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有香喷喷的洗澡水,还有个漂亮温柔的女人给他洗澡。这样的好日子,真是做梦都没有想过啊!
刚进到浴桶的时候,大疙瘩还有些紧张不安,甚至连身上的脏衣裳都不敢脱下来。
不过,小孩子就是玩性大,玩了一会儿水里的玩具立马就放开了。
说是玩具其实十几个小小的木雕,每一个都是木雕都是个小人儿的样子。
这是夏耿思念孩子的时候雕的,不知不觉间,三年里,竟然也雕了几十个了。
原本以为这些木雕会一直雕下去的,但是今日儿子回来了,他终于可以不用再跟木雕打交道了。
一时高兴,就将这些东西全拿了出来给儿子当了见面礼。
然后,就被冉清骨碌骨碌地全都扔到了木桶里逗儿子开心了。
大疙瘩刚出生的时候每天都要药浴,身上的皮肤被汤汁染得有了几分黑色。
但是被老道士带走以后,每日都跟着他天南海北地走,别说是药浴了,就连洗澡都是奢侈。
他的身上沾着一层厚厚的泥,一进到热水里,那原本香喷喷的水立马就变成了黑乎乎的泥汤。
冉清又是好笑又是心疼,一边笑一边抹眼泪:“快去再准备点热水,多准备一些!”
“不用了不用了,我用这个水洗澡就行了!”
不等冉清说完,泥汤里的小泥猴大疙瘩就赶紧摆着手制止了她。
这浴桶里的水虽然脏了也臭了,但是跟他以前洗澡的水比起来,简直是天上地下的区别啊!
他可舍不得把这些水扔了,更何况还是热水。
跟着老道士在外边跑了这么久,这还是他头一次洗热水澡呢!
“这个水已经脏了,不能再用了,娘给你准备新的,你别急,下人们做事很快的,马上就好了。”
冉清还以为他嫌麻烦,柔声劝着。
许是从小就在外漂泊,小小年纪的大疙瘩十分懂事,见冉清这样说了,也就不再争执,顶着脏兮兮烂鸟窝一般的乱头发的脑袋乖巧地点了几下。
看着儿子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冉清不仅不感到安慰,反而心疼得很。
想想夏远这个年纪,虽然要比一般孩子懂事沉稳一些,但是也不会像他这样安静的出奇啊!
这三年来,真是苦了他了。
冉清心中喟叹,忍不住抬手摸了摸大疙瘩的头。
“哎呀,别摸!”
大疙瘩突然一声大叫,弄得冉清手一顿,呆了。
见她被自己吓到了,大疙瘩有些讪讪地,不好意思地咬咬唇,蚊子嗡嗡似的小声嘟囔道:“我,我的头发太脏了,怕把你,把你的手弄脏了。”
原来是怕把自己弄脏了,不是不喜欢自己啊!
冉清松了一口气,再次摸了摸儿子的头,柔声道:“傻孩子,你是娘的儿子,哪里有娘会嫌弃自己儿子脏的?”
怎么没有?
大疙瘩暗暗撇了撇嘴,他以前可见过一些农妇嫌弃儿子尿裤子而对儿子大吵大叫的呢!
下人们的动作果然很快,立即就烧了热水送来了。
不过这次,冉清学聪明了,现在小盆子里准备了一些热水给大疙瘩洗头发,然后再让他去大桶里舒舒服服地泡着。
她倒不是怕浪费水,而是现在气温低,即便是在浴室里也不怎么暖和,让儿子一直等着可不好。
她还记着儿子身子弱,不能着凉的。
大疙瘩的头发很长时间都没有洗过了,一缕一缕地粘在一起,甚至里边还夹杂着一些草叶子。
“呦,瞧我儿子的头发,都能给小鸟做窝了呢!瞧,娘从头发里边捡出来了多少草叶子啊!哎呦,又一根呢!”
冉清一边帮他摘头发,一边逗着大疙瘩,浴室里时不时地传来几声欢快的笑声,很是温馨。
洗好了头发,又让大疙瘩在浴桶里舒舒服服地泡了一会儿,直到儿子的肚子里响起了咕噜咕噜抗议的声音,冉清才赶紧让他出来给他擦身子了。
三年来,大疙瘩从来没有让别人见过自己的身子,洗澡的时候不仅让冉清看到了,还让她亲自给自己搓身了。那让她再给自己擦干身子也就没啥了不起的了。
微微眯着眼睛,大疙瘩十分享受干净柔和的棉布在身上擦过的感觉。
以前他总觉得老道士脏臭,他自己发誓绝对不会让自己变成第二个老道士。
但是他毕竟年纪太小,洗洗脸已经很勉强了,但是洗澡洗头发就太难为他了。
直到今日,他才真正意义上第一次享受了一次什么叫做干净。
小小的大疙瘩发誓,以后自己一定要干干净净的,绝对不能再让自己脏上一星半点儿!
