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疯狂的三菱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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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慎只顾得欣赏着周围的风景,一不留神迎面跟人撞了个满怀。对方是个酒鬼,已经喝的酩酊大醉,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刺鼻的酒味,看其气色是常年沉溺于黄汤当中,身体早被酒给掏空了,被曹慎这么一撞便摔得个四脚朝天。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我刚才没有看见你……”曹慎歉意连连,伸手想要将对方扶起来。

    “老大,快过来帮忙啊!有人欺负我!我快被打死了!”那个酒鬼像癞皮狗般躺在地上,毫不理睬曹慎的赔礼道歉,一个劲地大呼小叫着。

    周围的行人见有热闹可看,都纷纷地围拢了上来,将两人围在了中间。

    曹慎自幼跟随花愈和尚学习,没有任何社会经验,遇到这种情况顿感手足无措。与人侃谈经史子集,抑或与人比武较量,又或医治疑难绝症,曹慎都可以轻松应对,可是却没办法对付眼前这样的赖皮狗。

    就在这个时候,人群忽然被分开,五六个光着膀子,满是纹身的青年走了进来,每个手里都拎着啤酒瓶子。

    这几个人观察了一下现场,立即将曹慎围了起来,前后左右围的死死的。其中一个剃着光头,脖子上纹着一只蝎子的男青年,胸口有几处长长的刀疤,显然是几个人的头头。

    蝎子青年同样也是喝的醉醺醺的,伸脚踢了踢躺在地上的酒鬼,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鹞子,他妈的,你鬼叫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别怕,有老子给你撑腰!”

    那个叫做鹞子的酒鬼摇摇晃晃的爬起来,伸手将曹慎指给蝎子青年看:“老大,就是他欺负我,我原本走的好好地,他上来就把我给放倒了。”

    蝎子青年一听就火冒三丈,大声骂道:“你他妈的有种啊!居然敢欺负老子的手下,是不是活腻歪了?还是在老子地盘来立棍?兄弟们上,给我狠狠地修理他!”

    所谓“立棍”是一句北方黑话,大致意思是指到一个地盘上建立自己的威信和势力,具体手段通常都是通过暴力搞件大事出来,以震慑这个地盘上的所有人。曹慎不懂社会上的黑话,正在琢磨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几个混混同时挥动着手里的啤酒瓶,龇牙咧嘴地冲了过来。

    不过是不小心撞到了人,该赔礼的也赔礼了,该道歉的也道歉了,对方仍然如此的不依不饶,这让曹慎委屈到了极限。眼见着蝎子青年手里的酒瓶迎面砸到,曹慎连忙一个侧身闪过,连忙说道:“君子动口不动手,咱们有话好说!”

    “说你妈的了个逼!”蝎子青年见一击不中,顿时就发起飙来,手中的酒瓶又向着曹慎迎头砸去。

    这些混混根本没有经过任何辛苦的修炼,打架只讲究三个字“稳、准、狠”,并无技巧和套路可言,以曹慎的修为当然不会被他们砸中。但曹慎不想伤害到对方,否则只要轻轻一掌,就可以让几个人非残即伤了。

    曹慎的身体宛如水中游鱼,又好像是穿花蝴蝶般,迅捷无比地在几个人之间穿梭着,几个回合下来,几个混混连曹慎的一根头发也碰不到。

    旁边围观的群众见多了普通的殴斗,虽然其中不乏令人热血沸腾的,却从没有见过这样有技术含量的,结果一时间居然忘记打电话报警,反而津津有味的继续观战。

    又一次躲过了混混的攻击,曹慎眼见着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实在不想继续逗留下去了,于是双脚轻轻一点,身体宛若纸鸢般,轻若无物地从众人的头顶跃了过去。

    眼见只有在电影电视剧中才能出现的场面,那几个混混先是目瞪口呆,紧接着纷纷揉了揉朦胧的醉眼,随后竟然不知死活地紧跟了上来。

    曹慎露出的这一手激发起了混混们的斗志,他们狂性大发,务必要干掉这个来去如风的怪人。蝎子青年脚步踉跄地追上前来,嘴里骂骂咧咧:“操你妈的,你他妈的不要走!老子今天不砸死你,老子就是你媳妇下的!”

