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祖人有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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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仲还是没有了解白晓,她的开心和满足是建立在一副好身体的基础上。当然珍惜这个好肉身了。

    只要肉身健全,无极使用的时候就会没有负担,还会让身体恢复到最佳状态。保持血液流通,所以,白晓这幅身躯的心脏跳的特别快。

    躺在温水中,白晓用手抚摸着强而有力的心跳,她喜欢这种活着的感觉,自己是真实的。她虽然不是真正的人类,却渴望成为一个生命体。

    听着屏风外,文仲的呼吸,似乎有困扰呢,看来,不止他一个人的呼吸,

    感受到外人在屋顶,文仲跳窗而出,跃上屋顶。一个黑衣人立在瓦片上,散发着浓浓的怒气、。“我早已来了,你竟然会败在色上”

    “,狂。你我不如换个地方,再议。”

    “就在这吧,她不会武功,一会我还要杀了她呢”

    “不可以。我是说,还不是时候,她来历不明,身怀异术,如果能为我们所用,岂不是离目标更近一步。”

    “我已听过九三等人的回报,她不过是个妖女,看来她迷惑你的本事不小。”

    话音刚落,黑衣人闪进卧房,持着宝剑向白晓刺来。

    白晓早已听见他们的对话,为了防止受伤,她以御风术凝成保护圈,

    黑衣人一剑,还未刺到白晓,就一停止不前,挥剑砍去,依然近不了白晓的身,他也察觉到是有东西挡住,却看不见任何屏障。

    随后进来的文仲只看见敖狂挥剑乱砍,白晓却没有丝毫害怕紧张,依然在洗澡。顾不得眼前春色,制止了敖狂的剑。

    白晓没有半分羞涩之意,当着敖狂和文仲的面,就从浴桶里站了起来,擦拭身体。如同没有看见这两个男人一样。穿衣。

    “贱人,不知羞耻”敖狂吐出这几个字,就离开了。

    文仲愣愣的,随后也恢复冷静,但心里己经打起小九九,她已不是处女,是因为这个,所以没有害羞,还是她经过训练,如果是这样,她背后又是什么组织。刚刚得剑气不能碰到她分毫,如果是内力震住,应该能感觉得到,可是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内力。

    一番乱想之后,文仲想留在她身边的想法更加强烈。

    敖狂急速的用轻功在夜幕中的城里奔走着,,他体内似乎有着熊熊烈火。从不缺少女人。今日为何那个妖女的酮体始终在眼前挥之不去,之前明明唱出了那么好听的歌声。为什么她一脸自在会让自己失去理智。该死,她一定要成为我碧血盟的人。

    白晓坐在床边,擦拭着柔软亮丽的头发,文仲静静的看着,没有说话。

    直到头发擦得差不多了,白晓才开始撵人

    “请走吧,明日我还有事”

    文仲一离开,白晓吹灭蜡烛就平躺在床上,放松肉身,不消片刻,一团白气从鼻子里流出,这就是无极的真面目,一团可随意变换却没有实体的灵气。无极己经打算在这个时空多玩些日子,不但是因为无聊,而是她在这里感觉到了别的时空的生命体存在。因为肉身的限制,她无法感知更多,现在她清楚地感到,在这个人类的时空,有祖人的气息存在,虽然之前感觉到的是时有时无,现在她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幼小的祖人,可是他为什么在人类的地方。

    大约一百年前,她曾经去过一个生活着祖人的时空,他们长得和人类差不多,但是他们有尾巴,他们有高度文明和信仰的存在,两者相互克制又相互生存,她在那里寄生在一个死去的小祖人身上,所以对这种气息感觉敏锐。自己的御风术和空木术都是在那学的,那里是五元素,金木水火土,他们之中难道有人达到极其五种元素为一身,从而穿越空间?。等找到就知道了。

    退回到肉身,无极再一次有了快乐的感觉,看来,还是有让她好奇的存在,才不会无聊。以后在这个地方就尽量不用读心术了,不知且为乐。

    隔壁的文仲没有半分放松,这是最让他抓狂的一次,突然就冒出一个能脱离他掌控的事情,这让他不安。

    敖狂已经易容进了这城里最火的妓院,发泄着满腔怒火

    第二天早上,一个黄衣罗裙的女子,从楼上走下,小店内的人就不敢眨眼了。白晓的脸上没有施红妆,水灵的眼睛,桃红的脸颊,含笑的红唇,红色的头发有一部分被发钗挽起,庄重又不失俏皮。偏远小城哪见过这么一个小精灵般的美女,多是红楼或一般妇人,最美的是有钱人的小妾,那些莺莺燕燕的女人,昨天见过白晓的小二,也感觉这外族姑娘像变了个人。白晓随意的坐在大厅,此刻,文仲早已恭候多时,见白晓没有理会自己,也只好硬着头皮搭话,感叹自己的美男计怎么就失灵了呢,难不成她嫉妒比自己美得,不可能啊,她气质胜于我啊。

    “白姑娘,你我也算相识一场,不如我护你上路,保你周全”文仲心里明镜的,她哪用人保护啊,可是别的理由都没这个好,她也一定不想暴露自己的能力。

    “告诉我那个方向一百七十二里的地方是什么?”

