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仔,华仔,你不用服役了,你自由了,你自由了。”
林耀华木呆呆的看着一脸兴奋的欧冶,好半天才应了一声:“哦。”
欧冶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一阵气噎。自己辛辛苦苦在大宗庙呆了近一个月,每日里工部礼部两头跑,费尽了了心思的改进这自行车,大宗庙才终于批准了这臭小子的陶牌。自己又拿着陶牌跑了三趟大鉴堂,才免掉了这臭小子的刑役。接着连晚饭都没吃,就连夜往千山郡赶,整整一天一夜才赶到千山郡。哪知道这没良心的竟然不温不火的,正如当头一盆冷水泼下,浇的欧冶浑身直颤。
其实林耀华这种服役简直就是享受,每天四个时辰的工作时间,每旬还有一天假期,虽说比起前世的工作看似时间长、假期少,但林耀华每天基本上忙起来也不过两个时辰,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在聊聊天、看看书什么的,真正的自由、事少、离家近。如果在前世,到哪儿找这么好的工作去,哪里像是服役呢。这也就是在这个时代,要是在前世,如果罪犯都这么蹲监狱,非跑光了不可。更何况这季安大主事开始的时候对自己总是呼来斥去的,可随着林耀华各种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季安自己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几倍不止,越发的佩服林耀华,现在变成了整天华哥华哥的叫,到好像林耀华才是甲库主事一样。因此林耀华挺享受这役刑,不觉得对役刑结束有什么期待,反倒有那么点失落感。
欧冶也顾不得林耀华的态度,他可是跟大宗庙打了包票的,过年前解决自行车刹车的问题,改进颠簸的问题,并且要将一百二十辆改进了的自行车送到大宗庙工部的。眼看已经八月中旬了,欧冶迫切的需要林耀华帮忙改进自行车。欧冶二话没说,一把扯住林耀华的胳膊,拉着就往外跑。
马车停在了宗庙前的广场上,林耀华像个傻子一样被欧冶一路扯着办手续,从宗庙跑到刑部,从鉴堂跑到礼部,晌午过了才把手续办完。欧冶一刻没停,立即又把林耀华扯上马车,对花乃吩咐一声,马车开始沿着青石大路朝东奔去。
林耀华看看不对劲,这方向似乎是朝谷口去的,连忙向欧冶问道:“你这事要去哪儿啊?”
“回积木村啊,手续都办完了,不回家干嘛?”
“唉唉唉,我还有东西没拿呢,我得先去取东西啊。”
“我这事可急着呢,你那点东西急什么,明儿个让花乃回来取不得了。”
“不止是东西,还有个大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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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华和欧冶下了车,往仓库院子里走去。一进院门,就看见白起正在院子里跷着一条腿,逗弄着笼子里的花鼠。林耀华立即大惊,赶忙跑上前去,一边扯白起坐下一边责怪到:“不是叫你躺着修养么?怎么又到处跑?小心你的腿啊。”
“躺的好闷,我才出来一会而已,不碍的。”
“我不是给你了个魔方么?你这么快就玩腻了?”
“这个……倒不是,只是那个魔方……,坏掉了。”
欧冶一脸震惊的打量着白起,看了半晌,才说道:“白领军,你这是……怎么伤的这么严重?”
“你认得我?”
“白虎军领军,我怎能不认得。白虎军每月所耗的五千支箭就是我们造的。”
“哦,难道你是……金窑的欧冶大师?”
“哦?白领军竟然知道我?”
“哈哈,当然知道,我那把逐风弓正是出自你手啊,久闻大名,可是一直没有见过你,这次正好当面致谢。咦?你们这是……”
“哦,华仔已经免了服役,我们要回积木村去。却不知白领军竟在此养伤,白领军不如一起到我寒舍,正好小女可以照顾你,总好过华仔粗手大脚的。”
“大华哪里粗手大脚,他可是我的恩人,他去哪里我就跟去哪里。”
林耀华一听,立即插嘴道:“切~什么恩人啊,你那腿究竟怎样,还八字没一撇呢,万一腿骨长的不好,我可就是罪人了。”
“什么叫八字没一撇?”
