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3:回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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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回银月

    79:回银月

    而在所有大肆杀戮的传奇强者,真正造成最大伤害的是茱荻。 ~她恼怒于区区的人类胆敢如此张狂,还由于自己竟然能为今夕容忍这么久而感到羞涩。那是种难以言喻的心情,仿佛酸酸甜甜的青涩果实。比起茱荻沉睡在依依内心时感到温暖,她先前的不自觉退让显然更加能说明问题。这直接导致各种高阶法术轮番出现。很快摧毁了整栋宅邸。最后今夕不得不拉起幽听蓉逃出去,以免被垮下来的房顶压到。

    随着沉闷的崩塌声和四处飞扬起来的烟雾,莫汉纳侯爵家族的历史就此宣告完结。炽烈的火云弥漫在断壁残垣之间,让它们化作大的柴堆熊熊燃烧。用剑光开路的罗兰高高跃起,凌空旋转了两周后落在今夕的身旁。有魔法保护茱荻则站在废墟央,然后满不在乎的穿过火海。

    “看来她比我更象爸爸。”

    幽听蓉嗤嗤低笑,向黎雪峰耳语道。对此深有同感的今夕点点头,觉得茱荻确实继承了荣轩粗暴一面。虽然不明白深渊之女为什么会愿意援手,但他还是非常感谢茱荻的帮忙。不过现在并不是致谢的时候,因为混乱尚未结束结束。从遥遥传来的喧哗声来推断。显然阿索阿卡的正规军正在快的接近。

    “走吧。”

    无意再扩大事态的今夕打开一道传送门,把幽听蓉推了进去。罗兰随后跟进。茱荻则有些不快慢慢走来。她不喜欢看到今夕与幽听蓉之间的亲昵表现,尤其刚才今夕还很随意的按了下幽听蓉的肩膀。于是茱荻轻咬了会嘴唇。忽然用力踩住了今夕的脚背。

    “……这是干什么?”

    虽然不怎么觉得疼,但今夕低头看看某只正在奋力扭动的小蛮靴,便除了囧以外再也露不出其它表情。他觉得自己实在太天真,先前居然还觉得茱荻变和善了。而一时冲动的深渊之女也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怎么收场才好。最后她只能瞪大眼睛,用恶狠狠的语气说道:“记住,你是我魔宠。不管沙洛怎么对你。你都是我的东西。”

    “那个……女孩子讲这种话可是很容易让人误会的。”

    一点都没有慌张的今夕摇摇头,很诚恳的提出忠告。他有胆量与蒙德和荣轩针锋相对,自然不会害怕就算在威胁人时也同样美丽的茱荻。听到近乎嘲弄的答复后,虚张声势失败的深渊之女恼羞成怒。茱荻气急败坏的试图把全部体重都压到脚跟上,却没注意到前倾的动作拉近了她与今夕之间的距离。结果随着今夕用后仰的方式退让,深渊之女很快便不得不慌张的摇摆双手。她理所当然的失去了重心。让今夕看得忍俊不禁。

    “行了行了,等会再教训我吧。”

    好不容易才没有笑出声来的今夕摇摇头,自然而然的搀住了茱荻。稍后他故意不去看满脸通红的深渊之女。以免让茱荻进一步的感到窘迫。无意间,今夕觉这种处理的手段与对付依依的很相像。 ̄ ̄撇开对象不论,他无非是容忍在一个耍脾气的小孩子罢了。但今夕若有所思的挠挠头,终究还是觉得很荒唐般的笑了起来。这让正在默默感受他体温的茱荻陡然惊觉到自己的失态,只能难掩慌张的冲进了传送门。

    “都结束了,回家吧。”

    最后今夕举目四顾,深深的叹息。他终于失去了生活在人间的向往,完全对主物质位面没了兴趣。即使银月城也算不上能太太平平过日子的方,不过至少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对渴望平静的今夕而言,或许烦杂的主物质位面只适合偶尔用来进行一次旅游。