给大疙瘩准备的新衣裳是一套月牙白色的长袍,腰间还有一条同色的腰带,上边绣着各种漂亮的云纹。
这件衣裳是府中手最巧的绣娘做成的,但是腰带上的云纹却是冉清亲手绣的。
自打儿子失踪之后,冉清便将对儿子所有的思念都寄托在了做衣裳上边。
她的双手从还不会拿筷子的时候便先拿起了刀枪,绣花针根本就是从来没有碰过的东西。
但是为了儿子,她拿起了绣花针,甚至还练就了一手绣祥云的好手艺。她绣出来的祥云,比府中最厉害的绣娘绣出来的还要好。
因为这祥云是她最惯常绣的花样,她希望儿子能够吉祥如意,希望儿子能够健康地活下去。
三年来,她每绣一朵祥云,心里都要祈祷一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想到今日终于将这些祥云披到了儿子的身上。
真不容易啊!
穿戴整齐后,冉清又亲自给儿子梳了个十分整齐漂亮的小发髻,发髻上还用玉坠儿做了装饰,这才牵着他的小手儿回到了大厅里。
大厅里,已经准备好了午膳,满满当当地一大桌子,各种山珍海味,各种珍奇美食,一应俱全。
除了夏耿和老道士,大厅里还坐着闻讯赶来的冉家堡老家主以及秦风红叶夫妻二人,还有久不出门见人的神医甄修明。
这三年来,甄修明的名声更盛从前了,就连皇帝有了什么要紧的毛病都会请他进宫诊治。
但是很奇怪的是,不管皇帝是威逼也好,利诱也罢,这甄修明就是不肯进宫做御医,弄得皇帝都拿他没办法了。
别人都道是甄修明不给皇帝面子,其实只有夏耿和冉清知道,他是为了遵守冉燕死前的约定,他要替冉燕照顾好冉清和孩子们。
甄修明每天除了来夏府看看冉清和夏远,别的时候就是在京城各个酒楼里吃吃喝喝。
而且他吃东西有个习惯,一个桌子上总是会准备两套餐具,一边吃还一边自己念叨着什么,弄得大家都以为神医甄修明脑袋有问题。
当冉清带着洗干净的大疙瘩出来的时候,甄修明正坐在老道士身边询问大疙瘩的身体状况。
可是不管他怎么问,这老道士就是双手抱着拂尘,闭着眼睛假寐的模样。
就连甄修明气得去揪他的胡子,都能稳坐泰山,一动不动。
这老道士,有些奇怪!
跟老道士打过交道的冉家主心中有些不安。
“哇,娘亲,这,这真的是我那乞丐弟弟?”
夏远是第一个发现冉清带着大疙瘩出来的人,小腿儿倒腾地飞快,稀奇地凑到大疙瘩面前左看右看。
刚刚还是个黑不溜秋臭不拉几的小乞丐呢,这会儿居然摇身一变成了个翩翩公子哥儿了啊!
啪!
冉清的手毫不客气地拍在了夏远头上,嗔道:“别瞎说,什么乞丐弟弟,这是你弟弟大疙瘩!”
噗!
摸着脑袋的夏远笑了出来,大疙瘩,还小面片呢!
不过也不怪夏远惊讶,实在是大疙瘩的变化太大了,太让人惊讶了。
众人只见冉清身边站着一个干净可爱的小公子,头发高高束起,额边悬着一粒十分温润玉坠儿。
那玉坠儿通透的很,但是再如何通透,都比不上眼前孩子的眼睛漂亮。
那双眼睛如同天上星,明亮闪烁,让人一看过去就不能自拔。
还有这孩子身上的衣裳,月牙白色,很少能有这么小的孩子将月牙白色的衣裳穿出如此出众的气质,翩翩公子都不能形容他。
若是这孩子唯一的不足,应该就是他实在是太瘦了,瘦的脸颊都有些凹陷了。
不过好在他的皮肤十分白净,这点倒是跟小时候的他不怎么像。
红叶可是当初亲眼看着他出生的,一见到大疙瘩立即红了眼圈,奔上前来将他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大疙瘩?真的是你啊!我是你红叶姨姨,你刚生下来的时候,还是姨姨给你穿的衣裳呢!”
