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你的伤怎么样了?我看看呢。”我快步走到床头,扶起他。当对上他那双漆亮的眸子时,又是一阵心旌荡漾。
“我脸上有伤?”卫哥忽然笑了,像山野中的白合。
我脸红得更厉害了,却忽然想起高手都有一定的夜视力,那他一定也看得见我的脸红了!天呐!娇羞之下我一拳砸向他。
“啊——嘶——”卫哥倒手一口冷气,原来我一不小心砸到伤口了。
“啊!你没事吧?我看看,我看看!”我手忙脚乱的开了灯,掀被查看伤势,结果却笨手笨脚的再次撞到伤口。
卫哥闷哼了一声:“我……没事,你……不用了。”我怎么听着觉得有些恨恨的感觉喃?
掏出帕子:“对不起哦卫哥,我是不是弄疼你了?都出冷汗了。”我知道刚才那两撞真的不轻,看他额头这簌簌的冷汗,肩上渐渐渗红的绷带就知道了。可是他不让我弄,我也不敢造次,只好做这最没意义的事情——给他擦汗。
擦掉他额头的汗,我手上的帕子顺着他的腮侧下移,擦掉沿滑下来的汗迹。最后停在他刚毅的下巴边,不自觉的咕噜咽了口口水,死盯着他看。真是个好看的男人。
被我灼热的视线盯得不自在,卫哥微撇过头去,避开我的目光。
我勾起唇角,露出个嗜血的冷笑,手上的帕子在他脖子上继续轻擦而过,然后浅笑依旧,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血珠从他脖子上那红线般的一圈伤口冒了出来,慢慢凝聚下滑。
卫哥连一个闷哼都没发出,甚至脸上还依旧是那副不自在的神色,就跟这个花花世界彻底SayGoodbye了。真替他可惜。
褪出手帕里的刀片,小心翼翼的擦拭干净,放回刀片盒。废话么,你以为杀手都是电视上那样不讲成本的么?能用的都要回收的,3毛钱一片呢!还是年前买的,也不知现在涨价了没。
看都没看他一眼,我径自走出房间,瞄了眼墙上的挂钟,悠然的坐下捧茶轻啜。
一双老式的塑料拖鞋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眼前,这是上乘轻功踏雪无痕。传说此功练至臻境,可以平浮三寸,真正做到足不点地,踏雪无痕。不过这毕竟只是传说,现在能做到平行于地面没有摩擦就已经算高深了,比如眼前的人。
“才来?”我瞥了眼老爷子。
“丫头长进了。”古爷依旧笑呵呵的,背着手走到房门口推门瞄了一眼,就折了回来:“死了?”
“不是您说巧合太多就不是巧合了?”我一楞。他说这话不是授意我杀这卫哥?
“你——”古爷脸庞顿时有点抽,“弄也不弄干净点!我怎么有你这么般的徒弟,跟你师兄差太多了……真是失策啊失策……”古爷喃喃着,闷闷的在我旁边坐下,端起我为他沏好的茶呷了一口,头大不已。
我咚咚咚跑进房间,仔细看了看,真的没留下什么痕迹啊,一头雾水的出来:“挺干净啊。”
“你就没想过,一个锦衣卫到咱家这消失了,会是什么概念!引火烧身啊这是!”古爷一句话,让我顿时从头凉到脚。我怎么忘了这茬?