    带着隐隐的失落,今夕走进了传送门。他出现在巴恩斯爵士宅邸内,并立刻注意到阿卡尼斯和维利雅已经整装待。他们打包好了简单的行李,脸上的神色安祥又从容。迅恢复本来面目的罗兰则站在妹妹的身边,紧紧握着维利雅的手。他的锐气已经消散殆尽,只剩下属于兄长的温柔。

    “走吧。”

    今夕慨然长叹,心情复杂的招呼所有人。接着他望向幽听蓉,做出明显的暗示。 ̄ ̄既然荣轩能够直接从银月城抵达马歇尔王国,那么要让幽听蓉开扇通往黑日城的传送门应该也不为难。明白这点的双生之女露出微笑,然后用未曾让今夕听到过的快乐语气说道:“决心回去了?”

    “是啊。”

    今夕毫不犹豫的点头,以淡定的神情迎接幽听蓉的灿烂笑容。他从维尼亚的手接过依依,随后轻抚着那只萝莉的头说道:“我累了,真的。回去属于我们的方吧,别再追寻根本不存在于世上的乐园了。那根本是白费力气,而且只会收获越来越多的烦恼罢了。”

    “我们的方?”

    “随便你怎么想。”

    当幽听蓉俏皮的侧过头时,今夕自肺腑的笑了起来。他带着卸下所有重任后的轻松,等待重返家园的道路开启。数分钟后,今夕透过位面传送门抵达了银月城。他呼吸着熟悉的空气,然后道别的了打算去重新执掌无声之刃盗贼公会的罗兰。稍后今夕在维尼亚的陪同下直奔银月术士塔,抵达了属于自己的楼层。他在那里拥抱惊讶的菲里和黑凤,并再度感到如潮水般汹涌的喜悦之情从心底泛起。

    幽听蓉无声无息的出现在窗框上,轻轻的摇荡两条曲线完美的长腿。她带着若有所失的表情,向同样惆怅的茱荻问道:“喂,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啊?”

    “谁知道……关我什么事?”

    悄悄漂浮在空的茱荻不经意的回答,随后羞恼交加的喊了起来。美琳则露出阴险的笑容,望着根本没听见的今夕说道:“只差一点点了哦,小蓉蓉,小茱荻。嗯,就差那么一点点而已,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那就快点吧。”

    随着这句突兀的话响起,阿丝摩蒂斯便宣告了自己的存在。她将绝代的妖娆从黑白交错的光芒展现,接着向毫无准备的双生之女说道:“反正不管你们怎么努力,最终他都是属于我的。虽然需要处理的问题还有很多,但我将亲手创造一个只允许今夕进入的世界,与他眷恋彼此直到永恒。噢呵呵呵呵~”

    “……你是不是忘了蒙德在这里?”

    过了好一会,被阿丝摩蒂斯用气势压制住的幽听蓉才回过神来。她有些阴险的反驳,可是高笑不止的魔女却不以为意。静静站在一旁的维尼亚转过头,望向开始有魔法如烟花般绽放的窗外。随后她低头凝视把手指含在嘴里的依依,非常平静的说道:“我们就这样吧。”

    “咿?”

    “就这样吧。”

    萝莉好奇的抬头,看到了精灵眼底的水光。 ~她不解又担心的揉捏衣角,最后在扎扎的撺掇下呲出虎牙直奔今夕。

    一如既往的生活就此展开,幸福与否只有今夕自己才知道。他痛并快乐着的度过每一天,即使仍然有许多考验等待在未来。这个传奇术士的故事远未结束,但今夕终于过上了向往已久的平稳日子。他在休憩积蓄力量,直到注定的命运前来敲响大门。

