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了某个大神的开篇,中规中矩,也什么突出的特sè,故事还行,至少以沈信几年的网读者的口味,看这篇小说,觉得还能读下去。
“嗯,人气一般,可能是我更新不稳定的原因吧,现在有大哥你送来的笔记本电脑,至少能够保证更新稳定了,我相信天道酬勤,以后就不用父母这么āo劳了!”
依靠自己的双手一个字一个字地在键盘上敲打,组成一幅一幅的画面,让读者跟随主角驰骋在异界,领略到现实生活中无法体会的情景,这就是俗称的代入感。
也许是陈振风因为客观的原因,长时间偏安一隅,内心有许多的东西要宣泄,而写小说,正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让陈振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不再自卑、孤立、厌世、悲愤……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沈信倒是觉得,陈振风也许可能现在火不了,可是一本书之后呢?第二本、第三本,只要他努力,沈信相信成为网大神也不是没有可能。
当然学习、自省、琢磨、天分都很重要,努力只是一方面而已。
“振风啊,这是你第一本小说?”
“是啊,我发了十多万了,目前在本子上写了一百来万,码到电脑件上只有三十多万。可是还没签约短信,我也开始迷茫了,不过最近读者的鼓励,让我信心大增啊!”
“第一本小说,主要是锻炼笔力、提高语言组织能力,收入倒是其次的,你现在有了笔记本,多多琢磨水平高的小说作者的行布局之类的,增加自己的经验才是以后从事这个行业的关键啊,不要在乎所谓的收入,与收入相比较,第一本能够写完已经很是难得了,你尽力而为吧,相信这本之后,你的笔力会大有增长。”沈信尽管不懂网作者的经验,但是通过一些论坛,也明白新手的结症,所谓的签约,也就是后台编辑的审核,看是不是具备市场价值,随后签约、推荐、上架,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从而提升人气。
陈振风的第一本小说,自然无法得到编辑的青睐,笔力、故事、行、后期的把控等都要增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练就的。
这三十万字码到电脑上的小说,对于许多职业写手来说,无非是一个月的功夫,但是陈振风却是花费了一两年的时间,首先是写在本子上,然后修改、琢磨,随后跟父母扯各种谎话,每天要了几块钱左右,跑到几公里外的乡镇上的黑网吧,一字一句地敲打上电脑上,储存在某款通讯软件的网盘之上,这也是陈振风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原稿的根由。
已经十九岁的陈振风,并不想做个米虫,他也曾经去打过工,却因为各种理由被辞退,体力不足、鄙夷之类的情况,陈振风司空见惯。
也只有在写作之途上,能够让他忘却许多社会现实,沉浸自己构建的小说世界,忘记了周围环境的恶劣,不论多么噪杂,依然双手飞舞,在键盘上书写着美丽的篇章。
三十万字,也许只是读者大致浏览几个小时就完了,随后嗤之以鼻,不再理会,但是对于陈振风来说,这三十万包含了其全部的寄托,单单上网的花销就有几百了吧?但是没有丝毫收入,却乐在其中。
“嗯,我会继续努力的。”陈振风点了点头,对于沈信的建议悉数接受,还打算乘着兴奋劲,再码上几章。
“振风,你应该还有存稿吧?”
“是的,网上只发了十多万,还有二十多万的存稿。”
“哦,那你先别忙着码字,先吃晚饭再说,以后有得是时间,注意学习是关键,闭关锁门、固步自封,是要不得的,多看、多写、多思方是王道。”
“嗯,以前是没有这个时间,上网的时间并不多,一到网吧就忙着码字了,哪里有时间好好领悟大神的作品啊。”
“也是,现在你有这个机会,别辜负你姐姐和父母的期待,要干出一番事业,目前虽然有困难,但是我想只是暂时的,编辑、读者都会看到你付出的努力。”
沈信知道,当一个人做的一件事情与付出的不成比例,旁人的鼓励很是重要,从陈振风得到了读者的留言上看,估计也有读者对陈振风的小说表示了青睐。
更是激发了陈振风得创作激情,而写作这件事情,陈振风并没有跟任何身边的人说过,不论是父母、大姐、二姐,连自己从小的玩伴也只是以为陈振风上黑网吧,无非是玩游戏而已,却不知道他拥有一颗奋斗的心。
陈振风也不知道怎么地,对这个貌似姐夫的家伙,从内心里面十分亲切,而且看他对大姐关怀的样子,不像是坏人,涉世不深的陈振风,在看人方面还是有一点经验。
受够了旁人的讥讽,面对沈信无微不至的关心,还有这一会儿功夫的聊天接触,大致对这个未来的姐夫有了极大的好感。
没有拒绝沈信的好意,依言来到桌子上吃饭,一边吃一边询问沈信有关写作方面的技巧。
沈信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书香门第,父亲是高中语老师,母亲历史教师,自己又对网、传统学有一定的阅读面,说起一些基本的技巧也是信手拈来。
当然写作这个东西,还是要靠自己领悟,旁人的经验之谈,只是一种借鉴。
吃过了晚饭,沈信在略显昏暗的灯光下,检查了陈振风的身体。
骨瘦如柴的陈振风,躺了下来之后,肚皮和后背几乎贴在了一起,一米六多的身高在南方属于中等水平,却没有到达正常的体重,从气息上看,陈振风的肺炎还是很严重的,影响了生活、身体各个方面。
“信哥,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只期望等我闭眼那一刻,能够完本就行了,不辜负读者就是我最大的心愿。”陈振风的话,深深打动了沈信,诚然如他所言,他这个肺炎已经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可能购买的药物属于劣质品,因此吃了这么多年依然没有好转。
还有一点,他得这个病已经有十多年了!肺部已经逐渐衰竭,陈振风这几天感觉,每走一步都如同灌了铅一样。
写作的信念却一直支撑着他!不愧为是一个学爱好者!
