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多是山岭地带,其中有一座无名小山,山头非常低矮,加之缺乏险峻秀美的景致,所以说起来是很不起眼的。只是这座山却也有特别之处,那就是形状圆圆整整的非常规矩,颇似半边女性贴身衣物,倒扣在一马平川的沃野当中。
山顶的正当中是一间破落的小庙,兀立在那里,恰似女人乳头,因此这座山俗称奶头山,庙则被民间戏称为奶头庙。
按说这样的戏谑对神灵是不敬的,不过这不能说明附近的居民普遍信奉唯物主义,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大家都不愿意到这里来上香许愿,因为实在不敢相信这里的酒肉和尚。
虽然说如今真正的有道高僧少之又少,和尚吃肉喝酒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人们也不会太过在意,但到庙宇烧香拜佛无外乎祈福消灾,而到奶头庙这里来却往往会让所祈祷的事情发展得出人意料,这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例如说有人到这里来求子,过些日子老婆还真就怀孕生产了,但是一做亲子鉴定才发现,孩子的亲爹是隔壁的无业游民王二狗。
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奶头庙的这种破落景象。
不过山上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草木在这个季节郁郁葱葱,夜晚微风吹摇着,让枝叶发出一阵阵浪潮般的沙沙声响来。奶头庙大殿内的四角蛛网盘结,就连佛陀的神像都很久没有擦拭了,上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间或有两只老鼠跑过。
如果佛祖看到这座庙宇的惨状,恐怕也会失声痛哭出来的,只不过这里已经被佛祖遗忘了。
大殿那满是厚厚灰尘的地面上,随意的摆设着两个蒲团,一个肥头肥脑,身穿一套破烂袈裟的胖和尚,手里拿着一个烹调刚好的猪头正啃的津津有味,啧啧有声。他不时地翻着那双金鱼眼,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一个年纪大约在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胖和尚啃完了猪头之后,表情极为贪婪的舔了舔沾有肉屑的骨头,嘴角坏坏地抽动了几下后,搓了搓肥厚的手掌说道:“我说我这乖徒弟啊,你上山已经有十年了吧!这些年来,和尚我虽然吃了你大概上千斤猪头肉,可是我身上的这点本事,也快被你掏空了!”
年轻人毕恭毕敬的说了句:“是吗……”
“当年我是贪图你做得一手美食,而且为人乖巧懂事,才收了个你这个俗家弟子。这些年下来,你在各方面的造诣已经青出于蓝,有你小子继承老衲的衣钵,也对得起我那死鬼师父的在天之灵了。所以从明天起,你就可以下山了。”
年轻人早就有预感,今天将会发生改变自己一生的事,但是听到和尚的这句话仍有些难以接受。他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惊恐地问道:“师父,你要赶我走?”
“什么赶不赶的,怎么说的这般难听?!”和尚摸了摸锃明瓦亮的脑袋,然后将脖子上的佛珠摘下来放到了怀里:“只是你我师徒缘分已尽,你继续留下去无益,而且老衲也打算云游去了!”
年轻人吞吞吐吐的请求道:“师父,不如你带我一起走吧!山下人心险恶,徒儿怕……”
“人心险恶又有何妨?难道因此,你就要一生都避在这荒山野岭?”
年轻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把头低了下去:“这……”
“莫要忘记古时寒山拾得两位高僧的对话,寒山曾问拾得:‘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又如何处之?’拾得答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再看他。’”
年轻人小心翼翼的问:“师父的意思是要‘忍,’但若是忍没有作用呢?”
“那就‘修理他’!”和尚笑了起来,告诉年轻人:“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世人贪婪蒙昧,有时当用雷霆手段,以当头棒喝!”
“话虽如此,但我们毕竟是出家人……”
和尚看出年轻人其实是不愿意离开自己,于是又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莫说你没有受戒,就算是个真正的出家人,也不是真的要避开红尘,在出世之后必要重新入世,以帮助和超脱世人!那些整日躲在庙里敲钟的,其实都是些在俗世混不下去的人!”
