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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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寺前广场上的游人终于渐渐稀少,虽然没有宵禁,但这里毕竟只是一个偏远县城,就算有附近州县的人来赶庙会,但人口数量仍是远远不足。白天该玩的玩了,该吃的吃了,夜里总是要回家的。



    那个名叫有家的客栈里,属于陈辰三人的客房里的烛光终于亮了起来,三个黑影投映在窗纸上。



    “痛快,真痛快,今儿这半天是这辈子最痛快的半天。”孙可咕噜咕噜的灌下满满一壶凉茶,不顾嗓音嘶哑,扯着嗓子说道。



    陈辰叫来小二将水壶添满,倒了一杯递给了孙恒,然后坐了下来,扬眉问道:“光顾着痛快了?”



    “当然不是。”孙可翻翻白眼道:“你听听我这嗓子就知道了,再说这不是相辅相成的么?我喊痛快了,事儿自然办得顺利。”



    “算你有理。”陈辰笑道。



    话音刚落,敲门声响了起来,陈辰看了看,原来是在客栈里订的晚饭送到了。



    送来的速度很快,因为订的晚饭很简单,稀粥馒头咸菜而已。毕竟囊中羞涩,能省则省。不过尽管简单,但饿极了的三人依旧吃的有滋有味。



    吃完饭,自然是要交流一下各自的“战果”,或者叫做“汇报”吧,因为陈辰显然是没有任何收获的,虽然碰到了桑吉和美多,但不确定性太大,显然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一对初次相识的胡人兄妹身上。



    孙恒先讲了起来,不过他生性内敛不善言辞,或者叫不喜言辞,所以只是寥廖几句就说完了。毕竟没什么好讲的,无非就是喊了,也敲了,该挑衅的地方没有放过,不该挑衅的地方也没放过,只是据他说来效果似乎并不是太明显。



    这本就不是他这性格该做的事,陈辰摆摆手,将目光放在了孙可身上。



    与孙恒相比,这个族弟大概是属于给三分颜色能开染坊的那种,陈辰都能被他聒躁到不行,可想而知这匹野马放出去会是怎样的鸡飞狗跳。



    虽然嗓子喊哑了,但是孙可显然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来好好谈一谈被戏称为自己这辈子最痛快的半天里的“光荣事迹”。



    ……



    “那个李家派了家丁出来赶我,可他家孙爷是那么容易被赶走的么?你越赶我我越不走,你来我就走,你走我就进。”



    ……



    “有户人家竟然放了一条狗出来咬我,还好我溜着快,否则狗咬我一口难道我还回咬一口不成?娘的,日后非要找个机会把那狗给炖了。”



    ……



    “最有意思的是那个雷家,听说那个雷家今天有一个极重要极知名的亲戚过来,我想着应该是在后宅了,所以我沿着雷家的院墙来回喊了好多次,你可知道我是憋着笑在喊的啊,你想想那么重要的场合被我破坏的情景……”



    ……



    看着手舞足蹈的孙可说的兴高采烈,陈辰眯眼笑着。



    “可有什么感悟?”



    孙可嗒了嗒嘴巴,收回了活宝的姿态。“这感悟么自然是有的,有些事啊,你看起来很难,想起来也觉得一定很难,所以不敢去做不愿去做,总是前怕狼后怕虎。就好比今天,若不是小妹,打死我也不愿做这等丢了列祖列宗脸的荒唐事,可是真做了发现也就这么回事,我还是我,身上也没哪儿少了一块肉。”



    “所以啊,我是悟出来了,这人呐,心得宽脸皮得厚。”



    “你的脸皮还不够厚么?”



    孙可夸张的瞪着眼,正想斗嘴时,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然后向着陈辰勾了勾手指,神秘一笑。



    “听说啊,是听说,我偷听到的,我先前说的那个雷家,雷家的那个亲戚确实是很厉害的,是个很有名的大才子,叫沈什么的来着,对了,叫沈淼字明远。听说这家伙来了,曲里的那群读书人决定今晚为他接风洗尘呢,所以我才赖在雷家喊了好半天。”



    姓沈……想来是桑吉口中的那人?至于接风洗尘,这感情好,就怕你们不聚在一起。



    至于沈淼……他皱着眉想了好一会,记忆中北宋的名人中没这号人物,不过就算有也不怕,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来,谁叫咱是站在巨人们的脑袋上的呢?



    如今该造的势也造了,今儿一夜,该传播的也传播了,鱼儿能不能上勾就看明天了。



    可若是明天仍没有鱼儿上勾,该怎么办呢?



    总归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睡吧,都洗洗早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呢。”



    ……



    ……



    朝阳初上,然后日头渐劲,再然后日上三竿。



    为了抢个好位置,第二天一早很早便起了床,简单收拾后拿起家伙便赶往了寺前广场占了位。可惜位置虽好,但与昨日相比,热度已明显降低,毕竟这种事儿就图个新鲜,当一直没有变化时,自然引不来爱看热闹之人。



    美多那小娘子倒是一大早就跑了过来,神秘兮兮的告诉自己那个沈淼应该是被逼出面了,估计今天会过来,让他做好准备,一定要把那人给干的落花流水下不来台。



    初始听到这个消息,陈辰是兴奋的,毕竟抛开“不服来战”这个梗,人家可是据说中的大才子,这可不是寻常可见的。



    可是时间一久仍不见人来便泄了气,连带着想与大才子会面满足自己好奇心的想法也淡了。



    因为他起得太早,日头越来越强劲,他闲得实在无聊,又乏起了困,开始打起了呵欠。



    果然还是出得起钱的怕丢人,不怕丢人的出不起钱啊。



    这是他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坐着入睡不仅不倒还可以一动不动看上去正襟危坐可是他的独门秘枝,当年读书以及后来工作开会时练出来的。



    哼哈二将变成了左右护法,一人一边严肃的盘腿坐着。



    直到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惊动了他,然后便是整齐的一阵“哇”声。



    像极了某次在机场,看到那些粉丝们见到小鲜肉时崇拜的、惊叹的、欣喜的、不知所谓的“哇”。



    才睁开眼便发现有一双丝质的、绣着鸟的、鞋头很尖且往上翘的、并且还镶有玉石的布鞋。



    骚包啊骚包,不知道你家有钱么?连鞋上都镶着玉石?



    这才醒来,而且是有生意上门,自然是得整理一下仪容。于是他扶起盖住脸的斗笠,又发现自己竟然又流口水了,这可不行,抬袖擦口水会被人笑话滴。



    你不是骚包么?咱也骚一次,总归不能输给你,总归要激怒你。



    于是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手帕,装模作样的擦着自己的嘴角,擦完后又一板一眼的叠了起来放回到怀里。



    是许清菡系在他伤口上的手帕。



    手帕上绣着几朵花,还绣着一个“菡”字,想来是她亲手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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