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军中呆过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以前重骑营中士兵私底下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习俗:如果两人之间起了争执,难以分清,那么就可以以武斗的方式解决,而这种挑战就被称作绝命挑战,这种挑战并不是说要挑战中一定要取对方的性命,因为说一个重骑兵是金银堆彻的那是一点都不过分的,容不得半点损失,况且军中也是禁止军士间械斗的,之所以被叫做绝命是因为这种挑战的特点是不止不休的,除非双方握手言和或者一方叩头认输,否则挑战就要进行下去,而在军中,不可小觑的说军人的尊严便是生命,在军人的观念中,没了尊严生命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最好的例证就是即便是部下遇到长官也不需叩头,只行军礼即可。所以在挑战中一旦有一方认了输叩了头也就代表这个军人尊严没了,自然生命也就没了,虽说这只是形式上的,也不至于自杀明志,却能影响一个军人的一生,故而这种挑战的胜败关乎一个军人的荣誉,很多曾经选择绝命挑战而败北的人最后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军营,空留一生遗憾,所以绝命挑战很少有人会轻易选择。
再后来不知怎么的这种习俗流传到其他军种里,虽也叫做绝命挑战,但实质上已经被人改了规则,没有了叩头认输而换成了另一种惩罚方式,那就是输的一方需要不计条件的为赢的一方做一件事,如此一来便是轻了许多伤害,至少不会离开军营了,故而绝命挑战有名无实了。而王行歌就利用这两者之间的不清不楚,将其故意混淆,赢了,自是带走他们八个就可以了,若是输了嘛,嘿嘿耍耍赖皮还是允许的。
噢噢噢,没人在乎头上的烈日,重骑营盘上人群对着场中的两人大叫起哄。
“小子,开始了”胡子木枪一横,“别说老人欺负你,我让你三招”
“既然是公平决斗,就不存在让与不让的问题,若果非要让的话,也应是我,我比你年轻该让你三招”王行歌傲气十足的对视着胡子。
哈哈,胡子大笑,他倒不是像别人一样觉得王行歌不知天高地厚,反而觉得王行歌血性十足,豪气萦怀。
“好,来吧,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几分本事”说着不再罗嗦,挺枪直刺王行歌面门。
王行歌一偏头,将枪躲过,嘴里喊道:“一招”
呵呵胡子笑了,这个小子还真有意思,难道他真有把握能胜了自己吗,胡子心里摇头,却不自觉的暗自提高了警惕性,千万不能栽在一个毛头小子手里啊,那传出去该多丢人。刺出的枪并没有按常规收回,胡子利用自己巨大的腕力把枪当棍横扫了出去,破风声直逼王行歌耳颊,这一招速度快的惊人,在旁观看的人一致叫好,这样的腕力没个五年八年是练不出来的。
王行歌向后一躺,后背贴在马背上,来了一式铁板桥,嘴里从容喊道:两招。
胡子一咧嘴,心道:这小子是让自己出丑吗,明明是还不了手却非要做成让我的样子,看来非要让你吃点苦头了,想罢揽枪回马,准备再次进攻。
“你还有一招了,之后我便不会让你”说话间,王行歌带着马离着胡子仅有一臂之遥了。
胡子有些无奈了,就让你逞一会英雄吧,待这三招过后,我便要出力真正的教训一下你了。
“就剩这一招了,你可要想好啊,要攻击哪里”这话胡子还未听完,王行歌的枪突然已到了胸前了。
胡子惊出一声冷汗,虽说从没想过要一个新兵让自己,但是潜意识里还是一位王行歌会在三招过后才动手的,也没料到眼前的这个小子居然不按常理出牌,嘴里喊着准备,手里的偷袭已经到了,若不是自己从军多年养成预判危险的意识,在对方的枪刺中前就用自己的枪隔开了,刚才可能真要栽在这里了,“臭小子你怎么不守信用?”
