:“你现在长大了,应该能理解家里的苦衷,我们打算把你送到一个远方亲戚那边,她年纪大了没人陪伴,人很好,你去不会受委屈的。”
曾思芫哭过,哀求过,无果,两天内就被打包好东西扫地出门。
那个曾父所谓的远方亲戚,就是一个收了钱办事的老太婆。婆婆收了曾家的钱,每月管曾思芫的吃穿用度,别的对她一概不闻不问。
后来曾家给的钱越来越少,婆婆对她的态度也就越来越差。
小小年纪的曾思芫只能拼命帮婆婆干活,以换来一餐饱饭。好在磕磕绊绊的,虽然比别人晚了几年,也算是完成了义务教育。
后来她又去自考高中,那边学校给她免了学费,曾思芫又去念寄宿高中。放假时打零工给自己攒生活费,加上平时赚来的奖学金,又挨过三年。
高考成绩也不错,如果家里愿意出钱,她可以念重点本科。但为了节省学费,曾思芫选择了免费的师范专业,毕业后要到偏远地区支教三年。
曾思芫对此并没有多大的怨言,国家给她免了学费,还有额外的助学贷款,能靠自己的努力走出乡村,对她来说已经是一片光明的未来了。
没想到临毕业,又被曾家父母找到,让她嫁人。
而且还是顶替了妹妹的身份。
曾思芫从被接到这个城市以来,就像个玩偶一般任人摆布,手机也被没收了。
父母给她做了假名假户口,让她跟模仿妹妹的一言一行,准备结婚。
曾思芫对于自己要嫁的男人完全不了解,只听说是屈家的独子,有钱有势。
但她不笨,心知如果对方是个不错的男人,曾莉安不可能放过机会,怎么会白白便宜了她?
所以她好不容易买通佣人,拿到手机找人帮忙,从家里逃了出来。
打听到屈训庭住在这里,便来求情。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的这个做法会引来什么后果。
屈训庭不是正常男人,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评判。
读过原文的于娴娴知道,曾思芫跑来求情,得到的不是同情,而是羞辱。
高傲一世的屈训庭首先接受不了曾家居然敢找一个草包替婚,其次更加接受不了这个草包居然不想跟自己结婚?
看不起自己?就凭她?
气愤不已的屈训庭先把怒火烧到了曾思芫的身上,曾思芫不想结婚?他偏结!
在他看来,哭哭啼啼的曾思芫不过是为了欲擒故纵,谋取更多的钱财!她跟曾家就是一伙的,自己怎么能轻易饶恕?
婚后的屈训庭对曾思芫连基本的尊重都没有,语言上的刻薄羞辱是常有的事,有时性情暴戾还会动手打人。
别看他腿残,上肢力气却很发达,书中写到好几次差点把曾思芫掐死!
最离谱的是,在婚后互相虐身虐心的几年中,曾思芫居然爱上了屈训庭??
这合理吗??!
于娴娴:……斯德哥尔摩症候患者竟在我身边。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