    嗯……似乎也也不那么平稳。

    事实被余永不幸而言。

    mp1的传统,一般稍微重大的消息,都会选择在周末或者节前布。因为随后几天的休息日会消化掉潜在的骚动和震荡, 假期结束便是一个全新的局面。

    周五工作日的最后一个小时,宣布北方区销售总监任命的邮件,以刘树的名义,到mp1国公司所有相关员工的信箱里。

    致远与乔利维分管北方区,两人的头衔,都有一个anetg,代理销售总监,直接报告给刘树。

    不同的是,致远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和河南地区,其余将近十个北方省市,都划到了乔利维名下。

    这情况很微妙,乔利维管的片儿比致远大,但都是业务展一般的型客户。致远手里的北京,不仅是全球最大的客户项目之一,也是mp1在国最大的客户,pndd集团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在同一块业务设两个平起平坐的位置,职责分工再详细,也不可能明晰到每一件具体的事情,其间的合作和摩擦都难以避免。

    情势摆明了要把两人架在炭火上煎熬。

    即使致远已提前知道消息,乍看到邮件时,心境依然五味杂陈,不满、失望和兴奋兼而有之。

    她光着脚站在沈培身后,欲言又止。

    沈培正站在水槽边清洗画笔,颈后的头顺滑光润,完全够资格为飘柔做广告。

    她咳嗽一声。

    “你来了。”听到她的声音,沈培迅转身,张开水淋淋的双手,低下头吻她的眼睛和嘴唇。

    “沈培,我升职了。”致远搂着他的腰,把脸藏进他的胸前,低声说。

    沈培戴着整幅皮围裙和胶皮手套,凉冰冰的皮子贴在脸上,很不舒服。

    “好事啊,你一向能干。”沈培摘下手套,神色没有任何波澜,就象听到今晚出去吃饭一样淡然。

    “可是我并不高兴。”

    “为什么?”

    “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我被不公平对待了。”

    沈培笑起来,抵着她的额头,直看进她的眼睛去:“宝贝儿,贪心不足蛇吞象。”

    “沈培……”

    “嗯?”

    “为什么你从不抱怨?”

    沈培抱紧她一点:“抱怨什么?我现在衣食无忧,女朋友又漂亮又能干,为什么抱怨?”

    致远抬起头,象是头回见面,细细打量男友。

    频繁的室外写生,令沈培露在外面的肌肤呈现淡淡的棕褐,却质地柔软,不见一丝风霜之色。

    他有一个著名国画家的父亲,入行之初就有人捧,占尽天时地利,成名轻而易举。

    沈培的字典里,没有挣扎、奋斗这一类的字眼,他本人也没有太大的野心,所以他的脸上,找不到任何苦涩之态。

    致远直撇嘴:“要不怎么说,同人不同命呢梵高,天才不是?好,一生困苦,死了倒便宜无数奸商。”

    她自己都觉得,口气酸溜溜的不同往常。

    沈培拍着她的背,禁不住失笑:“其实我们这一行,最容易听到牢骚,一句怀才不遇,可以抱怨一辈子。”

    致远说:“职场没有怀才不遇这回事,我们只会找个角落,反省自己学艺不精。”

    她的语气调侃,嘴角那点笑容却让沈培看得心疼。

    他有点不知所措,松脱双臂放开她,脱下围裙扔在一边。

    原来里面穿着一件牙白色的丝衬衣,半透明的材质,隐隐露出宽肩细腰。

    致远把手伸进沈培的衬衣,摩挲着他背部结实的肌肉,心忍不住生出猥琐的念头。

    她悉悉簌簌地笑出声。

    沈培的朋友,以不修边幅的居多,这似乎是业内不成的规矩。

    贫困造就天才,好像早已成为公论,困窘衍生的戾气融入作品,才能焕出非凡的生命力。

    象沈培这样起居讲究的八旗后裔,纯属其的异类,很为同行诟病,亦连累他的画风,被激烈地抨击为华丽而空洞。

    他的心态却很好,一概嗤之以鼻。

    沈培说:“艺术家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不要让他人的噪音淹没你内心的声音。”

    令致远肃然起敬。他时常有惊人之语。

    但是随后一句补充,马上让致远满腔敬意化为乌有。

    他说:“迎合这些人有什么用?买我画的又不是他们。”

    这些细节若传进晓慧耳朵里,一准会让她笑歪了嘴。

    很多时候致远也困惑不已,两个人是怎么走在一起的?

