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易甚至没有给丁诗晨说话的机会,而这声连名带姓的称呼,也让丁诗晨感觉到格外的陌生。
“我爸这回看来是动了真怒了,不过我可不怕他!我就不回去,偏要和你在一起,嘻嘻……”丁诗晨伸了伸舌头,做了个有些俏皮的鬼脸,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听你爸的话,先回家吧,咱们……来日方长。”范飞看出了丁诗晨笑容中带着的苦涩,也看出了她眉目间藏着的那丝隐忧,于是尽量平静地说道。
丁易的这个电话打得不早不晚,刚好在停船的这一瞬间,显然是跟后面快艇上的那些人保持着联系,一直掌握着范飞和丁诗晨之间的一举一动,包括他们刚才在冲锋舟上的亲热劲儿。范飞和丁诗晨对此自然都是心知肚明,只是都没说破而已。
范飞已经听说了丁易逼丁诗晨转学的事情,也知道丁诗晨回家后必将会有一场父女间的大战,心里自然很有些担忧。但他现在无法参与,只能隔岸观火,静静地等候着斗争结果出来,等候着命运的宣判。
“那……我先送你去医院,然后就回家。”丁诗晨犹豫了一下,说道。
“不必了,你赶紧回家吧,先把你老爸搞定,我已经没事了。”范飞微笑道,“你爸要发火,你就先让他发个够,然后再求求他,万事好商量嘛。”
“他……嗯,好吧。”丁诗晨苦笑了一声,然后忽然蹲下了身子,轻声说道,“来,我背你下船。”
“不用了吧?我现在好多了,能自己走下去了。”范飞被微微地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来。
男人总是应该强大的,如果让一个女人背,那是一件有些可耻的事情。范飞还记得小时候姐姐用自行车带着自己去上学,就被村里的伙伴嘲笑过——母鸡带公鸡,公鸡笑嘻嘻……
“不行,你现在太虚了,赶紧上来!”丁诗晨坚定地说道。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就像昨天执意要给范飞买那个昂贵手机时那样。
“我……我太重了,你背不动。”范飞苦笑着看着那个娇小的背影,继续推辞道。
“哪那么多废话?上来!”丁诗晨不由分说地抓住范飞的手,搭在了自己的肩上。
“唉,这多难为情啊……”范飞叹了口气,扭扭捏捏地趴在了丁诗晨的背上,然后哭笑不得地看了看身后。
身后的韩龙等人都用很怪异的眼神看着范飞,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丁诗晨背着范飞,轻轻一纵,便轻松地跃上了码头,倒让范飞吓了一跳。
“喂,你怎么这么有劲?练过功夫?”范飞惊讶地问道。
“练过一点咏春拳,也就是刚够防身。”丁诗晨轻声笑道,“不过你以后若是想欺负我,可得掂量掂量哦。”
“原来你身上还有这么多秘密……嘿嘿,原来是咏春拳啊,不知道和我的霸王拳比起来,哪个厉害?以后咱们较量一下就……”范飞嘿嘿一笑,却忽然把话咽进了肚里,眼神里也忽然多了些伤感。
以后……真的还有以后么?
你这一去,还真的会回来么?
丁诗晨也默契地没有再说话,只背着范飞,一步步地往前走着,登上了一级又一级的台阶。
她走得很慢,因为她背上不仅仅是条一百多斤的汉子,还是她两年来所有的情思,甚至是她整个的青春,很重很重,比三座大山还重……
韩龙等人都没有下船,只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想让他们俩人在一起多呆一会。
但台阶总共只有三十多级,丁诗晨走得再慢,也有走到头的时候。
“我出生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那天大雪纷飞,地上一片洁白。我奶奶说这是个诗意的早晨,所以给我取了诗晨这个名字。”丁诗晨仰着头看着最后几级台阶,忽然停下了步子,低声说道。
“我记下了。”范飞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我爷爷想让我放飞自己的梦想,所以给我取了范飞这个名字。你瞧,放飞,大雪纷飞,咱们这两句话里都有个飞字,算不算前世修来的缘份?”
丁诗晨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半晌才轻声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要背你吗?”
