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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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王孙和我不满二十岁,因为无知,我们一度以猎神自居。

  博音河两岸那些山岭荒原,是我和王孙的猎场。我们在山里游荡,斜挎猎枪,脚蹬毡靴,仿佛来自马孔多的两个行刑队员,一些猎物还未断气,就被我们开膛剖肚……那真是一道残忍的风景。

  猎场分高山、中低山、戈壁荒漠三种不同的海拔高度,栖息着雪豹、大头盘羊、野牦牛、藏羚羊、野驴、棕熊、白唇鹿、马麝、猞猁、兔狲、沙狐、雪鸡、石鸡、猎隼、金雕、草原狼、豺狗等珍稀动物。可以说,高原大多数野生动物都在这里安家落户了。它们相生相克,生生不息,形成一个广大而微妙的生物圈。

  上世纪七十年代,没有法令规定不许你狩猎。

  国营商场里有小口径步枪和猎枪出售,一支小口径的售价为一百二十元,一盒五十发装的子弹售价四块七毛。如果你的运气好,撞到一条狐狸,就能把枪的本儿赚回来。当然,狼也是值钱的。狼皮可以制裘,狼肉可治寒气引起的肌肉肿胀,狼舌对哮喘、白喉有奇效,狼牙可禳灾避邪。收购站挂牌收购,若一次卖给他们二十张狼皮,便奖励你一支小口径步枪。所以,在我们生活的那座小城,各色猎手英雄辈出,荒山大岭,沙漠戈壁,成了男人们的淘宝之地,杀戮乐园。

  小城的第一批公民是解放军的一支骑兵。

  当年他们追剿乌斯满匪帮经过这里,发现这里的草场极其肥沃,而且山上有树,山下有水,既无风沙,又无暴雪,是个喂马的好地方。所以,当乌斯满逃亡新疆之后,他们就回到这里驻扎下来。起初只是为了让军马息养一下,抓抓膘。没想上级一道命令,就让他们成了这里的永久公民。脱下军装的营长被任命为场长,连排长被任命为分场场长或饲养小队队长,战士则成了国营牧工。后来,一些内地企业也搬迁过来,农牧工商一体,渐渐就城镇化了。

  当年王武追杀乌斯满的经历是个传奇。

  据说,在三天三夜的奔袭中,脾气暴烈的王营长曾骑死了三匹军马,但仍让乌斯满逃掉了。所以也有人说,让王武留在此地养马是对他的变相处分。王武对这个说法不置可否。但王孙那时却一定要让我们相信:乌斯满的马是吃肉的马,而王武的马是吃草的马,吃草的马追不上吃肉的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王孙是王武的儿子,儿子捍卫老子,合乎情理。

  王孙说他小时候打架不行,在外面,常常被那些兵工厂的孩子打得屁滚尿流,后来却愈打愈有名了,因为,王武对他的教导是:打赢了回家吃肉,打输了回家喝汤。他的母亲是上海人,在医院工作,据说吐痰都会吐在手绢里,谁要去家里坐一坐,她会在你走后往房间里喷洒来苏水消毒,至于你用过的杯子什么的,很可能会丢在锅里煮上二十分钟。

  王孙个子矮小,但相貌俊朗,可以算得上美男。

  但他很叛逆。不仅不服从父母,也不服从领导,是个刺儿头。

  因为与父母不和,王孙读大学前在建筑队干瓦工。即便是瓦工,他也要穿得像个公子哥,其他工人因风吹日晒,一个个脸上皴裂,四肢黝黑,唯他晒不黑,而且唇红齿白的,穿件劳动布的工作服也比别人好看。

