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造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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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话般的邂逅往往是制造出来的。

    “制造”,正是仁智现在的工作。不过他并不喜欢。

    现在是上午九点四十分。仁智已经在嫣的楼外候了近两个小时。嫣的资料里也详细记载了她在巴林这个星期内的作息,上面就提到,她每天早上七点五十至八点下楼,在旁边的花园广场散步,然后买早点回家。

    仁智的任务就是在门口等着“邂逅”。一小时五十五分,“邂逅”没有出现在仁智眼前,而是在他的脑袋里乱晃。

    邂逅:[xièhòu]不期而遇。这是字典的解释。

    中学课本或文言文读物会这样说:邂逅,出自《诗经•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好象在什么地方,仁智记得看得过关于“邂逅”与“偶然”。上面说:“偶然不等于邂逅”。“偶然”强调事件发生的性质偶然。“邂逅”强调的是这件事情本身偶然,即强调遇到这个过程。邂逅用做人与人相遇时,相遇的双方可以是曾经已相识也可以是曾经不相识……“总之,邂逅是种美丽的感觉”

    上述这些,就是仁智被渐渐明亮的阳光照耀之后在脑袋中胡乱浮现的东西。他对最后那句“邂逅是种美丽的感觉”,现在感到愤慨不已。不知道是哪个轻浮无聊的文人写了那样的句子。他不正在邂逅么?除了热,腿酸,枯燥,烦之外,他实在半分也感觉不出“美丽”。

    太阳越升越高,仁智也不得不回应若干个怀疑好奇的眼神。当阳光从某个角度反射过来,正好射入他的眼睛,而他此时发现自己之前屡屡的退让已经到了退无可退地步之后,他终于爆发,再也不能忍受。

    他决定用更直接的方式结束游戏――他大踏步地跨进了嫣居住的小院。

    嫣的住处,是老式的院楼。四层楼,前面一个不算太小的院子。楼很旧。但这种院落在“旧”色的笼罩下愈下显出种古朴的美感。只是院中堆放着居家年久而生成的种种杂物,这些留之无用弃之不舍的物什占了半个庭院。在东南角却围出个小小的天地,搭着小巧的葡萄架,下面安放着小巧的石桌,苍翠郁郁的爬藤植物覆满了旁边整面墙体。

    这是庭院最干净最幽静的角落。如果在夏夜里,在这样的桌边,饮着酒,仰望夜空必是别样的良辰美景。可惜仁智只扫了一眼,他现在真是很愤怒,对脏乱与美好一概视而不见。他只想要快点抓到自己的当事人,快点这场游戏开个头,再快点结束掉。

    他大踏步上了二楼,在光线黯昧的楼道中分辨出属于嫣的那扇门,毫不犹豫地敲响了它。

    他敲了四次,这扇门没动静,倒是右手边的大门被他敲开了条窄缝。一个四十出头的黑胖女人露出半张脸,用警惕与怀疑的目光打量着仁智。大约是仁智的外貌起了作用,这个女人随即将门拉开些,探出大半个身体,对仁智说:“你找这家?她很早就出去了。家里没人。”

    仁智第一个念头是“怎么可能?”,但嘴上还是问:“谢谢。请问她什么时候出的门,你知道她去哪儿了么?”

    黑脸女人撇撇嘴:“不知道。才回来几天,也不和人说话。谁知道。你是――”仁智英俊的外貌看来真是令人非常放心,这女人索性大开房门,倚着门框,双手交叉,俩眼睛继续上下打量仁智,没事找事地说:“我是她邻居,有什么话我可以转告的。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租房的,听说她家有房出租,来看看。”

    “哟,是吗。我家也有房租的。”黑脸女人的脸瞬间变成了一朵绽放的花,急不可待地来拉仁智的胳膊:“就在楼上,家具家电全齐,比她家好得多,我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不象她家常年没人住。反正来都来了,上去看看,我马上去拿钥匙。”

    仁智及时避开了对方伸来的手,说:“这个……是朋友介绍的,我还是先看了她家再说。朋友介绍的,这面子总要说得过去。”

    黑色的花瞬间凋谢,女人撇嘴冷哼了两声,见仁智要走,便顺口似的淡淡说:“外人都不晓得,隔壁那房子每到晚上都有动静的。”

