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放冷枪的人专狙杀逃跑分子,只要你不逃跑,即使那个翘着高高的屁股当作绝世好靶的仁兄,子弹也没有光顾他。
剩下的五个人发现了冷枪的规律,不敢再动,嘻嘻,果然没有事。
进攻不敢,退也不行,黄毛的心就快要爆炸了。他快疯了,冲出大树掩体,立在空地上,对着空荡荡的丛林大声喊:“你妈的,有种的向大爷开枪,大爷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黄毛的中文居然说得很准,连地方俗语也能说出来。
黄毛喊完话,树林立时寂静下来。
枪没有再响,黄毛当然也没有事。
黄毛是这队人的头儿,冷血才不会傻到先把头儿杀了,那剩下的人如果分几个方向逃跑,那他就不能全部狙杀了。
自从和邓报国一齐执行了那次喋血丛林任务之后,冷血已经一年多没有这么痛快地狙杀敌人了。
在商业城喋血奋战时,周围都是无辜的群众,冷血能放开手脚大干一票吗?在血战魔鬼城时,恐怖分子又太不经打,他还没有狠狠地过过手瘾,恐怖分子就灰飞烟灭了。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进行大练兵,冷血还有点儿不舍得一会儿就将他们全部干掉呢。
这时候,南方远处长发的方向却传来猛烈的枪声和爆炸声。
面对鲜血和危险,冷血的热血沸腾起来,兴奋得如行走在云端上,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他的触觉更灵敏,任何丁点儿的危险信息,他那超级的第六感都能捕捉到;他的听觉更敏锐,任何异常的声息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他的视觉更锐利,好像可以看穿已经漆黑的天宇。
冷血如狼般机警地、如豹般敏捷地消失在丛林的深处。
冷血有时候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嗜血成性的变态刽子手,为什么在和平宁静的生活里,他郁郁寡欢,只有面对鲜血,面对危险,面对硝烟,他的精神状态才发挥至极点。
冷血默默地想:难道自己真的属于杀戮世界?难道自己真的喜欢刺激、冒险、喋血的生活?自己要去看心理医生吗?
有一个人见黄毛站在空地没有事,以为冷血走了,赶忙偷偷溜之大吉。谁知,向后跑了不到十步,枪又响,结果不用说,死定了。
但偏偏站在空地的黄毛竟然还没有事,血的教训不能忘,终于没有人敢走了,但也没有人有胆子敢去追冷血。就算叫剩余的4人去追,也无法追起,他们都不知道冷血在什么方位。
枪声一会儿在东边响,一会儿却在西方鸣叫,让他们摸不着北。
只是他们想不到的是,这次,冷血真的离开了,他去和长发那伙人玩狙杀游戏了。
长发领队由南向北搜索冷血的行踪时,听到黄毛的方向不时传来枪声,大手一挥,率队直扑黄毛方向。
丛林的光线越来越暗,在丛林中几乎辨别不出东南西北。长发他们只能根据枪响的声音确定前进的方向,但枪声忽东忽西,忽南忽北,从冷落稀疏的枪声来判断,对方埋伏的人数不多,但从枪响的方位判断,好像对方至少也埋伏了五六个人。
他们糊涂了,不知道对方埋伏了多少人,跑动的脚步越来越慢,全神贯注地据枪警戒着前进。
谁不怕死呢?若黄毛能杀死对方的一个人,最起码自己的安全感就增加一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