红叶一边说一边流泪,又是哭又是笑得,十分激动。
大疙瘩被她抱在怀里,原本还觉得她很好,可是一听到她说的话,身子立即就僵了。
你给我穿的衣裳?那我的小小鸟,岂不是也被你看过了?
哎呀,丢死人了啊!
“来,快让我瞧瞧!”
大疙瘩还沉浸在红叶温柔的怀抱中,突然就被一个十分不客气的大手拉走了。
他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等他终于回过神来时就见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正眯着眼睛给自己把脉。
这个老头子长得可真老了,不仅头发花白,就连胡子都是白的,而且那胡子长得不行,乱糟糟地围在下巴上,难看死了。
这个老头子,就是神医甄修明。
这三年来,因为思念冉燕,又因为时常去尝试各种解毒的草药,他的外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英俊小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不修边幅头发胡须皆白的半老头子了。
冉清和夏耿曾经不知一次地劝他放下从前,去找个好姑娘成家立业。
但是甄修明从来不把这些话当回事,后来两人说得多了,他也听得烦了,索性都不过来了,弄的两人也不敢再跟他说起这件事了。
从老道士那里问不到一句话,甄修明就只好亲自来给大疙瘩把脉了。
这一把脉不要紧,差点把他吓得从椅子上掉到地上去!
“这,这,鬼手神医!你号称鬼手神医,原来就是个浪得虚名的败类!你,你把这孩子的身子,糟蹋成了什么样!”
甄修明一把甩开大疙瘩瘦弱的小胳膊,要不是秦风见状不好吉时拉住了他,只怕他都要冲到老道士面前拎着他衣领子开揍了。
什么?儿子的情况,不好?
冉清的手顿时就冰凉冰凉得了,她以为,三年后孩子回来了就是没事了的,怎么,怎么会这样?
夏耿更是震惊不已,冉清带孩子去洗澡的时候他也问了老道士不少问题,但是跟甄修明一样,老道士什么都不说。
此时听到甄修明的话,他也是又气又急又担心。
最后还是冉家老家主开了口,这老道士才终于张开眼睛,慢悠悠地咧嘴笑了:“你们担心啥?这孩子厉害着呢!放心吧,死不了!”
死不了?
“你他娘的!让你带走了三年就是一句死不了吗?!还不如留在老子身边!”
甄修明真是气得想要骂娘了,不过老道士一句话立即怼得他安静下来了。
“留在你身边?你当初的药浴,能保住他的小命吗?”
是啊,他的药浴不能保住他的小命,不然另外那个小家伙儿就不会顶不过去死掉了。
大厅里一时间异常安静,就连夏远都乖乖地闭紧了嘴巴,甚至连呼吸都不敢使劲了。
咕噜,咕噜!
众人回神,纷纷看向了大疙瘩的肚子。
大疙瘩小脸儿红红,抿紧了唇角,终于憋出了一句话:“那个,你们继续,我,我让它再坚持一会儿。”
再坚持一会儿?
冉清哭笑不得,立即招呼着大家入座开席。
老道士说得对,不管孩子如何,至少他是活着的。
她当初费了那么多劲儿,不就是为了让孩子活下来吗?现在孩子活着出现在自己面前,她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这一切,已经足够了。
甄修明脸色异常难看,他心里有很多话想要说出来,但是看到冉清夏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他就不忍心说了。
这样幸福的场面,他如何能够说出大疙瘩其实寒毒未清随时会发作的话?
