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虽气季宗的口气太狂,但并不露声色。他从地上拿起一根棒子。
他说:“刀枪无眼,我还是以棍代枪吧,你放心,我绝对招招使得枪法、不会使诈!”
他将棍子朝下的一端在地上用力地转了两圈,说:“只要我用棍子戳到你身上就算你输!”
季宗并不懂什么招数不招数,心里却暗暗佩服壮汉的仁义,说:“当然!”
壮汉喝了一声:“看招!”
挺枪刺来。
如风吹起的落叶,在围观众人眼中疾如劲风的出招在季宗眼中却是如此。待棍头到了季宗胸前,他才从容地拧肩躲过。壮汉一击不中,迅即抽棍回刺,因为季宗不能双脚同时移动,所以他也不用使什么虚招,只求一招快似一招,让季宗非要移动双脚才行。可惜他不知根底,再加上以单脚为支点,其实是在直径约有两米的圆圈里活动闪避,如果他能沾上自己一点儿,那才是天大的笑话呢。
......
壮汉终于认输了。
他收了棍,冲季宗一抱拳,脸上露出了惭愧的神色。
他扔了棍子,从小布袋里取出一块银子,双手递给季宗。
季宗知道壮汉这会儿是感到很羞惭的,忙笑道:“开玩笑呢,咋能真要一两银子呢!你不知道其实我身上一文钱都没有的!”
壮汉愣了一下,随即道:“那是你绝艺在身,自信能赢我!你就不要客气了!”
看壮汉如此义气,季宗说:“不是啊,其实我是以自己的长处来对你,耍了个小聪明而已,若论正常去推你,我真的要甘拜下风呢!”
季宗给壮汉在众人面前圆了面子,壮汉脸色好了许多。
他说:“你不要客气了,就你这句义气话就值不止一两银子呢!”
见他豪爽,季宗也就不便再推来让去了。
季宗说:“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收下了那块银子。
季宗说:“不过有个条件,我要请你吃饭、喝酒!”
季宗知道大明人都爱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友情。
壮汉说:“好,我收拾收拾,就在我住的那家客栈!”
六歌客栈。
后面院内平房为住宿,前面大堂为饭堂。
季宗和壮汉坐一张桌。
桌上有鱼、有肉、有菜、有酒。
季宗和壮汉互通了姓名。
壮汉名叫黄通。
黄通说:“你叫季宗?很少听说有人姓季的!”
他端起一碗酒,冲我道:“来,兄弟,咱们干一碗!”
季宗也端起来。
黄通一碰季宗的碗,仰脖“骨嘟、骨嘟”一口气喝完,抹抹嘴,放下。
季宗也端起碗,一口酒下肚,一股辛辣、灼热的感觉顺着喉肠真滑到胃。他心中一凛:难道大明的雨是甘美的纯水,而这所谓的美酒却是蚀肠的酸雨?
季宗不适且有些恐慌地咳嗽了起来。
黄大哥开心地大笑了起来:“兄弟不会是头一次喝酒吧?”
季宗有些惊恐地点了点头。
黄大哥笑道:“不要紧!喝!酒是穿肠药,也是解心丸!男人不喝酒、白在世上走!”
穿肠药?解心丸?
已喝下那些,是好是坏已不能改变,不能让他看不起。
季宗端起碗来、闭上眼,“骨嘟骨嘟”也一口气将酒喝完,然后将碗重重地墩在了桌上。
黄大哥笑道:“好!是爷们!”
他抄起筷子,道:“来,兄弟,吃肉!吃肉!”
他夹起一大块肥肉,塞进了嘴里。
黄大哥嚼着肉,诧异地对我说:“吃呀?!兄弟你咋不吃呢!”
季宗正沉浸在那碗酒下肚后的感觉,并竭力掩饰着自己的恐慌。
他端起了茶水:“你吃!我喝水就很好了!”
黄大哥笑道:“季宗兄弟是豪爽义气人,我相信你!”
黄大哥是山东人,村中素来习武,他更是从小好此。他念过一年私塾,粗识几个大字,父母早亡,曾娶了一房媳妇,生二胎的时候难产死去,此后他未再娶;唯一的儿子现年十五,在一家米面店做学徒。黄大哥一直向往走遍天下、行侠仗业的生活,遂于一年前出来卖艺,大明各地的行走。
黄大哥又端起了碗,又问:“兄弟,不吃饭就喝水能行?”
季宗也端起了碗。已经喝了穿肠药,看看它到底能如何。
季宗说:“可以!”
黄大哥说:“兄弟是异人,我信!”