  他喜欢放风筝,吹口琴,溜狼狗,尤其喜欢打猎。

  有一次,我在河边打到一只灰鹤,是一只掉队的鹤。

  孤鹤在河边徘徊,被我一枪打中了。

  我趟水过去,正准备把鹤收入囊中,可是突如其来的一股水竟把它席卷而去。

  我去追赶漂在河里的鹤,结果就遇到了王孙。

  当时王孙的打扮有点像屠格涅夫笔下的人物:绑腿,皮夹克,太阳帽,水壶,猎枪,身后还跟着一条狼犬。鹤被一块石头挡住了,正巧在我可以用树枝捅到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急于去取,因为自从王孙迎面过来,我们的目光已胶着在了一起。

  那时候很怪的,两个路人如果在擦肩而过时不小心让目光碰到一起,又不肯让目光抽回,很可能就会打上一架。就是说,两个男人,彼此让目光一照,如果一方主动避让,好,相安无事,各走各的路,若是互不相让,如焊枪般在彼此的身上找到了焊接点,那么,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

  打这种架只须几个招式,先是直拳迎击,打对方面门,这一招叫封眼,把眼封了,再来个胃锤,让拳头从下往上打,如果掏中对方的胃部,他会蹲下来呕吐,这样,就有了最后一招:踢瓜。踢瓜就是踢脑袋,这几招若能一气呵成,战斗便宣告结束。

  被踢者遍地找牙,踢瓜者扬长而去。小城的混混都这么干过,很是风行了一阵。

  我们就是这样相遇的。

  他的猎枪是双筒,好像还是松鼠牌,而我的枪是单筒,是当地铁工厂土造,什么牌子也不是。他的鞋是一双军用大头皮鞋,人们叫这种鞋为踢死牛。而我是回力球鞋,别说踢瓜了,连气球也踢不破。再说那双眼睛,简直他妈的就是一双外国人的眼睛,毛烘烘的眼窝里深藏着黄褐色的蔑视,两道粗眉压在眼皮上面,像粘贴上去的。

  可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尤其在这渺无人际的荒野之间,如果我退缩了,如果我趴下了,很可能就变成了那只灰鹤。所以我就恶狠狠地瞪他,希望他是那种中看不中用,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外强中干之辈。

  果然,他的目光闪了一下。

  在一个直拳奔他而去时,他居然出手接住,嘴里还说,喂,朋友,你好你好!然后回头朝那条狼犬吹一声口哨,狼犬就跃入河水,泅到河心,把鹤叼上岸来。

  这时我的手已与他的手呈握手之势。目光里也有了笑意。

  这东西肉酸,还有点臭,连狗都不要吃。

  他用脚指着灰鹤说。

  我就松开他的手,飞起一脚把鹤踢到河里,说,没办法呀,谁让它撞到枪口上了!

  他说:记住兄弟,有几样东西咱们不能打,比如狐狸,比如仙鹤,比如老鹰。狐狸邪性,据说打过狐狸的人都没个好结果。仙鹤活得太累,每迁徙一次都要飞越大海高山,而且讲情义,重感情,一夫一妻,厮守终生,打这样的鸟,不够意思。老鹰是牧民的神,更不能打。据说我家老爷子手下有个班长,就因为打了一只鹰,营房都被牧民给围了,后来让我家老爷子枪毙了,这才平息了民愤。

  那天我们沿着河流边走边谈,顺便打了几只兔子和黄鸭。

  回去就成了朋友。他的宿舍就成了我们吃肉喝酒的窝点。

  王孙曾经有过一个女友,是医院护士,人称一枝花,后来被我们称作莫尼克公主。

  一枝花刚在小城出现的时候,简直就成了一件大事。因为这么漂亮这么洋气的一个姑娘突然就闯入到大家的视野里,有点令人猝不及防。

  那天我从红山打兔子下来,遇到了王孙。他告诉我,刚才见到一个妞,好象是从医院出来的,那长相,一点不骗你,有点像莫妮克公主,把人看傻了。

  莫妮克是西哈努克的夫人。

  那时不论放什么电影,前面都要放个新闻纪录片,有一度,几乎所有的新闻纪录片皆与西哈努克有关,如西哈努克访问上海,哈努克访问西安,西哈努克访问广州什么的,场面都一样,无非是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可是大家乐意看,甚至百看不厌。为什么?因为银幕上的莫尼克公主每一次出场都能让你眼前一亮,都能让你看得如饥似渴。她的微笑,她的衣饰,她的风度……

