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雷和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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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生长在红旗下之人,向来就是一个无神论者。不过,如果上帝愿意实现我一个愿望,那么从今往后,我会改信基督的。总之,求上帝你老人家发发慈悲,让小人从那个女人的淫威之下脱身吧……”

    以上这段话,是二十一世纪的某年某月某日,余雷的YY之词。而YY之所以是YY,那是因为,YY是永远不可能变成现实的。

    “女人是得罪不起的……”这是余雷的结拜大哥兼打架师父用无数男子汉的热泪和鲜血证明的,比牛顿理论和守恒定律还要真实的天地致理。而且,他也亲身地为这个理论提供了事实根据――这个结婚前威风八面的军中铁汉,婚后也被河东狮吓唬成了胆战心惊的小羊羔。所谓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在很多男人看来,这种恐惧和惊惶却是幸福的一种。对于另一半的畏惧,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自己对爱情的无限忠贞。“妻管严”却是成熟男人和好男人独有的浪漫啊!

    可惜,在阐述上述这番话的时候,余雷还不是“成熟男人”,自然也无法理解这种评为独特的浪漫。

    于是,不解风情的余雷从小就有了这样一种认知――女人是可怕的,不用说是漂亮的女人,更不用说是漂亮而又聪明的女人。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能躲开上述的那种女人,躲得能多远有多远。

    不过,现实是残酷的:那个将余雷镇压在淫威之下的女人,那个纠缠了他二十年的女人,那个叫做柯盈云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聪明又漂亮的女人。

    余雷不明白地是,这样一个几乎和彗星撞地球,太阳黑子喷发,宇宙黑洞扩大同等危险的女人,为什么从幼儿园时代就能够得到众星拱月般宠爱和追逐呢。

    从余雷的记事那天起,柯盈云,这个比自己大上两个月的女孩就一直以姐姐自居地出现在身边。在别人眼中,这个如同高档瓷器娃娃般精致,一遇到长辈就用奶声奶气的声音甜甜套瓷的女孩在眉眼之中透着说无限的伶俐和乖巧。不过,余雷却很明白,比柯盈云的父母还要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假象。

    幼年时代的余雷体弱多病,神经也理所当然地带了一点女性化的脆弱。于是,经常受欺负的他,常常哭泣来表达自己的反抗和不满。

    “啊!小雷又哭了。还男孩子呢,羞羞羞……”梳着羊角辫的小柯盈云歪着头看着余雷,小手刮着脸,在余雷的伤口上不断地撒着盐。

    “什么,刚买的娃娃头被小胖和毛头抢走了?”知道原因的柯盈云怒发冲冠,拍着胸口做出了保证,“别哭,云姐姐帮你拿回来。”然后,暴走的小女孩就在余雷泪眼婆娑的视线气势汹汹而去。

    三分钟后,小丫头却拿着复数位的娃娃头回来了。

    余雷纳闷。因为他被抢走的冰淇淋不过只是单数。

    在八十年代,五角钱一个的娃娃头冰淇淋对小孩子来说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往往要花掉他们一星期的零花钱。那么,这个多出的娃娃头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余雷看着旁边正伸着可爱的小舌头舔着娃娃头上巧克力和奶油的美味,露出一脸天真纯洁的小萝莉,决定让疑问烂在肚子里。

    类似的对话和事件在两人的幼年时代时常发生。从此之后,对柯盈云恐惧的种子已经被深深地埋进了余雷幼小的心灵。这种恐惧在他的灵魂深处不断生根发芽,盘根错节,即使当余雷逐渐长大,学会用拳头而不是用眼泪表达不满时,也没有任何的变化。

    小学,初中,高中,柯盈云都是和余雷一个学校,一个班级;她也一直以保护者和姐姐自居,虽然从身体和力量上,她已经没有了保护余雷的能力。而这样的亲密,在旁人眼中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余雷,你媳妇又是今年市三好学生,你怎么数学又不及格。太丢脸了……”这是个性开明的老师们偶尔会开的玩笑。

    当然,这仅仅只是善意的;而更多的,却是那些充满了恶意的诅咒,甚至于威胁。

    在两人十六岁的一天,一群奇装异服的半大少年,在一个嘴角叼着烟,左耳戴着三四个耳钉,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不良少年的少年带领下,包围了正在回家路上的余雷。

    “余雷,你也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论长相,论本事,你哪一点配得上柯盈云?我警告你,以后你离他远一点!什么,她只是你从小长大的朋友?他妈的,跟我装傻!弟兄们,废了他!”

