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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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老死床上,不如裹尸而还!”

    金属的敲击声让人莫名的紧张,不久汝水关一万人马就站在了沙场之中。沙场四周燃着火把,但是依旧很幽暗,我站在校台高处,脚下是那个传令兵的尸体。

    “下面站着都是我荆楚的男儿吗!”我喊道,

    “是!”一万人回道,喊声将这火焰震得颤抖。

    我将那个传令兵的尸首抬起,“这是我们的兄弟,可是我连他的姓名都来得及没有问!他告诉我,如今我们的王,被宋国人围在雠县,我们应该怎么办!”

    “勤王!勤王!”喊声可以将山岳撼动,

    我撕开那传令兵的牛皮盔甲,“看看宋国人对我们的同胞都做了什么!”

    我的士兵愣住了,他们大多没有上过阵,没有见过那种血肉粘在一起的伤痕。我啸道:“怎么不答话了!难道你们怕了吗!”

    宛春先吼道,“没有!”接着,众人都吼道:“没有!”

    我仰天大笑,

    “荆楚千里,寸土不让;

    有熊男儿,自古当强。

    汉水东去,授我发肤;

    卫我家国,战之以颅。

    金古鸣兮,剑戟出砺;

    血染衣兮,如瀑如菊!”

    我喊着一句,士兵就跟着一句,我知道现在士兵的斗志已经到了极点。

    我高举着我的戈,“各位兄弟,可信得过我屈完!”

    众人都吼道说相信我,我接着道:“若是信得过我屈完,那可听我命令!”

    “如违军令,甘愿领死!”

    “好!宛春听令!!”

    宛春抱拳出列,躬身道:“儿将宛春听令!”

    “命你令汝水关九千兵马,渡过汝水直到拓城!援助斗令尹拿下宋国国都商丘!”

    宛春一愣,我喝道:“还不接令!”

    “儿将接令!”

    “骑兵营留下一千精壮兵马供我调配!那一千人只配发三日干粮!轻装上阵!”我朗声道,可是士兵对我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不明白,一时间全都愣住。

    我轻声一笑,厉声问道,“怎么!你们信不过我!信不过我这个楚国第一名将!”

    “属下不敢!”所有的人都跪了下去,

    “好!即是如此,大军今夜开拔!”

    三军正在整行,准备开拔。

    “义父!”宛春闯入我的帐中,

    “怎么?”我穿着盔甲,这么多年了,这盔甲还是如此合身——我没有长出赘肉。

    “您要一个人犯险去勤王?”

    “你也不信义父?”

    “不是……可是,太险了!”

    “我汝水关只有一万人,就算全部去勤王……长途奔袭,而公孙固是以逸待劳——依旧没有胜算!我知道子目夷此人虽然爱出险招,但绝不是莽撞之辈,他居然只在商丘留那么少的兵,必然还有后手。他以为我会将全部的兵力都去勤王,所以敢如此犯险,你现在去支援斗谷於菟,公孙固必然回撤!”

    宛春听完后,只是愣在那里,我看了看他,脸色发白——是啊,他还没有真正上过阵。我拍了拍他的肩,“你记住,只要你把那九千人安全的带到商丘,王、义父还有楚国都安全了……”

    宛春点了点头,声色黯然,准备出帐,却有回头问道:“义父,你是不是象当年汝水关勤王那样去救王?”

    我叹了一口气,宛春对我的事迹总是那么清楚,“是吧……”

    宛春低着头不语,双手捏得很紧。我皱了皱眉,“你想说什么?”

    宛春抬起头,“义父,你与王是不是有仇?”

    我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别人都这么说……要么你立了那么多大功,王却不把令尹之位交给你?还有,王为什么要裁了汝水关的军?”

    我没有说话,我和王之间岂是一句“有仇”就可以了结的呢,我们之间有太多的纠缠。宛春见我不说话,似乎觉得自己猜对了,低声道,“义父,不如立太子为新君!”

    我回头瞪着宛春,“畜牲!住口!”宛春从没有见过我对他发狠,吓得跪了下去。我看着他,叹了一声,拿起自己铜戈,抚着那根银衫木,“春儿,你记着!作为军人是没有资格去恨的……因为军人的罪孽太重!只有守住这片土地,才能恕罪!现在废王就等于害了楚国千万人的性命啊!”

    渡过汝水,我就与宛春分兵了,春儿走之前已然不放心我,我望着汝水,只是笑笑而已——汝水这次能不能带给我好运呢。

    泓水之畔,我的一千人准备悄悄潜渡,

    “地图……”我对着我的副将说道,

    副将递上图,我看了一眼,忽地惊道:“雠县夹在汜水和泓水之间?”

    副将惊讶的看着我,这等地理,我作为楚国第一名将自然了然于胸,怎么会多此一问。可是我心里想的却是另外的事。

    “你命中泛木,与水则活……不过有一天,你被困在两水之间……那就是你的死期……”

    “我到此为止了吗?”我惨笑道,“也罢!渡河!”

    我知道王很危险,渡过泓水之后,离雠县只有三百多里,要是急行军的话,一天就可到达。可是那样疲惫的一千人是无法勤王的,我忽地想到子目夷与公孙固诈立宋公的法子。于是,我要求我的一千人好吃好睡,轻装轻行,并且放出风去:“说屈完想要立太子,而不想救王。”我要让公孙固觉得杀了王也没有用,这样公孙固会觉得不如多留王几日,因为王被围久了自然会有朝堂之人给我施压,让我去救。

    两天之后夜里,我到了雠县。探子回报,王被围在一处洼地,洼地中部有一个小湖。因为湖水很清,当地人叫他明镜湖,我微微放心——这样公孙固断不了王的水源。洼地的东西两侧都有一条小道,都可以进入洼地——从哪里进,哪一条道守备稍弱,我琢磨着。

    已经是晚秋了,凌晨我看到一队一队麻雀在那片洼地盘旋。我忽地心念一动,麻雀定是去吃公孙固的粮草去了,那么哪里麻雀起落的越是频繁,那那里的兵马就越是多。

    我望天,借着曙光发觉,东边的麻雀起落很是频繁。我看着看着心里打定了主意,“传令,我们绕到东边去……”

    “东边?”

    鸡鸣寅时,所有的士兵都将马蹄用布包住,我带领着这一千骑兵绕过山丘,准备向东边的山谷小路发起冲锋。

    我看了那山谷一眼,感觉到很像多年前的汝水关,难道真的是宿命,我成名战和亡身战出奇的一样。麻雀还在不住的起落,我听说麻雀不只吃粮食,还吃死人。

    我骑上坐骑,我的士兵也上了马。将我的铜戈高高举起,他们却将铜戈平放着,正对着前方——这样冲锋时就可以直刺敌人。我望了我的铜戈一眼,在晨曦中,我忽地觉得那种青色是如此苍老,如此厚重,如此没落。我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只要我劈下铜戈,就是发令向公孙固的包围圈发起冲锋。

    “这一千要死多少人啊?”我想着,我忽地一惊,我居然会在战前想起这种事来。我自嘲的笑笑,握紧了戈。

    “不死人总是好的……”我的心中有人喊着,我微微的闭起了眼睛,“幽儿……我会守住这片土地的……”我叹道。

    “将军还不发令吗?”我的副将疑惑道,

    我才回过神来,刚要劈下铜戈发出号令,却听山谷有人笑道:“将军果然奇才,在下若是再晚一步,将军怕是就要冲进大营了……”

    那声音很老,但是语调却很年轻,像是调侃——就像是街上的小混混在调戏姑娘。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