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玫瑰之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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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雷诺斯一番愤慨的控诉,教皇并无任何讶异;“圣殿骑士”与“玫瑰骑士”不合,他早已知晓,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正是他一手造就的;他可不愿意看到他手下的三个骑士团变成铁板一块,力量总是需要通过制约才能达到平衡。克雷芒十一世在政治染缸中侵染了几十年,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有一颗多疑之心,然而“玫瑰之子”与“玫瑰之刺”身为他最宠信的爱将,并不是雷诺斯一句谗言就可以扳倒的。

    在金色黎明教会的神话传说中,玫瑰乃是百花中的王者,她的王位是拜天父上帝所赐。起初玫瑰只有纯白一色,在白玫瑰加冕这一天,夜莺也来观礼。它一见容光焕发的女王,顿时被她的美色迷住,按捺不住胸中的激情,仿佛飞蛾扑火般鸣唱着飞到她身边,紧紧拥抱她。可玫瑰身上的刺像利剑一样刺穿了夜莺的心,殷红的鲜血流出来,滴在玫瑰花瓣上。从此,“花中之王”就从白玫瑰变成了红玫瑰;也因为这段传说,“玫瑰骑士”中最具破坏力的人物被称为“玫瑰之刺”,是它以敌人的鲜血染红了鲜红的玫瑰纹章。

    汉尼拔-拉弗莱斯(Hannibal Lovelace)正是这一代教皇的“玫瑰之刺”。凭他在三大骑士团中首屈一指的高超武技,向来目无余子,从不把圣殿骑士和铁腕骑士放在眼内。

    当教皇还是舒马拉公国南部的枢机主教时,收养了好些被人遗弃在教堂门口的孤婴,汉尼拔是其中一个。他从小就在战斗方面展露了不俗的天份,因而被克雷芒主教送到见习骑士营进行训练,很快他便崭露头角,成为一名优秀的见习骑士。在教皇选举期间,汉尼拔充当克雷芒主教的贴身护卫,粉碎了敌对主教们的无数次明枪暗箭,因而深受主教的青睐。主教如愿以偿地当上了第十一世教皇之后,马上更换三大骑士团的首领,而对于护卫自身的“玫瑰骑士团”更是选任两位百里挑一最忠诚的部下――亚当-夏普和汉尼拔-拉弗莱斯――担任正负团长。亚当公正严明,是大将之才;汉尼拔胆大心细,是方面之任,更难得的都是从小跟随着克雷芒,深受其养育之恩,再多的金银财宝都难以买到他们的忠心。

    随着教皇野心的扩展,兰西帝国无疑是挡在他面前的一块最大的绊脚石。为了除去这个障碍,克雷芒一直不馈余力地收集着有关帝国的情报。除了派圣殿骑士去了解帝国骑士力量的发展之外,他还需要探听帝国弓箭手的消息――兰西的神射手在历次战争中都是敌人心中永远的痛。所以,一年前,他派出自己属下箭术最精湛的骑士――汉尼拔――扮成弓箭手,潜入帝国军校射手学院。

    如今“圣殿骑士”状告“玫瑰骑士”,一个圣明的教皇不应该偏听偏信任何一方,具体情况如何他必须再向汉尼拔核实之后定夺。当然,表面上他还是要站原告一边。

    “孩子们,你们做得很好! ‘玫瑰之刺’ 的事情你们不必再管,朕自然会对他的胆大妄为给予应有的惩戒,现在朕需要你们集中精力解决‘魔弓’的问题。首先,要探明‘魔弓’的威力究竟如何,特别是在与魔武骑士的对抗中它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其次,‘魔弓’这种神圣的武器绝不应该属于兰西帝国那帮愚昧的异教徒,你们要尽一切努力夺取那第一把‘魔弓’。至于魔弓的拥有者,生擒他并且将他带到圣域;如果生擒困难的话,就地击杀。当然,一切行动都必须隐匿进行,你们是朕最珍贵的孩子,朕会祈求天父保佑你们的平安!”

    镜中的两人明白是该结束通信的时候,躬身再行一礼,齐声道,“是,谨尊陛下吩咐。”

    教皇的影像在“光明法镜”中变得模糊不清,一闪再闪,最后消失。

    雷诺斯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哼,这老头子好像把汉尼拔当宝似的,别人碰都不让碰。”

    米达仑悠闲地点上一根格尔吉利亚雪茄,“我早就说过现在告他的状没用,他这几年正是老头子跟前的红人。不过这小子胆大包天,总有得罪老头子的一天,到时候我们再痛打落水狗不迟。”

    山猫般黄绿色眸子中闪过一丝狠意,雷诺斯拔出双锋宽剑,从裤兜里抽出一方洁白的丝巾开始擦拭着雪亮的剑身,擦完后他还哈了一口气,直到剑身能照出人影,“呛啷”还剑入鞘,“咱们什么时候去取那把弓?”语气是如此轻松,仿佛探囊取物。