    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少年,是在中国改革的摸索期中长大的,这种摸索,不但反应在物质上,也反应在文化上,当然,更刻画在了精神面貌上。他们拥有父辈无法想象的便捷,富裕,时尚的生活,但是也拥有父辈无法理解浮躁,肤浅和好逸恶劳。很多在这种时期长大的年轻人,将善良看作懦弱,勤劳看作俗气,反而将自私自利当成作人准则,把欺压他人看成人生目标。

    对于这样的同龄人,余雷(还有作者)向来都不吝于用他们的方法来沟通交流的。

    一阵激烈,但是并不火暴的混战之后,受了一点皮外伤的余雷居高临下,用打量老鼠的目光看着躺了一地的敌人。

    余雷的爷爷曾经在朝鲜战场上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用刺刀和枪托干掉了一个班的美国人,一直支撑到了战友们的支援。余雷的叔叔,也带领着中国特种兵在南国的丛林中大显神威。如果仍然像幼年时代那样的软弱可欺,那么余雷早就应该成为老余家的耻辱而被逐出宗门了。

    余雷摇晃着脑袋,为一个月来第三次毫无意义的小型战争而愤愤不平。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最悲剧化的人物,无论是哈姆雷特还是俄底普斯都拍马不及自己的十分之一:“我说过多少次了!我和柯盈云根本不是那种关系。如果你们要追她那就拜托快一点儿把她弄走吧,我还求之不得呢!真不明白,这个萝莉版撒旦什么时候成宝贝了?”

    “好啊!小雷!我又听到你说我的坏话了!”随着少女轻盈的声音响起,柯盈云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无声无息,无色无味地出现在了余雷的面前。

    “你……你是幽灵吗?”三秒钟之前还威风八面的余雷脸色刹那间变得苍白。就算亲眼看到一头暴龙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大概也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吧。

    柯盈云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满地的“死尸”,抽动了一下高挺的鼻梁,发出不屑一顾的“哼”声。虽然她才是引发争端的罪魁祸首,不过对于这一点,柯盈云从来都缺乏,或者是直观的认识。然后,她才开始用打量猪肉的目光不断打量着余雷。

    “如果阿姨知道你又打架了,不知道会有多伤心呢……”

    “少来这一套,这次你又想干吗?”余雷不耐烦挥了挥手,用最凌厉的气势地质问。不过,旁人一听就明白:这种凌厉分明就是自暴自弃之后的声色俱厉。

    柯盈云嫣然一笑,无声地表达了“算你识相”的含义。然后,她自然地挽起了余雷的手:“走吧,陪我去趟商场。我刚刚看中了一款Prada的包包。”

    余雷的中学时代,就是在这样充满危险,压迫外加贫穷的环境中渡过的。一直到了他十七岁那年,生活终于发生了质的变化。

    “儿子,你想不想出国?”有一天,父亲突然这样地问他。

    余雷有一半的蒙古血统,而且他是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度很高的热血青年,要他当卖国贼的可能性很小;不过他也不会偏激到连国门都不肯踏出一步的地步,而且他还明白,以他那经常大红灯笼高高挂,近乎于惨不忍睹的成绩,在国内充其量也只能进入三流的野鸡大学。

    “去国外多学点东西,磨练一下自己,然后再回国吧。最重要的是,我终于能够摆脱那个魔鬼了!”一想到这里,余雷就有一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欣喜若狂的他,却没有注意到父母的相视一笑。

    几个月以后,在北京国际机场,余雷看到了他这辈子所见过最恐怖的画面。

    背后背着余雷送的Prada背包,右手拖着粉红色大号行李箱的女孩,亭亭玉立地站在机场的大门口,笑吟吟地看着余雷。

    “你……你……你为什么会……会在这里?”余雷发现自己竟然无法流畅地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这在记忆中还是头一次。

    “跟你一起出国啊。”柯盈云俊俏的脸蛋上挂着完美无缺的优雅笑容,不过眉眼中要表达的意思却再明确不过:“小样,跟我斗,你还早了点。”

    “万能的上帝啊!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啊!您要让那个魔头去破坏世界和平,威胁人类生存那就尽管让她去吧。可是为什么不能让她从我的视线中消失呢?我远渡重洋,来到这异国他乡,为什么还摆脱不了她的魔爪?哦,阿拉真主,我诅咒你……”

    柯盈云在两年之后成为了北美西部某名牌大学的校花加华人学生会的副主席,同时也引来了无数高官巨富的子弟,成绩优异的才子或者肌肉发达的运动健将的追逐。不过这些都不关余雷的事,他只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留学生而已,还要忙着为自己和柯盈云的生活费奔波。

    “你已经十八岁了。”一年前,父亲在国际长途里面说,“应该要学会养活自己。所以,从此之后,我只给你寄学费。你和小云的生活费以后要你自己解决。”

    “可是,为什么连小云的生活费也要我解决?”

