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黄埔招生简章


本站公告

    一、本校为养成革命军干部军官,完成国民革命起见,特续招入伍生,施以军事预备教育。

    二、入伍生期限六个月,期满后甄别及格者,升入本校为学生,修习军事学术,一年毕业。

    三、投考者须于八月二十五日以前,持二寸半身相片三张,中学或与中学相当之学校毕业文凭,及党证或各地区党部之介绍书,分赴广州“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本校驻省办事处”,上海“中国国民党上海执行部”报名(党证报名时验发还,文凭试毕发还)。

    四、投考者之资格如下:

    A、年龄:十八岁以上,二十五岁以内。

    B、学历:旧制中学毕业及与中学相当程度之学校毕业。

    C、身体:营养状态良好,强健耐劳,无眼疾、痔疾、肺病、花柳病等疾害。

    D、思想:中国国民党党员,能了解国民革命速须完成之必要者,或具有接受本党主义之可能性,无抵触本党主义之思想,有本党党员之介绍者。

    五、试验之种类:

    A、学历试验:按旧制中学修了之程度出题,求笔记之答案。

    B、身体试验:准陆军体格检查之规定,分身长、肺量、体重、目力、听力等项。

    C、性格试验:用口试法,观察对于三民主义了解之程度和性质,志趣、品格、常识、能力等项之推断,及将来有无发展之希望。

    六、在广州投考者,无论从何地来试,录取与否,均不发给川资,在上海、开封取录者,则给与川资来粤。

    七、入队后,服装、书籍、食费、零用,概由本校供给。

    八、本简章之外,关于试验手续、课目调制、成绩等,另有细则。

    机构设置

    军校由六个部门组成:政治、教育、训练、管理、医学和补给。

    军校分步兵、炮兵、工兵、辎重兵、宪兵、政治等科

    分校

    潮州分校长沙分校洛阳分校(中央军校第一分校)武汉分校(中央军校第二分校,后迁移至湖南武冈)江西分校(中央军校第三分校)广州分校(中央军校第四分校)昆明分校(中央军校第五分校)南宁分校(中央军校第六分校)西安分校(中央军校第七分校)湖北分校(中央军校第八分校)迪化(现在的乌鲁木齐)分校(中央军校第九分校)凤山分校(中央军校第十分校)

    校训校歌

    校训“亲爱精诚”是由蒋中正亲自拟选,孙中山在开学典礼时宣布的。校庆日定为每年的6月16日。

    黄埔军校校训――亲爱精诚

    1924年制定的《陆军军官学校歌》:

    莘莘学子,亲爱精诚,三民主义,是我革命先声。

    革命英雄,国民先锋,再接再厉,继续先烈成功。

    同学同道,乐遵教导,始终生死,毋忘今日本校。

    以血洒花,以校作家,卧薪尝胆,努力建设中华。

    1926年制定延用至今:

    怒潮澎湃,党旗飞舞,

    这是革命的黄埔。

    主义须贯彻,纪律莫放松,

    预备作奋斗的先锋。

    打条血路,引导被压迫民众,

    携着手,向前行。

    路不远,莫要惊,

    亲爱精诚,继续永守。

    发扬吾校精神,发扬吾校精神!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