这样的话太诛心了,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不过很快,甄修明就不再为这件事纠结了,因为,他的所有注意力都被满桌子的美食吸引去了。
今日的饭菜实在是太丰盛了,绝对算得上是甄修明近两个月以来吃过的最为丰盛的饭菜了。
自从两个月前朝廷中查明了一件通敌叛国的大案,百姓们的生活就像是回到了十年前,谁也不敢大吃大喝了,就怕因为一时露富而被朝廷当成了收受钱财而通敌叛国的罪人。
至于那个通敌叛国的人到底是谁,说起来也让朝廷上下震惊了许久。就是之前跟夏耿定了娃娃亲的言家。
言老爷一家被抄家,言素素因为一年前嫁了出去,才免于了这场灾祸。
说来也算是好人有好报,言素素因为夏耿的事惹得言老爷不悦,言老爷一气之下将她许配给了外地的一个富商家的公子。
本来是乱点鸳鸯的事,没想到这两人见面之后竟是日久生情恩爱非常。
言素素不仅找到了托付终身的良人,更是因为嫁入商家而幸免于难,也算是言家唯一一个下场不错的人了。
至于其他人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通敌叛国是大罪,要不是皇帝仁慈,是完全可以诛九族的。
不过,皇帝听从了夏耿的建议,以此收买人心,只是处置了涉案的几家。
主谋之人斩首示众,亲属中男的充军,女的为奴。言素素的父亲自然就是被斩首的那一个了。
言老爷当年设计谋害夏耿,冉清又被害得身中剧毒,两个儿子更是一个夭折一个失踪。
这起通敌叛国案件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结案,夏耿在其中的作用自然不容小觑。
“大疙瘩,来,多吃点!”
“吃个鸡腿吧!不喜欢?那要不是试试烤鹅?也不喜欢?那,这个呢?这个是燕窝粥,很甜的!”
冉清一股脑儿地给大疙瘩夹了好多菜,他面前的小碗堆得像个小山似的,摇摇欲坠。
不仅是冉清,还有夏耿,红叶,秦风,就连埋头吃饭的甄修明也时不时地给他夹了点菜。
只是,立志从此要干干净净的大疙瘩十分不喜欢不修边幅的甄修明,默默地将他夹给自己的菜又给送了回去。
可怜甄修明还以为是这小子感激自己为他把脉,所以把这些好吃的东西送了回来,美滋滋地吃了个干干净净。
“大疙瘩,你是不是不喜欢吃肉?这样吧,哥哥帮你把肉吃干净,你吃菜就好了啊!看,哥哥对你好不好?”
夏远笑得人畜无害,小手儿举着筷子就要把大疙瘩碗里的大鸡腿夹走。
不过,还不等他夹中,那鸡腿便落进了大疙瘩的嘴巴里。
一边吃着,这小子还十分欠揍地一本正经说道:“不牢哥哥费心,我的肚子大得很,能把它们通通吃干净呢!不过,哥哥若是怕我吃不完,不如,就帮我把这些吃了吧!”
低头看了一眼大疙瘩推过来的甜粥和青菜,夏远恨得牙根痒痒。
桌上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他最喜欢的鸡腿烤鹅全都落进了大疙瘩的碗里。
他也想吃肉啊,他不想吃青菜,不想喝粥啊!
正郁闷着,夏远突然发现自己的碗里有了一块儿红烧肉。
揉揉眼睛,哇,又多了一个鸡爪子!
再揉揉眼睛,哇,这次更多了,鸡肉饼,牛肉包子,茴香肉馅饼!
全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啊!
激动地泪流满面的夏远蓦然抬头,就见到抱着鸡腿大啃特啃的弟弟正冲着自己嘿嘿直笑。
抹了一把泪水,夏远点头坚信:这个弟弟真好啊!他以后一定要对弟弟更好!
看着大疙瘩吃得高兴的小模样,冉清心中一酸,也开始流眼泪了。
这孩子从小就不在自己身边,肯定吃了不少苦,没想到,竟是连饭都没有吃饱。
瞧啊,这才一眨眼的功夫,一个大鸡腿就啃完了,还有两个肉包子也被他消灭干净了。
冉清欣喜万分,拿起筷子又给儿子夹了好几个他喜欢吃的肉包子。
“大疙瘩真乖,来,多吃点包子,吃得多了就能长肉了!”
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多吃多长,长得胖胖的才好。
大疙瘩自打出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自然是吃的狼吞虎咽。
正吃得高兴,一个小小的杯子放到了他面前。
他以为是冉清给他准备的,十分自然地便将那小杯子端了起来,一饮而尽。
咳咳,咳咳!
好辣!
好苦!
大疙瘩剧烈地咳嗽起来,一张小脸儿都憋得红红的了,两行清泪更是委屈地飘了出来。
“大疙瘩!儿子!”
冉清一把扑过来,又是心肝儿又是乖乖地叫着,就连儿子新梳好的头发都被她揉乱了。
“没出息,再喝!”
不等几人开口,老道士又拿了一杯酒递过来,径直推到了大疙瘩面前,示意他喝下去。
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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