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呆了几个月,终于要回家了。
第一次坐飞机,好几次开口问我,能不能开窗透透气。
我在他旁边觉得很丢脸。
二
午餐时间,空姐问我们是要中餐还是要西餐。
我和三叔都要了中餐,就Sean说要西餐。
不一会,空姐回来,说了声抱歉,西餐已经没有了,要中餐可以吗?
问中餐有什么?
对方答,米饭和面条。
说,那我要面条,再给我加两份牛排。
我看着他漂亮自信的面孔,真的好想、好想哭。
三
终于熬到下飞机,不用再忍受别人好笑的目光。
看见爸还有他的跟班挤在出口处朝我们挥手,我开心得忘乎所以,正要飞扑过去,不小心被东张西望着跟上来的Sean踩到了鞋后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摔了个漂亮的狗吃屎。
我对自己说,忍字头上一把刀。
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忍,我完全可以将他扔在大街上,让他自生自灭。
当然,这只是想象。
我一向是有始有终的人。
四
后来我才知道,爸爸之所以让三叔带我去美国散心,不仅是因为妈过世,还因为黑道上有些人和南菁闹得很不愉快――知道全世界每年要发生多少起绑架案吗?两万!撕票率更是高达五分之一。
五
爸有一双贼亮的眼睛,一眼就看出Sean骨骼奇特,经过一番考验,他终于确定他的女儿捡回了一个人才。
“再人才,也得从我的跟班做起。”我向他宣布时,正在狼吞虎咽的他冲我笑得很菜烂。
桌上,七八只空盘子在叠罗汉。他真是个饭桶。
六
想要隐瞒我是社团头子宁天诚的女儿,就不能在我身边塞两个大胸肌保镖,所以Sean做跟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着我去上学。
在这之前,他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沈时久。
沈是Sean的谐音,时久是出自“待到天长地久时”,这句话被刻在了一只银质的打火机身上,那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一件东西。
七
我们一起上初中一年级。
他15岁的“大龄”成了很多男生的笑柄,认为他一定是个了不得的笨蛋。很快,就没人敢笑了。他用行动向别人讲解了一道数学和哲理结合的证明题:因为A的拳头比B的硬,所以 A的脑子比B的更安全,所以B变成傻子的机会大于A。
物竞天择,匹夫不挡。
低年级的学生畏惧他,高年级的不良学生却奉他为新一届的NO.1。
起初,不管我走到哪,背后都有他的身影。从此,不管他走到哪,背后都有一群女生的身影。
八
当你觉得他无比帅气时,就连他讲的蹩脚中文也成了一种时尚。一时间,到处都有人在模仿他说的“儿”字音,那种场面,就像一群被踩到了狗尾(yǐ)巴的在集体呻吟。
我牙酸,我也想呻吟,却是因为上火。
九
他这个跟班做得很高明,总是存在于以我为中心的方圆五米内,却从没有人将他和我联系在一起。
看看,我那么平凡,他却那么耀眼。
当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下挣扎时,他的普通话正突飞猛进。
当我门门爆红时,高年级的书本对他已是小菜一碟,于是他从跟班一跃成为我的兼职家教。
但我总是学不好,因为心思不在这上面,我是常天诚的女儿,未来我已经看得见,所以少了很多努力。
沈时久学会很多新词后,就对我说:没有文化的流氓顶多就是盲流,有文化的流氓早晚会成为上流。我气得找不到词,只好骂他下流!
十
初潮发生在初一下半年,根据过来人的经验,我已经猜到怎么一回事。这是十分羞人的事,我坐在位置上像是被定住一样全身僵硬,一直到下课,依旧保持着雕塑式的姿势。
他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很容易看到最前排的我。
那时候,心有灵犀似的,他朝我走过来,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披在我身上。15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八的个子,所以他的制服很长,正好能遮住我整个屁股。
这一举动太突兀,引来了同学们的唏嘘声。在那些猜测窃笑的目光中,他突然用两只手捧住了我的头,一个略显干燥的吻顷刻间压在了我的嘴上。
我呆住了。
全场男女生开始暴走,推翻了之前那个正确的猜测:为毛是她这个黄毛小丫头?一点也不配嘛!
他用这种方法掩护我撤出了教室。到了门外我这才醒悟过来,我的清白和我的初吻在这一天英勇就义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