    仁智听她话里有话,顺水推舟问道:“动静?她家经常遭小偷么?看来这带治安状况很不好啊。”

    女人听到“她家经常遭小偷”时点了点头,然而听到末一句,又忙摇头:“哪里,我们这里治安好得很,从来没有偷盗事情发生。晚上还有人巡夜,安全得很。我是说――”她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说:“她家有那个。”她满意地看着仁智露出茫然的神情,招招手让他靠近些,用更神秘的声音说:“闹鬼!……她家一直没人住,但经常有人晚上听到房间里有动静。嗨,你以为我骗你?楼上楼下打听去,真的。就说上周她来的时候,中午,大概……一点多钟吧,我在家睡午觉。她忘记怎么开家门,嘿,你说有这种事吗,自己家还忘了。吭里咣啷搞半天,吵得我睡不着,就出来看。我开始还以为她认错了门。后来她说是她自己的家,好久没回来了,最后还是我帮她开的门。我就在她家门口往里瞅了瞅,你猜怎么着,那屋子干干净净,绝对是有人在打扫!但她们家肯定没人住!真的,不信你去问问,大家都奇怪得很。还有每天晚上,明明没听见她出门,可那屋子连灯也没开,乌漆抹黑悄没声息的。呀,说起来都竖汗毛……这种房子,你还敢租啊。”

    见仁智连连点头,女人的声音更加兴奋:“这事不是一年两年,院里人都知道。我跟你讲,听说这家以前住着俩婆孙。孙女好象上大学去了外地,那婆婆十来年前得了重病,没来得及见孙女最后一面就走了。那个孙女后来赶回来奔丧,伤心过度,结果在街上精神恍惚给车撞死了。”她说着说着,自己的后背也有点阴了。

    仁智用同样低的声音回应说:“你见到的那女人多大年纪?……二十四五岁……该不会是,那个孙女的鬼魂吧。”他看着对面的女人打了个寒噤,脸上表情更加认真:“白天都敢现身,说明你们这楼阴气太重。鬼啊,爱就近找替身,你住隔壁,可得当心。”话没说完,女人的脸“唰”地由黑变白,两眼珠都快掉下来,连跑连爬地跑回家,片刻便听到她喘着气打电话的声音:“喂喂,喂!……老公……你快点回来,我我……”

    大街上,凡有屏幕处几乎都能见到紫月的面孔。这是近一周来常见画面,特别是今天。走在街上,不时能看到一两个双眼红红嘴里说着“紫月”或者“蝴蝶”的人。仿佛整个城市都被这只哀伤的蝴蝶弄得阴暗了。

    仁智淡淡地看着这一切,淡淡地想着接下来何去何从。

    从嫣家里出来后,他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最后在街边茶舍坐下,一个人百无聊赖喝着茶瞧着面前过往人等。

    韩嫣的案子,对九眼通的经济意义不言而喻,但仁智的热情不高,甚至可谓很低。在她家没找到人,他也不愿意象其它案子那样动脑筋千方百计继续查找,宁愿坐在街边晒太阳。

    刚才在嫣的门前,他曾经非常厌恶阳光,现在却觉得很享受。喜欢与厌恶往往一念之间。喜欢的未必长久,就象厌恶也同样未必长久。既然都不长久,人为何要以好恶去取舍呢?

    仁智嗤笑了自己一下,他发觉从昨晚开始,自己就象被魔附体,好几次想些说些酸言絮语,这对他而言可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儿。

    还有九眼通,也不容乐观。他昨晚已经决定将九眼通继续下去,不过母亲的这份礼物却令他再次失去做侦探的兴趣。“我真的应该继续做个侦探?我真的适合做个侦探?”他在心底反复问自己。之前决定关闭九眼通纯粹迫于外债,现在静下心来思考,反正把握不住自己。母亲屡次苦口婆心劝他脱离侦探界,过“正常人的生活”,他从来没听进耳。母亲的劝诫没有令他收手,示好的一份礼物反而令他裹足,不能不说是个讽刺。

    罗久平的电话恰好在仁智自嘲与自省时打来,声音一如既往的公式化:“仁智先生,我有必要提醒您:贵公司跟我们的约定,从今天凌晨开始生效,但贵公司似乎并没有积极履行约定,这不得不令我们感到遗憾。我代表我的当事人,提醒仁智先生:今天中午十二点整以前,希望贵公司能尽快达成委托。我们将拭目以待,再见。”