  王孙爱电影里的莫妮克,我也爱电影里的莫妮克。

  可是王孙竟说莫妮克现身了,真是天方夜谭。

  我把兔子拎到王孙的宿舍,炖了香喷喷的一锅肉。王孙把茶缸倒满酒,号称要为莫尼克一醉方休。结果,在我醉得不省人事之时,他居然用王武曾经用过的马刀剁掉了一个小脚指。

  剁了小脚指然后住进医院。

  第二天我去看他时,一个护士正为他换药。

  护士的鼻子嘴巴被口罩遮去了,但眼睛露在外面,摄人魂魄。

  王孙在换药的过程中镇定自若,谈笑风生,待那护士端着带血的纱布离去后,他诡秘一笑道:瞧见没?能让莫尼克亲手换药,别说牺牲一个脚指,就是再剁一个,都在所不惜啊。

  果然,不出一星期,他就和莫尼克好了。

  红山脚下靠近尕斯湖的那片区域后来就被我们划进了私人狩猎版图。

  王孙说,今后凡是被发现有哪个孙子进入我们的猎场,那好,对不起了,先把猎获物交出来,再看态度端正不端正。好便罢了,放你走人。不好,就把枪缴了,再不好,把他尻子下的摩托也缴了。王孙说这话的时候,俨然一山寨头领。那天他煮了一锅嘎拉鸡肉,是我们都乐意吃的。酒还是偷他老子的酒:西凤,六十七度,点根火柴就着。

  约好了第二天去巡山,然后两人各饮四两,剩下二两留着当汽油用。

  早晨我正睡得香,王孙就把借来的手扶拖拉机开到了窗下。

  他有我房间的钥匙,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见他进来,忍不住扒在窗上朝外看,见他正和莫尼克在手扶驾驶座上耳鬓厮磨,有说有笑。上路后才知道,莫尼克值大夜,刚下班就被王孙接出来了,王孙吹牛,要弄条狐狸尾巴给她做围脖。

  那天王孙死活不肯当驾驶员,他说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所以我就让拖拉机在河畔的羊肠小道上狂奔。虽然听不到他们喊叫什么,但知道他们肯定被颠坏了。回头一看,事情并非如此,王孙事先做了准备,在车厢里铺了厚厚的麦草。他们大叫大喊,是因为他们搂抱着在麦草上翻滚。颠簸的拖拉机在助纣为虐呢。

  我就朝石头上开,朝凹陷处开。颠得这对狗东西哎哟哎哟地叫。

  过了河就开始爬山。山是祁连的一支,与山相依的河叫博音河。因水质发白,又叫白水河。山上有千年元柏,有金露梅、银露梅等高山灌木,更多的是嶙峋怪石。

  在晴天,你能眺望到山顶的颜色,色彩赭红,故曰红山。

  正高兴着,后脑勺被打了一下。停车停车!王孙说。他说他发现目标了。

  车停处,一团尘土从后面扑过来,然后又窜出去很远。待尘土散尽,王孙的枪也响了,随他的枪口望过去,一群天鹅正踏着河面稀里哗啦的助跑,其中一只刚一腾空便陡然坠落。

  哈,打中了打中了!