    “你一个大男人,总不能连自己媳妇也养不活吧?”

    “什……什么意思?”仿佛有几千只蝎子顺着自己的脊椎爬到了地上,余雷觉得:自己似乎落入了一个精心安排的陷阱中。

    “我和你柯叔叔当年可是指腹为婚……”

    “天哪!我真的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吗?”余雷觉得自己的大脑突然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小云那丫头哪一点不好?我告诉你,这个儿媳妇,我和你妈要定了。”老爸的语气中,带着一种无庸质疑的坚持。

    余雷很想指着满天神灵的鼻子怒骂:“神啊!你们难道是我的冤家派来玩我的吗?”

    “臭小子,发什么呆呢?”一只宽大的手掌重重地拍在余雷的背上,姑且能够让他停止自怨自艾几分钟吧。

    手掌的主人叫做是余雷目前的雇主,一个叫做乌特尔的蒙古大汉。

    现在是2006年的四月份,春夏交接的时节。每年这个时候,冬季学期结束的余雷都会来到北美中西部的牧场打上四个月的短工。(北美大学一年分秋冬夏三个学期,不过大学生一般都利用夏季学期的时间打工或者渡假。)

    牧场的工作很辛苦,不过薪水却是在城里做侍者或帮厨的两三倍。对于中国留学生来说,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况且,对于拥有一半蒙古族血统,童年一半时间是在草原上读过的余雷来说,照顾牲口,骑马放牧,更像是一种休闲而不是工作。

    牧场的主人乌特尔今年五十二岁,蒙古人,同时也是华人。当年他也是让北美黑帮闻声而色变的大圈帮的骨干,不过现在从良洗白了。十几年前,他在北美中部买了一片牧场,重抄起自己的祖宗家业。现在,这位蒙古汉子是拥有上百匹骏马,上千头牛羊的大牧场主。不过,当地的农夫和牧民谁能想到:这位急公好义,慷慨豪爽的牧场主,当年却是哧诧风云的黑道枭雄呢?

    乌特尔大叔没有妻儿,确切地说,他的妻儿早年丧生在黑道的斗争中,这也是让他早早退休的原因。重情重义的乌特尔没有再娶,所以,他对待余雷这个双倍意义的同胞往往热情得仿佛是对待自己的儿子。

    “雷小子,你要这么心不在焉,小心被我的马儿踢死。”乌特尔笑骂道。他的身边,放着桶和软毛刷。他的意思很明确:用刷子给马洗澡是必须的工作,不过如果心不在焉,一不小心刷得重了,就不能保证被弄疼的马儿不会有什么不友善的表现了。

    余雷有些歉然的傻笑了一声,专心地工作起来。

    “小夫妻嘛,缠绵一些是正常的。”乌特尔似乎还不准备放过余雷,“不过,你和小云才三天没见面吧。怎么,这就开始想她了?”

    余雷和柯盈云都在同一所大学读书,不过三天前学校的冬季学期才结束,余雷本年度的牧场工作才刚刚开始。

    “大叔,我说过好多次了!”余雷大叫起来,“她不是我女朋友!”

    “好吧好吧,我明白了,”刷完一匹马的大叔心不在焉地应付道,向另外一匹马走去,顺口嘟噜了一句,“现在的年轻人,像你这么害羞的太少见了,哪像我当年……”

    再讨论下去也只会越描越黑,余雷立即决定保持沉默。

    “对了,小子,”乌特尔大叔突然说道,“等工作完了,我带你去看看我刚弄到的宝贝。”

    特意露出的神秘笑容并没有让余雷表现出太多的好奇心,这让他乌特尔很是不满。他不知道,余雷早已经将自己的性格摸了个一清二楚。和绝大多数的草原儿女一样,乌特尔是个爱马成痴的人;他所谓的宝贝,大概也就是几匹上好的赛马吧。

    余雷猜得非常正确,不过当他看到这两匹“宝贝”时,也不由得被它们的外观所震撼。

    这是一公一母,一黑一白的两匹高头大马。黑色的公马高达两米以上,身长将近两米五;白色的母马略小一些,但也远远大于一般的马匹。光滑而无一丝杂色的皮毛顺着马儿圆润的轮廓流淌着高贵的气质;那长长的鬃毛野性地搭在脖颈之上,仿佛蕴含着雄狮般的霸气;矫健而轮廓分明的肌肉光洁明亮,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怎么样,蒙古马的耐久,佩尔塞马的负重,英国纯血马的冲刺,西班牙矮种马的跳跃。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梦幻之马……”乌特尔目光中的热烈程度远远高于对他对性感美女的程度。

    “天哪!”余雷咋舌道,“这种马是怎么培养出来的?这么优秀的马,市价至少要七八千万美圆。乌特尔大叔,你是怎么弄到手的?”