    缘分这件事,经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两人的相识,说起来非常富有戏剧性。

    致远某个周末心血来潮,一个人跑到世纪坛美术馆消磨时间,在一幅展画前,她停步驻留了很久。

    沈培就是那幅画的主人。

    那是他年少成名的第一幅作品,国的毛笔和宣纸,落笔却是典型的西洋画风,在巴黎画展得过铜奖。

    看到一个美貌时髦的年轻女子,站在空旷的展厅,长久而痴迷地盯着自己的作品,沈培几乎立刻被深深感动。

    能够静心欣赏艺术之美妙的年轻女人,在现今这个急功近利的浮躁社会里,实在是不多。

    他上前搭讪,然后两人交换通讯方式,约会,随之而来的亲吻和上床,都变成顺理成章的事情。

    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找一个在外企任职的女友。

    在他的眼里,此类女性过于市侩势利,殊不可爱,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找个同行。

    但他的身边,也少有那样的女子,外表斯,性格却象男人一样坚定,目标明确,永不言败,且从不为莫名其妙的小事无端哭泣。

    他被深深地迷惑,然后猝不及防掉了下去。

    不过致远一直没敢告诉他,当初她停下脚步,是因为那天穿了双新鞋,夹脚,很疼。

    她在转身的瞬间,看清对面男生清爽漂亮的面孔,气质恍若年轻时的冯德伦。

    那一瞬间她下定决心,决心把这个秘密永远保守下去。

    不同的人执着于不同的东西,致远承认自己最大的弱点,是难以抵挡美色的诱惑。

    “来,给你看样东西。”

    致远拉起她的手,掀开画架上的白布。

    三十公分见方的油画,背景一片朦胧的新绿,影影绰绰的旧屋顶,树干后探出少女羞涩的笑脸,两条油黑的长辫垂落肩头。

    “猜猜,这幅画叫什么?”

    致远凝神去看,画面似有轻风吹过,斜飞的柳枝,撩起画人纷乱的刘海,露出明净的额头。

    她犹豫着试探:“二月春风似剪刀?”

    “对。”沈培击掌,显得份外高兴,“《春风》,就是《春风》。”

    画的少女笑容纯真,眉眼分明是谭斌,只是比她年轻得多。

    致远伸手摸过去,大惑不解地问:“这是我?”

    沈培说没错,和他梦的情景一模一样。

    致远退后两步,再次细细观看。

    这幅画的风格,和沈培以往的作品不太一样,色彩偏冷,画面始终弥漫着一层淡淡的忧郁。

    她喜欢这种华年不再的惆怅调调, 可是事关自己,不能夸,一夸就成了自恋,所以她维持一个神秘的微笑,亦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

    “我一直想看看,”沈培说,“你离开这个城市,脱下这身职业装,究竟什么样子?”

    “哦,这样。”谭斌矜持地点头,为谨慎起见,并不立即表意见。

    其实有句话已经滑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想说,我脱光了什么也不穿的样子,你又不是没见过。

