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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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春天来临。暮暮房间的窗下,有几株白色的丁香花。暖春到来的时候,会开出一簇簇的花朵,晚风吹过,芳香宜人。一年当中,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这个春天的晚上,暮暮常常邀请我去她的房间里喝茶。

    “到底要我怎么做,他才会走,”暮暮用勺子搅动着杯子里的红茶。她看着窗外。白色的丁香花在暮色中传来阵阵清香,暮暮的脸忧伤又迷茫。

    暮暮放弃了。她不再管阿龙。只是,她开始一天到晚无精打采。我甚至看见她无缘无故地哭泣。

    “他再不走,我就支持不下去了,”暮暮看着我,泪眼婆娑。

    暮暮整天蜷缩在沙发上,时不时还露出前途无望的表情。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帮她。阿龙在家里住的时间长了,连我都习惯他呆在这个家里了。我也弄不明白,暮暮为什么非要这么偏激。我甚至在心里认为,暮暮这样对待阿龙,实在是不可爱的。

    “你就这样成天呆在家里吗?”阿龙对暮暮说。这是阿龙到这个家以后,开口对暮暮说的第一句话。

    还没等暮暮做出合适的反应,阿龙打开房门,将她一把推出了屋外,暮暮连鞋都没有来得及穿。

    我看到屋外春光明媚,阿龙扯着暮暮一路走远。

    暮暮回来的时候,铁青着一张脸。阿龙跟在她身后,脱下来的衬衫兜了一大堆野蘑菇。暮暮的脚像是在又脏又烂的泥地里踩过。

    “好像流血了,是不是扎破脚了,”凡凡阿姨看着暮暮的脚说。不过,在我在看来,凡凡阿姨更多的是好奇。

    “破了一点皮,死不了,”阿龙说。

    对于暮暮和阿龙,我和凡凡阿姨都表现出了欺软怕硬的明确态度。阿龙话音一落,我和凡凡阿姨就不吭声了,各自假装干自己的事情,看书的看书,看杂志的看杂志,就当没看见暮暮的脚,或者说,就当暮暮没长脚。

    阿龙从厨房里翻出一只篮子,塞到暮暮怀里,命令道:“去洗,洗干净了叫我。”

    暮暮抱着篮子进了洗手间,将脚搁进篮子里洗。

    只看见阿龙啼笑皆非地从窗台上跳下来。

    阿龙将篮子从暮暮脚下抢救出来。

    “我让你用篮子洗蘑菇,谁让你用篮子洗脚了。一边呆着去……”阿龙将地上的蘑菇捡进篮子里,自己进了厨房。

    很快,厨房里就传出能要人命的煮熟的蘑菇香。

    凡凡阿姨开始在厨房门口徘徊。

    “蘑菇会不会有毒啊?”凡凡阿姨像是问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哪知道,”我忍了忍脱离了我控制、不断自发涌现的唾液说,“反正莫斯科每年春天都有人吃野蘑菇毒死。”

    阿龙也不管我们。蘑菇煮好后,他就自顾自大口喝汤,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扔蘑菇。

    我和凡凡阿姨一开始还只是小心翼翼地品尝,尝着,尝着,也就埋头喝汤,将生死至之度外了。

    暮暮在我们汤足饭饱之后,也悄悄喝了一小碗。

    从这一天开始,阿龙每天都会像赶鸭子上架那样将暮暮赶出门,也不管暮暮是横眉冷对,还是忍气吞声。每天清晨,我懒洋洋地起来,就能看见暮暮一亿个不情愿地捧着一只篮子,嘴噘得比天还高,穿着一双红色的小雨靴,被阿龙赶出门。

    他们会在外面呆上整整一个上午。每次回来的时候,暮暮都是苦着一张脸,怀里捧着一只装满了蘑菇或者野菜的篮子。

    只有下雨的时候,他们才不出去。每当天空被乌云遮住的时候,暮暮就会喜出望外地打开窗户,向阿龙大喊:“没办法出去了,要下雨了。”雨滴大颗大颗地落下来的时候,暮暮就开始对着雨水不停地念咒语,诅咒这场雨永远不要停。

    终于有一次,暮暮的咒语灵验了。雨一直下个不停。头三天的时候,暮暮还兴高采烈,时不时得意地瞅一眼阿龙。雨下了一个星期的时候,暮暮看上去像是不那么高兴了。雨下了十天以后,暮暮已经很无聊了。有时,她会忍不住走到窗前,望着窗外不停歇的雨,喃喃自语:“怎么还下啊?”

    “想玩飞镖吗?”阿龙问她。

    “不想,”暮暮百无聊赖地拍了拍采蘑菇的篮子,将上面沾着的已经干枯的野菜叶子一片片摘下来,有条不紊地在餐桌上摆放整齐,“我不会。”

    “我教你,”阿龙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只灰色的飞镖――想不到他还随身携带武器,随手甩在了他右面的墙上。飞镖稳稳当当地扎进了墙纸里。我一开始还不以为然――男孩子有点臂力,没什么了不起的。在我看清楚,一支蚊子被扎死在墙上后,我惊了。

    阿龙起身去摘飞镖的时候,我看见暮暮在他身后露出只有少女才会有的仰慕的神情。但是阿龙没有看见,他回过头来对已经低头陷入沉思的暮暮说:“我教你。”

    暮暮在学飞镖方面没有什么过人的天赋,只是一般水平。一开始还只是她一个人学,很快凡凡阿姨就热情百倍地加入进来。从此以后,家里开始有数百只飞镖,漫天飞舞。我对这项运动不敢兴趣,我只是提醒他们,在飞飞镖的时候,要注意过往行人的安全――家里只有我一个行人,其余人都是飞飞镖的。但是,尽管凡凡阿姨和暮暮都对我的提醒表示出注意,但是她们的技术水平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提高到指哪飞哪的。在我的发髻数次被飞镖扎中后,我决定也投入到这项运动中去,因为我发现在这个家已经没法做一个能够保证自身安全的行人了,我觉得与其这样,那我还不如也做个飞飞镖的,这样我至少还能有伤人的机会,而不是只能被伤。

    幸运的是,在家里出现人身伤亡之前,雨停了,太阳出来了。活着看见太阳的日子真好啊,我由衷感叹。

    暮暮也很高兴。天气放晴的那天清晨,暮暮趴在窗台上,望着满天的彩霞,红彤彤的脸和红彤彤的朝阳交相辉映。她轻快地挎上篮子,穿好小雨靴,“咚咚咚”地敲阿龙_4460.htm的房门,大声喊道:“天晴了,可以出去了。”

    从天气放晴的这天开始,暮暮开始主动催促阿龙出门。每天清晨就能看见她早早地在那里准备。挎着篮子,穿好衣服和雨靴站在门口等阿龙下楼。

    这一段日子,家里的气氛就像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一样令人喜悦。暮暮的脸色越来越红润,不再像以前那么苍白。

    暮暮和阿龙在外面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在夏天就要到来的一个傍晚,清晨就已经出门的阿龙和暮暮还没有回家。我有些担心,时不时站在我房间的窗前,向外张望。太阳下山的时候,我看见他们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身后是金黄色的落日余晖。这是多么美的一幅画啊,我禁不住感叹。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