    “啊”文仲看着她指的地方,那个方向是京城方向,可京城离此有近二百里,那她问的就是雨城了,

    “白姑娘,你问的可是雨城”

    “我不知道雨城,不过我要去那”

    “不知白姑娘去那里所谓何时,在下也许能帮忙”

    “你不是陪我去么”

    “咳,咳,白姑娘,你同意了、?”

    “对,叫我白晓,一会出发,你怎么去?”

    “当然是骑马,我可以为白姑娘弄辆马车代步。”

    “我也骑马,要黑马。”

    “好的”文仲知道自己彻底沦为小厮了,不过早上狂派人来传话,李布衣那头交给别人去办,让自己看好白晓。查清底细,收为己用。否则,找机会活捉。

    一条宽敞的官道上,一匹骄傲的黑马上坐着一个黄衣女子。神情怡然自得,马跑的不是很快,跑跑,停停。看来并不着急赶路。另一匹棕色的马就不是那么好了,它神情十分气愤不安,一路上总是嘶鸣,似乎抱怨着。文仲骑在上面好不自在,这马似乎在嫌弃自己一样。

    刚把马拉到客栈门口,两匹马就兴奋地嘶鸣起来,白晓出现后,这两匹马不顾文仲,就向白晓靠近,讨好的斯磨白晓的脸。白晓一骑上黑马。棕色的马直踢蹄子,多亏了白晓给两匹马起了名字,它们才好些。

    黑马叫水晶,棕色的叫玛瑙,两匹公马竟然都喜欢这么女气的名字,

    文仲可算是见识到白晓的可爱之处

    路上

    “白晓,你家是不是养马的”

    “不是”

    “那你学过驯兽?”

    “没有”

    “为什么水晶和玛瑙这么喜欢你。”

    “不知道”白晓说的都是实话,她无论换什么样的肉身,万物生灵都不排斥她,相反,很喜欢亲近她,她想这可能和自己原形有关。

    “我知道了,动物通灵性,白晓一定是灵气基于一身。”

    听到文仲这么说,白晓只是微微皱眉,不值一词。她拍拍水晶

    “水晶,走快些,找到有水源的地方。”

    水晶鸣叫一声,就开始奔跑,玛瑙也不甘落后。就听见文仲的声音在官道上飘荡。

    “你怎么也听白晓的话,哎呦。”

    赶了一段路,水晶就像道旁的林子中跑去,不一会,就看见一条小溪,里面游着几条可爱的小鱼

    白晓下马坐在溪边的大石上,两匹马很有默契的喝水吃草。文仲拿着水壶刚要接水,小溪对面的草丛中,扑出一个人,倒在地上。文仲上前查看。这人膀大腰圆,一看就是靠打猎的汉子,不知为何却浑身刀痕。刀口看样子是用匕首划上去的,他脸色苍白,失血过多。隐约有气。以文仲的经验来看,折磨他的人是要拷问。他脚上有铁链的磨痕,刚刚逃出来的。一阵说话声靠近,来人寻他了。

    “文仲过来。”听到白晓叫自己,想必她也是怕惹麻烦。文仲刚离开那名受伤的人,就见飞沙走石,眨眼间,刚刚倒地的男子不见了。岸边的血痕也消失。文仲疑惑的时候,也想到了,可能是白晓搞的鬼。这时早从里窜出几个蒙面人,一身粗布打扮,手握钢刀。

    其中一人看了看地上

    “头,血痕到这里就不见了”为首的蒙面人一听。明显的惊讶住了。很快使了个眼色,其余几人在附近开始搜索起来。

    为首的站在小溪的另一端,对文仲白晓行了一个江湖礼节

    问“不知二位路过此地,可曾看见一个受伤的人经过。”

    “没有人。只有你们和我们二人”

    为首的明显不相信白晓所说的话,但是这片小溪之地,一眼就能看清,其他几人搜索无果,

    为首的男子气急败坏,“难不成会飞。再给我搜。”

    搜索进行了有半个时辰,文仲打来的野兔都快烤熟了,他们依然没找到要找的人。便撤了回去。

    文仲把烤好的兔子撕下一块递给白晓,

    “刚刚那个大活人,是你弄没的么”

    “是”

    “那他现在人呢”

    白晓没有拿兔肉,反而走到小溪对岸,那个受伤的人倒下的地方,文仲也跟了过来。

    地面上的沙石,如同漩涡般散开大约两寸深,就露出嫩绿的藤条包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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