“呃~,这个嘛,我……我先去收拾东西,啊,收拾东西……”
白起这几日一直和林耀华吃住在一起,林耀华每日收工就早早回来,换着法儿给白起弄一些有助于养伤的饮食。林耀华按照前世的常识,什么维生素、蛋白质合理搭配,什么补钙忌辛辣,都力求做足做好,连胶原蛋白都是成锅成锅的熬。北边林子里的鸟儿可算倒了大霉,不知被林耀华变出了多少汤渣来。林耀华为了白起小腿的愈合,还专门跑到西边石灰场到处翻找,终于挖了些石膏回来,用麻布条做了石膏绷带,给白起上了夹板,打了绑腿。白起看在眼里,感激在心里,早把林耀华当成了恩人一般。
林耀华回到仓库,赶忙收拾东西,几件衣服要带走,还剩两双新鞋要带走,嗯,还有陶盆,刚好用来把院子外面的芹菜挖上几颗一起带走……
林耀华走到床边,发现那魔方已经变成了碎渣散落在地上,最大的碎片上竟留下一个手指形状的凹槽,心下恻然,这白起的手力还真大啊。唉,这下又要给木恩重新做一个了,哼,回头我做个青铜的魔方,看白起还能不能捏坏。
突然院子里响起一声尖锐的口哨声,林耀华惊醒过来,赶忙拿起自己的家什走了出去。林耀华刚走出门口,就看到一匹身上长满黑白相间条纹的高头大马跑了进来,哇,这不是斑马么?我不会是在非洲吧?林耀华一阵新奇,忙走上前,仔细看这漂亮的斑马。那斑马比一般的马大了不少,背上的马鞍有林耀华的肩膀高,体形健美,毛短而光滑,黑白相间的眼色看起来很扎眼,原来斑马竟然是黑皮肤白毛的。
那斑马走到白起身前,像撒娇似的,用那张长长的马脸亲昵的蹭着白起的手臂。白起拍了拍斑马的脖颈,对林耀华说:“这是我的坐骑,叫小白。现在我上不了马了,先给你骑吧。”
林耀华看了看门口的马车那屁大点的车厢,再看看正捋着胡子的欧冶的那张老脸,又看看白起那打了石膏的腿,偷偷的摸了摸菊花,一咬牙,有气无力的说:“那,好吧。”
林耀华将白起扶上车厢,搬了零碎家什放在车厢里,又挖了几盆芹菜放在花乃旁边的驭位上。一切收拾停当,牵出小白,关好院门,这才上马跟着马车缓缓而行。
林耀华怀着恐惧和兴奋的心情上得马来,坐在马鞍上,这才发现原来马鞍下面有个软垫,而且脚踩在马镫上就不那么容易被马颠簸起来了,菊花自然也就没那么折磨了。林耀华心情大好,一边得意洋洋的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边向车厢里的白起问道:“你们管这种马叫什么马?”
“叫大马。”白起答道。
林耀华暴汗,这名字,既简单,又形象,真是名副其实的“大马”。林耀华通过马鞍感觉到小白健硕的肌肉传来的力量,看到马肩上的肉块没走一步都拉伸出优美的线条,再加上小白高大的身躯,使自己拥有了更宽广的视野。林耀华不免心中奇怪,看起来斑马有相当大的优势,为什么宗庙卫的马全都是体形较小的红马呢?于是林耀华向白起请教:“这斑……呃,这大马很稀少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骑这种马的。”
白起还未回答,欧冶就抢着说:“是啊,老夫也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大马做坐骑的,那大马如此高大健硕,却为何没有普及呢?”
白起呵呵笑道:“其实用大马做坐骑的,在西边和北方确实少见,南方也不多见,不过在肃慎族,虽然骑大马比骑通古斯马的少的多,但却比其它地方常见的多了。这种马虽然体形大,速度、耐力、力量都比通古斯马好得多,但是却不容易驯养。这大马性子很燥,耐力又好,驯马的时候它会又蹦又跳的折腾一整天,几乎没有人有那么好的体力坚持下来。就算真的能把它累倒了,驯服了,也没那么容易让它听话。它的力气特别大,套上缰绳以后,一般人根本就拉不动马头。你想让它往左,它偏往右,拉断缰绳它都不听你的。还有这大马经常喜欢开小差,喜欢闹点小脾气,要是你有点急事的时候刚巧它闹脾气,那还不急死你。小白都跟了我五年了,还经常不听话呢。而且这大马不耐寒,一到了冬天,整天就跟打摆子似的,北边根本去不得。就是为了这小白,我才迁到了千山郡住。不过这种马有一点好,不认生,不恋主,驯服了谁骑都行。”
“哦,原来是这样。对了,你是怎么驯服小白的呢?”
