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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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半月

    我依旧失眠,在某一个夜晚我告诉胡八说,我喜欢夜晚。我在夜幕中等待,惟有如此,我才可以看到日出。是的,我的内心充满了恨,因为,我爱这个世界。还没等我把这句话说完,胡八已经欣然打起鼾来。出于某种不可理喻的目的,我把这句话写了一遍,然后我寄给了远在天边的小怜。同时我还在信封里塞了一朵压平的梅花,她不认识我写的字,但是她一定会认识这朵花的名字。正如我所料,我收到的依旧是李贺公子的书信,他只写了一个字——古人云,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哈哈笑了起来,我飞快的回信了。若干天后他会受到我更为简短的信,我说,古人云,朋友妻,不客气。我甚至想象了一会他看信之后气急败坏的表情。

    在天气好的时候,我也独自跑出去做几单生意。腊月初四,我为丝绸店的陈氏兄弟讨回了六百两银子的欠款;腊月初六,我闯进长安斧头帮的总坛,抱着三块金砖胜利而还;腊月十一,我去寻找一个杂耍班子,据说他们欠了别人八十两银子的地头费。当我找到他们的破烂的帐篷时,杂耍班子的大人跑到郊县去讨生活去了,只有两个半大少年在看守着剩余的行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失手。我试图抱走他们的那箱东西作为要挟,而蹲在一侧的一个少年蓦然跃起,当我回过神来,一把短而锋利的匕首正抵在我的喉咙处。

    请你放下。他说。

    我慢慢放下木箱,我笑了,我的右手已经触摸到了刀柄。我知道当我的笑容消失的时候,我会突然向后仰去,在躲过那把匕首的同时,我那把名为半月的弯刀将会在他的左肋划上一道线条优美的伤痕。但是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听见一种类似于丝绸划破的声响,我很清楚,我的脖子上已经出现了一道血痕。他的眼睛又黑有亮,他不带怒气的逼视就酷似小虎的眼神。我选择了放弃,是的,我居然感到了恐惧。同时,我为我感到恐惧而加倍恐惧着。

    从那以后,我遭遇了比失眠更加麻烦的事情,一旦我好不容易睡着了,我就会梦见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比如说我屡次梦见司马龄带着小虎追杀我,司马龄手里还有一把硕大的刀。当那把刀砍进我的肩胛骨的时候,我看见小虎愉快的笑起来,然后我就突然惊醒,他的笑在我的梦境深处慢慢坠落,最后婉约凋零。

    在醒来的时候我依旧心有余悸,我出了一身的汗,我爬了起来赶往如玉楼。对于我而言,风尘之地当属最安全的地方,若干年以前我就意识到这一点。后来在一次醉酒之后我得意洋洋的对珍珠说,你认识司马龄吗?你当然不认识。他是个年轻而有钱的官员。

    老娘我喜欢男人,但是不喜欢当官的男人。珍珠很神气的说。

    你喜欢也没有用。因为他太正经,同时他不喜欢女人。我忍不住大笑起来,所以他根本就不会跑到青楼来抓我。

    你很怕他?你是他的仇家?珍珠说。

    不,我不是他的仇人。我愉快的说,非但如此,我还帮了他一个大忙,我送给了他一个他喜欢得要死的人。

    你个老不正经的,你也适合做老鸨了,我知道你一定找了个漂亮孩子送过去了。珍珠在我的胳膊上狠狠的掐了一把。

    我捉住了她的手,我看着她的眼睛,缓缓的说,你错了,他也不喜欢男人,他是一个傲慢的怪胎,他只喜欢自己。所以,我就送了一个和他长得很象的孩子。或许他现在还不知道,我已经成为了他的仇人。

    这时我突然打了一个冷战。我想起了最初见到小虎的那一幕,我知道自己当时的震惊,我也知道这个天大的阴谋是如何在瞬间萌生成型。在此时此刻,在长安的某个房间的暖衾之下,那个内心孤独的司马龄应该正拥着小虎安然的睡眠,他的梦境里当然不会出现嘿嘿冷笑着的我。假如我再多一双眼睛,我甚至应该看到司马龄初见小虎的那一幕,我应该可以看到他万分惊讶的表情,我应该可以听见他在内心深处发出一声绝望得宛如落叶的叹息。命运无处不在,而聪明如我者只能在这样的夜晚独自偷欢。

