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国(186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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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日本帝國是從1867年到1945年期間日本的正式國號。

    庆应3年(1867年)10月,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向登基不久的明治天皇歸還政权,称为大政奉还。同年12月,朝廷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根据大号令,以讨幕派的萨摩藩和长州藩的領導班子為中心組成了新的政府,天皇正式掌握政治實權。1889年,日本將国号改为大日本帝国,国家元首为天皇,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內閣及國會也漸次設置。

    后来,“日本”、“日本国”、“大日本”、“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都曾经使用過,直到昭和11年(1936年),国号正式统一为「大日本帝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昭和21年(1946年),战败后的日本新的国家体系形成,国号改为「日本国」。

    國土範圍

    都

    规定了国号的宪法東京

    明治天皇在1867年即位後,隔年即以「行幸」(天皇出巡)的名義,將皇室駐地由京都遷至江戶(日本歷史上稱為「東京行幸」),並以「在東方的京都」之名將江戶改名為「東京」。在此之後,日本朝廷及政府也隨之遷移至東京。明治天皇以江戶時代的江戶城為新住所,這個新皇宮曾使用「東京城」、「宮城」等名,二戰後更名為皇居至今。

    按照日本憲法的規定,皇室的駐地即為首都所在,但名義上正式代表駐地所在的天皇寶座「高御座」,至今仍位於京都舊皇宮(即今日的京都御所)之內,未隨著皇室駐地遷至東京而有所變動,故日本國內的部分學者對於「日本首都的所在地」仍有爭議

    內地

    與現在日本的領土範圍相同,即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琉球群島(1871-1879年依日本政府的「琉球処分」將琉球王国納入版圖),以及其他附屬島嶼。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位於北海道東北方的「北方領土」。雖然日本聲稱自古即為其領土,但二戰結束後,即由俄羅斯佔領並實際統治至今,目前日俄雙方對此仍有爭議。

    外地

    有別於內地的稱呼,性質類似於清朝的藩部。雖然外地在性質上屬於殖民地,但由於在法理上,外地仍屬於日本國土的一部分,故日本本土的部分法律適用於外地。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日本被迫放棄所有外地的統治權。

    台灣:包含澎湖以及新南群島(南海諸島)

    1895年由《馬關條約》獲得,參見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

    樺太:即庫頁島

    1905年由日俄戰爭獲得,但只有北緯50度以南部份,1942年編入內地。

    朝鮮半島

    1910年由日韓併合獲得,參見朝鮮日治時期、朝鮮總督府。

    租借地

    關東州:位於遼東半島南端,涵蓋大連、旅順等地

    膠州灣:包括青島等地;日本的統治時間僅止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1914年 -1922年)。

    委任統治區域

    南洋廳(南洋群島,包括现北马里亚纳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和帕劳):原為德國屬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由國聯委任日本統治,日本退出國聯後將其併吞。

    間接統治區域

    南滿洲鐵道附屬地(滿鐵附屬地)

    中國各大城市內的租界

    天津日租界

    汉口日租界

    苏州日租界

    重庆日租界

    另外,日本在上海公共租界和鼓浪屿公共租界内,有一定势力

    滿洲國

    人口

    大日本帝国的國土範圍(昭和初期) ①内地、②台灣、②新南群島、③樺太、④朝鮮(以上為正式領土)、⑤關東州、⑥滿鐵附屬地、⑦南洋群島地區 面積

    km?) 人口[1]

    1920年 1930年 1940年

    日本 382,560.83 55,963,053 64,450,005 73,114,308

    台灣 35,961.21 3,655,308 4,592,537 5,872,084

    樺太 36,090.30 105,86 414,891

    朝鮮 220,788.44 17,264,119 21,058,305 24,326,327

    總計 675,400.78 76,988,376,043 103,727,610

    關東州 3,462.45 688,130 955,741 1,367,334

    滿鐵附屬地1 290.30 231,438 372,270 -

    南洋群島 2,148.80 52,222 69,626 131,157

    1. 1937年行政權返還滿州国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