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俊臣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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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当年,来俊臣因犯贪污罪被弹劾,按律下狱当死,但武则天考虑到还要利用此人为自己服务,仅仅是将其贬为了庶民,算是给了法律和舆论一个交待,不久,就将其任命为殿中丞又让他重新当官了。结果来俊臣不吸取教训,很快又犯事了,这回还是贪污(可见他对钞票义无反顾的爱),结果被御史发现,这一回被贬为了同州参军。在此我一百八十个佩服唐朝的御史同志们,这种无赖人你们也敢弹劾,真是敢于和不正之风做斗争呀!而来俊臣在担任同州参军期间,并没有反思,一如既往的“暴纵自如,夺同僚妻”,可即便这样,还是不久后又回京当官了,先是担任洛阳县令,不久便又升为了司仆少卿。



    那些被贬的日子只当是挂职锻炼了!阿嚏!



    那么这一回,武则天还会毫无原则的放任和保护他吗?



    其实,你说你来俊臣罗织谁的罪名不好,怎么放肆到把歪脑筋动在武则天的亲儿子亲女儿亲侄子身上了呢,这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吗?你这不是放着自在找不自在,蛇吞象活腻歪了吗?一条狗咬人可以,但一旦咬主人就离死不远了,就算是再被主人宠爱,也终究只是宠物而已。武则天此时虽然并不相信来俊臣会反,有能力反,毕竟,男人事业顺当了吹吹牛也是可以理解滴,但鉴于此时儿子、女儿还有侄子已经联合了一批官员向她揭发来俊臣的罪恶(自保反击):欺男霸女、草菅人命、贪污索贿、卖官鬻爵、陷害忠良……“群众”对他的意见很大,所以着实得考虑一下“群众”的意见了,既然石榴裙下的江山已然坐稳坐牢,那像来俊臣这样的酷吏再活下去已毫无任何意义,除了给我贴上“暴君和滥用小人”的标签,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最终,她同意并认可了来俊臣的这些罪状!



    这也符合她“小人只可短期利用,不能长期重用”的原则。



    这回,该轮到来俊臣进局子了……阿嚏!



    697年6月3日,来俊臣被斩首,死时46岁。洛阳的官吏和百姓像过节一样开心,欢呼庆贺,奔走相告,说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



    来俊臣的人头刚一落地,仇家便立即蜂拥而上,争相吃他的肉,剥他的皮,掏他的心,连五脏六腑都挖出来米西了,如果说吃羊下水叫吃羊杂,吃牛下水叫吃牛杂,那么这就该叫吃“人杂”了,或者“人渣”,来俊臣的尸体顷刻间就变成了一副骨架标本,脑袋则变成了梅朝风修练《九阴真经》的头盖骨,死得很难看,要多难see有多难see!



    阿嚏!



    来俊臣死后,武则天亲自写了《暴来俊臣罪状制》,列举了来俊臣的种种罪状,以表明自己是被蒙蔽滴,将领导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且,她还专门召开了扩大会议,施展政治家所必备的优良品质——装糊涂,说以往周兴、来俊臣在审理案件时,牵连的大臣往往很多,有时我也怀疑它不是真实的,所以就派亲信前往监狱里调查,可每次都得到犯人的认罪状,承认自己有罪,因此就不再怀疑了,就同意了案件的请奏,该杀的杀,该贬的贬。可是自从周兴、来俊臣死后,便不再听说有人谋反了,这样看来,以往被处死的人可能有冤枉的呀?



    瞧这话说的,就和真得不知道一样,都推在了“二人帮”身上。



    装得太有水平了,阿嚏!



    这时,有一个大臣说话了,说自垂拱年间(686),因谋反罪被处死的人员,大多都是周兴和来俊臣罗织罪名求取功劳造成的,陛下派亲近大臣前去查问,这些大臣连自己的命都不一定能保全,哪里还敢动摇他们的结论!被问的人如果翻供,会惨遭更严酷的刑罚,与其那样,不如早死,哪敢喊冤。我现在以一家百口人的生命向陛下担保,今后朝廷内外不会再有谋反的了,否则,我愿意承受知而不告的罪过。



    听到这个回答,武则天笑了,这正是她所希望得到的回答,于是,赶紧就坡下驴道:以前的宰相都顺着周兴和来俊臣他们,使他们得逞,贻误朕成为了滥用刑罚的君主,听到你说的话,很合朕的心意,赏!



    就此赏给这位大臣一千两银子。



    也就此将自己和酷吏撇的一干二净,将暴君的标签撕得粉碎。



    你若问这位得赏的大臣是谁?他的名字叫姚元崇,也就是后来的姚崇,在后面的故事中还将多次提到此人,武则天的垮台也和他有关。



    至此,以这次谈话为标志,武则天终于为长达13年之久的酷吏政治画上了句号。此时,她统治的江山已经比混凝土地基还要牢固了。



    而她任用过的27个酷吏,已无一善终,全部被她卸磨杀驴。



    阿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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