  莫尼克欢呼雀跃,欣喜无比。

  但是,那天我们没有撞上狐狸,却在下山途中撞到了一块突?的岩石上。

  莫尼克破了相,本人膀子脱臼,王孙被甩到三米开外,脑袋差点儿开裂。

  接下来高考恢复,我与王孙考进了各自的大学,莫尼克也调到内地去了。

  就是说,莫尼克像王孙做的一个美梦,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了。

  而王孙,从那以后性情大变,成了一个语言迟钝,不善交际的人。

  直到若干年之后,我再次走向王孙的荒原,见证了他的另类生活。

  那个地方,山是青色的,水和天空也是青色的。青色的山水呈现出冷冷的高原色调。

  王孙就住在一座小院子里,围墙由青石板堆垒而成,同样由青石板垒筑的二层小楼在那个地方也叫碉楼。天高皇帝远,与王孙朝夕相伴的是一匹马,一头奶牛,一条藏獒和一只金雕。

  那马被他命名为小奔驰,是河曲马与蒙古马杂交出来的优良品种,皮毛黝黑,两耳尖尖,鼻孔硕大,肚皮紧凑,屁股滚圆,在沼泽或山地里奔跑,如履平地。要知道,在草原上,拥有这样的乘马,是一种待遇,如同机关干部配备的专车。王孙能把自己的乘骑叫做奔驰,可见对自己所享受到的政治待遇是非常满意的,像他这样的科级干部,在省城,别说坐奔驰了,连奥拓也轮不上他坐。

  他叫藏獒管闲事,因为,藏獒通常是有洁癖的,喝水要喝达拉水(脱脂牛奶),吃肉要吃牛羊肉,可王孙养的这条藏獒,竟然嗜食鼢鼠,只要带它去草地上溜上一圈,总会捕杀一些鼢鼠回来,真正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院子里有块黄河石,那也是王孙的宝贝。当时他请牧民帮他把石头弄回来,原本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收藏癖好,可是没过几天,这尊形态奇异的石头竟招来一只大鸟。大鸟受伤了,它在一个早晨突然落在了这块石头上,令王孙喜出望外。

  牧人把这种鸟视为神物。而书本知识颇为丰富的王孙则称其为金雕。他知道金雕出生时,羽毛为白色,视力是人的三倍,它在高空飞翔,能看到地面六十公里以内的范围。当它以九十公里的时速俯冲向猎物,那些猎物往往还未感到痛苦,已经毙命。

  这是一个老鼠与麻雀的世界,再也看不到激动人心的搏斗了。王孙说。

天天中文网首发  他说,鹰的家族如此衰落,许许多多巨大勇猛的动物迅速减少或消失,使天空和大地变得荒凉又平淡。

  王孙认为自己是同类中的一个废物,所以,他从内心深处敬畏那只与他朝夕相处的金雕。虽然现在这金雕是个伤病员,需要他的呵护,虽然那条被盗猎者用铁夹折断的脚尚不能站立,可它毕竟是一只目光炯炯,气宇轩昂,不卑不亢,君临天下,傲然物外的金雕。

  那天早晨,王孙把一只奄奄一息但体魄肥硕的鼢鼠抛到了金雕面前,他说,我在的时候你肯定不吃,因为你太傲慢了。可是我离开的时候,你就尽情受用吧,这没什么,人饿了还要偷东西呢。何况你不是偷,也不是接受施舍,仅仅是享用对不对?享用一顿早餐,然后还会有美味的午餐和晚餐。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金雕目光炯炯地与王孙对视。

  在他转身之际,那只鼢鼠已不见了,连毛皮骨头也未见残余。

  这使王孙很满意。他说,金雕的食量并不大,除非是哺育幼雕,它们一般是不动杀机的。在空中,它们的飞翔是借助气流,即便飞翔一天,也消耗不了多少能量。在岩石上,它们的栖息又异常安静,不用耽心侵犯者的袭击,因为,少有天敌。不像其它飞禽走兽,无一刻不活在高度警惕中,连睡觉,都会鼻孔贲张,双耳倒竖,目珠乱转,唯恐不测。所以,它们因少食而保持了优美的体型,因其体型的流畅,而确保了迅猛强大的攻击力量和速度。

