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雅迪尔与百安居纷争引爆卖场“潜规则”(2)


本站公告

    《办法》中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的费用有:

    1.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不过,管理办法出台后,一些零售商的不公平行为变的更隐蔽。记者现,一些不被《办法》允许的收费正悄然变身,比如备受指责的“进场费”,已摇身一变,成了“选位费”原来的收费项目只是变了变收费名目,潜规则照样存在。

    ◎殷谦后话

    通过收取通道费的赢利模式已经呈现出很大的弊端,让国内的连锁超市行业的经营越来越扭曲,零供矛盾越来越尖锐。

    面对行业内盛行的潜规则,《办法》能否真能打破这一惯例,供应商能能否向“进场费”说不?供应商能在零售商面前挺起腰板?能否真正规范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在看路途还很漫长。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费用供应商都把它打到产品价格里,最后由消费者买单所以,潜规则最后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

    我们除了期待国家出台更具权威性和操作性的法律外,提醒供货商还应通过联合会、工会等形式团结起来,增强与零售商对话和谈判的能力。不应单打独斗,也不应等矛盾爆时才采取措施。对于零售商,笔者认为,零售商应该以进销差价为主要利润,做好商品的品类管理,不断推出消费者欢迎的商品品种,积极将滞销品种淘汰出场。这才是零售行业的良性经营模式,有利于产品创新和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挥卖场的经营效率,很好地提供消费者需要的商品。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