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很软,秋快入冬了,为了这一场盛大的婚礼,佟府草坪上每一小方一小方的草皮都是三天前从南方刚运过来铺上的。
一碧万顷。
墨翎有些奇怪,明明入夜秋风渐起,怎么草坪上的男男女女衣香鬓影之间,袒胸露乳,光着大胳膊,脸上却看不出丝毫的冷意。
“小妹。”佟见章首先在人群里发现了她。
她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助餐桌边上的一张椅子上,正弯着腰在揉自己的脚踝reads;。
他走过去问她:“鞋不合脚吗?”
他明明记得父亲下午让人去定鞋子的时候,是问了她确切的脚码尺寸才叫人去拿鞋的。
常玉素来与佟见章形影不离,见他撇下自己独自朝一个方向走去,常玉转头瞥了一眼,很快就捕捉到了人群里的那抹粉紫身影。
很快,常玉也跟了上来,默默打量了一眼墨翎洁白如温玉的脚踝,略微有了一秒的迟钝。
少女弯下腰来有一种致命的诱惑。
他幽深的视线从她光裸的脚踝逐渐移伸至她胸口那片丰盈又青涩的沟线上。
不得不说,这样的妹子,如果有的话,最好给他来一整打。
这个女孩看起来是多么的赏心悦目,一点也不像他家里的那几个小冒失鬼。
对于女人,常玉有一种天生的审美,其实也可能不是天生而是后天培养。
和佟府不一样,佟府是从老到小清一色的爷们,而常府,几乎从老到小都是一溜的女色。
女人当道是非多,常玉从小就被养在女人堆里,从他奶奶那辈开始,再到他娘和他老子娶的那六七个妾,以及他那些姨娘生出来的妹妹,可以说,偌大一个常府,常年阴盛阳衰,常玉这个独苗养在女人窝里,能长成一个正常爱玩枪骑猎的儿郎,已经是莫大的侥幸了。
佟府和常府这两个极端的反差,造就如今佟见章和常玉这个两个人迥然不同的看人本事。
佟见章看男人,一眼便知这个男人到底几斤几两是个什么货色。
而常玉,看女人的眼光则十分通透,只消掠过一眼,面前的女人是个什么类型的胚子,他几乎可以一眼望到底。
他从见到这个佟家新收的女孩儿开始,就被她那双清澈如浅溪的眼睛小小的震撼住了。
如非是不染俗世,绝养不出这样一双纤尘不染的明/慧之眼。
见过了太多红尘里欲/望张弛的眼睛,常玉反而能在这样一双似懂非懂,似朦胧非朦胧的眼睛前多驻足一两步。
这个女孩美而不自知,美而不恃骄,这便是她最迷人可爱之处。
诚如常玉看女人一眼就透,佟见章看男人也是一瞥而全知。
佟见章冷哼一声,不动声色的迈步上前,恰恰挡在了常玉视线正对着墨翎胸口的位置。
如果是别人,只怕佟见章这雷打似的脾气,早就从腰间把枪卸下来,一枪崩过去了。
敢打他妹子的主意,还那么不掖藏的显露出轻佻之意,要不是他姓常,佟见章拎起拳头就招呼上去了。
妹子是他的,就算不姓佟,往后也是他佟家的人,谁欺负也不行!
不,多看一眼也不行!
墨翎没有瞧出来眼前两个男人的暗中较量,见他们都在自己跟前驻足下来,仰头微微一笑,“大哥。”
她的眼睛只是短暂的停留在常玉的脸上,算是打招呼的意思。
她好像没记住他的名字呢。
常玉的唇角缓缓勾起一个浅笑,“我叫常玉,是你见章大哥的朋友,也是他军校八年的同班同学reads;。”
哦,常玉。
她其实知道他名字的,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想和他开腔问好。
心底隐隐觉得这个男人看她的眼神,带了一丝让她犯怵的莫名情感。
佟见章犹自盯着她脚踝的位置,问道:“是鞋不合脚吗?”
