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就业歧视”缘何阴魂不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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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歧视案

    某地水电工程局10名女工,集体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些女工,有的两相笃,有的新婚燕尔,为什么要一纸休夫呢?原来,水电局规定,合同制工人无配偶的才可以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为取得劳动资格,10名已婚女工,只好以提出离婚诉讼的方式,集体抗议“婚姻歧视”。

    ▲相貌歧视案

    1、河南女孩秋子因患有先天性脑积水,自出生起脑袋就比一般人大出不少。2006年下半年,秋子通过了上海昂立教育公司郑州机构的面试,并接受了为期15天的培训,于2006年12月与昂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12月21日,根据外派合同,秋子前往公司加盟学校——嘉善分校工作。就在秋子到学校报到的当天,现“分校负责人的眼神异样”,没过多久,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电话通知她返回郑州,公司以秋子相貌不佳为由,拒不履行劳动合同。随后,秋子将昂立公司告到了上海劳动仲裁部门,要求昂立公司返还培训费260元,返还差旅费差价50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2、2007年6月10日,新华社海口专电报道海南省三亚市就出现了这样一起荒唐的就业歧视事件,该市人民医院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时,特别规定了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的标准。从而引一起就业歧视案。

    就业歧视产生根源

    就业歧视之所以泛滥成灾,其根源就在于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反就业歧视的具体法规,招聘单位大多具有招聘强势,从而有了随意抬高门槛的机会。曾见诸报端的招电梯工也要大学本科学历以及此前湖南公务员体检中“女性**对称”的规定就是招聘强权的典型事例,也是招聘单位缺少职位分析、没有科学人力资源架构的体现。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用人单位设定一定的招聘条件本无可厚非,但必须是基于该职位实际职业资格的要求和经营业务所必须的条件。我们不反对企业有招聘的硬条件,但必须严格禁止招聘强权下的就业歧视。这是确保就业公平的前提。

    就业歧视中每个人都将是受害者

    当前就业歧视已成为我国一个显在的问题。但除了少数遭遇歧视的人勇敢地提起诉讼外,关注就业歧视更多的还是媒体、网络和学术话语,可谓呼吁者众,响应者廖。何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又不是受害者,与我无关的事何必去掺和?

    事实果真如此吗?经验和理性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将是就业歧视的受害者,因为每个人都是或将是一个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基于户籍、性别、健康、外貌等因素的歧视普遍存在。一个人总会具备其中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都有可能成为你就业的障碍,虽然它们与你所欲从事的工作毫无关联,例如你身高只有一米六,你应聘的是财务工作而不是公关先生。所以,在一个歧视还比较普遍的劳动力市场中,你很难免受其害。

    有人说,我现在工作稳定,待遇良好,环境舒心,前途有望。须知,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人才流动已成为常态,一辈子待在一个单位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一旦你主动或被动地重新求职,就会陷入到几乎无所不在的歧视之中:你如果到户籍以外的城市求考公务员,可能因没有当地的户籍而被拒之门外,因为本地户籍是招录公务员的前提;你如果不是美女或帅男,也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婉谢绝,因为它的用人标准是“五官端正”、“气质佳”;你如果应聘企业销售部门经理而恰巧血型不是o型,或你正好姓“裴”,就有可能与销售经理职位失之交臂,因为你的血型不适合做销售,而你的姓因与“赔”谐音而让老板忌讳三分;你如果出生在东北或河南,有可能被单位辞退,因为有人认为这些地方的人不可信,虽然你本人特别诚实可靠。所以要在充满歧视的职场中做到全身而退太不容易。

    既然如此,那干脆在本单位终老得了。即便这样,在你职业生涯中,户籍、性别、年龄、原籍甚至血型都有可能成为你在薪酬提升和职务晋升方面的障碍。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