    米达仑也好象是在商量郊游踏青,“随便你。不过那小子太弱,你下手可要拿捏好分寸,老头子说了,最好留活口。”这么轻易的一件事,他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劳烦圣殿骑士团的正副团长一起动手,雷诺斯一个人就远远胜任了。

    雷诺斯迟疑道,“如果汉尼拔插手了呢?你知道,他跟那小子的交情可不浅。”

    “放心,我会给你掠阵的。如果汉尼拔真的来了,就告诉他是老头子的意思;我就不信他还敢阻拦你。”

    雷诺斯笑了,“汉尼拔要是看到我们当面欺负他的朋友,他又无能为力,那模样一定十分有趣,我都等不及看到这一幕了。”

    苏威尔匆匆扒了两口饭,就往校外跑。他已经跟贝塔约好了今天一起去拜访矮人大师班杰明。虽然还没有从斯潘公爵那里搞到格尔吉利亚的烟叶,他想先探探门路。

    他刚走出校门,两个白衣身影也跟着步入光辉大道。

    “他这么匆忙是要去哪儿?”

    “一定与魔弓有关,先不要惊动他。”

    苏威尔很快在星马学院门口会合了贝塔,两人一块走向克汗城的南区,那里是手工艺人们的聚集地,人多眼杂,店铺众多,街道小巷纵横无数。米达仑和雷诺斯赶紧加快步伐,以免跟丢了。

    苏威尔和贝塔七拐八拐,走进一条深深的小巷。两个白衣骑士正要跟着进去,忽然看到巷口走出一名年轻的矮人,矮人机警地四处望了望,升手在墙上某个部位一按,一堵厚重结实的墙壁从矮人面前冉冉升起,下一分钟,那个巷口连同矮人就彻底消失在石墙之后。

    米达仑和雷诺斯互望一眼,惊讶于矮人机关的巧妙。米达仑耸耸肩,“没办法了,只有在这儿等着那小子出来。”

    雷诺斯道,“那个魔法师可是跟他一起的。”

    米达仑轻松地道,“杀了灭口就是。”

    苏威尔一开始并没有跟班杰明大师谈及制作魔弓,他只是就上次班杰明帮忙绘制魔法阵和提供独角兽脊筋作为弓弦的事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于大师精湛的工艺表示钦佩不已。班杰明觉得这个孩子既懂礼貌,又聪明好学,非常喜欢他,于是拿出自己的好些得意之作给他欣赏。

    苏威尔越看越惊,班杰明的每一件作品都是那么精致绝伦,特别的是,他发现有好几把精巧的复合弓,其材料、做工以及优美的外形丝毫不逊于自己的紫杉弓。“大师,贝塔并没有告诉我,原来您还是一位了不起的弓匠!”

    班杰明捋着一把大胡子呵呵笑着,“这都是我年轻时,当学徒的时候做的几件不成气候的小玩意儿。”矮人们都喜欢留一部大胡子,越长越好,以显示自己的艺术修养和资历。

    苏威尔自从受教于汉尼拔 “人如其弓” 的教义之后,对于弓箭的艺术算是入了门。他很快发现这几把弓结实耐久,是制作魔弓的好材料,而且特训小组里好几个兄弟都还没有称手的弓,不由得心中一动,“大师,我冒昧地问一句,这些弓,呃,您是否愿意出售呢?”

    “嘿嘿,小子,你一看到我的弓就爱不释手,我早知道你小子打什么鬼主意了!不过,这些弓我一般是不会出售的,留着好歹也算是一点回忆吧!” 班杰明看到苏威尔哭丧着脸,慈爱地拍拍他的手,“别扮出这副可怜样吗!你小子很对我的脾气,你真要是喜欢的就随便挑几把,50金币一把,算是我半卖半送。”

    “太棒了!”苏威尔弯腰给了矮人大师一个热烈的拥抱;然后兴致勃勃地挑了六把合适的复合弓,“五六三十,嗯,一共是三百金币。大师,今天我来得匆忙,没带足够的金币,这些弓请您暂时保管几天,千万别卖给了别人,好不好?”

    班杰明豪爽地挥挥手,“拿去吧,拿去吧,你这孩子我信得过。过几天你再送钱来好了;不要忘记我这个老矮人就行了!”

    苏威尔感动万分,“呜~~~~~,大师,您太好了!”

    天色已暗,巷口的墙壁缓缓落下,苏威尔提着一个鳄鱼皮袋子,里面装了半打的良弓,同着贝塔走了出来。他非常兴奋,今天虽然没有谈及魔弓的事情,总算收获良多,不虚此行。

    几十码外,一直注意着巷口的雷诺斯冷森地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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