墨翎淡笑着摇了摇头,“很合脚,只是我从来没穿过跟这么高的鞋子。”
她穿过旗人的花盆鞋,那是一双她奶奶手里传下来的古董,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不实用,也没觉得有多好看。
她觉得这种西洋传进来的高跟鞋,基本上就类似于前清宫廷里的这种花盆鞋,都不实用,而二者区别就在于,高跟鞋华而不实,花盆鞋不华也不实。
造这种鞋子的人是得多恨女人呀?非得这么折磨女人的一双脚。
她诚实而赧迫的表情让两个男人心头都不觉有了一种莫名的酥/痒。
见过了太多迷失在权势和富贵五光十色里的女人,佟见章和常玉,对于女人诚实坦然的品质,不由的会增加多一分好感。
佟见章略皱了眉,摸着下巴,思考了半会,就道:“你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
然后他的那双带有敲打意味的眼睛,像锋利的尖刀一样擦过常玉的脸。
意思是:你小子老实点,这是我佟见章罩着的妹子。
墨翎乖巧的点了点头,虽然不知道佟大哥具体是做什么去,但直觉告诉她,这个让人一见面就会产生信赖感的大哥是替她想办法去了。
那样又高又细的鞋跟,她真的没办法一下就驾驭得了。
晚风在吹,她闻到了男人身上星星淡淡的酒气和烟草味。
她和他不熟,本意是保持礼貌的距离就可以了,没想到他却走到她凳子的边上,在她的脚边轻蹲了下来。
他在盯着她的脚看。
她不是不懂男女之间的这种天然追逐和相互吸引的情愫,她也知道一个男人盯着一个女人的脚看,其实是一种很僭越无礼的行为。
羞迫之余,她略微并拢自己的脚来收到凳脚下面。
常玉轻轻的笑了一声。
他还以为这样一个眼神单纯无杂质的女孩尚是温室之花,一点不懂男女之情呢。
但显然,她是知道他对她有一二分特别的好感的。
“你的脚踝有点肿了,晚上回去不要用热水泡脚,要用冷水敷,不然明早起来,可能会肿成猪蹄膀哦。”他在调皮的和她开玩笑。
猪蹄膀个
个鬼!
居然把她的腿比喻成猪脚,墨翎有点郁闷。
明明她的脚不裹小脚,也没有那么丑吧?
像她族里的一些婶子大娘,那个年代女人裹脚是一种身份象征,裹脚是多少女人趋之若鹜的美丽。
可实际上,裹了脚的女人,不仅痛苦不堪,被束缚住了一生,一双原本正常天然的玉足,也被摧残得分外狰狞可怖reads;。
好看吗?一点也不!
趾骨外翻,脚掌在该发育的时候,还没盛开便被迫彻底萎缩枯涸,这些都是违背天然以后带来丑陋至极的恶果。
常玉发现她有点不禁逗,他和她开了个玩笑,冒犯了她的美丽,她的腮帮子便像金鱼那样有点鼓了起来。
可是他觉得她生气的样子好像也很有几分道不明的美丽……
她和他白天在马背上时候见到的她有些不一样了。
夜幕下,旋转璀璨的射灯下,她落削似的下巴侧颌,在光影里,分外柔和。
她看着是柔美的,外表是一副娇娇怜怜的样子,穿了裙子后,更加娴静宛如一泓浅淡平缓的溪流。
但见识过她白天在马上的张扬和恣意,常玉知道这个女人绝不是眼下表面看上去的那么温婉乖巧。
他甚至想过,她在佟府众人面前摆出这一副乖觉热络的样子,是在为了讨佟家人的欢心而巩固枫三娘和她两母女在佟府的地位。
低头的女人不愁没有饭吃,只有太倔太不识时务的女人,才会被男人厌如臭鲞,弃如敝履。
可每当一对上她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他就会发觉是自己大错特错了。
他在人群里悄悄打量她,大多数时候都会撞见她把眼睛浅浅温柔的放在枫三娘身上。
枫三娘待在佟玉行身边笑了,她的唇角就会不由自主的也泛起淡淡的一抹笑。
于是他明白了,这个女孩其实根本也不在乎什么权势富贵,她装出一副柔顺恬淡的样子,只是为了让枫三娘不为难。
太懂事了啊……
懂事的让人心疼了。
懂事的孩子,没有会哭会闹的孩子聪明。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哭不闹,能吃的,大多数时候就只有亏。
对于常玉来说,她的隐忍,恰到好处。
不卑不亢,不矜不伐。
常府是女人窝,聒噪、争风吃醋、搬弄是非,一年到头总也没个消停的时候。
他没有见过府里哪个女人是真正忍气吞声的,而真正会忍气吞声的女人,恐怕也进不了常府的大门。
他老子这一世何等的聪明,前人之鉴,多少家业的分崩离析,源于后墙起火。
而后墙起火,多数源于女人之间的明争暗斗。
明争不要紧,可怕的是暗斗,防不胜防,到最后可能连整个家族的性命都被算计了进去。
他老子常对他说的一句话就是:娶女人要娶笨的,但不是真的笨,而是要那种聪明、把藏拙常挂嘴边会韬光养晦的。
大智若愚。
这种看起来缓缓钝钝,其实底子里剔骨通透的明白人,才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当堂妇。
她迟迟笨笨的笑和她的不禁逗,在他看来,恰如其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