    不过女人的言辞一旦豪爽过头,就变成十…。

    这点分寸她还有。

    昌平县城正北,就是著名的小汤山,京郊的温泉胜地。

    沈培的朋友住在这里。多年前没有禁止农民出让宅基地时,自搭自建的农庄。

    前后占地一亩半,屋内的所有立柱都保持着原生状态,正的壁炉上,还隐隐露着白茬。

    主人是一对四十左右的夫妇,一般的返璞归真,穿的都是市面上少见的粗纺棉布。红花绿叶,蓝底白花,倒也相映成趣。

    沈培给她一大杯现榨的玉米汁,致远端着四下浏览,兴致盎然。

    电力来自七八公里外的村落,自来水通过自建管道引进房间,热水要自己烧,夏天没空调,冬季无暖气。

    致远觉得不可思议。

    她和沈培都是城市动物,早被宠坏,小区二十四小时热水管道维修,停水一天就哇哇叫,完全无法忍受。

    午饭非常具有农家风味,冒着热汽的大砂锅端上桌,原来是南瓜玉米炖排骨。

    主人说,都是当地农民种给自己吃的,绝对纯净无污染,肉里也不会有激素。

    致远吃得很少,秀丽的女主人殷勤劝客:“多吃点儿,多吃点儿”

    致远只好向沈培投去求援的目光。

    沈培笑着解围:“甭理她,这么大的人,能饿着她?”这么说着,还是往致远碗里舀了一勺南瓜和玉米,“再吃两口,都是粗纤维,不会让你长脂肪的。”

    女主人说:“嗬,小沈还真疼女朋友。”

    致远低头笑笑,慢慢把碗里的东西都吃完了。

    她很少有这么听话的时候,平常沈培看她每餐只吃一点点,开始也劝过几次,致远一句话就噎死了他。

    她说:“你们见惯了肥胖的希腊**,审美观早就过时,做不得准。”

    过时的沈培只好郁闷地闭嘴。

    午饭后66续续有更多的人报到,致远有幸见到几个真正的美女。

    脂粉不施,布衣布裙,长在胸前打两条粗粗的辫子,却是明眸皓齿,天生丽质。

    原来是某个小圈子的定期沙龙,都是沈培的熟人与业内行家。

    沈培周旋其,如鱼得水,在致远面前的谨慎收敛完全消失,笑到深处,右颊上轻易不见天日的酒窝都现了形,那双桃花眼更是顾盼神飞。

    招得几个小姑娘的眼睛,象5o胶水一样,牢牢粘在他的身上。

    致远远远地看着,不禁笑起来,她由衷地感觉,沈培和自己在一起,实在是明珠暗投,暴殄天物。

    胸口却不由自主地泛酸。因为沈培的创作灵感,竟然是来自这些美术学院的女生。

    听他们谈结构,谈色彩,谈欧洲的最新流派,她一句也插不进,索性开了后门走出去。

    后院很安静,几株足可合抱的槐树,树荫下悠闲地卧着两只芦花鸡。树间的麻绳上,晾着雪白的床单, 风从下面穿过,床单高高扬起,象白鸽的翅膀。

    竹篱上攀爬着蔷薇和牵牛,地面开满不知名的野花。

    此时阳光正烈,致远抬手遮在额头,神思有点恍惚。眼前的自然风味,和自家的干衣机,分属两个时代,如时光倒转三十年。

    她穿过篱笆,渐渐走远,突然间出惊叹的声音,现没有白跑这一趟。

    一片碧绿的湖水扑入眼帘,彼岸的树林映入透明的湖心,山坡上铺展着如茵的绿草。

    周围如此安静,静得能听到断枝落地的声音。

    致远仰躺下去,身下的草地柔软如绵,阳光透过眼睑,变成眩目的鲜红。

    身后尘嚣正逐渐淡去,mp1、pndd、乔利维……都变得遥不可及。

    她迷迷糊糊觉得,和沈培在这种地方过一生,可能也不错。

    落叶被踩得刷刷作响,有脚步声逐渐接近,致远惊醒,一下跳起来。

    待看清来人,她松开气,又躺回草地。

    沈培在她身边坐下,一下一下理着她的长。

    致远的头又厚又密,修时需要型师刻意打薄。

    “都说长这样头的人,性格桀骜不驯。斌斌,将来驯服你的人,不知道是谁?”

