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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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代,有个姓是件惊天动地的事,比拿美国绿卡还难。轩辕黄帝有子二十五人,得姓者才十四个。贵族们还不够分呢,一个研究种地的家伙,被赐个姓,算是洪福齐天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姓的。有了姓,则意味成了贵族,就可以直接统治一块封地。“姬”姓的后稷的封地就在今陕西武功县一带。

    大舜给治水有功的F4组合颁布了姓,就在大禹的催促下高高兴兴地下台死了。大禹开创了虚无之中的夏朝。

    后稷懂得与时俱退,为了不给大禹家族捣乱,当商祖子契东迁去了山东,后稷也西迁去了陕西渭水流域,而伯益勇敢地留了下来,接大禹的班当了三年见习天子以后,被大禹地儿子夏启干掉。这都是以前说过地事情了。这也就是F4的最终结局。大禹开创了夏朝,子契的后代开创了商朝,后稷的后代开创了大周,伯益的后代建立了秦朝。

    后稷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因为他的姬姓后裔们呆在西部,没有闲着,他们顽强地摸索着,正在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大周。

    到了商朝末年的“坏蛋”商纣王时期,种地英雄后稷的后裔已经传到了第十三代孙,即是老谋深算的“姬昌”。

    姬昌领着大伙在陕西岐山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大力发展农业。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所以现在叫凤鸣,属于宝鸡地区(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一百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虽然姬昌的爹,武功赫赫的季牧师(季历)被商王文丁杀害,含冤而死(事见前文),但是姬昌轻易不敢发作,因为他所领导的周方偏在西陲,相对落后,不敢直接跟商王朝叫板。周方的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它的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姬昌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同样另一个成语“画地为牢”也说明了周国监狱系统的不成熟。这些都体现了当时“周方”社会的原始性,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于歌颂姬昌仁义爱民,轻刑布德。其实一个国家刑罚的完善程度反映了它文明的程度,这些“仁政”只能说明姬昌的社会还停滞在神农时代的水平罢了。

    若干年后,周人入主中原,才算搞出了完备的法令。他们把商王朝的五刑体系加以学习和继wWw.承,终于织成了细密的法网,规定可判脸上刺字的情况有一千条,割鼻子的有一千条,砍掉一千条,去势的三百条,砍头二百条。《尚书?吕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看这架势,丝毫不比他们所讨伐和批判的商王们手软。历代商王所能想到的各种人体细部和关节,周王朝也都利用上了:杀头、割鼻子、去势、砍膑、刺字、锅烹等等,一样也不比被它指摘为“暴虐于百姓”的商朝(含商纣王)少。不过,“WWW.soudu.org凌迟”这种最残忍的刑罚,当时还没有发明,总算是给后世的皇帝们留下了一点施展创才华和创造力的空间。

    姬昌在岐山居住的房子也颇原始,接近于神农时代,根据现在的遗迹显示,多数是坑屋。不过西伯不住这样的地方,他是地面建台子,台上竖起宫殿,宫殿屋脊还盖了瓦,但仅限于屋脊,其它屋顶部分还是茅草和泥(因为瓦太多了会把房子压趴下)。从考古上看,这些瓦似乎是周方唯一领先商王朝的地方。

    中国空间辽阔,战略纵深很远,在冷兵器时代商纣王无法密切干预陕西黄土高原上的周方国。于是纣王请了中环的一位诸侯――“崇侯虎”先生,作为自己的耳目,盯着外环的周方国姬昌。

    崇侯虎不是生人,老百姓喜闻乐见:他面如锅底,海下一部落腮红髯,两道黄眉,金睛双暴,喜欢厉声大叫,在《封神演义》里被叫为“北伯侯崇侯虎”。其实,“崇侯”就是他的官爵,意思是崇国的诸侯,虎是他的名字。而《封神演义》作者弄出个“北伯侯崇侯虎”,一人搞了俩官,没道理啊。他在《封神演义》里还动不动就一声炮响,提刀上马,冲出帐来,倒也热闹。那时候就发明放炮的火药了?!