“哼,信用吗?老兵是在对我讲吗?”王行歌一挽枪花,再次与胡子面对面“所谓兵者,诡道也,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哪里有规矩可循,若是在战场上会有人与你公平对决吗?会有人讲信用吗?我想这个问题老兵应该比我清楚吧”。
“好”胡子大赞一声,王行歌的一番话语激发了他的战欲,“来,战吧”
二人在空地上走马换枪的真正战了开来。
一眨眼间,二人已经打了三十几个回合,虽说无论力量还是战斗经验胡子都不是王行歌所能比拟的,但是王行歌胜在聪明灵动,又善于观察,每次在胡子的枪戳到身上的时候总是能险险的避开,而他也会立刻在胡子攻击之后用难度颇高的中平枪反击,有几次也是险险碰到胡子的重要部位……如此一来两人的对决险象环生,却又精彩纷呈,直叫围观的人拍掌叫好,似乎是忘记了来看笑话的了。
你来我往又是二十回合过去了,胡子有些着急了,身上的铠甲越来越重,巨大的体力消耗使得汗水早已湿透了内里的夹袍,看着王行歌,虽说额头也是淌满汗水,可看的出仍有充沛的体力面对自己,呼,胡子吐了一口气,经过这一次他可是真真正正的把王行歌当成了对手,眼前这个年轻人可能在武艺上略微不及自己,但是在谋略上却比自己高了不止一筹,若是稍不注意,折在马下完全是可能的。念及于此,胡子再也不敢藏拙,看来必须使出看家本事了,一招定乾坤,这场对决不能输!偷着擦了一把汗,胡子神情郑重,忽的双手握枪,两腿一夹马腹,马吃痛前奔,提速快得惊人,在据王行歌十步之遥的时候,胡子大喝一声,上身几乎站直,一招泰山压顶无可匹敌的压了下来,这一招乃是枪作棍用,没有一丝花俏,不掺杂任何技法,完全是力量的巅峰体现,尽管胡子只用了八成的力量,但是破风声骇人耳目!
可以这么说胡子之所以能在武力济济的重骑营中混的十长一职,凭的就是力量,尤其是四肢的力量,曾经在一次军武汇演上这位貌不惊人的胡子就用同样势大力沉的一招直接将一位将军的的木枪砸断,迫使其因没有武器而认输。看得出胡子是想故技重施,砸断王行歌的枪而迫使其认输,所以当胡子的木枪落下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想王行歌是否能接得下,即便他接得下,那么他手中的枪呢。
王行歌早便意识到了,师傅宇延佑曾经告诫自己,战场冲刺讲究的就是快、重、狠,尤其是重骑兵,他们在马速的带动下,力量往往大的惊人,若是武器再重一些,那么可以将一个轻骑兵连人带马全部击垮,遇到这种情形,就应该发挥轻骑兵的速度优势,躲其利锐,避其锋芒,待其疲敝,再斩之。
本来王行歌也是打算避开的,可是忽然间他心思电转,耳边竟冒出八个字来:兵行险招,出奇制胜,想做就做。王行歌深吸一口气,枪交右手,转于背后,左手持枪尖,右手握枪杆,如此,木枪紧贴后背,枪身抵劲,后背卸力,在众人惊讶中生生挡住胡子的必杀一击。不过挡是挡住了,可是枪还是应声而断,而且透过枪的气劲却让王行歌气血翻涌,止了几止方才压下,这胡子的力量还真是……然而此刻王行歌也顾不得了,趁胡子撤枪的一刻,从马背上站了起来,一探上身,迅速抵上,左手的断枪快若闪电直插胡子的心脏。
不愧是经过战场厮杀的老兵,胡子临危不乱,知道已是躲不开便果断放弃了,反是用左手去抓刺来的枪尖,不过这一刺是王行歌尽了全力的,又兼身体下压的重量,所以胡子虽是抓住了枪尖,却难以阻止,最终木制的枪尖在右胸黑色的软甲上留下了长长一段痕迹,看得出若是真正生死对决胡子此刻应该重伤,如果没有软甲的话甚至都可能倒在血泊之中了。
自己最自豪的、练了无数次的一招,被一个刚进军营的新兵蛋zi轻易破解了,而且还将自己弄得“重伤”,尽管很是欣赏王行歌的胡子的脸终是有些挂不住了,左手大力一拧断枪尖,右手同时提起木枪,枪杆尾部狠狠撞向王行歌的小腹。
