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她眼底的是一双漆黑蹭亮的皮鞋,崭新得就像他从前在昏黄灯光下为她洗刷过的那些碗碟放在橱柜中发出刺眼的金光一样,她有些恍惚,双手撑着地板慢腾腾站了起来,挺直了酸痛的腹腰,昂头注视着他,有些涩然:“从前的事,我一点也没有错。换做是你,你也会那样做的。墨歌,你一定也会像我那样做的。”
“你没有做错!”秦蕴人横眉怒目,“你从前对他做得那些肮脏事儿,简直就是暗地里向我们大家投进了一枚原子弹,险些把我们大家搞得家破人亡!若不是挽月这孩子,墨歌他至今都走不出来!姓夏的,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你现在竟敢矢口否认,你没有错?呵呵,如果你没有错,莫不成错的人是我们?墨歌小子,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人轰了出去,难道非要等她掀了整座屋顶你才满意吗?”
见墨歌无动于衷,老太太一个火气上来就要上前把人拖出去。
墨歌深眸微动,“夏承玉,你走吧。我不会再见你了。你身上再没别的地方可令我肆意驻留。”他冷淡的眼眸上下打量着她,像似估量着一件无关要紧的货物。他总是那么了解她,知道怎样戳中她的要害,知道如何三言两语就能将她一击毙命。而他也确实做到了。
这几年夏承玉跟在秦非身边学了不少东西,一次他们上街,秦非指着前方那对情侣开玩笑道:“承玉,你看他们,医学上解释这不过是下丘脑和脑垂体中的一种关键神经递质多巴胺在作祟,倘若假有时日,医学进步,科学家发明了多巴胺抗拒物,你说,所谓那些旧情难忘,真爱弥久是不是会不复存在?”
她回答得很认真:“所有的化学成分都会在大脑的控制下新陈代谢的。秦非,我若爱一个人,不管多巴胺风起云涌,还是风平浪静。我若爱了,便会一生一世,永不离弃。”
秦非当时听了,哈哈大笑:“不知我此生是否有幸找到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呢?”
往事如烟,当年激情却在。她曾经也是有过很美的爱情的。它徜徉在大海碧波之下的深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不止一次深陷其中。他说他们之间不过一场旷日持久的玩笑,其实他错了。他从前或许会爱过她,在多巴胺极度旺盛踊跃的时期;现在他要跟她说,他不再爱她了,呵呵,哪里是不爱了,只是他脑壳里的多巴胺凋零了罢,抑或早已消失殆尽。是以决绝得如此干脆利落。
“警察来了!警察来了!”不知是谁呼了声。
墨歌漆黑的瞳孔猛地缩了下,朝她低喝道:“怎么,难道我说的不够清楚,还是你根本就听不懂?”
如果可以,夏承玉此刻正想扯掉自己耳朵中所有的神经,这样她或许不会听到来自胸腔处心脏遽然爆裂的声音。
“你没有死不是吗?当初我离开你,你不也是没有死不是吗!”
她的整面胸膛这么疼,心脏跳得这样厉害,她的心是要跛脚了吗?夏承玉擒着泪,掏出那颗在口袋中捂得滚烫的石头,朝着他身后圣坛上目光凛冽的雕塑圣者的脸孔砸去。咣当一声,碎石到处乱窜,有几颗粉红色火焰似的碎石子滚到他漆黑蹭亮的皮鞋底下。他低眸去看,整个人微微一愣。
那是他们在海边,他冲浪潜水至海底在一只已经枯朽了的巨大粉红色海螺贝壳中掏出来的珍珠,阿拉伯人对这种粉色珍珠情有独钟,鲜亮的火焰似的光洁表面令这种石头价格不菲。他不甚在意,随手递给她,小女人却感动得涕泗横流。现在回想,除了当初的那颗海螺珍珠,他还真未送过她其他任何礼物,甚至一朵小小的鲜花。他没有想到这颗他早已不放在心上的东西被她收藏至今。墨歌深幽的心湖里流淌着一腔难以言喻的暗流,他盯着脚边那些横尸遍野的碎石,不敢置信他竟然亲手摧毁了它。
“警察!抓住她!太无法无天了!”墨九彻底暴怒了。
几个身体壮硕的警员一窝蜂而至,带着手套,铁掌似的大手有力而凶猛的擒住了夏承玉瘦弱的胳膊,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她的胳膊反扣,架着她就要拖出大门口。
“骗子。”在她转身的背后,一丝微弱的声音几不可察的传入墨歌的耳中,他身形一顿。
- - - 题外话 - - -
感谢大家一路支持!今天有位筒子说,很不喜欢女主,也很不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物,说会弃文。在这里我想说,我对夏承玉的人设是:热情大方,勇敢而自卑,迷糊而真诚,她长于支离破碎的家庭,没有双亲,唯一的亲人祖母也在她十几岁的时候离去了,她很多时候很懦弱也是自然的,同时她又是很勇敢的。譬如:三年后,千里迢迢追到罗马,挽回前男友墨歌的心。自然,两人三年之前是发生了很多事。但我并没有把夏承玉设定为一个一无所长的女孩,相反她有很多出色的优点,譬如:她的文笔不错,虽然是位不入流的兼职写手;也譬如:她对心脏外科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虽然她从未接受过医学教育,这些大家往后都会看到的~唉,总之我今天好伤心谁来留言安慰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