“知道。”
范飞的眼眶忽然湿润了,一字字地答道,“从现在起,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在武昭县有一个古老的婚礼风俗,新郎要徒步背着新娘走上一里路以上,一直把新娘子背进家门。不管新娘子前面是坐板车、马车还是汽车,但进新郎家门的那段路,一定要由新郎倌亲自把新娘子背进去。因为从那一刻起,四条走路的腿就变成了两条,男人从此要背负起女人的一生,背着她走到白头,走完一生一世,一直走向生命的终点。
而现在,却是丁诗晨背着范飞走向了离别的三岔路口……
“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听了范飞的话,丁诗晨微微一笑,柔声说道。
“诗晨,你今天背了我一回,我也就欠了你一回。你放心,这笔债我会还的。总有一天,我会开着宝马,腰缠万贯地来接你,然后把你背进我的家门!”
范飞忽然从丁诗晨的背上挣脱下来,将丁诗晨紧紧地搂在了自己的怀里,在她耳旁轻声说道。
“腰缠万贯……喂,你好俗耶,你的终极理想就是当个暴发户么?”丁诗晨忍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一千文是一贯,一贯有八斤,一万贯就是八万斤,你腰上能挂得下吗?”
宝马车,腰缠万贯,这些对于丁诗晨来说都是浮云,她早就不稀罕了。只是在范飞的心里,便固执地认为这些他没有的东西,就是横在他和丁诗晨之间最大的障碍。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是穷小子们永远的梦想,也是小农意识心目中的最高境界,但就像丁诗晨说的那样,他们甚至想象不出一万贯铜钱挂在腰上会是个什么情形。
穷小子和富家女之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穷小子毕生所追求的东西,却是富家女一出生便不再稀罕的玩艺。
“对,我就是要当个暴发户,我就是要把一万贯铜钱全挂在身上!我现在一无所有,没权力让你跟我走,但总有一天,我会有很多很多的钱,多得让你爸爸都羡慕我,再也不敢拦着我!我……我要用钱砸昏他!”听了丁诗晨的取笑,范飞却没有丝毫动摇,坚定地答道。
丁诗晨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眼眶里却雾蒙蒙的一片,她仰着头,静静地看了范飞好一阵,才轻声说道:“好,我等着那一天。”
说完这句话后,丁诗晨便牵着范飞的手,和他一起走完了最后几级台阶,然后松开紧握着范飞的手,独自走向路旁那辆早已在等着她的奔驰房车。
四个黑衣大汉垂手站在车旁,同时对着丁诗晨微微鞠了个躬,却没有说话。
丁诗晨微微点了点头,也没有吭声。她的脚步有些迟疑,仿佛不是要去坐车,而是去坐牢。
那辆银色的房车很高,外型很有些奇特,是范飞从来没有见过的车型。他不知道这辆车到底能值多少钱,只知道这辆车一定很贵很高档。如果他不利用潜能去赚钱的话,这辈子不吃不喝或许都买不起。
我要赚钱,赚很多的钱,赚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看到这辆车和这些保镖,看到这富贵逼人的一幕,范飞忽然觉得有一股熊熊烈火在心中燃烧着,仿佛面对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敌人。
以往他一直想着要多赚点钱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赚钱的欲望从来没有这么迫切过,也从来只敢去想一个叫作小康的玩艺。而现在,他的内心正在悄然地发生着巨变,一个叫做野心的东西,开始迅速地在他心中生根,发芽,然后怒放。
“诗晨,总有一天我会腰缠万贯!我会买一百辆比宝马还宝马的车,组成车队来接你!”范飞忽然捏紧了拳头,在丁诗晨身后大声嚷道。
听到“比宝马还宝马”这几个字,那几个保镖都是脸色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憋得很辛苦。
范飞以往从不关心汽车那些离他很遥远的东西,所以他现在还是一只井底的蛤蟆,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车子比宝马更好,也不知道一百辆好车组成的车队究竟能不能打败丁易,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是个好女孩,比什么宝马之类的东西还要珍贵许多,值得他用一生去呵护。
“以后别说腰缠万贯这四个字了!俗,让人笑话!”丁诗晨回过头来白了他一眼,然后快步地跑了起来,一直跑到奔驰房车前,飞快地钻到了后座里。
在保镖为她关上车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紧紧地捂住了脸,肩膀轻微地颤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