虽然刚才自己利用胡子的轻敌之心,划伤了他,但王行歌也知道,这恐怕只是个开始,而这之后,自己将面临的是胡子毫无保留的且不带一丝谦让的进攻。
扔掉右手里的枪杆,王行歌单手挡开胡子的进攻,看了一眼自己左手的断枪,王行歌苦笑,只剩这一节武器了,自己有武器的时候输赢是五五之数,若是没了,呵呵想想也能猜到,无奈之下王行歌紧握的断枪手不得不随着胡子的力道,身体亦在空中跟着转了起来。
虽知道自己可能会败,但是若是因为知道结果而不去争取,而放弃,那可不是王行歌的性格。
当转到一圈时,王行歌面朝蓝天。就是这里,王行歌一咬牙,右手胡乱一抓,也不只抓到哪里,总之能支撑住身体了,绷紧小腹,靠着强大的腰背的力量带动下肢,硬是在别人看起来不可能的情况下做了一个大回旋,与此同时在空中蜷起了双膝,直直撞向胡子的面门。
可是还未等膝盖撞到胡子,胡子却是大叫一声,马背上的身体竟不自由的向后一退,撩起左脚横扫王行歌的右腰,这一招来得突然,王行歌没得反应时间,就被直接扫中,滚下马去,然而他却在落马前一刻抓住了胡子的裤子,亦是不顾一切地大力一拽,不知是胡子没想到王行歌能碰到自己还是由于其他什么原因,竟也被拉下马来。
砰,二人一落地,尘土激扬。咳咳,胡子摔得不轻,加上被灰尘呛得睁不开眼,不过经验的好处在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胡子虽是闭着眼睛,手中的木枪却并没有停,听声辩位,胡子知道王行歌就在自己左上边,横扫一枪,直取王行歌的双腿。
胡子闭着眼睛而王行歌却没有,落马时他早就考虑到尘土的情况了,故而坠落中他始终是闭着眼的,落地之后,灰尘刚刚消散,他就睁开了眼睛,看到胡子虽坐了起来,却没有睁眼,他心里大喜不已,这可是自己制胜的最佳时机,然后他不顾一切地跳起来,避开扫来的木枪后,在空中完成了膝撞动作。
带着巨大的惯性,王行歌的膝盖撞到了胡子的胸上,可怜的胡子在眼睛经历尘土呵护之后,胸口又遭重击,身子飞出半丈,翻了几个滚才停住,若不是胸前的护心镜上,那块已经凹了下去的厚实的钢板,他可能就要成为重骑营里第一个被轻骑兵撞晕的人了,饶是如此,也痛得胡子呲牙咧嘴,趴在地上喘着。
然而他身后,抱着先下手为强的王行歌,却是左腿单腿跪地,右腿横伸,双手紧紧握着右小腿,可能是因为用力过度,手上已经泛白没有半点血色,额头青筋暴起冷汗直流,一脸痛苦不堪的样子。
“十长”人群里轻骑兵第一营第一列的所有人同时惊呼上前,他们可是知道前些日子王行歌因为训练而骨折的事,看来刚才肯定又是撞到断骨的地方了。
“哎,人家在决斗,你们跟着掺合什么?这里没你们的事”冲上前的贺麟刘常等人突然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数量却不少的给拦下了,“都呆着,看戏”说话之人一脸奸相。
“是他”贺麟小声嘀咕了一下。
“谁啊?你认识?”刘常是急性子,看着王行歌为了自己而痛苦的样子早已心急如焚,正待上前,没想到却被这群不相识的人给拦下了,正是恼火呢,大有一语不合就要大打出手的样子,可是一听到贺麟的话反而停住了。
“他叫白龙,是清惠城城主韩念梓的外甥”贺麟看了白龙一眼,小声讲诉了王行歌曾经因看不过他纵马伤人而出手教训的经过。“自从那件事之后,那姓白的就耿耿于怀,好几次都找茬挑衅行歌,但都因为其他事错过了,他舅舅势力很大,所以在他参军之后派了许多人随行保护,是个难缠的主”
“看他张扬跋扈的样子就知道准不是好货”刘常啐了一口,“不过行歌还真行,什么人都敢惹呢”
“就是呢,其实当行歌揍这丫的时候是很解气,可是事后才慢慢发现,这有些鲁莽了,他可是城主的外甥啊,如果使些手段暗害行歌,那不是太容易了吗?”