    他一口气说完,说完便挂电话。仁智正自奇怪,堂堂星罗大律师为何连给对方一句说话的机会都不留时,抬头便望见韩嫣从街对面走过,他顿时因母亲导演的戏份而哭笑不得。继而想起自己的人生何尝不象被人导演着的戏,则又令他哂笑不已。他越想越好笑,若非在街上,他真是要捧腹狂笑了――而韩嫣就在他笑的时候,消失在拐角处。

    追上去还是留在原地等罗久平第二个电话?仁智最终还是朝韩嫣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罗久平那种公式化的神态语气不知为何总能有效地挑动他本性中那根好战的筋。

    仁智断定韩嫣应该就在拐角不远的某处,等待着与他的“邂逅”。在这出戏里,双方分别扮演着王子与公主,实际上都同属于“制造者”。既然邂逅需要制造,韩嫣就不可能消失得太远。

    然而事实出乎仁智的意料soudu.org,他将整条街来回搜了两趟也没发现韩嫣的影子,沿途打听也同样无果。这个结果稍稍激发了他的好胜心。明知韩嫣必然躲在某个角落偷窥,等自己山穷水尽时定会再次翩然出现,不过仁智还是希望自己能打乱的计划,抢在韩嫣之前先找到她。

    “呵,不必演得这么投入吧。”搜过五条街之后,仁智禁不住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笑。他已经快磨穿鞋底,而韩嫣似乎真的消失在空气中了。既然一切皆为编好的剧目,他又何必如此辛苦?

    手机里有两条短信,是刚才敏珠和游美先后发来的,他现在才有时间看。敏珠问他“邂逅”进展如何,提醒他别忘了晚上的聚会。游美则问他要不要到蝶粉聚会的现场,因为他昨晚进入交警队时的伟岸英姿已经在蝶粉中广为流传,游美显然希望自己的老板能为自己再添点光彩。

    这两条短信,令仁智想起了昨天的一些细节。他决定先去仁和路。紫月的车祸案带给他某些谜团,妮妮的死令这个谜团渲染得更清晰。他需要亲自去案发现场确认――确认什么?他现在也不清楚。只知道自己应该去。

    至于嫣,那不过是母亲的游戏,母亲自然会给他合理的安排,他已经懒得理会了。那个女人自然会送上门来。他是真的不愿意在这种事上再费精力了。――就象罗久平能轻易激起他的好斗,嫣也很轻易地能让仁智感到不悦,仿佛有种被人欺骗的感觉?

    仁智在街口等了近十分钟,没有一辆出租车肯停下。

    他看了看表,十一点零七分,正是巴林著名的最难打车时段。为了使自己租房看起来更合理(至少表面上要合理点),仁智没有开车。现在遇到这个时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那就,坐公车吧。”――一个念头鬼使神差地跳到他脑子里。他自己顿时被自己逗乐了。

    坐公车,岂非正好合上昨天罗久平所说“戒除奢侈行为”。可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听罗久平的呢?不过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不坐公车,按所知的经验,起码得等四五十分钟才能有车可坐,且前提必须是得有足够的幸运值。

    仁智无可奈何地选择了公车。他不喜欢巴林的公车,正如他并不喜欢巴林。但他往往不得不选择自己并不喜欢的:事物,地域,行业,以及人。

    等公车的人大约有二三十个,都在站牌下躲着阳光,一边张望着过来的车辆。虽然没有坐过公车,但仁智不必看站牌就知道自己该坐哪几路车能到目的地,因为他很闲定地站在那里等着。

    一分钟,或者两分钟后,一个女声突然在他身边轻轻响起:“请问,去仁和路,应该坐哪路车吗?”

    公车站很喧闹。人声,车声,混杂着烈日,混杂着城市无可躲避的浮躁,一切都那样的飞扬。但是仁智却在这喧闹与飞扬中听到这个清澈得象溪水般的声音。这声音很熟悉。

    他侧过头,看见了一双同样清澈得象溪水般的眼睛。

    他不由得一笑。

    邂逅,他与她始终还是邂逅了。

    虽然出于人工制造,但是这一瞬间,他还是觉得她是如此的美好,如此_4460.htm的熟悉。仿佛故人重逢,来世相见。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