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皆为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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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笔无神

    原以为写一份答辩状不会太难,因为连“追加第三人”的申请书都创作出来了。可这次不同,几易其稿,不得其果。又找出金科玉律般的那两本书,看定义查案例套格式,结果还是:翻开书什么都懂,合上书什么都懵......离递交答辩状的最后期限只剩三天,可至今还没有一篇令人满意的作品。

    该写的写不出来,倒是给楚贝写了几句顺口溜:

    一纸答辩本不难,

    这回好像有点烦;

    思如泉涌心不定,

    拿笔容易下笔难。

    ......

    楚贝立即“和溜”一首:

    轻装上阵心放宽;

    兼顾原告与法官;

    仔细研读诉讼状,

    闭门思索度难关。

    ......

    叫我闭门思索,原因大概有二,一是战略方针未定,二是战术技巧欠缺。

    战略方针即应诉大纲。方案有两种,一是逆水行舟,坚决反对解除合同,二是顺水推舟,同意解除合同。第一方案虽不轻松但过程简单,特别是胜率较大。第二方案不简单也不轻松,合同一解除,就意味着我不但要如数返还定金,还要拿出钱来支付装修费。但后者的好处在于速战速决,风险不大,一失足也成不了千古恨。

    前几天我同楚贝进行过专题讨论,楚贝说两种方案各有千秋。有一点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无论哪种方案,都要面临善律师“欺诈”的指控。所以眼下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做好反“欺诈”的准备。

    战术技巧即答辩状书写技巧。据查,答辩状并无固定格式,大体上有首部、基本情况、事实、主张、证据及尾部等几项内容,显然这里“事实”和“主张”是关键。

    怎么写?诗歌是我的拿手绝招,但上次在申请书里已经用过了,这回说什么也不能再用。用诗歌写法律文件,第一次是天才,第二次是庸才,第三次就是蠢才了。

    其实昨天我就曾经完成一稿,其中着力描写了“事实”和“主张”这两大关键内容。

    “事实”采用写实的手法,我写到:

    “记得那是一个晴朗无风的早晨。中介老费如约带来了购房者詹三田祖孙三代一家。实际上这个家庭还有一个编外人员,他就是詹三田的未婚女婿善者来。此人给人第一印象是深不可测,眉毛额头锁着疑问,举手抬足透着异常,所有这些都在说明他是一个变幻多端的人。虽然合同上的签名和付款人都是詹三田,而实际上他却成为不用掏钱的真正买房人。那一天,他从我那里仔细听取了一切有关购房的事项,最后斩钉截铁地说:没问题,有无限制条件都没问题......”

    而“主张”则采用了写意的手法,我写到:

    “在得知原告提出解除合同后的那些日子里,我思绪万千,常常夜不能寐,食不可咽。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为了什么呢?......最后我不得不作出痛苦的决定,为了人间的理解和社会的和谐,我将负责任地考虑原告解除合同的意见。同时,我也要坦诚地指出,一旦我同意,原告则应撤除装修,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我也不无同情地告知原告,由于你的自身失误,十六万购房定金只能分文不退了。当然,原告确有困难,我们愿意伸出友谊之手,象征性地表示人道主义精神......”

    写完读了一遍,觉得在逻辑推理与文字表达都不错,只是在标题上缺乏一些力度,于是就在主标题“答辩状”下又加了个副标题:“评原告的起诉状”。又发现篇幅有些过长,恐怕法官大人阅读不便,但想删减又舍不得,看看哪里都重要,于是只好将“答辩状”分成三部分,状中的副标题也就按顺序写成:“一评原告的起诉状”,下面紧接着是“二评”和“三评”。

    这篇“三评式”答辩状完稿后,立即上交给楚贝审阅。

    楚贝很快答复,说“事实”层次分明,交代清楚,“主张”立场鲜明,极具力度。但谈及表达方式与写作技巧时则大为不满,说前一段像推理小说,后一段像抒情散文,剩下的就是杂文了,特别是那“三评原告的起诉状”写得像电视连续剧。她的建议也很坚定:全文不是修改,而是彻底重写!