    曹慎自幼失去了父母,所以才会跟随师父花愈和尚长大,最嫉恨的便是被辱及长辈。蝎子青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言不逊,终于将曹慎激怒了,曹慎将手里的油纸伞连连点动,几乎就是一眨眼间,几个混混几乎同时被点了穴,保持着各异的姿势站立在当场,双眼圆瞪,表情茫然,好像是一尊尊雕塑。

    围观的群众本来就已经被曹慎的身手吸引,此时见到如此的场面,当场便被惊呆了,一个个瞠目结舌的站着。

    过了许久,有人讷讷地说了一句:“这是表演吗?还是行为艺术?”

    尽管这是第一次与人真刀真枪地对战,而且很轻易地获得了完胜,曹慎却没有丝毫兴奋之情。师父花愈虽然是个酒肉和尚,但是深谙佛理,并将其教导给了曹慎。所以对于曹慎来说,武学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强身健体的方法,而不是打架搏击的手段。

    曹慎不知所措的愣怔了一会,回过神来后将油纸伞夹到腋下,正要准备离开,却听远处传来了警笛声,两辆猎豹警车急速地行驶过来。

    并不是所有的群众都只顾着看热闹,有一个老大爷拨通了报警电话,称这里出现大规模群殴。

    警车停下来后钻出几个高大魁梧的警察,和现场的群众了解了一下情况,接着两个警察夹一个,连同曹慎以及那几个混混一起塞到了警车内。

    警车在市区内飞速地前行着,车厢内沉默无语,安静的连掉一根针都听得清清楚楚。曹慎游目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很注意的观察着这座大城市里的一切。

    曹慎因为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不觉警察有什么可怕的,但那几个混混的脸色可就是姹紫嫣红了,他们不是真正有身份的黑社会,更做不到遍吃黑白两道,没事的时候在街头充一下老大,敲诈一下过往路人还可以,可要是有真的落在了警察的手里,少不了要被严厉惩处。

    更加重要的是,几个混混的穴道仍然被封着,浑身上下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们拼命努力想要活动一下,结果累得满头大汗也无法动弹一下小指,为此差点当场就哭了出来。

    这些警察也感到有些异样,往日想要平息殴斗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这一次却毫不费力的就将所有混混擒获,对方不但没有一点反抗和不服的表示,竟然像是可以被轻易操纵的傀儡。

    曹慎所坐那辆警车副驾驶位置上的警察,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香烟叼在嘴里,点燃后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然后问曹慎:“老弟,瞧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身手不错啊!听围观群众说,只是随便挥动了几下雨伞,就让那几个混混动弹不了了,你这是什么招数啊?”

    警察说罢又摸出一根香烟,伸手递给了曹慎,脸上微微有些疑惑的神色。

    曹慎接过警察递过来的香烟,伸手指了指那几个如泥坯菩萨般呆坐不动的混混,解释道:“哦,是这样的,他们是被我点住了穴道,除非有我独门的解穴方法,否则四十八个小时内,他们一动也别想动。”

    警察闻言,脸色骤然一变“点穴?”

    曹慎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让人无法怀疑是在说谎或者吹牛:“是啊。”

    这个警察曾在特种部队服役,转业后才当的警察,各类格斗擒拿的功夫早已炉火纯青。让他一个人对付这几个混混,自然是可以轻松获胜的,但是像曹慎这样点穴的功夫,他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看到过,在现实生活里是闻所未闻的。

    事实上,如果不是今天亲身经历了这个案子,这个警察是断然不肯相信世上果真有这种功夫。

    在震惊之余,警察的内心不禁有些暗自庆幸,今天他本来是应该倒班休息的,因为实在没什么事情可作,所以到单位找同事打牌消磨时间,在接到报警之后便亲自带队赶来。

    他是一个老警察,工作经验丰富,为人谨慎,到现场之后首先想到的是向围观群众了解情况,知道了谁是闹事者而谁又是受害者,所以对曹慎的态度非常客气。要是换作局里当班的几个愣头青一般的年轻警察,很有可能会二话不说的将曹慎也强行抓捕起来,这样一来就可能酿成一场冲突。

    现在的社会不比从前,警察也不敢轻易的耀武扬威,一旦出现百姓以武力对抗的局面,可能引发的影响和连锁反应,绝对不是普通警察能够承担的。

    就在这个时候,警车行驶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辆明显经过改装的三菱跑车以七十码的速度猛然从一旁的道路中窜出,如同一头发情的公牛般,笔直地向着正常行驶的警车撞了过来。

    警车内无论是警察还是那几个贼眉鼠眼的混混,同时都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呼,负责开车的那个警察想要打方向盘避开,然而却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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