“那,那怎么办?老爷子,我们快逃吧……”我拉着古爷就要往外跑。
“逃,逃你个头啊!你怎么这么笨!”古爷赏了我记爆栗。白眼一翻:“能被你这么轻易弄死,这锦衣卫必定是个新手,受伤、失踪、失去联系都是正常的。这尸体处理好了,我们有绝对充裕的撤离时间。”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而且他警戒性很高,若不是刚才那出戏,他根本不会松下戒备,我不觉得他是新手。”我忧心忡忡的看着古爷。
“说你笨还不承认,锦衣卫是什么东西?按正常人练武轨迹,至少要四十多年才能有那功力,按你说那家伙都不超过四十岁,顶多只能算新人中的翘楚。”姜是老的辣,古爷一语击中要点。这样一说,这确实是个新手,暂时而言我们应该是安全的。
“但是——”我隐隐还是觉得不安,总觉得暴风雨快要来了。
古爷一抬手,制止了我要说的话:“就算不是冲着我们来的,也不是什么好现象。短短两个月,出现这么多次锦衣卫,肯定有事将起。到时候混水乱摸鱼,保不准就真逮住我们。所以我们确实是尽早隐匿的好。”
古爷的分析句句在理,我听得心里也是慌慌的:“那还等什么……”
“你傻了?还是上班上多了,真把自己当成小市民,两耳不闻窗外事了?”古爷又赏了我一记爆栗,这老头,揍我上瘾了,“前阵子挖掘了个战国墓,出土了不少东西。有只霸王鼎不错,值得我们再干上这最后一票。”不错的概念是,黑市价1亿以上。
“可……”我犹豫着想阻止,总觉得最后一票都不是那么好捞的。
“你电视剧看多了。”古爷翻了个白眼。
“哦。”我抓抓头,好象是哦。嘿嘿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贝齿:“那我先去处理那个。”说罢,走回房间,利落的脱掉外衣,露出里面的夜行衣,夹子夹起长发,轻松的扛起卫哥的尸体,再走回客厅,接过古爷递上来的铁锹,“我去去就来。”
“丫头下手太狠了。”古爷长长出了口气,像是指责的话,却渗露着满意与欣赏的意味。
我微微一笑:“强将手下无弱兵。”然后燕子翻身,下一刻就跃上了客厅后面的阳台,脚在栏杆上一点,彻底与夜幕融为一体。
咳,我想或许我得重新介绍一下古爷和我。
古爷,据说他爹姓古,他妈姓董,所以他叫古董。结果也不知是不是这个名字的关系,古爷从小就对古董展现出莫名的狂热。几十年江湖闯荡下来,到现在,他已是世界知名的古董大盗——神风Sir.了。他为人谨慎狡猾,并不曾被逮到过,也因此让世界各国的警察都恨得牙痒痒的。到是有一次,他喝多了,乱说话,说他曾经被锦衣卫抓过。也不知是真是假。
我,美滋滋福利院产品,自小没爹没妈的孤儿,满十八岁后被福利院以成年为由退货——抛进社会自生自灭了。于是我就搬进了这大杂院,一边打零工一边读书。直到一年半前,某个晚上我在房间里大战蝙蝠,拿竹竿想捅它下来,结果蝙蝠没捅着,倒捅了只蝙蝠侠下来。这就是古爷。原来是偷破烂时被锦衣卫重创了。我真不明白,不就一些死人用过的破烂么,跟我那用了十多年的自行车一个性质哇,咋我的车就没人相中,那些破铜烂铁就那么让人稀罕呢。
古爷本想杀我灭口,但人若死在他这里,终究会带来麻烦。万一露出蛛丝马迹,他这几十年的伪装就前功尽弃了,所以想想忍下了,并答应收我为徒,开始传授我武功。这一传呐,就是一年多,在名师指导下,我的轻功突飞猛进——能飞起来了,跑步也快很多了。直到半年前,古爷开始有意识的带我去见识“工作”了。事实证明,我是个合格的飞贼——能飞起来的贼,虽然大多数时间都是我在前面跑,警察在后面追。
古爷是个很小气的人,每次都只让我在外面接应,掐掐电源,扰乱视听什么的,最后负责给他引开警察就行。郁闷的是,我这么辛苦的体力活,竟然不给工资的说!小气鬼!
他偷的东西没千件也有百件,这点我就不明白了,他把那些东西搁哪了呢?就他那黑呼呼的小破屋么?连上上次偷的只大鼎都放不下呢!不过他不说,我也不问就是了。做徒弟的,要乖巧,尤其是做古爷的徒弟,不但要懂事,还要会看脸色,不然指不定哪天他就改行开包子铺卖人肉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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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说了女主不是好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