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台电脑来!【5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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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量女人的眼光要通过她的男人的品味。为了证明我的眼光,我一定要让清墨的品味也有所提高。

    我狠狠地点头,“当然要写钢笔了!派克、鳄鱼都是不错的品牌。你要买最最最贵的才显品味。”女人虚荣起来还真不一般。

    清墨紫眸里隐匿着浅浅地笑意,微微颔首。“好,就听宝儿的!”

    “殇灵!”

    一个黑影在空荡的大厅间显现,单膝下跪。这个黑色的身影就是十五年前将我从审判殿救下的鬼,原来他是清墨的贴身手下。“冥王大人请吩咐!”

    “你去现代给本王买一只最贵的钢笔。”清墨特地加重了最贵二字,还转头询问我的意思。我自然微笑着点头了。

    “属下遵命。属下这就去办!”殇灵起身欲离开,我一股脑儿的冲了下去,“等等,鬼大哥!”

    殇灵顿住身形,额头滑下一滴冷汗,碰到这个女人找她就一定没有好事。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是对的。

    “请问小姐有何吩咐?”殇灵转过身来,对我恭敬地低下了头。我第一次看清他的脸,冥界的所有鬼,唯独清墨白得透明,其他一个个长得都很黑,真的该怀疑冥界是不是建在非洲地区,不过眼前这位倒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黑帅哥。

    我故作思考,睁大了眼睛对着他,“你能不能帮我弄台电脑回来?”狗腿地笑着。

    电脑!殇灵全身像被电到了一眼颤粟了几秒,这女人果然是麻烦人物。到人间买支钢笔就已经很麻烦了,再去扛台电脑?还不如要他去灰飞烟灭呢!

    他生活在黑暗世界,受不了人间的阳气,每次去人间都忍受着被阳光炙烤的煎熬,那种比魂飞湮灭还危险的事情他几乎是不敢做的,现在冥王大人发话了,他在所不辞,可是这个女人……冥王对她如此宠爱,他能拒绝吗!

    不能拒绝也要垂死挣扎一下。“小姐,冥界里没有电路和网络,带了电脑也不能用!”殇灵在心里祷告着,希望我能在下一刻就打退堂鼓。

    “这样吗?”我嘟气了嘴唇,眉头簇成了“川”。“哎……玩电脑,都是上辈的事了。我怎么就这么命苦捏。”我丧气地转身欲往回走。像是一棵萎腌了的小白菜,无精打采。

    突然,一个充满磁性地声音赐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光明。

    “冥界无需电路网路一样可以用电脑上网的。”看到她落寞的表情,他的情绪也跟着步入了低谷,他不希望她不开心。

    “真的!”我惊喜万分地睁大了眼睛,把所有的希望都投向了清墨。

    “冥王大人!”殇灵惊恐地下跪。冥王大人怎么可以这样纵容这个人类女人,即便她和神女雪曼长得很像也不能这样无视人间的规则呢。

    “殇灵,就这样,快去办!”清墨严肃地对殇灵下命令。

    哎……豁出去了!冥王大人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改变。

    蹦蹦跳跳地回到清墨身边,“清墨,你对我最好了,好爱你哦!送给你一个‘THANK O KISS’!”

    “啵!”我扑了上去,在他冰凉光滑脸颊上深深地印上了一个吻。

    清墨的脸陡然浮起了一抹粉季,紫色的水眸晶亮闪烁。他此时看起来完全可以用青涩可爱来形容!我捂着嘴将头撇到一遍,偷笑。

    大概用了十分钟来调整,清墨恢复了往常的清冷淡雅,若无其事地开始批阅他的公。

    于是,我就在坐在他的身边,趴在了桌上,看着他的俊美无暇的侧脸和认真工作的优雅。认真努力的男人最具魅力,此时的清墨浑身洋溢着迷人的光彩。

    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是无聊的空气也可以透着喜悦和幸福。我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第一次学会了安静!

    十五岁的年龄,放到现代就是纯真的花季,情窦初开,感情懵懂,期待着童话属于每一个女生的白马王或者黑马骑士的出现。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是何等的幸运。眼前的清墨是前者抑或是后者呢?

    应该是前者吧!更或者他是两者结合,是世界上最最完美的王。我的爱情童话,是和他共同谱写的。

    清墨停止了手上的工作,侧头转向了我,看着我痴痴的表情,伸手在我的发丝上轻柔地抚摸了一下!

    好优雅地男人!我温柔的爱抚,在他的手缓缓离开后,我自恋地抬起手,碰触着他刚刚抚摸地方。希望将那种感觉继续延长,这里还有他的温度。

    “清墨,你真的喜欢我吗?”我痴痴地问。

    浅紫的美目带着秋水的柔情,看着我,“喜欢!”

    第一次面对面的说喜欢,胸口有兔在砰砰直跳。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自认为除了长得好看一点,其他也没有什么优点,他为何真的愿意喜欢上我。

    “真的吗?”我压制着强烈的惊喜,怯怯地想要一次又一次地证实。

    恋人之间的每一次告白几乎都是爱情的另外一个乐读窝,重新站上了起跑线,重新燃起的激情,重新体会幸福与甜蜜。

    看着我略带羞涩,希冀得到肯定的可爱摸样,清墨的心淌过一丝暖流,他淡笑着点头,那么诚恳,那么真实。

    “清墨!我也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自从十五年第一眼见到你就很喜欢了,十五年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你的喜欢!”我扑进了近在身边的怀抱,坚实的胸膛,清凉却不是温暖的怀抱,令我深深地眷恋,真想一辈不离开,不!永生永世不离开。清冷儒雅又温柔俊美的男,任谁都不会舍得放弃,除非某人神经崩裂变成了傻B。

    为何变得如此煽情,如此惆怅。对他,是喜欢,是爱恋,又掺杂着我参不透的——内疚,不知内疚何来。

    我没有理会,能不动脑就不动脑,想的越多,体能消耗就越多,吃得也就多了。本下姐还不想成为大胃女王,这是原则!头可断、血可流、形象不能失!特别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

    好像继续赖,一直赖,赖到天昏地暗。耳边响起了不合时宜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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