    余雷知道拥有这么大片牧场的乌特尔大叔已经属于富人阶级,但是这两匹马却足可以让他倾家荡产。

    “我刚到北美的时候,认识了一些爱马成痴的生物学家和农牧学家。当时,我们就有了想法,一定要培养出一种梦幻之马。他们要超过那些在英雄小说中出现的名马,他们一定要包含所有优秀马种的特点。而我也参加了研究……”乌特尔如同一个疯子般得意地挥舞着双臂。

    “所以说,他们是基因工程的产物了?”

    “没错,当时正好有一位大财团的主席也是同道中人,他给我们投入了资金。而我也参加了研究。前段时间,我们终于成功了。这两匹就是最新的成品,”乌特尔兴奋地拍了拍黑马的脖子,引起了一声不满的响鼻,“我给他起名叫日冕雷影,另外一匹叫作渺月云霞。”

    余雷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听不出来马儿们名字的来源。他顿时觉得有些东西埂住了自己的喉咙;他很想说些什么,不过最终还是什么话也没说出来。乌特尔大叔微笑着,轻轻地拍了拍余雷的肩膀。

    有的时候,男子汉是不需要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情的。

    不过,所谓的“参加研究”又是怎么回事?

    乌特尔大叔不满地敲了余雷的头一下:“你别看我这样,我也是普林斯顿的生物工程博士和农牧硕士!”

    哦!余雷恍然大悟。所谓的人不可貌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乌特尔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黯,长长地叹了口气:“真可惜,如果换成在古代,他们至少会像赤兔或者八骏那样的名马,在战场上留名青史吧。”

    他沉默了一下,仿佛下了什么决心似的,用前所未有的认真口吻说道:“小雷,我希望你和小云参加今年六月份的全美马术大赛。以你们俩的马术,再配上这两个宝贝,去给我把冠军给我拿回来!我没有办法让他们在战场上大显神威,但是至少也要在赛场上,让全世界为他们的雄姿欢呼!”

    “没问题!”余雷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对于一个骑手来说,驾驭这样的神驹纵横奔驰,是一种最大的享受。虽然柯盈云不在这里,她一定也不会反对的。

    “这才是我们蒙古族的男儿,”乌特尔大叔满意地点了点头:“从现在开始,你就要带着他们多出去跑一跑,一是不能让他们太懒惰,一是要多培养和他们的协调和默契。”

    “这我自然知道!”余雷觉得乌特尔有说废话的嫌疑。

    “那好,你现在就带着他们到去躺镇上,顺便帮我跑跑腿买点东西回来。”

    “镇上离这里有十几公里呢,不开车去吗?”

    “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就当成是遛马吧。”乌特尔潇洒地耸了耸肩。

    “这才是你的目的吧?”余雷不满的嘟噜着。不过他心里却没有半点地不满,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去亲身体会一下这种用现代基因工程创造出来的神马了。

    唯一让余雷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要两匹马都带上呢。按照乌特尔的说法,云霞应该是专门留给柯盈云的坐骑。

    “也许,乌特尔是准备向镇上的老朋友们炫耀炫耀;也许,他要求采购的东西很多呢。”余雷虽然这样的安慰自己,不过他心头总有非常一种不安的感觉。那种电影中常见的阴谋气息不知何时已经弥漫在了空气之中,让余雷差点喘不过气来。

    一个小时后,余雷的不安变成了现实。

    美丽的东方少女安静地站在小镇的车站口,清澈的双眼一直眺望着站前的大路。乌黑的长发和白色的衣裙随风起舞,仿佛来自雪山的精灵,古典和现代的韵味在她身上完美的交融着,美得如梦如幻。

    小镇很少出现这样的东方美女。于是,她几乎吸引了周围所有的目光。

    骑着雷影,带着云霞的余雷走进小镇的第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女子。她太显眼了,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中心,而对于余雷来说,她也太熟悉了。因为这个女子,是他二十岁的生命中所有苦难和悲惨的开端和来源,那位批着美丽纯洁的画皮,却邪恶得仿佛女撒旦在世的,名叫柯盈云的女人。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余雷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控制牙龈上的颤抖。

    “来乌特尔大叔的农场打工啊!他没有告诉你吗?”

    这只老狐狸,余雷咬牙切齿。“学呢?为什么不上了?”

    “这学期不上了。我不能让你一个人为这个家四处奔波啊!”柯盈云的态度和语气仿佛那种最体贴丈夫的贤惠妻子。

    余雷突然发现:他这辈子大概也不能逃脱这段名为“柯盈云”的梦魇的侵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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