  王孙每天都要对金雕说许多话。他自认为自己不是个无趣的家伙,甚至不乏幽默感,为人处事也还慈祥。尤其对这只金雕,他基本上尽到了类似仆人的责任。

  金雕何物?,金雕是会飞的神!对此,他深信不疑。

  但让一只猛禽与人产生感情谈何容易?语言不通,头脑不同,一为两足动物,一为飞天大鸟,唯一可以交流的是眼神。所以他们就默默对视。从王孙眼里流露出的是柔情蜜意,从金雕眼里射出的则是恶煞之气。它偏着脑袋看人,左看一下,右看一下,那只未受伤的脚爪嵌在岩石上,双肩耸立,羽毛乍起,喉咙里汩汩有声,哪怕你发出轻微的响动,它都会警觉起来。

  所以一开始的那几天,王孙总是远距离地同它说话。后来它的警惕性就松了。从拒绝饮食,到接受饮食,从偷着吃,到明着吃,直至发展到向王孙主动讨饭。

  食量大增的结果是脾气大减。渐渐地,它的眼神便不再那么凶神恶煞了。

  有了这个进步,王孙就用老羊皮缝制了袖套和手套。在金雕与他交流着温柔眼神的时候,他伸出双手,微笑着把它抱在了怀里。然后捋其羽毛,抚其胸腹,吻其脸颊。金雕的利爪牢牢扣在羊皮套袖上,两只翅膀轮流拍打着王孙,令王孙的心里乐开了花。

  哈!他说。哈哈哈哈!

  那天,王孙为金雕取名才让。藏语里,才让的意思是长寿。

  王孙不管金雕喜不喜欢这个名字,反正他喜欢。

  就像喜欢他的小奔驰,喜欢那条会捉鼢鼠的藏獒一样。

  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就会有第二次。

  一连几天,他都在一双翅膀的拍打下乐呵呵地笑着。接下来是为金雕疗伤。把它请到炕头上,用碘酒、红药水和紫药水为其伤腿消炎,早晚换一次绷带,然后哄开它的嘴巴,饲其鲜肉、牛奶甚至钙片。接下来是熬鹰。熬鹰就是不让鹰睡觉,目的是将其野性熬平,然后为人所用,让它能帮自己去捉那些旱獭。

  王孙不喜欢旱獭,因为旱獭是鼠疫的传播者。

  但旱獭太能生育了。一年六七窝,一窝六七个。

  王孙说,越是弱小丑陋的种群越能生育,而像金雕这样的,一两年才下一个蛋。

  他希望这种肥硕的大老鼠离自己越远越好。

  依他的计划,只要能把金雕熬炼成听话的空中杀手,那么,旱獭们的幸福生活便永不再来。

  还有一种动物也不被王孙喜欢,那就是草原狼。

  在他看来,草原狼阴险而狡诈,简直就是冷血杀手。它们神出鬼没,昼伏夜出,以袭击羊群为乐,常常为牧民制造一个个噩梦。

  他说,你知道现在市场上一头羊值多少钱吗?从前十元可买到一头,现在五百元也不一定能买得到。羊便宜的时候,狼几乎绝迹,如今羊贵了,狼却泛滥成灾。有一次,黄河乡的一户牧民为儿子娶亲,一家人喝醉了,结果第二天发现,一圈羊都被狼开膛剖肚,而那条护羊的藏獒,竟因狂吠一夜,吐血而亡。

  所以,他要把金雕熬成一只可以捉狼的神雕。

  不让鹰睡,首先自己也不能睡。所以,熬鹰也是熬自己。

  往往鹰还目光炯炯着,王孙自己先睡了。但他还是坚持熬。

  他说,有朝一日,骑着小奔驰回城,肩上站着金雕,后面跟着藏獒。见了交警叔叔行个礼,见了领导同志问个好,然后击节高歌,左执苍,右牵黄,老夫聊发少年狂……

  哈,多好,多美!他说,当然,这只能是一个梦想。

  他的前妻与他曾在同一单位,人称同志夫妇:同一个锅里造饭,同一个床上睡觉,同一个会议室开会。后来,妻子成了他的科长,再后来,他混到了副科长,妻子又成了处长。当了处长的妻子便不似以前那么像个妻子了。上班,妻子坐她的桑塔那,他骑他的电瓶车。开会,妻子侃侃而谈,他在角落里瞌睡。回家,妻子在沙发上读报,他在厨房里忙乱。整个儿一个阴阳倒错。