    与“北伯侯崇侯虎”同一级别的就是“西伯侯姬昌”,不过这也是概念错误,“伯”是对外环方国领导人的称呼,“侯”是中环诸侯领导人的大号。说“西伯侯姬昌”,又是伯又是侯的,到底算哪个。总之,明朝的这位“许仲琳”老先生的书,挑剔起它的《演义》的错来没完没了。即便是写神话,也不能犯历史常识错误阿。

    崇侯虎在自己的封国(陕西户县地区)得到谍报,从他往西不远处,岐山下的姬昌在大行仁义。插一句的说,我们这里也得严谨,以免落得跟“许仲琳”一样。其实我前面说“姬昌”俩字,也是犯了常识性错误。当时的姓并不放在名前面连用,就像商王族的“子”姓,不能放在纣王的名“受”前面连称“子受”一样。“子受”、“姬昌”都是错误的。姓在当时属于一整个家族的徽记,我们只能说周是姬姓国家,但不能把“姬”冠在人名前。同样叫秦始皇为“嬴政”也是错误的,应该叫他“秦王政”或者“始皇帝”。对于“姬昌”只能叫他“昌”,或者叫他的官号“西伯”,叫他“周文王”他也会很高兴――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封的,想跟商纣王平起平坐。

    不管怎么样,西伯自称为王,野心不小,想当老大。另据《左传》记载,周文王发布过“对于逃亡者要进行大搜捕”的政令。人逃亡了,就没人上税和服兵役了,所以周文王禁止人们迁移和逃亡,以便征军征税。这是走半军事化的路子。作为一个资源极其有限的弹丸小国(周方国东西长约70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都在岐山脚下),它一定是把所有财富投入军队建设而不是广施于民,才能迅速发展出强大的军事力量。我觉得周文王应该是节省每一个从老百姓身上收取的贝壳取去奉养超出那块土地所能承载的军队(而不是史书所写的去开敬老院),这才差不多可以与商王朝政府军兵力匹敌。

    不过,后代学者们还是硬把周文王的周方国描述得温馨晴朗、仁厚施惠,连无主的尸骨得到政府公款的掩埋,国家天然植物园更是对外开放,随便人们进去打猎砍树占公家便宜,又免征市场交易税,让商人们发财――这多是后代学者的美化,周文王如果真这么干的话,只会导致国家税收支出太大,更不够养军队。可据说周文王还自掏公款,把老年人都送进敬老院(这就又在消耗他的小金库)。上述所谓文王行仁义的记载,见于《吕氏春秋》:“周文王使人扣地,得人之骸,吏以闻文王,文王令葬之。”《孟子》:“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

    后代学者们美化说,在周文王的仁义感化下,老百姓都留出很宽的田塍(念成),互不侵犯。犯人们比老百姓更自觉,立在画的圈子里当坐牢(画地为牢)。邻居的虞、芮二国之人为一块田地的归属问题产生了争执,跑来找周文王评理。他们一进周国的地界,看见这里的耕者都相互谦让,农夫们对于有争议的地界都推来让去,谁也不肯要,结果导致这些地干脆都荒了。虞、芮之人看了以后,大为惭愧,说道:“我们所争的,正是人家所耻的,咱就别去现眼了,快回去吧。”于是各回本国去了。这个故事出于《史记》:“虞、芮人有狱不能决,如诣周。入其界,见耕者皆让畔,未见西伯而惭,相谓曰:‘吾所争者,周所耻也。’遂还。这个违拗人类天性的天方夜谭似的故事,我们也不要太当真。倘使周国的民众真是这样仁善乖顺,如此礼仪之邦、温柔祥和之地,该不会整天想着造反,组织起来玩命地去进攻中央吧。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