    我揪下珍珠的一根头发,她生气的打我的手,她认为我一不小心又喝多了。我没有理睬她,我把那根头发放在手心里,然后吹了一口气。我说,外面真冷,瞧,它消失了。

    我从来没有告诉别人,我一直隐藏着一个秘密。若干年以来,我在坚持不懈的寻找着一个人,那个人曾经伙同几个同伴流亡到南山庄园,他们叫我第一次见识了血。在某个清凉的早晨,他们身着白衫坐在父亲的竹林之下喝酒。他们一口就喝光了一碗酒,时到如今我还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我有若干敬佩他们的理由。当初他们仿佛在一夜间化为轻烟飘然离去,而如今南山庄园已是一片焦土。我要找到这些人,父亲非他们所杀,却是为他们而死。他们是畏缩着的欠债者,他们欠我一个喜欢在雾气中负手散步的父亲。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甚至淡忘了他们的脸,我只记得一把名叫半月的刀,以及那个赠刀的年轻人,在我的记忆里,他的目光和那把弯刀一样锐利逼人。我幻想过很多的细节,我心情舒畅的想,某一天我会找到他,我把那把名为半月的刀还给他,那把刀轻轻划过司马龄的脖颈,我将看到鲜血。

    我委托了很多人为我寻找那把弯刀的第一个主人,他们之中有整天在长安城街道上游荡的小混混,有闯荡大江南北的镖师,有在长安和大宛之间往来奔走的商贾,也有喜欢浪迹天涯的江湖侠客。他们的怀里都揣着一张纸,上面画着一把古怪的弯刀。然而这些年以来他们都没能找到那个年轻人,不但如此,最后我连他们的消息都失去了,比如说有个受我委托的商贾,他骑着载着货物的骆驼走入了丝绸之路,两个月后有人在另一端发现那只骆驼,它孤独的啃着草皮,而他的主人却不知去向了。

    我可以预感到这个结局。我们都是漂泊不定的人,我们都象候鸟一样在天空中往返奔波,而某一日我们注定死于某个不属于我们的季节。后来我终于失去了耐心,我想起了那个名叫珍珠的女人,同时飞快的联想起她卖匕首的趣事。于是我做了一个怪诞的决定,我要卖掉那把弯刀,我希望有人可以出三百两银子的高价。当听到我的委托时,典当行的孙掌柜几乎把眼珠子瞪了出来。

    三百两银子?三百两银子可以买五十把好刀。他吃惊的说,这把刀一定卖不出去,你在和我开玩笑吧?

    我把那弯刀硬塞给了他。我说,我不是在开玩笑,我只是想和你打个赌,我赌这把刀能卖这个价钱。假如我赢了,你就要学三声狗叫。

    假如你输了呢?他眨了眨小眼睛说。

    那么,你就可以不必学狗叫了。我说。

    春天很快的到来了,我的竹林又恢复了往昔的绿色,我的心情也随之一振。胡八远赴开封去讨一笔大债务,这是他主动请求的,当柳树开始抽芽的那一天开始,胡八就宣布他的腿已神奇般的不疼了。我劝他多休息些时日,而他则卖力的在我面前蹦跳,以显示他是多么的健壮。我的腿已经好了,我总不能象狗熊一样整天躲屋子里吧?胡八精神抖擞的说,而且我也没有象妇女一样有坐月子的嗜好。

    在缺少了胡八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枯燥,竹林之下和如玉楼的那张床就是我整个的世界。无论是在清晨或者黄昏,我依旧在竹林下会见那个名叫小虎的年轻人。其实我也年轻,然而我的额头却爬满了皱纹,我的白发也异常的多了起来。小虎也发现了这一点,他看起来很放松,他说,你看上去很精神,但是你的白头发却多了。

    我无声的笑了。那是个晴朗的早晨,我难得睡了一个好觉,我感觉自己精力出奇的旺盛。我甚至穿上了久违的白色衣衫。我说,看上去你也很精神,你简直让我认不出来了。

    我给你拔白头发,好吗?他小心翼翼的说。

    不。我以一种戏谑的口吻说,我只让女人给我拔白头发。

    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我继续说,司马龄也有白头发吗?你也给他拔过白头发吗?

    他沉默了片刻,说,你曾经告诉我,司马龄叫我做什么,我就应该做什么。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