那一晚,宿醉一场。
第二日,与黄大哥离开了六歌镇。
黄大哥见过识广,季宗向他描述了茱丽的长相、身形,黄大哥说他曾在秦淮河畔见到过一位波斯女子,黑纱蒙面只露双眼,眼睛倒是湛蓝。季宗心内一下激动起来,黄大哥比划了一下身形,季宗又心凉了,茱丽比他比划得高多了。
有半个月的时间,季宗与黄大哥在台州府境卖艺。黄大哥的老本行本就吸引人,再加上季宗的真枪刺人,偶尔再露一手摸顶知心,常常五天的时间到了还有观众挽留,我们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这些钱对季宗来说没有多大用,黄大哥送了季宗一把刀,他也不用打刀了。季宗换了一身体面些的衣服,唯一感到钱的好处是买了一双舒适的靴子,从金岭村穿来的草鞋还是常让他感觉有些凉意。
他们遵循黄大哥“留不过五”的规矩,有些有钱的财主出大价想让两人去他们家表演或给过寿助兴,两人一概谢绝。用黄大哥的话来说,要是一个地方这样停停留留,俺他娘的一辈子把大明国都走不完。
季宗更是想多走些地方,尽快找到茱丽,她是和自己一起来的,季宗坚信她应该、并且一定活着,就在某个地方。
与黄大哥相处了半个多月,两人互相都很欣赏对方的为人,黄大哥提议两人结拜为异性兄弟,季宗欣然同意。
小乔?小乔怎么样了?
还能怎样,流浪
,向东流浪,打听着爷爷和小蓝的行踪。
终点又回到起点,到现在才发现。
又回到了身无分文、孤身一人的境况。只剩怀里揣的一本书——一本还不知道蓝儿会不会喜欢的书。
寻一处小溪,涮洗了衣服,又是一个小少爷的模样。
肚子,这家伙最难说话,不要说每天三顿它才不提意见,两顿是必不可少的。
走乡下还好点儿,上门讨要,半个馒头还是给的。当然也会很奇怪,这个小少爷装束的孩子,怎么会沦落到在乡下讨饭的地步。
爷爷和蓝儿不会在乡下,老的老、小的小,做不了农活,爷爷身上还有些银子,应该在某一个市镇长做个小生意。
市镇,有钱人的天堂,没钱人的地狱。
林林立立的铺子,有钱的被奉为座上宾,比家里来了亲朋还要服伺得体贴到位;没钱的,想要一点儿吃食?滚!去死吧!
小乔不会碰那样的壁。
去到热闹处讨钱?算了吧!不是小乔曾经沧海难为水,做过了小少爷就看不起乞讨了,也不是长大了一岁就只能伸不能屈了,而是叫花子这个行业水太深了。
小乔会在乡下想办法多讨几个馒头揣在怀里,在市镇上一天两个馒头的度日来找爷爷和小蓝。
在一个叫鄞镇的市镇,小乔怀里揣的几个馒头吃光了,可还有地方没打听完。
小乔看见了一家面铺,他突然想吃一碗面,一碗热腾腾的汤面,别说现在怀里空空没馒头了,就是有,吃了两个月了,他现在实在想吃一碗面。
怎么能吃到这碗面呢?小乔想起了小蓝原先开玩笑的话。哈,她是开玩笑,我可是要真的做噢!
小乔寻了些小石头揣在了怀里,又捡了一片别人包吃食用过的麻纸,将其中几块包了起来。
他抖了抖怀,叮当做响,感觉又好极了。
进了饭铺,小乔高喊,伙计,来一大碗汤面!
伙计一看,小孩子虽不是新衣衫,但是绸料的。
小乔故意拍了拍怀,“哗哗”地响了两下。伙计一听高喊,大碗汤面一份呐!
有钱就是好使,饭很快端上。
面,热气腾腾,好香啊!
小乔大口地吃着,喝一口汤,嗯,好舒服。
还有小半碗面,小乔捏着筷子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放下筷子!脑海里一个声音说:你要吃得打着嗝,走都走不动,还能干大事吗?
面好香啊!脑海里另一个声音说:先吃饱再说!
小乔终于放下了筷子。他要干大事——马上就要干大事。
趁着没人注意,小乔悄悄地往外走。
不是没人注意,伙计都是干什么吃的,眼观六路,开听八方。小乔的脚步刚一过“警戒线”,就听到伙计喊:喂,小孩,站住!
小乔忙笑着转过身:哎呀,我就说咋没看见伙计呢,在这儿呢!赶紧,结帐!
小乔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纸包,扔到旁边桌上,说,不用找了。
快步出了饭铺。
伙计一看扔到那边桌上的是个小圆纸包,这肯定是银子啊!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是这小孩傻了?还或许真是一个有钱不在乎的小少爷?
伙计快步过来,打开纸包,打开后就知道了是谁傻,气得骂了一声。这少收了钱他是要赔的——伙计拔腿就追。
小乔一出门发力就跑——这就是他要做得大事儿。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