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甜,好脆。一道美味有着属于它自己的独特滋味,然而,当美男在原有的美味基础上再赋予雅姿和温柔与爱,毫无疑问,这道美味就平添了更加诱人的滋味。
周围隐形的鬼魂守卫各个撑大了眼睛,扶着摇摇欲坠的下巴坚守在岗位上。堂堂冥王大人竟然对一个人类小女人自称“我”,亲自喂食物,还带着满脸的温柔和宠溺,这是他们清冷严肃没有情绪的冥王大人嘛!
给我喂完了早餐,清墨打算处理公务了,这时候的我应该安安静静地陪在他的身边。
清墨正摊开一份件,空的!只见他优雅地拂袖,白纸上的字跃然其上,看起来完全是悬浮在纸上,而且忽闪忽闪的,非常有立体感。
“哇!好神奇啊!”我眼睛看的熠熠闪烁,立刻夺过那份件,将双手覆在上面,摸了又摸,来来回回地摸。这才发现,字还是在纸上的。“啧啧啧,这个也太玄乎了,竟然是3D耶!”
“3D是什么?”清墨疑惑的问。
我挠了挠头,“3D就是立体的,本来在一个面上2维的东西,看起来却是三维的。就是形容这样的。”我指了指他的公,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二维和三维。
清墨半迷茫的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一笑。“宝儿,让我先批阅了再给你玩!”
呃!我原来打扰到他了,好愧疚啊。
我低着头,坐在他身边自我反省。
“不开心,怎么了?”清墨停下了手的笔,转头问。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打搅你了!”我嘟着嘴,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清墨淡淡的笑,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傻丫头,哪里有打搅我。”
好感动,清墨对我的温柔包容是除了家人之外无人能及的。 我从身侧抱住了他的腰,“清墨,你真好,我真的不会打扰你了,就让我抱着你,你看你的公吧!”我像个乖乖女一样学会体谅人了。
“好!”清墨任由我抱着,端坐身姿,低头过目着摊在桌上的件,右手伸去提起了毛笔。
“清墨,你怎么还用毛笔写字呢?”我在古代生活了十五年,还用不惯毛笔呢,不仅用不惯,还几乎不会写字。别嫌弃我诚实,我写出来的就是一堆狗爬字!
清墨疑惑了,“不用毛笔写,那用什么?”
“用钢笔、圆珠笔、水笔都行!”因为我真的太怀念现代写字的便捷了。“钢笔最好!钢笔能凸显出男人的品味”。
明时代,骄傲的男人们无法以剑明志,幸好他们还有笔。男人对笔的迷恋就像女人迷恋口红,钢笔一直被男人难以舍弃,男人写字用钢笔才显示其身份和尊贵,于是价钱不菲的名笔,成了男人提升品位的不可缺少的配件。
“钢笔?”他自然知道那是现代的东西,可是他用不惯,几千年都是这么写的。“你希望我写钢笔?”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