  这倒没有啥。

  尤其令他不堪的是,后来妻子又分管了人事,自从分管人事后,送礼的人就多起来。因为王孙没有送礼的习惯,故对那些送礼者是不屑的。不过在他看来,送礼者自有他们的难处,人家来巴结你的妻子,你却出出进进,妨碍了人家亦妨碍了自己,这是个面子问题。

  他们家是个复式结构,楼上有台电视,楼下客厅里还有一台。有人来送礼,他便躲在楼上看电视,声音放在静音上,走路也轻如小猫小狗。但妻子不理会这个。有时,他正为自己的掩人耳目暗自庆幸着,楼下会猛不丁喊叫一声王孙,让他见见这个人,让他见见那个人,好像他是个羞于见人的孩子。

  王孙只有下来与他们打招呼。

  那时他知道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奇怪,笑容有点丑陋,一开口,嗓子就像开裂的一支笛子,吓人一跳。妻子因三天两头在外面吃公款,很快就吃成了大胖子,人胖了会打鼾,睡觉时,妻子仰面朝天,轻重武器一齐开火,而他则蜷缩着,安静地像只猫。

  时间一长,他患上了厌睡症,其症状为,该睡的时候睡不着,不该睡的时候睡不醒,睁着眼睛会做梦,在路上骑车,还经常性的大脑短路,险些酿出几起交通事故。

  查了查医书,才知道自己患了严重的神经官能症,发展下去就是精神抑郁,也就是心理癌症。

  有一年的正月初二,本来就通宵未眠的王孙很想躲一躲那些拜年的,但妻子不同意。不仅不同意,还要求他必须穿上新衬衣,系上新领带,接人待物要周全,迎来送往要热情。

  一一否则,你这人就废了。妻子说。

  结果那一天就成了王孙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天。

  每当送走一拨人,他都会站在窗前看雪。

  被他看到的雪渐渐就成了黑雪,被他看到的人,也变成了四处乱窜的猪。

  他的妻子在那天也比较反常,因为她不停地试换服装,从里到外,从头到脚,试了这件试那件,嘴里还哼唧着令人不堪忍受的歌曲。

  终于,在又一拨人离去之后,趁妻子又去试穿新衣的当儿,他一溜烟地逃掉了。

  那个大雪飘飘的午后,王孙从堆放在门后的礼品袋里抓了两瓶酒,从厨房拎出一袋卤猪杂,几乎是狂奔而去。他弃大街走小巷,从城西跑到城北,从城北跑到城东,后来,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了一家照常营业的大众旅社。

  登记单上有一项必须填写: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的填写是: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逃走的王孙在小旅社里大睡三天。