    就像当初看到楚贝对我的诗词评价一样,我很灰心,也很迷盲。上次没把抒情诗歌写好,这回又没把法律应用文写好。我更进一步地明白了这个道理:读过大学不一定不当法盲,写好过申请书不一定能写好答辩状。

    宝贵的时间在一分分飞逝,开庭的日子在一秒秒到来,原有的案情也可能正在一步步恶化......楚贝说得对,应该仔细看看善律师的起诉状,或许可以从它那里寻求突破。

    2.牛头马嘴

    那天邮差送来法院的那只硕大的挂号信封时,第一时间就见过善律师的起诉状,当时情绪不好无心细读,摔在一旁后再没看过。现在重新捧在手里,才知道它的分量非同一般。仔仔细细拜读下来,一边感慨万分,一边差点气昏,当即产生三大疑问:一,这就是民事起诉状?二,这就是著名律师兼法学博士写的民事起诉状?三,这就是soudu.org请我入座被告席的民事起诉状?

    没办法,实在读不下去,只得耐着性子边读边改。

    法盲为法律博士批改法文?不可思议!但我现在做了,硬着头皮_4460.htm。

    刚批改完,楚贝打来电话做例常慰问,她知道我这些天一边在恶补法律常识一边在赶写答辩状。

    “还在卧薪尝胆?”楚贝心疼我。

    “没办法,现炒现卖的活儿就得抓紧哦。”我的口气也足以让人心疼。

    “不要着急,保持良好心态。”

    “心情糟透了,都快气死了。”

    “怎么啦?”

    “还不是被善律师给气的。”

    “人家善律师法学博士,资深律师,你要承认差距,放下架子,虚心向他学习。”

    “我是一门心思要跟他学,可人家不教呀。”

    “只要真心想学,途径还是很多的,比如仔细看看他写的起诉状什么的......”

    “喂喂,你让我看他的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看他的起诉状。千万别提它,再提我就跟你急。”

    “怎么了?”

    “我刚刚完成对它的批改。嗨,整整花了我两个钟头,烦人。”

    “批改?善律师的起诉状?......就你那点儿法学功底,你没有搞错吧?”

    “没搞错。批改,就是批注与改正。当年脂砚斋批注曹雪芹的红楼梦,那是一等文字,越批越来劲。而今我批改善律师的起诉状,那是劣等文字,越批越来气,那个受罪呀......”

    “怎么了?”

    “别字连篇,逻辑混乱,其漏洞不是百出至少也是十出。”

    “有这么糟糕?”

    “几乎被批得体无完肤了。现在我只能用八个字简而言之:牛头马嘴,狗屁不通。”

    楚贝的法律意识近来跟着我也水涨船高,她强烈地希望掌握证据,要我立即把善律师的起诉状发进她的电子邮箱。我十分乐意照办,并很有成就感地一再提醒她:着重阅读状子里的方括号和圆括号部分,其中方括号里的是作者的病句错句包括笨句丑句,圆括号里的则是我的批改内容。

    十分钟后,楚贝阅读了我发给她的邮件后打来电话,语气惊恐而忧虑:“难以置信!这样一来,你这场官司就更难打了。”

    我奇怪:“他颠三倒四不上路子,于我在法庭上战胜他极为有利,你理应高兴才是,怎么反倒担忧起来?”

    楚贝说:“全乱了。他那边不上路子,你这里不着边际,我担心这官司啊,最后打不成一块年糕倒是会打成一盆浆糊。”

    我安慰她说:“不要着急,我知耻而后进,现在不是正在如饥似渴地学法律吗?”

    “难啊......”

    “你别难过,我们今天面临的法律现状与环境就是如此。连善大律师都这样了,你说我还有什么希望找到好律师?”

