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无目的的四处闲逛,忽然之间觉得心头很烦躁,具体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只是觉得好烦,好烦!连去买醉的心情也没有了,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
看了看表,已是凌晨三点时分。街上鲜有人迹,偶有也是醉鬼或者嫖客。我在想,是不是去花上个几百块钱找个小妹爽上一爽,随即我很快否决了这个想法。几秒的快感之后换来的是无尽的空虚,这样的做法得不偿失。结婚是批发,小姐是零售,能说出这句话的家伙简直令人无限神往。也许不管婚否,无处不在的空虚感始终纠缠人的生命,直至一生。
如此所谓婚姻,是不是两个人以纸制的契约,共同抵制生命本质的虚无,或者单纯的就是为了生命的延续。如果只是传宗接代,又何必非要以婚姻的形式?更或许大家都只是在享受制造副产品的过程而已。制造过程固然赏心悦目,随之衍生的问题又怎生解决?忠贞,责任,这两大闷棒一敲下来,不把人敲晕,至少也得把人敲趴下。可是任何正常的人都要走这一步,当所有的一切按部就班,所有的尘埃落地,最后会不会苍凉的发现,原来所谓人的一生,也就不过如此。
想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了白天的遭遇,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迎面走来了一群少女,无忧无虑,天真活泼,我忽然很羡慕她们。我对她们微笑着,她们也回报我以微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很想回过头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我想起了那些盛放于风中的花朵,那样的美,那样的灿烂。但是在于我,却终究只能是冷眼旁观。
于是我喝了个烂醉,至今酒都还没有醒,头还在晕。因为实在是过得不咋地,过得平淡无奇,所以才会向往,希望事事顺心如意。然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上帝都会跳出来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是一只时常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夜鹰,我看不见也不知道我的明天在哪里,我又怎么能够轻易闯进别人的世界。能够走在阳光里,迎着风,不是一件难以办到的事情。可是走在阳光里,迎着风,无忧无虑的笑着,就变成了一件极难极难的事情,甚至已变成了一种奢侈。
走在阳光里,迎着风微笑,不带一丝杂质,虽然看上去有点像个神经病,可是我乐意。在这世上活了二三十年,笑得时候不是没有,可是真正发自内心里面的,记忆中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忽然之间我明白到,原来为人父母,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
我决定抛开这些问题,开玩笑,现在的我是一个酒鬼,而且还想去当一回嫖客,所有物质的基础都是建立在摧毁与破坏之上。像我这样的人去思考这么严肃而富有哲理的问题,简直就是一种亵渎。
我决定不再去想了,再胡思乱想下去,我不死都会变成一个神经病。堂堂梵天下属精锐行动小组夜鹰成员,第二亮被人发现晕倒在地,变作了神经病一条,不停拉着别人的手与人家探讨所谓人生的话题,引来万人围观,场面虽然壮观,终究滑稽无比。我可不愿变作那样的傻瓜,虽然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而且还是臭臭的那种。
看看左右无人,我一提丹田气,劲贯双足,身子炮弹一般冲天而起,在一栋建筑上脚尖轻点,几个借力之后,已然跃上了这栋大楼的天台。明月在天,清风徐来,我居高临下的眺望这座熟悉而又带着几分陌生的城市,远处是零星的几点灯火,再远处是苍苍莽莽的群山。
玩性大发,我在屋顶与屋顶之间奔驰,在钢筋水泥构筑的另类森林里奔跑。我的身法够快,平时养成的习惯,有意无意的总是尽力隐藏自己的身形,想来不会被人发现,我有这个自信。我可不想被人发现之后,第二天上了报纸的头条,这样一来年终夜鹰的考核,我的奖金岂不是要泡了汤。
迎着风奔跑,起落之间,就像落叶,明明是在往下掉,感觉却在飞。汗水渐渐渗出,带出了残留的酒意,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感觉。还有一种运动也是这样将心中的欲望与压抑喷射而出,这两种运动我都喜欢,而且排名不分先后。