“他敢!”刘常一扬脸,“当个官就很了不起吗?他要是敢动十长一手指头,我就敢教他吃不了兜着走”
哈,贺麟看着刘常,“你小子就吹吧,人家后台可是城主呢”
“哼一个城主就了不起吗?把老子惹急了,十个城主都不够砍得”
贺麟看了刘常好一阵,最终还是把他最后一句当成玩笑之语了。
场子里的争斗依旧在继续。
胡子左手捂着胸口,右手撑着枪站了起来,被王行歌的一记膝撞使他失去了上马的力气,倚靠在马脖子上,胡子喘了半天,终是缓缓地抬起木枪,一直王行歌,“小子,你输了”
“为什么?”王行歌忍着剧痛亦是站了起来,直视胡子,尽管他尽力掩饰着,可脸颊的汗如泉涌、身体的颤抖早已出卖了他,他没法再战了,况且武器也只剩半截枪尖了。
“你的枪断了,就意味着你输了,这是规矩”胡子看得出王行歌是强忍着疼痛站起来的,两个人刚才的战斗更让胡子起了爱才之心,他不忍心看着一把利剑还未噬血就断在鞘里。
“那么老兵我告诉你”王行歌牙齿发出咯嘣嘣的响声,试了两次之后终于站直了身体,“在战场上,即使没了兵器,赤手空拳也照样可以杀敌,更何况现在我手里还有一截枪尖,如何就判断出我输了”
“你……”胡子气结,这小子真不知道还在坚持什么,难道就是为那点酒水、猎物吗?
人群亦是发出嗡嗡的议论声,此刻已没人小看这个勉强还能站立的新兵了。
疯狂的王行歌不顾一切再次进攻了,然而在雨点般的挥拳之后,落到贾寅身上的寥寥无几,相反间隙里被贾寅的木枪击中,身上早已红肿不堪,尤其是断腿,刚才没有节制的发力,此刻已经扭曲变形,唰,枪尖擦着贾寅小腹而过,贾寅不得已向后一跳闪过了,趁着这个机会王行歌极速后退。
啊……暂停攻击的王行歌银牙交错,发出一声闷喊,当人们再看向他时,无不肃然起敬,因为人们赫然看到,他因为断骨而错位弯曲的小腿竟被他扭正,虽然知道断骨错位最好立即扳正,耽误的时间越长越不利,但是仅靠自己双腿的力量又忍得住痛得众人还真是第一次看到。
“来吧,老兵,再战”王行歌擦去鼻尖的汗水,将断枪横于胸前。
胡子深深的看了王行歌一眼,右手一推,跑过来的马儿仿佛知道主人的意图,踏踏的自己离开了,“你叫什么名字?”胡子问了一句。
“行军第一营四十九队第一列十长王行歌”
“王行歌,好,我记住你了,我叫贾寅,是重骑营的百夫长,这次无论输赢我都交下你这个朋友了”胡子忽然仿佛变了一个人,“你年纪虽不大,却也是条汉子,我尊重你”说罢一扬木枪,直指苍穹。
王行歌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枪交与右手,“多谢贾兄没有趁人之危,那我便来了”话音刚落他动了,最开始一瘸一拐的,慢慢地步子连起来了,到最后接近胡子的时候竟然变成了一条影子,半截木枪划向贾寅的脖子。
贾寅身体后仰,躲过王行歌刺来的枪尖,手中的长枪一点地,借势后退,离得王行歌三步之遥的时候,右臂携枪砸向王行歌的软肋。
贾寅本认为王行歌会躲的,可是没想到王行歌竟出乎意料的张开左臂。人群一阵惊呼,难道他要用胳臂夹住枪吗?