年轻人轻轻点了点头:“徒儿知道……”
和尚指着大殿中的佛像说:“不要忘记,地藏王菩萨之所以不肯成佛,就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宏愿,所以他才在佛祖面前发誓‘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年轻人恭敬的看了一眼佛像,小心翼翼的提出:“师父,我一直以为那是释迦牟尼佛……”
“哦……对了……为师的忘记了,我佛慈悲,罪过罪过!”虽然口念“罪过”,但是和尚却没有一丝愧疚之色,而是接着对年轻人侃侃而谈:“所以为师的让你下山历练一番!”
“哦……”
“这也可以让你将自己所学加以施用!”
和尚的这番话很简单,却激发了年轻人的雄心:“徒弟也想要学有所用!”
“这就对了!”和尚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略有些遗憾地说:“老衲我为了教好你这个徒弟,已经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逗留了将近十年,也是时候享受一下花花世界了!”
年轻人对师父的不羁早已经习惯,只是微微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
和尚擦了擦脸上的油渍,从身后摸出一个包裹,放在年轻人面前,郑重其事地说道:“为师身无长物,只有日常用来行医的东西,已经全部都放在这里面了。你要好生的保管,切记不可丢失,更不可在其他人面前显露。”
和尚说罢站起身来走到庙宇之外,年轻人虽然很是不舍,但也知道自己挽留不住。他紧随在和尚后面,追问道:“师父,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其实和尚已经把该说的全都说了,年轻人也完全知道了师父的心思,提出这个问题只是想要多听听师父的声音。
和尚回过头看了看年轻人,目光中充满了慈爱:“师父告诉你,要一生记住一个字,那就是‘侠’!曹慎,什么时候你真正理解了这个字,什么时候就是我花愈和尚真正的传人!”
花愈和尚双脚在地面轻轻一点,便如同一只大鸟般腾起,飞快地消失在夜色中,硕大的身躯竟然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曹慎打开面前的包裹,只见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透明的玉夹,里面排列着长短不一的八十一枚金针。玉夹旁是块黑黝黝,酷似顽铁的牌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雕刻有许多文字。由于年代久远,很多地方严重磨损,已经无法看清全文了。
曹慎恭恭敬敬地向着花愈和尚远去的方向磕了几个头,然后收起玉夹以及铁牌,转身走出了大殿,恋恋不舍地向着身后的奶头庙看了几眼后,飞快地消失在夜幕当中。
原本静籁的夜空,突然间风急雨骤起来,似乎在暗示着曹慎的入世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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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位于沿海地带,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是繁荣无比的大都市。
此时正值初春,月色皎洁而安详,寒风阵阵不时刮过,天气多少还有些寒冷。
在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月色下的街道灯火通明,无数趁着夜色观光的游人,或者那些闲得无聊的市民,在繁华的街道上三五成群地徘徊着。
远处街道的彼端,缓缓地走来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的年轻人,身材高大,丰神俊朗,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出尘之气。他身穿一套淡灰色的半旧唐装,手持一把制作精美的油纸伞,显得有些另类,跟周围人的打扮格格不入,就好像淤泥中的一朵莲花,又或者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火,在人群中显得无比的醒目。
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让年轻人感觉很是不自在,微微地皱了皱眉头,脸上掠过一丝阴霾,脚下同时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这个年轻人正是曹慎,自下山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了,一路上信马由缰地四处逛荡着,既没有目的地,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不过倒有不少收获,那就是多少熟悉了俗世。
虽然花愈和尚离去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财物,曹慎倒攒有些私房钱,可以勉强维持盘缠和生活花销。
当来到S市之初,这里的繁华程度让曹慎感到震撼,一切都远超出了想象所及。高楼大厦插空而立,车水马龙,行人如织,比曹慎以前所在的穷乡僻壤繁华了不止百倍。
曹慎游目四顾着周围的环境,嘴里一个劲儿的感慨着:“果然繁华,胜似仙境!难怪师父他老人家身为出家人,还一个劲儿的念叨着红尘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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