不一会就出了城,进入群山之中。不用再刻意隐藏身形,虽然心中还是带了几分戒备与谨慎,速度却越来越快了起来。全身劲力弥漫,丹田处更是一片火热,足下仿似毫不点地,轻飘飘的御风而行,浑似欲乘风归去。这一路飞奔,直跑了近一个小时才停了下来,出了一头的大汗,爽快无比。
这时早已经深入群山之中,平日里无事,早已将周遭的山形地势摸得滚瓜烂熟,倒也不虞迷了路。依稀记得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小水塘,山间水质清澈无尘,上去洗把脸,让清凉的水珠从自己发间脸庞流过,也是人生一大乐事。然后仰躺在草地之上,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根烟,看明月疏星,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心动不如行动,一念及此,急连几个起落,小水塘倒映着几许月光已然在望。可惜此刻不是夏季,夜间已自有些转冷,更遑论在这山中。要不然脱去全身的衣服,从山顶上一头扎进小水塘里,光洁溜溜地投入大自然的怀抱,洗上一个龙门澡,又怎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
走到水塘边上,用双手捧起一捧水来。此时空山寂寂,清流潺潺,手中捧着soudu.org的仿佛不是清澈的泉水,而是凝固的月光,一时之间还真是有点不忍心把它浪费在我这张不见得安逸的脸上。虽然我自命英明神武,风流倜傥,一枝梨花压海棠。可是每次揽镜自照,到底还是心知肚明镜中的人和帅字拉不上多大的关系,就算有,也是极远极远的远房亲戚而已。
管它三七还是二十一,舒舒服服的洗了把脸,意犹未尽,一头扎进清澈见底的泉水里,左右摇晃了几下脑袋,还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口甘甜清冽的山泉进肚。抬起头来,一脑袋的水珠四处飞溅,在空中闪耀着晶莹夺目的光芒。我志得意满的拍了拍肚皮,一副小人得志的臭屁模样,摆了个自以为帅得掉渣的造型,张开了血盆大口,对着月亮学着苍狼一般嚎叫,“哦呜”。声音拉得老长,山风起时,惊起了林间几只飞鸟。
耍帅扮酷完毕,我得意的几声奸笑,然后找了个平坦的地方躺下,也不顾压坏了几多花花草草。翘起了二郎腿,点上一根烟,傻愣愣的发了一小会呆。要是有个佳人在身边多好,早知道我就该花个几百块钱找个小妹来陪陪我,大家秉烛夜游,畅谈一下人生和理想。月色溶溶,暗香浮动,该是何其的浪漫,温馨,美妙。
不过此刻远水救不了近火,陪伴我的只有我的左手和右手。于是我用左手抽烟,用右手将那日缴获的战利品,那把小剑掏了出来,放在手里细细端详。往日情景在心中涌现,思之犹有余悸。人算不如天算,总是太多事情未可料。我以为已经足够小心谨慎,还是出了变数。如果不是多了一点运气,或者是老人们常说的命不该绝,阎王爷暂时对我还没有兴趣,我哪里还有在这里耍帅的机会。
前期的情报收集和后期的跟踪观察,我自认为已经交足了功课,夜鹰的情报来源一般不会出现偏差,没想到这万中无一的好事就让我给遇上了。虽然在我之前有几人出手行刺失败,消失的无影无踪,其中的一人是夜鹰外围的线人,着实立下了几桩功劳,所以梵天才决定夜鹰出手。世俗的杀手也有不凡之处,和夜鹰比起来毕竟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原以为是一件不算太难的事情,没有想到暗中居然有着这样一个剑客的存在,上面如果知道了怎样都要多派两个夜鹰或者由白虎直接出手。这样的好事居然也让我这个天字第一号倒霉蛋给碰上,我除了叹一口气,暗骂老天爷没有长眼之外,我再也无话可说。不可话又说回来,老天爷对我也算不错_4460.html了,那人的驭剑之术再高明一点,剑光再快上一点,这个故事就已经提前结束,再也轮不到我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啰嗦个不休,早就已经换了男主角。细细想来也是,在世俗中游荡的人,要嘛是高明的可怕,一个照面就能将我轰杀,要嘛就是如那人一般的菜鸟。
我将手中的短剑细细端详,全长不过一尺余,与我报废了的那把短刀相差无几。入手倒比我先前的短刀重了几分,非金非玉,也不知道是何物制成。此时早已没有了耀眼红光,倒也平淡无奇,就与寻常宝剑差不多,只是重了一倍有余。一时没有了趁手的家伙,我就把这把剑随身携带在身上。
像我这样的人,手中要是没了武器,就如同没有穿衣服一般的不自在。火给不了我温暖,只有手里能握住冰冷的刀柄,才能让我感到有一丝依靠。枪械虽然方便,杀伤力却小了一点,比我全力的一击还是颇有不如,而且力道也不好控制。真要是遇上了高手,我还是更愿意相信我的拳头和手里的刀。
将手中的短剑翻来覆去的看个不休,心里寻思着是不是趁着这几日得闲,找梵天里的高手匠人将这把短剑改装成我惯用的刀。用剑真的还不大习惯,毕竟在刀道上侵淫已久,手上的感觉都大不一样。将短剑不住把玩,暗自沉吟该去找谁人改装最好,耳边忽然听到有人轻轻“咦”了一声。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