王行歌的动作回应了人们的猜想。
带着巨大破风声的木枪狠狠砸在王行歌的肋骨上,肋骨应声而断。王行歌此时不顾疼痛,左臂紧紧箍住木枪,贾寅一时竟抽不回去,眼看着王行歌轮来的拳头将要砸到自己,贾寅不得已,化拉为推,木枪从王行歌肋下飞出,躲过王行歌的拳头,贾寅脚下加速,伸手再次抓稳速度已没的木枪,再次回枪横扫,不知是贾寅的挥枪速度太快了,还是王行歌的动作太慢了,木枪结实的贴在了王行歌的背上,王行歌如断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
噗,在灰尘中趴了足足半刻钟之后,抬起头的王行歌吐出一口鲜血,颤抖着跪了起来,又回头看着贾寅,终于还是站了起来。
此刻任谁都起了恻隐之心,而贾寅竟有些不忍看了,心里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是什么支撑他受了如此重的伤还要站起来?
罢了,罢了。
王行歌并不知道贾寅的想法,内心中那种执着劲依然在鼓舞着他不能倒,继续战。蹒跚几步之后,他再次加速向贾寅攻来。
贾寅双手握住枪头枪尾,两臂叫力竟将木枪弯成弓形,砰,木枪带着巨大能量横着飞了出去,拦向王行歌前胸。围观的人都睁大了眼睛,纷纷猜测如果砸中的话,王行歌能否再次站得起来。
然而令人吃惊的一幕上演了。
刚刚受伤严重、走路都吃力的王行歌竟然凌空跃起,高高跳过木枪,之后又越过贾寅,稳稳的落在他的身后,猿臂轻舒环住贾寅脖子,断了的木枪尖放在喉咙上,“贾大哥,你输了”
贾寅苦笑着摇摇头,木枪扔在地上,示意自己输了。
哇,人群一阵错愕,一时间都没能接受这个出人意料的结果,他赢了?怎么可能?赞扬声、羡慕声、嫉妒声、嚷成一片,质疑声、惊叹声、扼腕声叫成一壶。
“好了,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好说的”贾寅大声喊道,说罢回过身扶住王行歌,“兄弟,我输了”说着便要跪下。
“贾大哥这是干什么?”王行歌不顾左肋的剧痛两手相搀。
“我输了,按照重骑营的规矩,磕头认输”说着再次屈膝。
“可是我没说按照你们重骑营的规矩来啊”王行歌笑笑,“这绝命挑战得规矩可不只是你们重骑营才有的,轻骑兵也有的,况且今天既然是我侥幸赢了,那奖惩自该是我说的算得,贾大哥说是也不是啊?”
额?难道他还有什么别的过分的要求?若真如此,当时我贾寅看走了眼,不过既然是技不如人,那么人家说什么,自己无论如何是的做到的,可以输了比赛,但是不能输了人,想到此贾寅也不做作,“好吧你说吧,你的要求,只要不违背道义和良心,我贾寅死犹不辞”
“那就请贾大哥放过我的兄弟,对于他们违令出营买酒打猎绝不外提,并且让他们立刻送我回营,我实在撑不住了”
“就……就这些?”贾寅一脸讶然,看着王行歌那张痛并快乐着的脸一时没缓过神来,他还以为王行歌会提出什么无礼的要求呢,没想到自己又被摆了一道。
“楚南,你小看什么呢,快过来扶老子一下”不管贾寅想什么,王行歌冲着楚南一摆手。
哦,楚南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你他妈的轻点,老子的肋骨可是断的,崇拜我也不能这样啊,要是再弄断两根,老子可能没碰姑娘呢,就被你整的一命呜呼了”
哈哈,离得近的人听了王行歌的话一阵大笑,军营就是这样,你是强者,自有人因佩服你而发自骨子里的尊重你,相反,你是弱者别人会将你踩得一无是处,这就是生存。
”百夫长“那边重骑营的士兵已经跑过去把贾寅围住,纷纷文贾寅的情况,贾寅却轻轻推开问候自己的士兵来到王行歌身边,“兄弟有时间请你喝酒”说着伸出手来。
王行歌咧嘴一笑,“到那时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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