    会有吗?还会有这样一个人?心甘情愿为他洗净铅华,完全以他为重,渐渐眼只余下他的喜怒哀乐,自身化为蔷薇泡沫。

    致远可不愿做那条哀怨的小美人鱼。她睁开一只眼睛,看看沈培又重新闭上。

    “过来做什么?不用陪朋友?”完全地顾左右而言它。

    “致远。”

    沈培贴近了叫她,眼睛里是她不熟悉的忧郁。

    致远的心口无端震荡。

    沈培并不是缺根筋,他只是生性平和,万般烦恼皆不上身,这才是大智若愚的真智慧。

    “你今天怎么了?怪吓人的。”她想坐起来。

    “我一直看着你,知道你不太高兴。谁得罪你?”

    致远一怔,她的确忘了,画家们最大的特征是敏感,但工作上的事,她实在不想多谈。

    “说什么呢?我一直好好的,关别人什么事?”

    “你说好就好吧。”沈培叹气,脸色黯淡下来,“我知道你不愿意和我说太多,因为我帮不到你。可是致远,你每天都那么端着,累不累?说实话,我一直希望你能天天开心,可我的努力看起来总是很傻。”

    也许过于寂静的环境令人恍惚,沈培象是认定了,一定要敞开了和她坦诚相对。

    致远不出声,沈培只好继续:“我想白了头,也无法理解你们这种人,赢过了还想赢更多,爬到一个高度还要爬得更高,每天见人三分假笑,私下里却斗得一塌糊涂,到底为什么?很有满足感吗?”

    为什么?致远答不出来。只知道你可以不斗,职场也能生存,但注定了永远是垫脚石。

    这些年过惯了一惊一乍的日子,每天的心情都象飘忽不定的国股市,高开低走已是见怪不怪,牛气冲天的时刻,突然砸下一个噩耗全盘崩溃,致远经历的,也不是一次两次。

    心灰意冷的时候,她也想过,还不如学人做只金丝雀。

    可也只是想想而已。这一行人才济济,要求色艺俱佳,不见得就比职场好混。而且放低了姿态讨一个人的欢心,更需要天分。

    从五年前的某一日,致远把自己破碎的心脏攒在一起,重新填入胸腔,就已经明白,她只能在这条窄窄的路上跋涉。

    再没有选择。那样的海誓山盟最终都能变成一个笑话,她再也不能全心全意信任一个人,再也不会轻信旁人给她的承诺。

    当下她一本正经地回答:“伟大领袖**曾经教导我们,与人斗其乐无穷。我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当然要听领袖的话。”

    沈培闷声笑出来,解开她衬衣胸前的纽扣,把脸深埋进去。

    “你知道我最怕什么?”他的声音似从地底传出来。

    致远取笑他:“红颜不再如花?”

    “这几天一直做噩梦,眼睁睁对着画布,一笔也画不出来,有人在耳边不停说,沈培,你江郎才尽了,醒过来一身冷汗。”

    类似的梦境,致远也经常遭遇。只是版本不一样。

    总有一个面目模糊的人,梦里声嘶力竭地对她大喊:“netbsp;谭,你丢了一单大合同”

    这情景有点滑稽,两人各有各的心事,彼此间却无能无力,完全冷暖自知。

    致远心恻然,洒脱如沈培,也逃不过同样的苦恼。

    抚着他脑后柔软的头,她慢慢说:“真有这一天,小培,我养你。”

    “致远,谢谢你……”沈培很容易就被感动,紧紧抱住她。

    他知道都市有太多女子,期望男方是台永不枯竭的提款机。

    天空白云如帜翻卷疾行,耳畔有风呜呜吹过。

    两人都不说话,只觉得这一刻颇有相依为命的荡气回肠。

    致远身上的香水,被体温蒸出一股诱人的甜香。沈培被撩拨得心猿意马,嘴开始不老实,沿着她的脖颈和锁骨一路下行。

    致远顿时全身不争气地软。

    很多次她想反攻倒算,尝尝主动的滋味,往往禁不住沈培几下揉搓,就成了一滩泥。

    沈培紧紧箍着她的腰,力气大得几乎要把她粉碎。

    她透不过气来,揪着他的衣领,昏乱地挣扎:“等等……别在这里……”