  而他的妻子在他熟睡的那三天,不仅向110报了案,还在电视台发布了寻人启事,并且动用了所有社会关系,去垃圾场、涵洞下、收容所,去这样那样的地方,细细查找。

  初六上班时,人们发现,这个http://www.xk9l/cs/8494.html小个子突然就极端地快乐起来。

  他逢人便握手,一握便不愿松开,甚至拍着顶头上司的肩膀说:好好干,别趴下!在一次聚餐中还反复朝服务员大喊:上好酒,上猪杂……

  后来又什么话都不讲了。

  就是说,至少在半年时间内,王孙不再讲话,也不想见任何人。

  漫长的夜晚依然令他恐惧。

  嘈杂的白天依然令他难过。

  同事们有时被什么事情逗得哈哈大乐,唯他不乐,好像他比他老婆还要牛逼似的。

  好在他们有个女儿。女儿名叫雪莲,是个维和队员。

  因为女儿的缘故,他们才在冷战两年之后协议分手。


  分手了便没有再住在一起的理由。即便他多么爱自己的女儿,也不能不从家里离开,而要离开就离得远远的,省的低头不见抬头见。

  所以他就从省畜牧厅的大院里逃了出来,到这天高皇帝远的草原工作站当了站长。

  所谓站长,其实是个光杆司令。黄河是他的左邻,雪山是他的右舍,那些逐水草而居、呼啸来去的牧人是他的兄弟姐妹。

  在这里,他的工作和研究项目是消灭鼢鼠,这与他在大学所学的专业较为对口。

  鼢鼠为哺乳动物,身体灰色,尾短,眼小,擅长在地下打洞,专吃草根,是牧人的大敌。鼢鼠也叫地羊,就是说,羊在地上吃草,它在地下吃根。草吃了还能再长,根吃了就什么都长不出来了。羊一年一胎,碰巧了能生个双胞胎。而地羊一月一胎,胎胎都能生个十来只,所以地上的羊总也吃不过地下的羊。

  王孙就整天琢磨鼢鼠。通常,灭鼠的主要手段是用药。但药能让鼢鼠死,也能让吃鼢鼠的飞禽走兽死。飞禽走兽天生就珍稀,死一个少一个。而鼢鼠则会大面积地繁殖,除非你把草根铲净,它是不会绝后的。

  所以王孙就在研究新的杀伤性武器,至于研究到了什么程度,还不被外人所知。当然,这是一项极其艰苦极其乏味却又无比光荣的长期性工作,草原上的广大牧民都在眼巴巴期待着王孙站长的大功告成呢。

  平常,王孙起床后做的第二件事是打开牛栏,牵出那头奶汁充盈的牦牛。

  他让牦牛到水草丰美的河滩地吃草,然后把牦牛头夜屙的屎铲出来,再一坨坨地贴在墙壁上。虽然他有特供煤炭,可以享受牧人们享受不到的烤火待遇,但他更喜欢烧牛粪。

  烧牛粪有利于环保节能,他觉得自己大小也是个站长,一个草原工作站的领导怎能不爱高原的绿草蓝天呢?所以他就在草原站的墙上,用牛粪贴出了这样的标语:

  爱草原,爱动物,爱人类!

  有个记者去黄河源头采访路过这里,与他在牛粪标语下合了影,还在省报发了个图片新闻,曰:绿色牧场的守护者。

  王孙把牛粪贴上墙,把值勤的藏獒从外面唤回来,拴在了院门口的石桩上。拴藏獒的铁链有十余米,如果有生人从这里过,凶猛无比的藏獒既能做到不伤人,又能起到看家护院的作用。这之后,他就背着盛有相机的背袋,拎着塑料桶和铁锨去逮鼢鼠去了。

  相机用来纪录鼢鼠的日常生活,塑料桶用来盛水。

  鼢鼠怕水,只要把鼠洞的脉络看好了,将其后路堵住,再朝洞里灌水,它们就会盲目地往外爬。鼢鼠眼小,又称盲鼠,其实是很容易对付的。捉到一窝鼢鼠,王孙将母鼠喂雕,留下公鼠搞计划生育试验。

  在城市里,王孙是一只鼢鼠。

  在草原上,他是不是很想把自己修炼成一尊傲然物外的金雕呢?

  那个七月的早晨,我看见王孙张开双臂,模仿着仙鹤的姿态,在刚刚拱出的黄蘑菇上跳跃行进。黑色的牛群,白色的羊群,还有盛开在冰草间的点地梅和马兰花,都静止于离天很近的地方。唯有风在吹动着牧歌和炊烟,吹送着王孙渐行渐远的身影……\58xs8.com