jīng神方面的强大,让沈信敬佩不已,以这个的身体情况,居然写了三十万,而且还只是在网上书写的字数,其实在本子里面的草稿,基本有上百万之多了,还需要修改一遍,再打出来。
出于这一点,沈信也决定要帮陈振风完成梦想,而这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
“振风,你先把身体放轻松,剔除杂念。”沈信的话,带有极其强大的信任感,因此很快进入了身心释放的状况,这更容易让沈信把金光灌入其内。
沈信也看了一些有关催眠方面的书籍,用语言诱导陈振风进入一个新的世界,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陈振风在这里享受着幸福的生活,小说大火了,生活变富裕了,人生充满了希望!很快,在沈信勾勒的场景中,身心放松的陈振风,进入了深度睡眠。
可能也是这段时间忙着小说的事,疲累至极,所以很容易就睡了。
“你也该休息休息了,一直把jīng神处在高度紧张的环境中,写的作品也会带有戾气的。”沈信说罢,注意力开始集中,金光凝聚在掌心,顺着沈信头部,凌空在其身上游走,大约有一公分左右。
金光笼罩全身,再次定格在肺部器官之上,温热的金光,滋养着千穿百孔的肺部,陈振风不由自主地呢喃了一声,说着梦话。
足足用金光过了三次陈振风的身体,沈信瘫软在座位上,看着陈振风的脸sè有了红润感,明白金光的确有作用。
好在,先前来侗乡的路上,吸取了一团八品的金光,加上以前剩余的金光,这么大的消耗,休息一个晚上应该能够恢复。
当然,金光也不是全能的,需要一个过程,陈振风得了这个病有十年之久,不是一时半会过了三次的金光就能够完全解决。
这只是一个疗程,相信持续的吸取金光滋补肺叶,应该能够根治。
“嗯,跟陈妹的父母商量下,让陈振风来龙城得了,这也要就近治疗啊!”沈信暗自琢磨,帮陈振风盖好被子,拿着空的饭,端了下去,与陈黎的父母商议下有关陈振风的事。
如今的他基本上已经算是准姑爷了,陈黎家里的困境,由他打开,并无不妥。
下去之后,陈黎和其父母用侗话交流着,场面很是温馨,见到沈信到来了,陈父亲热地说道:“信,过来坐,我们再聊一会家常。”
“我看还是算了吧,信、陈黎都累了,我整理下被褥,让他们去休息下。”陈母出言说道,二老的话,不自觉地带有家乡话,幸亏龙城、侗乡相隔不是很远,沈信大体能够听懂。
“伯父有这个兴致,我做后辈的怎么能拒绝呢,伯母,你先别忙着收拾房间,我还有一件事情要说。”沈信打算开诚布公地说一说有关陈振风的事。
便把陈振风的病情得到控制说了一遍,但是说明了,这个病要进行长久的针灸治疗,沈信自然不能说自己有金光的能力。
陈家父母答应地也很是爽快,毕竟沈信是陈黎的男朋友,属于自己人,所以安全方面不必为陈振风担忧,并且,这么大了,陈振风该去外地闯一闯,具体是自学参加高考,再由沈信的父母指点,还是专攻网写作,沈信还需要问问陈振风的意见。
十九岁了,不是小孩子了,应该能做出一个决定,沈信完全尊重陈振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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