    沈培把她压在草地上,声音里是掩不住的痛楚和焦灼:“致远,致远,宝贝,我爱你……”

    致远终于松开手。

    身边大篷的野花开得正盛,金黄璀璨如正午的骄阳,馥郁的清香明媚鲜活,就象她自己一样,绽放在夏季濡湿潮热的空气。

    今夕这边,这是一个不大的房间,冰冷的光线透过遥远的窗口照射进来,照亮了方寸间的世界。

    冰冷的空气,带着**不堪的气味,令人作呕。

    冰冷的铁柱内,一片窄窄的天地,有一个人,正坐在里面,散落的长,凌乱无序,遮住了此人的面庞。

    一脸的灰尘,消瘦的身躯,如同浮雕一般,那么安静。

    “突然”

    一阵吱吱声传来,这个人睁开双眼,两眼内迸射的光芒竟比这寒冷的牢笼更加冰冷,如两柄绝世孤寒的利刃,将污浊的空气分割开来。

    只见他行动如蛟龙一般的矫捷,一伸手,抓住了奔跑的老鼠,此时顾不得生死,一口吞了下去。

    然后,又缓缓闭上眼睛,犹如冷素石雕一般,一动不动。

    “我不能死,我一定不能死。”这个男子在脑海里不断盘旋着这个念头。

    这是一个被唤作袁锋的广阔大6,男子名叫今夕。

    今夕自幼天赋异禀,家虽务农,但在其十岁时,便已读书攻破万卷,整个村里便没有老师能对他指点其一二。

    十二岁时,在县城一次才子佳人选试,一举夺魁,于是便广为人知。

    此人心气极傲,十五岁时便赴城九鼎,因为陈耀的才华横溢,所以名震九鼎。

    但是,在今夕尚未出生时,父母便与邻村王氏定下娃娃亲,无奈之下,今夕只能被迫接受与王氏完婚,王氏虽不知书达理,但好在温柔贤惠。

    故而,今夕也并未休妻,只是一直视若上宾,并未真正将王氏视为伴侣。

    之前提及,今夕心气甚高,并未将王氏视作一生之伴侣,自名震九鼎之后,红fen知己无数,均是红fen佳人,陈耀也是生的俊朗不凡,一袭白色轻舞扇,如瀑青丝回肠笑,颇含谦谦公子之范。而身长八尺有余,近乎九尺,双眼似惊雷闪过,鼻梁如山峰刀削,更有一种威武的气息。

    婉转流莺,万花嫣红,虽博得今夕的一时之欢,但同时却也让他苦恼不已。因为,这并不是他想要的。只是一切的变化,都要从遇到那个女子开始说起,那日,今夕与朋友一同去酒楼喝酒解闷,忽然听说这里有个佳人叫做婉鸢,此女更是只得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一掷万金,终得佳人戴纱含羞相见,盈盈细步,纤纤玉手。唱时,如夜莺婉转,舞时,如彩蝶翩翩。沉吟许久,终著《佳人》赠予佳人,博得佳人揭下面纱一见。

    霎那,今夕仿若陷入蜘蛛,纵然他流莺环言,却也终究情难自拔。此女,生得一双含情丹凤眼,一张如柳纤薄唇,一只玲珑鼻,一扇天工耳。面如花,身如燕。

    才子配佳人,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无奈自古红尘多悲哀,郎才,故有江郎才尽。佳人,亦有佳人易老。如此,可见一斑。