    “我有理由质疑他的博士学位与律师资格。”

    “我更有理由质疑目前高等教育的体制及其质量。”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了,如果善律师品学兼优能力超强,那你就惨了。”

    “我喜欢同高手角逐。但是我发现......”说到这里我有意神秘起来,“我发现了善律师命中注定成为不了高手的原因。”

    “什么原因?”楚贝更加不解。

    “家族遗传。”我曝出猛料。

    “遗传?家族的?”

    “是的。我给你讲一则真实的小故事。有一次......”

    小故事是老费讲给我听的,老费的老婆不久前还是中学老师,现在又在教小学。一次上作文课,老师按惯例在课堂上选读一篇同学写的优秀作文。文章写得流畅老师念得也流畅:“祖国大地一片红,好人好事出不穷;雷锋精神代代传,人人争当活雷锋。在这与时俱进的美好年代里,我们,我们......下转第三版......”念到这里老师恍然大悟,接着就勃然大怒:‘鸡儿,站起来!你真是笨得拉牛屎,连抄报子都不会抄,怎么把‘下转第三版’都抄进来了?”

    楚贝听得??大笑,感慨道:“天下文章大半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我说:“病源相通,一脉相承。俗话说得好,有其子必有其父。”

    楚贝说颠倒了,我说现在好多事情都在被颠倒。

    3.天赐天书

    一篇有特色的文章及其评论是耐人寻味甚至百读不厌的,善律师的起诉状以及我的批注就是这样。我舍不得丢手,只得又捧起来赏读。

    奇文共赏,全文如下:

    民事起诉状

    原告:詹三田

    被告:庞光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双倍返还购房定金三十二万元,赔偿装修等损失二十八万元;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及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今年4月8日,经中介介绍,[原告][签定](应为“原告被告”,否则只是“原告”一方独签了。另:应为“签订”)了专家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在原告支付十六万元[订金](应为“定金”)后,被告将房屋交付原告。原告按合同规定,在[签定]合同并支付[订金]后(重复犯错),拿到钥匙,[入住](应为“入驻”)装修。

    今年5月(装修期长达半年,殊不知是为被告的宽容歌功颂德),原告装修结束时,中介[电话](“电话”怎能做动词?)原告,称被告所售房屋[出现][限制](应为“存在购房条件”)。

    后经了解,本市大江开发公司早已[颁布](一项土政策,用“出台”就足够)文件,对该专家院的转让进行限制,买受人需具有教授资格,[否则无法过户](严重违法!一个小小开发商的土政策,居然高于国家的“合同法”“经济法”之法律?缺乏常识!)。房产局目前已严格执行这一[限制](极其错误!房产局这一做法至少犯了“行政不作为”之错。法律常识!)。

    现[中介公司](其本身严重失职,责任重大!)证明被告庞光[从未告知](谢谢!此言于我极为有利,不久后就可知道其中奥妙)房屋转让的限制条件,属[欺诈行为](证据?),使得房屋买卖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是开发商及房产局造成!),给原告造成如装修费用等直接[经济损失](与被告无关)。为维护原告权益,诉至贵院,请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詹三田

    代理律师:善者来

    ......

    起诉状还在我手里还在我眼前。慢慢地,上面的字跳了起来,很快一个一个地都看不见了......山雨欲来风满楼,我知道自己的灵感神魂就要来了,每当此时我就身不由己,飘然仙去......真的来了,说来就来,一阵狂风大作,瞬间天浑乱暗,眼里眼外雷鸣电闪,身前身后山塌海泄,一幅陌生而又熟悉的远古情景由远到近:夸父在追日,女娲在补天,嫦娥在奔月,还有巨石在迸猴......我顺手拔起一棵大树,天作纸树作笔,龙飞凤舞,一挥而就......好像很快地,风止了,天明了,什么都消失了,我仍坐在桌前。桌上铺着一叶白绢,捧起一看正是一篇千字答辩状,上面写道:我同意撤除合同,管他妈的是善者不来,还是来者不善!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