“呵呵,我有自有我的秘诀,不可外传,就算传出去别人也学不来,哈哈。要说小白的来历,这说起来可就话长了。”
“说吧说吧,反正到积木村还早着呢。”
“好,那我就给你们说说。那还是五年前的事了,当年我奉大宗庙命令寻找铜矿,带着两个小队,从夫余金窑北边的元宝铜矿往东走。我们牵着马翻了七天的大山,结果碰到了悬崖,只好顺着悬崖走,又往南走了七天,到了一片很大的草原。那里很美,美的像天堂一样,那里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里的马都是大马,没有别的马。那里的牛都是头顶只有一只角的,那里的羊却是长着两只长长的角的。那里的大象都是长毛的,比有穷族的大象大的多。那草原上这些牛啊马啊羊啊何止千万匹,多的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恐怕比夫余所有的马和羊加起来还要多。那里的猛兽也很大,很多,也很凶猛。有一种脖颈长着长毛的野兽最为可怕,那种猛兽比老虎还大,速度和豹子一样快,而且总是成群结队的猎杀那些牛羊。我们刚到那里的第二天,就和那种猛兽遭遇了,我们的马根本就跑不过它们,一战下来,两队兄弟只活下来一半。为了给死去的兄弟们报仇,我们一路追踪那些猛兽,专门找落单的下手。我们在草原上猎杀了它们半个月,才发现草原上所有的动物都在一路往南走,而那些猛兽,还有豹子和狼也都是跟着着所有的动物一路往南的。我们过了一条大河以后才发现,我们也不得不往南跟着那些野兽走了,因为,北面的草已经被那些野兽全部吃光了,而且也已经没有可以猎杀的动物了,我们如果回头,人和马就会被饿死在路上。这些野兽一路南下走了整整两个月,才停下来。就在所有野兽停下来的那天傍晚,有一只那种长毛的野兽独自捕猎小白,被我们围起来杀死,救下了小白。可是在我们围捕那头长毛猛兽的时候,我自己的马被猛兽反扑的时候咬断了脖子,我不得不驯服一匹大马才能跟上同伴。小白当时还是只小马驹,而且还刚被猛兽追了几十里,自然是最好的选择。结果没想到驯服它差点累死我,我跳上它背上,它竟整跳了一天,等它累趴下的时候,我浑身骨头都散了架。这还是它是小马驹的时候,并且刚奔跑了几十里,如果那时候它再大点,或者在养精蓄锐的时候,恐怕我可就被它要了命了。之后,我用我的秘诀训了它一个冬天,它才稍微听话点。春天一过,那一大群野兽又开始往北走了,我们一路跟着它们,又走了两个月,回到了北方。这群野兽到了大沼泽就不再往北走了。我们就一路继续往北找回去的路,没想到竟然跑到了海边。我们沿着海边走,拐向了西,翻了三天的山路,最后你们猜我们到了哪里?”
“哪里?”
“我们下了山竟然就到了积木村。”
“啊?真的假的?怎么会到了积木村?”
“自然是真的,不信你问你们村的季熊,他当年可是跟着我一起的。”
“你是说千山郡季老爷的表侄儿?他竟是你的属下。”
“哈哈哈,是啊,他还是其中一个小队的队长呢,而且是唯一活着的队长啊。唉~,当年我还答应给他也掳一匹大马的,可惜……。这小白以后我也用不上了,不如这次就送给他吧。季熊最喜欢快马,小白正值壮年,那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哈哈。喂,大华,你不试试小白的速度?小白要是跑起来,那风吹在脸上的感觉,爽死了,哈哈。”
林耀华听了白起的教唆,不免心动起来。自己何尝不喜欢那速度的快感,在前世自己可飙车的高手。在这个时代,虽然没有车了,体验一下飙马的感觉也应该不错吧。
想到这里,林耀华学着平时那些宗庙卫的动作,甩一下缰绳。小白很听话的的立即加速跑动,林耀华被小白带的猛往后一仰,差点从马背上栽下来。林耀华赶忙拉紧缰绳,慢慢的调整好姿势,这才稳了下来。有惊无险的林耀华却开始不知足,靠~,没点推背感,回头坐个带靠背的马鞍~
小白越跑越快,林耀华却发现马背开始颠簸了起来,心里一阵紧张,用力的夹紧菊花。林耀华这一用力,双腿也自然的跟着夹紧了马腹,屁股也轻轻的抬了起来,却是无师自通的掌握了驭马的技巧。没了“后”顾之忧,林耀华逐渐感受起速度的快感,体验起骑马驰骋的乐趣来。脸上的风大了起来,呼呼的从耳边吹过,两边的悬崖飞速的向后倒退着,林耀华心情大好,找回了一点前世飙车的感觉。
小白一阵冲刺后,逐渐开始略放缓速度,保持这小跑。林耀华刚找到点感觉,像还没高潮就泄了一样,一阵郁闷。前世玩惯了飙车的林耀华开始对骑马嗤之以鼻。骑马也不过如此嘛,比飙车差远了,连个观后镜都没有。就算小白也快不了哪儿去,这速度顶多三十,就算刚才冲刺的时候也不过六七十的时速,还没核动力哈雷一档的速度快~
就在林耀华撇嘴不满时,突然觉得胯下的小白顿了一下,紧接着自己的身体竟然腾空飞了起来,巨大的力量沿着缰绳传递到手上,缰绳脱手而出,而眼前的地面越来越大,地上的荒草也越来越清晰……
林耀华强忍着五脏六腑传来的剧痛,勉强撑着地面缓缓的爬起来,却看见小白正在后面十丈以外,悠闲的啃着刺桫椤那仍然鲜绿的叶子……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