    婉鸢的惊世面容更是如同狂风暴雨一般,席卷了整个九鼎城。一时,多少自负才子,英雄豪杰,争相拜访。婉鸢如同行走在地雷阵,左右为难。

    “为执君之手,愿遁一世红尘,青丝白。”这是婉鸢那晚情深望着陈耀说的。

    陈耀情难自禁地吻上了如柳的薄唇,他要回府准备,与婉鸢遁世一生。

    但是悲剧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半路被一群蒙面的黑衣人打晕,接着醒来就到了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没有原因,没有人,没有食物,没有水,只有折磨从未间断,只有冰冷一如既往地陪伴着自己。

    今夕想着想着,便睁开了眼睛,用指甲在墙上一个角落刻下一道痕迹,抬头看去,密密麻麻地刻满了一道道已经白的痕迹,谁都不知道他一天能刻几道,也不知道他刻了多久,但是墙上密密麻麻的痕迹,表明,陈耀来了很久了。

    有多久?今夕也答不上来,只知道,那个窗口一直都是那样的光线,分不清白天黑夜。不管怎么嘶吼,没有人来,哪怕是辱骂他,他也觉得比现在好吧?现在的他,或许真的是麻木了。

    不得不说,习惯真的是一种恐怖的力量,今夕现在也习惯不说话,虽然也本来他的话也不多。就这样沉寂了下去,只是,外面的佳人,还好吗?今夕心里一痛。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地动山摇的感觉,今夕只觉得自己已经坐不稳了,但是心却那么静,因为,他已经麻木了。

    但是过了不久,地上竟然出现了一道裂缝,远远地看着那道裂缝,忽然感觉到了一丝丝的凉爽今夕瞬间便疯狂了起来。

    就如同一个人在完全绝望的情况下,哪怕是保持着求生的**,但是心也是会麻木,但是,如果突然给他一点希望,他便会疯狂,麻木的心便会破壳而出,努力抓住这一丝丝的希望。

    又一次确认了一下,是风是风今夕现在都快兴奋地跳了起来,这证明下面是空旷的,而这种地方的下面,很有可能是地下湖水。因为他已经隐隐闻到有一丝的清新传来。

    今夕也没多想,瞬间扒着石缝,缓缓地爬了下去。过了一会儿,下面仍旧一片黑暗,没有半点声音,这让今夕心里有了一丝丝的恐惧,“是要回去,还是继续向下?”今夕也是迷惑地问着自己。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或许是长年没有正常进食,今夕只觉得手上一软,便直直掉了下去了。

    今夕心里想到:“或许我就会这样死了吧,婉鸢,要幸福啊。”脸上的神色在黑暗看不清楚,只是今夕知道,他并不后悔自己选择爬下来这样的决定,如同扑火的飞蛾,追逐着希望的火焰,哪怕身死都无所畏惧。因为,生不如死的日子,真的受够了,缓缓,他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地心的拉扯,耳边碎石滑落的声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今夕缓缓睁开了眼睛,“我是死了吗?”今夕嘀咕着说道。

    “没有,你很幸运。”这时一个陌生的声音传进今夕的耳朵。

    今夕用力的睁开疲倦的眼睛,现竟然有一丝强烈的光线,刺着眼睛,竟然有些疼痛,缓缓放下遮住眼睛的手掌,站立起来,身躯竟然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一切,只是因为他看见一个人

    一个老头如同他一般凌乱散落着头,唯一不同的只是这个老头的头已经花白,如同冬日的雪花,飘零在大地上。陈耀竟然哽咽了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现在的他,谁又能想象这个人当年是那么的能言善辩,甚至于在才子佳人的比试上,一举夺魁?

    过了良久,陈耀才用一种类似野兽沙哑的声音说道:“你是谁?我又在哪里?”

    “我只是个乐观的老头子,年轻人,你又是从何处来到这里?”这个老者倒是很开心地说道。

    “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只知道,那是个冰冷,黑暗,没有人的地狱。”今夕有一丝茫然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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